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调查
2015-01-01胡国正邓丽三编辑靖立坤
文/胡国正 邓丽三 编辑/靖立坤
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调查
文/胡国正 邓丽三 编辑/靖立坤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对丰富货币兑换零售主体、提升外汇服务水平具有积极意义。重庆外汇管理部结合辖内试点情况,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行业发展状况进行了评估,梳理了发展中仍然存在的瓶颈,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建议。
业务符合市场需要
目前,除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外,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的主体还包括银行和外币代兑机构。其中,外币代兑机构大多设立在酒店,服务群体较窄,目的是提升酒店资质申请,主动开展兑换的积极性不高。银行作为主流货币兑换机构,仍然存在相关限制,无法完全满足货币兑换需求:一是部分银行为完成结售汇网点数量考核目标盲目扩张,导致部分已具备结售汇资格的网点实际并未开展货币兑换业务;二是银行普遍未设立专门办理货币兑换的服务窗台,客户等待时间长;三是银行上下班时间固定,八小时以外的兑换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四是部分银行可兑换币种少且不同货币兑换点较为分散,大部分银行只能兑换“5大币种”中的一个或几个,使类似韩元、泰铢、新台币等旅游需求旺盛的小币种兑换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
基于此,特许机构作为专业货币零售商,其提供的便捷兑换服务能够弥补银行、外币代兑机构的不足,满足日益增长的个人货币兑换需求,对打破银行货币兑换一统独大的局面、提升个人货币兑换市场效率等具有重要意义。
业务发展瓶颈
一是品牌效应、价格优势不突出。由于特许机构作为新兴事物,在国内尚未被社会公众广泛接受,品牌效应不及传统银行。目前特许机构业务品种单一,难以提供打折优惠兑换价格,在价格上不占优势;而银行则可针对不同等级客户给予结售汇价格差别优惠(如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对个人可提供汇率点差6~9折不等的优惠)。另外,“黄牛”等非法货币兑换商将目标锁定在特许机构网点附近,并以价格优势揽客;少数出国旅行团导游以较低汇率自行给客户换汇等情况,也对特许机构业务的开展造成了影响。
二是经营成本高。特许机构一般设在机场等繁华地段,实体场所租金成本较高。同时,外币现钞成本较高也是影响特许机构盈利空间的主要因素。外币现钞主要以备付金形式存在,包括自行投入、兑换业务留存和备付金调剂所得的现钞,难以获得充足、低成本的外币钞源。首先,我国内地市场属单边交易,个人购买外币交易量远高于卖出量,兑换业务留存外币难以满足个人购汇需求。其次,特许机构的开户银行出于竞争考虑,一般不愿与特许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备付金调剂只能通过自身内部完成,且往往需采取双人飞机押运等方式,经营成本较高。第三,国内外币现钞需求难以准确预测,特许机构跨境调钞可能与实际需求存在出入,也导致现钞调拨成本增大。
三是政策限制影响特许业务的便利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管理办法》(汇发〔2012〕27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客户在特许机构每日累计兑换限额为等值5000美元,而在银行每日累计兑换限额则为等值1万美元。《办法》还规定特许机构只能受理现钞和旅行支票,因此如果客户兑换的金额较大,就需准备大量人民币现钞,业务办理较为不便。
进一步便利化的建议
一是放宽兑换限额,允许合规经营满一定时间(如1年)、业务量达到一定规模(如单季度100万美元以上)的特许机构,经申请可以将每日兑换限额由等值5000美元提升至1万美元。
二是在满足《办法》备用金账户管理、反洗钱等规定条件下,允许特许机构安装固定POS机,接受个人实名人民币借记卡刷卡购汇。
三是支持特许机构业务创新。在不改变现钞兑换本质的前提下,应允许特许机构采取事前报告的方式,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拓展兑换业务。如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展外币现钞“线上预订、线下提取”等业务。
作者单位:外汇局重庆外汇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