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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

2014-12-25

关键词:黄山市农用地比重

韦 巍

(安徽农业大学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安徽 合肥230036)

人类社会发展最基本和最宝贵的自然资源就是土地资源,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及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实现整个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保障,对保证整体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目前,安徽省经济正处于持续快速发展阶段,同时人口数量也在快速增加,在这双重压力下,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显得尤为迫切。然而,安徽省仍然以粗放经营和过度开发并存为主要的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再加上土地资源的保护措施和管理机制不完善、土地利用方式不合理、土地利用结构失衡以及土地与人口及生产力空间格局不匹配导致用地紧张、土地退化和生态环境恶化等这些问题更为突出[2]349。

一、安徽省土地利用现状

(一)安徽省土地利用数量结构

安徽省土地总面积1 401.26万hm2,占全国总面积的1.46%。从地形和功能上来看,山区411.52万hm2,丘陵404.48万hm2,平原346.08万hm2,圩区120.97万hm2,水面58.66万hm2,洼地52.56万hm2。按地形和功能可大致划分为5个区:淮北与沿淮平原区、江淮丘陵岗地区、皖南山地区、沿江平原区、皖西山地区。

从利用类型上来看,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面积分别为1 122.76万hm2、188.90万hm2和89.74万 hm2,分别占总面积的 80.12%、13.48%和6.40%。这表明,目前安徽省最重要的土地利用类型仍然是农用地,但建设用地的占比也超过13%。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用地的快速扩张,农用地依然属于主要的被占用对象,由此可以预测,未来安徽省土地利用类型中建设用地的占比将进一步扩大。在安徽省农业用地结构中,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42.06%,林地占26.95%、园地占2.53%,其他农用地占8.56%,可见在安徽省农用地中,其主要地类是耕地与林地。在安徽省建设用地结构中,村庄、城镇、交通水利用地、采矿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分别占安徽省土地总面积的8.19%、2.33%、2.28%、0.47%和0.21%,其中在安徽省建设用地总面积中大约78.05%是城镇和村庄居民点用地。安徽省水域面积约占安徽省总土地面积的5.50%,自然保留地占0.90%(如图1所示)。

图1 安徽省2010年土地利用结构

(二)安徽省土地利用空间结构

从图2可知,安徽省各市之间土地利用结构差异显著,农用地比重最大的是黄山市,占93.61%;其次是宣城市,占88.14%;再次为池州市,占86.81%。比重最小的三个市分别为铜陵市 (63.61%)、淮 南 市 (70.28%)、合 肥 市(72.76%)。农用地中耕地所占比重最大的为亳州市(70.11%),最小的为黄山市(7.20%)。园地所占比重最大的是黄山市(8.38%),最小的为阜阳市(0.08%)。林地所占比重最大的是黄山市(76.45%),最小的为淮南市(2.28%)。草地所占比重最大的是淮南市(0.04%)。其他农用地所占比重最大的是马鞍山市(16.75%),最小的为黄山市(1.58%)。

建设用地比重最大的前三个城市依次是淮北市、铜陵市、阜阳市,分别占22.55%、22.50%和19.79%;比重最小的前三个城市依次是黄山市、池州市和宣城市,分别占4.21%、6.36%和7.93%。建设用地中城市用地所占比重最大的为铜陵市(6.52%),最小的为六安市(0.32%)。建制镇用地所占比重最大的是淮北市(2.88%),最小的为黄山市(0.60%)。村庄用地所占比重最大的是阜阳市(14.75%),最小的为黄山市(1.84%)。采矿用地所占比重最大的是铜陵市(2.74%),最小的为黄山市(0.07%)。交通水利用地所占比重最大的是滁州市(3.93%),最小的为黄山市(1.17%)。其他建设用地所占比重最大的是合肥市(0.50%),最小的为池州市(0.05%)。

图2 安徽省16市2010年土地利用结构

未利用地比重最大的是铜陵市(13.89%)、安庆市(12.85%)、淮南市(10.64%)。比重最小的三个市分别为亳州市(1.50%)、黄山市(2.18%),阜阳市(3.15%)。未利用地中水域面积所占比重最大的为铜陵市(12.67%),最小的为淮北市(1.28%)。自然保留地所占比重最大的是宿州市(2.52%),最小的为阜阳市(0.01%)。

(三)安徽省土地利用程度空间变异

采用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可以反映出安徽省土地利用的程度,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是一个连续变化的指标函数,取值在100—400之间,在一定区域内,可以通过综合指数的大小反映出该区域土地利用程度的高低。2010年,安徽省土地利用程度指数为278.08,为最高值400的69.52%,可见土地利用程度相对较低。在安徽省16个地市中,土地利用程度最低的3个市分别为黄山市(指数为224.76)、池州市(指数为233.11)和宣城市(指数为244.85)。土地利用程度最高的是淮北市(指数达312.81),其次为亳州市,再次为阜阳市(如图3所示)。

二、安徽省土地利用的基本特点及存在问题

(一)耕地后备资源缺乏,开发利用限制因素较多

由于安徽省人口众多,所以对土地的需求也尤为迫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率已高达91.58%,而在全省土地中,仅6.40%的面积是未开发利用的土地,约89.74万hm2。耕地后备资源所剩无几,主要分布在江淮丘陵地区、皖西大别山地区和沿江平原等区域,长江、淮河及湖泊地区再也不能随意围垦,北部平原地区的耕地基本已到开垦极限,潜力不多。由于水源因素的限制,山区一些地方尤其是坡地要退耕还林,防止水土流失,荒滩地存在农、水相争的现象,不宜农耕,丘陵岗地部分地区目前也不宜农耕,可见安徽省耕地资源紧张状况比较严重。另外,由于自然灾害和人为乱占滥用、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各类建设用地、特别是两淮地区地下采煤引起耕地的大面积塌陷,复垦整理补充的耕地质量差,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不足,农业投入产出比低,粮食产出率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以及人口的继续增长,建设用地和新增耕地来源的矛盾更加突出。

(二)农用地所占比重高,耕地保有量大,农村居民点规模大,地域差异显著

2010年,安徽省农用地面积为1 122.76万hm2,占全省土地面积的80.12%,比重很大,居各类用地的首位;耕地面积占全国耕地面积比重达到4.70%,远超过全省土地面积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比重,这反映出一个农业大省的土地利用结构总体特点。安徽省南部的黄山、池州和宣城等3个市的农用地占总土地面积的比重分别超过了85%,而北部各市农用地面积比重则大多数小于80%。2010年,安徽省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14.74万hm2,分别占土地总面积和建设用地面积的8.19%和60.74%。安徽省北部的阜阳市、亳州市、宿州市和淮北市农村居民点面积则均超过了11%;然而,南部的黄山市、池州市和宣城市农村居民点面积比重则均小于5%,表现出明显的空间异质性。

(三)土地利用粗放,浪费严重

图3 安徽省及其所辖16市2010年土地利用程度指数

目前,安徽省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仅278.08,且合肥、安庆、黄山、马鞍山、滁州、芜湖、铜陵、六安、池州和宣城等安徽省中南部10市土地利用程度指数均低于300,剩余北部6市土地利用程度指数也仅略高于300,土地利用程度总体较低。由于全省城镇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呈外延式发展,占用耕地现象严重,各类开发园区集约用地不够规范,老城区改造缺乏规划,土地资源存量潜力尚未充分挖掘;2010年全省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51.28m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高达199.44m2,农村居民点面广量大特点突出,高于村镇规划确定的上限,浪费现象严重。

(四)中低产田多,局部地区农田污染严重,生态保护压力较大

全省耕地土壤养分总体的状况是:有机物、全氮含量水平不高,中低产田占46.5%,粮食单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华东地区处最低水平,目前主要靠加大化肥和农药施用量提高产量,而这种做法必将导致土壤肥力下降和污染,同时部分耕地缺少若干种有益微量元素,这些因素已成为农业生产发展中明显的障碍,同时也是今后改造低产田的主要任务。

随着全省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与之相伴的是城市生产生活过程中都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和污染物,不仅需要占用大片土地,同时还会污染城市土壤和地下水系。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排放更加剧了对大气、水源和土地的污染。由于小城镇的工业布局分散,导致污染源也分散,工业园区盲目开发,而且污染型工业比重大且缺乏系统的环境规划,这使得小城镇的污染情况更为严重,农田污染总体上呈加重态势,对污染物的控制难度增大,生态环境持续恶化[3]。

全省土地接近70%为山丘。据统计,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已超过土地总面积1/5,大量的水土流失必然造成土壤中大量的氮、磷、钾等养分的损失。近年来平均每年治理水土流失的面积约400万hm2,赶不上平均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600万hm2的速度,水土流失有继续恶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剧全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性的难度[2]353。

三、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实施对策

(一)对现有耕地加强保护,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后备土地资源

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科学种田,合理施肥,精准施肥,最大限度地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粮食产出率是保证本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耕地得到了保护,粮食稳产才有可能,才能为各项经济建设提供了坚实基础。

在本省的后备土地资源中数量很少的土地能被开发成耕地,而且普遍存在着开发难度大、质量差,甚至不宜开发的特点。对于这些土地要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土地整理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确定土地的用途,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洪、防灾、防水土流失为前提,依据规划进行相应的土地利用活动,在不违背自然规律的前提下适度开发。

(二)加强土地部门对土地资源的监管力度,依法严格管理土地

土地资源浪费现象比较严重是安徽省土地利用过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因此,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地方的各项土地用途规划严格管理好土地资源是实现安徽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为此,增强土地部门的执法力量,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健全土地开发整治的制度、法规,完善土地管理机构,强化土地部门的执法职能,依法用地、依法管地,严惩乱建、滥用、越权批地、破坏耕地资源等各类违法案件,使土地管理事业逐步走上依法、规范的运行轨道。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各类土地资源,真正做到珍惜每一寸土地,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深度挖掘内部潜力,集约经营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科学管理各类农用地,积极推广先进农业科学技术,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科学技术水平,推广“三高”农业(即高产、高效、高投入),提高土地产出率,既服务城市又富裕农村,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要集约经营城乡建设用地,严格管理各种违规占地,充分利用城市建设中的空闲地;适当提高建筑容积率和空间利用率,按规划有计划地改造旧城区、开发新城区;因地制宜地合理建设乡村,统一规划乡村居民点,尽量占用不适宜用作耕地开发的荒山荒坡用于建造住宅,大力发展新农村建设。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人口多、人均土地占有量少则是安徽省的基本省情。政府部门应加强新的《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其相关土地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使节约集约用地的观念深入人心。同时本着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原则小心谨慎地增加农业耕地,对城镇存量的土地进行盘活,用好增量土地,努力形成节约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运行机制。

(四)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加强治理土地生态环境与耕地改造

全省应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地开展水土保持、绿化荒山荒坡的工作。对于水土流失严重的山区,努力减少水土流失的面积,不可在沿坡开垦耕地,对于那些已经开垦的耕地必须在土地部门的的指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防止水土流失。在丘陵地区,应因地制宜地建立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区,防止水土流失,减少水土流失对土地造成的损毁。建立生态经济示范区,消除制约耕地生产和发展的限制因素,防治农村农业环境污染。增加对土地的资金投入、技术投入、有机肥投入,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大力改造中低产田,科学种田,合理施肥,改善土地质量,提高土地产出率。

[1]黄大鹏.安徽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25(4):396.

[2]项思可.安徽土地资源概况及土地利用结构与状况分析[J].广东农业科学,2010(8):349-353.

[3]尹长丰.安徽省城镇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对策研究[J].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1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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