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的探索
2014-12-31杨予敏
杨予敏
摘要:《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改革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实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是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本文结合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探索一套以工作量核算为基础、以质量控制为重点、以综合评价为手段的绩效分配方案。
关键词:医院 绩效考核 薪酬分配
一、现行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式: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体现向一线倾斜,向技术倾斜,向责任倾斜导向,实行考核效率、考核效益、考核质量的综合考核办法,激发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医院全面可持续发展。绩效工资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工作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医院经济效益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工作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分配制度。
二、现行绩效工资的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分三部分:效率考核指标、效益考核指标和质量考核指标。
(一)效率
效率是指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具体为:
门诊工作量:全院各业务科室当月医师收治病人数,按每例30元(急诊20元)进行考核。
住院工作量:全院各业务科室的当月医师病历书写份数,按照每份10元进行考核。
药占比:按门诊和病房科室的当月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占比,计算当月药占比,与各科目标值进行对比,超出一个百分点扣减150元 。
床日奖:每月各科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每日补贴2元。
收治病人奖(季度奖):按科室本年较上年收治病人的增减数,收治病人每增长一例奖励100元,每下降一例扣减30元。
加床奖(季度奖):在同时符合平均住院日不超过科室平均住院日目标值(前三年)、收住院病人不少于前一年同期的前提下,对科室加床奖励如下:奖金=(当月实际床日-满负荷床日)×20元。
手术工作量:按手术费的7%计提。
加班、值班工作量及特殊岗位考核按照医院相关文件通知执行。
(二)效益
效益是指单位时间内产生的经济收入的节余。
效益考核以准全成本核算为基础,科室产生的全部经济收入为科室收入,以科室发生的全部支出为科室支出,按一定比例计算科室效益。临床一线科室提取比例为15-20%;医技门诊科室提取比例为5-15%。新建及需要支持、培养的科室适当调整比例。
效益考核指标分为收入指标和支出指标两部分:
1、收入指标
治疗费;手术麻醉费;床位费;检查费(放射、CT、磁共振、超声、心电图、核医学等);化验费(检验、病理、细菌免疫等);药品费(不计收入);输血费;输氧费等。
2、支出指标
人员成本支出指标:包括档案工资、财务报销、各种社会保障费等。
运行成本支出指标:包括房屋折旧、固定资产折旧、设备维修、水电费等;
业务成本支出指标:包括材料费、消毒费、氧气费等。
(三)质量
质量是医院生存的根本,把医疗质量、护理质量、控感质量、合理用药、服务质量做为五大质量考核指标引入绩效考核。
三、现行绩效工资的分配制度
(一)二级分配制度
一级分配:绩效工资考核办公室按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计算出全院各科绩效工资,由医院分配给科室;二级分配:科主任主持将绩效工资分配给科室职工。二级分配参考职工个人工作量、业绩、责任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
二级分配前,科室可提取科室当月绩效工资总额5%,建立科室发展奖励基金。发展奖励基金用于科内加班、科内抢救患者,科内有效预防差错、科室学术交流、奖励、业务拓展等支出。
(二)三个倾斜制度
向责任倾斜;向技术倾斜;向一线倾斜
四、我院推行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的成效
近年来我院推行的“以工作量核算为基础、以质量控制重点、以综合评价为手段”的绩效分配模式医院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均得到了长足的进步。2013年,全院完成收入4.33亿元,同比增长15.2%;门急诊504455人次,同比增长2.26%;出院人数33258人次,同比增长14.12%;手术例数10458例,同比增长10.91%;病床周转次数38.9次,同比增加4.6次;全院药占比37.45,同比下降2.4%。内科系统实现业务收入19879万元,同比增长22.6%;出院人数20168人次,同比增加20%。外科系统实现业务收入11413万元,同比增长21.79%;共完成出院人数8113人次,同比增加23.19%;出院病人手术例数4629例,同比增长21.6%。门急诊系统实现业务收入5370万元,增幅19.2 %;完成门急诊量504455人次,同比增长2.26%;医技系统实现收入7730万元,同比增长23.32%。2013年我院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河南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创新医院”、“河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十大指标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河南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卫生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
五、需要完善的问题
在全成本核算绩效分配方式下,对不同的服务项目简单的给予相同的分配系数,这样不同项目间的差别仅体现在收费价格上。而现阶段我国非盈利性医院收费项目标准完全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价部门在定价过程中,虽考虑到了医疗项目的服务成本,但不能全面合理的反映不同医疗服务项目资源投入情况。如此以来,医生可能更倾向于多做风险含量低、技术含量低的项目。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阻碍医疗技术的进步。
在全成本核算绩效分配方式下,以科室为单位,以收入为主导,将医、护合并在一起核算,医生、护士的工作成果全都反映在科室的总收入上。然而医、护工作性质不同,简单以收入为核算指标不能反映医、护各自的工作量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变化,不能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例如有些科室如注射室、儿科、中医科,工作虽然极其辛苦,无奈法定收费价格太低,收入和结余就是上不去,以全成本计算,甚至收不抵支。而有些科室,如大部分拥有高、精、尖医疗仪器的医技科室,凭着高科技仪器就可以高收费。当医院把科室结余作为奖金评判标准时,奖金自然会向高收益科室倾斜,而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