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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黑龙江省中小民营企业治理模式的对策建议

2015-01-20梁丽华

对外经贸 2014年12期
关键词:职业经理人中小民营企业治理模式

梁丽华

[摘要]黑龙江省中小民营企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发展水平和发达省份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大部分中小民营企业仍采取家族式治理模式,产权不清晰,缺乏职业经理人,权利制衡机制缺失等问题凸显。中小民营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必须建立健全清晰的产权制度和权利制衡机制,同时引进职业经理人,不断优化企业治理模式,使企业发展迈向新的台阶。

[关键词]黑龙江省;中小民营企业;治理模式;职业经理人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4)12-0120-02

一、前言

据《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调查结果显示,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9岁。我国民营企业为什么如此短寿?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民营企业缺乏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和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与管理层构成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管理企业。近年来黑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迅速,成为全省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其在发展生产力、培植地方财源、扩大劳动就业、促进公有制企业转型、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繁荣区域经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全国和发达省份相比,民营经济占全省GDP比重、企业规模和竞争力、行业分布和地区布局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小差距。黑龙江省中小民营企业仍处于发展初期,起点低、底子薄,整体层次不高,竞争力较弱,大部分民营企业以家族式治理模式为主。家族式治理模式在民营企业创业初期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目前很多中小民营企业已经面临代际转换,这种家族式治理模式的弊端凸显,为了进一步壮大企业规模,中小民营企业必须转变经营思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进职业经理人,以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

二、黑龙江省中小民营企业治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1.“三缘性”产权严重制约企业发展

“三缘性”是指民营企业产权存在“血缘性、亲缘性和地缘性”。所谓“血缘性”,是指民营企业在创业和发展过程中,以家庭血缘关系为基本纽带联结成的企业管理主体,资金以家庭自主筹资为主。在企业创业初期,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忠诚”会形成企业发展合力,家庭成员相互间的信任会降低监督成本,但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这种家企合一血缘性治理结构的弊端逐渐凸显,家庭血缘本身固有的对社会的封闭性以及家长式的宗法性,都与现代市场竞争产生深刻的矛盾。所谓“亲缘性”,是指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的产权是以家庭关系为基础形成的,若干个具有亲属关系的家庭成员共同成为企业的所有者,各自在企业中的职位,除取决于对企业的贡献外,往往同时还受其家庭地位的影响。所谓“地缘性 ”,是指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运营资金是从传统农业中游离出来的资本,仍未脱离本乡本镇,企业合伙人相互间也比较了解,易于建立信任关系。当企业成长到一定程度,合伙人会要求直接占有或分割企业产权和干预企业的经营行为,企业产权会受到地缘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影响。

2.缺乏职业经理人

现代公司制度要求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这就需要聘用职业经理人。黑龙江省大部分民营企业仍为家族企业,企业所有者为领导核心,以亲戚和朋友为管理团队。受自身知识结构的限制,民营企业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部分民营企业出于企业长远发展考虑,形式上聘请了职业经理人,并未赋予职业经理人相应的权力,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权仍在企业所有者手中,并未真正发挥职业经理人的作用。而且企业所有者带着功利性动机,希望以最少成本和最短时间获得最大收益,但职业经理人短期内难以达到所有者希望达到的成效。职业经理人还是打工者身份,双方难以形成密切的信任关系。

3.权利制衡机制缺失

现代公司制度要求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但黑龙江省大部分民营企业股权较为集中,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三位一体。大股东控制公司,形成内部人控制机制,虽然设有董事会,但也形同虚设。大股东凭借对企业的控制来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小股东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谁投资谁经营的管理体制,导致权力过于集中,权利制衡机制缺失,往往会引发决策失误。

三、优化黑龙江省中小民营企业治理模式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明晰产权

完善中小民营企业治理模式的关键就在于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跨国公司的发展经验证明实行股份化是明晰产权的有效方法。产权所有者在企业中的权利通过股份来表现,股份的多少可直接换算成数字,其大小完全可以量化,因此,产权所有者权利的多少也就可以充分量化和精确计算。同样,股份的多少决定了所有者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解决民营企业的产权问题要进行股份化改造。这种改造的目的不一定都是要上市,而是要求内部明确各个产权所有者的股比大小。改变单一的产权结构,实现家族内部产权多元化,将产权清晰到家族的每一个成员,还可以让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以技术和管理参股,让企业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息息相关,增强员工的凝聚力。还可以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和其他企业参与,增加外部人员持股比例,形成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有效分散企业风险。

2.引入职业经理人

民营企业在经过了创业初期之后,当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时,企业经营者受自身素质和条件制约在管理方面往往感到力不从心。据统计,黑龙江省民营企业中重要职位由家族成员担任的比例高达40%。中小民营企业想要迈向更高的发展台阶就要实行职业化管理,引入职业经理人。职业化管理是依靠法治而不是人治来解决企业内部问题,使企业依照程序和规则运作。所谓的职业经理人,是指以企业经营管理为职业,深谙经营管理之道,熟练运用企业内部各种资源,为实现企业经营目标担任一定管理职务的受薪人员。他们在企业中全面负责经营管理,对法人财产拥有经营权和管理权,承担法人财产的保值和增值责任。在所有权、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中,职业经理人代表了企业的经营权,是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3.建立健全权利制衡机制

首先,民营企业要引入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与股东、董事会形成一种强有力的权利制衡关系。对职业经理人采取激励机制,可以通过给他们一定股权作为激励,使其收益与公司业绩挂钩,共同分享公司利润,使职业经理人从公司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形成对内部私有大股东的有力监督。其次,完善董事会的职责。要想真正实现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董事会就要对公司重大事务拥有实质性决策权。董事会是制约股东会的重要力量,要完善董事会职责不仅要使董事会充当股东的监督人,还要使董事会充当股东财产的受托人。第三,设立监事会。其成员由企业员工与资本所有者的代表共同组成,让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保持一定的数量,提高职员的参与积极性。同时要避免董事兼任经理的现象,真正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参考文献]

[1]张家明.我国民营企业家族式管理探讨[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1(2).

[2]张丽珊.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中小企业治理模式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2(21).

[3]崔艳辉.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分析与对策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3(1).

Abstract: Small and medium-sized private enterprises have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s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but there is still a large gap compared with the developed provinces.The majority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private enterprises still take the governance model of family, property rights are not clear, lack of professional manager,lack of checks and balances. Small and medium-sized private enterprises must establish and perfect the system of clear property rights and the right of checks and balances mechanism,introduce professional managers, constantly optimize the enterprise governance mode,heading for a new stage.

Key words: Heilongjiang Province; small and medium-sized private enterprises; governance mode; professional managers(责任编辑: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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