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2015-01-08汤惠雅
汤惠雅
【摘 要】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的主要税种之一,如何对其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对企业来说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纳税筹划;节税;方式;案例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一个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壮大,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拥有自己的竞争优势,而这种优势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增加经营收入和降低经营成本。企业在经营中缴纳的各项税收是成本费用一项重要组成,因此,进行纳税筹划,在合法的前提下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对企业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纳税筹划的特点
1.合法性。合法性是要求企业的纳税筹划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尤其要将纳税筹划与偷税、漏税合理地区分开来。
2.筹划性。筹划性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对经济事项进行规划、设计、安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纳税义务的发生通常具有滞后性,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额已经确定而去偷逃税或欠税,都不是纳税筹划。
3.目的性。纳税筹划的直接目的就是降低税负,减轻纳税负担。其中包括两种形式:一是降低税负;二是延迟纳税时间,在纳税金额大体相同的多种方案中,选择纳税时间滞后的方案,企业相当于得到一笔无息贷款,从而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
4.综合性。综合性是指纳税筹划要综合考虑企业总体税负和各个纳税期的衔接。纳税筹划不能只注重个别税种税负的降低,或者某一纳税期限内税款的减少,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几种方式及案例
1.利用企业集团内部适用税率不同进行利润倾斜以达到节税目的。我国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而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例如,HM集团下设A纺织公司和B印染公司,A纺织公司每年为B印染公司提供产品所需的胚布,A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B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并且研发费用享受50%加计扣除的优惠。那么A公司销售给B公司的胚布价格应尽量降低,将利润倾斜至B公司,以此来降低集团总体税负。需要注意的是,关联企业之间的定价需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关联交易之间的产品价格必须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否则非但起不到减税的目的,反而可能会被税务部门重点调查并做纳税调整。
2.同一年度内利润尽量平稳化,避免在前三个季度产生较大的利润。我国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企业应该在所得税预缴期间内尽可能合法地少预缴,尤其不要因多预缴而需退税的结果。例如,A公司在2013年前三季度账面利润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预缴企业所得税250万元,第四季度亏损500万元,次年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账面利润为1000-500=500万元,经过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0万元,全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50万元,需退回企业所得税100万元,虽然多缴的所得税在汇算清缴审核结束后可退回,但是企业因为先缴而增加了相应的资金成本。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现金流的顺畅是很重要的,延迟纳税相当于给企业获得了免息的流动资金。
3.投资者个人分红与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该纳税筹划方案适用于私营企业。投资者分红所得,属于税后利润分配,不允许税前扣除,而投资者领取的工资、薪金所得,在合理范围内允许税前扣除,所以投资者可以在分红与工薪所得之间进行筹划,合理降低税负。
例如,X公司是由A、B、C三人每人出资100万元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方便计算,假设出资额相等),股东平时不领工资,年终根据盈利情况分红。2013年X公司实现会计利润100万元,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120*25%=30万元,净利润70万元,公司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7万元,可分配利润63万元。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30万元,每人分得红利10万元。三个股东各按照股息、红利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0*20%=2万元,合计缴纳个人所得税6万元。投资者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合计为30+6=36万元。假设采用以下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方案一:股东每月各领取工资3500元,一年共领取工资4.2万元,年终每人分红5.8万元,合计税前所得仍为10万元。三人平时每月工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三人的分红各自缴纳个人所得税5.8*20%=1.16万元,缴纳个税合计3.48万元,另外股东工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缴纳企业所得税为(120-4.2*3)*25%=26.85万元。投资者合计税负为3.48+26.85=30.33万元。与未做筹划前相比减少个人所得税2.52万元,减少企业所得税3.15万元,合计减少税收5.67万元。
方案二:股东每月各领取工资5000元,年终奖4万元,不分红,合计税前所得仍为10万元。平时每人每月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年终奖每人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0*10%-105=3895元,合计缴纳个人所得税45*12*3+3895*3=1.3305万元,股东工资奖金支出均可税前列支,缴纳企业所得税(120-10*3)*25%=22.5万元,投资者合计税负为1.3305+22.5=23.8305万元。与未做筹划前相比减少个人所得税4.6695万元,减少企业所得税7.5万元,合计减少税收12.1695万元。
通过以上比较可以看出,在投资者税前所得不变的前提下,通过纳税筹划,合理分配投资者的工资、奖金和分红,可以起到减少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目的。所以,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制定一个综合分配方案,合理确定投资者的工薪和分红,在减轻税负的同时保证投资者的权益。
三、结束语
纳税筹划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要做到有效运用纳税筹划,不仅要了解税收法规,还要熟悉会计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另外企业自身的情况是纳税筹划的出发点,财务人员必须掌握企业内部信息,如企业性质、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来选择对企业最合适、最有利的纳税筹划方式。
参考文献:
[1]邹昱.关于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的纳税筹划.财会月刊,2012(28)
[2]刘子龙.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制度不足及改革.财会学习,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