APP下载

『瘦肉精』的监管现状及防控对策

2015-01-23张振国

中国畜禽种业 2015年12期
关键词:瘦肉精基层单位屠宰

张振国

(山西省阳高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038100)

『瘦肉精』的监管现状及防控对策

张振国

(山西省阳高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038100)

瘦肉精是一类违禁药物,由于其具有抑制脂肪生长,提高瘦肉率的功效,生长初期被应用在养殖业中,然而,长期大量的使用瘦肉精,容易形成药物残留,对人体的危害性非常严重。本文就基层单位在瘦肉精监管方面的现状进行概述,并且提出针对性解决对策,以期对对瘦肉精的监管提供参考。

瘦肉精;监管现状;问题;对策

瘦肉精是一类药物的统称,属β-兴奋剂类激素,任何能抑制脂肪生长,促进瘦肉生长的物质都叫做“瘦肉精”,该药物最初是一种廉价的人用药物,医学上主要用于治疗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等疾病。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科学家意外发现了添加适量的盐酸克伦特罗应用能有效降低猪的脂肪含量,提高瘦肉率、促进生长,随后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作为科研成果广泛应用在生猪养殖中,然而,由于瘦肉精能够使家畜血管扩张、心率加快和肾脏负担加重等剧烈反应,人们吃到残留的肉制品后容易发生中毒,因此,欧盟国家严格限制使用瘦肉精,1997年开始,我国农业部就严禁在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瘦肉精,但是,受到利益诱惑,仍有部分企业及养殖户偷偷添加瘦肉精,导致中毒事件时有发生,2011年,双汇事件,惊动了国务院,瘦肉精的违规添加,不仅严重影响到畜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严重危害到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因此,如果杜绝滥用“瘦肉精”,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基层单位“瘦肉精”的监管现状

1.1 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处罚过轻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也很好的遏制了违规使用饲料添加剂及兽医行为,但是,法律法规仍然不完善,处罚也相对较轻,比如企业违规使用违禁添加剂或兽药,惩罚则是以罚款为主,没收非法所得为主,对于个别严重企业多是吊销营业执照,这些违规后处罚都比较轻,所以,不法企业及养殖从业人员明知道是违法行为,仍然继续偷偷使用,即就是被发现也就交些罚款,这些人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

1.2 法制不健全,主管部门职责划分不清

由于国家在饲料添加剂等方面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处罚力度过轻,因此,在我国瘦肉精事件仍然时有发生,另外,对于瘦肉精的监管涉及部门较多,职责划分也不清晰,瘦肉精药物的生产是由药品监督管理局、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对屠宰前生猪的瘦肉精检测只是简单的抽检,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只是对屠宰过程进行检查,由于从生产、经营到使用涉及环节及管理部门较多,又没有明确规定由那个部门负主责,那个部门为辅责,这样协调难,出了问题了就开始相互推责。

1.3 基层单位经费不足,监管不到位

由于基层单位的经费和检测人员有限,瘦肉精涉及到养殖、屠宰、销售等多个环节,监管工作量极大,抽检监测是当前“瘦肉精”监管的主要手段,而有些基层单位,由于经费不足,加之对瘦肉精监测工作不够重视,因此,无法满足瘦肉精监管任务的需要,导致部分地区养殖屠宰销售等环节抽样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监督管理工作未能真正落到实处。

1.4 检测水平低,水平有待提高

基层单位由于经费不足及检测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在生猪屠宰环节中,瘦肉精检测基本是采用快速检测卡,这种检测方法比较简单,很容易学会,对检测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要求不是很高,因此,招聘的都是基本是些高职或中专学历人员,这些人员受教育程度较低,法律法规意识比较淡薄,生猪销售或屠宰企业若给点好处,他们基本都可以通过,因此,检测人员往往缺乏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少检漏检等现象时有发生,这样严重影响到检测成功率和检测比例。

2 防控对策

2.1 加快立法步伐,加大宣传力度

要加快瘦肉精监管立法工作步伐,把瘦肉精监管工作写进相关法律中,制定瘦肉精监管工作制度,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瘦肉精的危害性,通过宣传教育,使畜产品安全工作深入人心,使广大消费者都能认清瘦肉精的本质,不断提高消费者对瘦肉精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为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2 加大投入,提高检测和监管能力

目前,瘦肉精的监测多数和集中在城市,而偏远地区,由于经费不足,设备都是比较陈旧仪器,这样,检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导致瘦肉精检测在基层出现空白区,因此,国家要高度重视瘦肉精事件,加大对基层单位经费的投入力度,购置先进的检测仪器,引进专业的检测人员,以确保检测工作能顺畅开展,同时,要加强对饲料企业和养殖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健全生产和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情况,以及兽药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2.3 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相关责任

建立健全各级执法机构,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起责任制,并且还要签订责任书,从饲料企业、养殖场、屠宰场等都要具体包干到人,对于渎职失职和贪赃枉法的监管机构,要严格追求其责任,主要领导直接就地免职,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接受组织审查,追究其法律责任。

2.4 健全举报监督制度,加大处罚力度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和黑名单位制度,对进行举行人员要保密,同时给予一定奖励,对非法研制和生产瘦肉精的企业,一经发现饲料企业及养殖企业有使用瘦肉精,立即联合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对其进行彻底销毁,加大处罚力度,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厉处罚,必须时直接注销其营业执照,若情节严重,经济上给予重罚,而且还必须接受刑事处罚,让这些违法行为不能翻身,对于偷用瘦肉精的饲料企业及养殖户,不仅要重罚、重判,还要将其列入黑名单,让其终身不得再从事饲料生产和养殖行业。

猜你喜欢

瘦肉精基层单位屠宰
淮委领导看望慰问治淮一线和基层单位职工
2020年巴西生猪屠宰量创历史纪录
“瘦肉精羊”何以溜出监管栅栏
瘦肉精十年轮回, 问题究竟出在哪?
生猪 养殖利润可观 屠宰盈利不佳
浅谈如何做好基层单位政工人事工作
A special artist—Pigcasso特殊的艺术家
淮委领导看望慰问治淮一线和基层单位职工
基层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主妇安全买菜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