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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理论对旅游标识英译的适用性

2014-12-25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译者译文原文

刘 颂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江苏 南通 226011)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力的不断增强,中国旅游业蓬勃发展,旅游景区标识英译显得越来越重要。在这方面,我国学者已做了大量的工作,如乌永志在综合调研的基础上总结归纳了陕西省主要文化遗产类景点名称翻译存在的问题,阐述了对存在争议的文化遗产类景区名称翻译的规范过程,提出了文化遗产类景点翻译的原则和方法,为类似文化遗产景点名称翻译实践提供了有效参考[1]。但是受 “信达雅”翻译标准影响,多数翻译人员或学者往往为“忠实于原文”的翻译原则所束缚,认为景区标识文本须“直译”,以原文本为旨归。整体而言,国内外的一些学者对于旅游标识的翻译研究多局限于微观词句层面,缺乏具体的理论指导。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将译者从原文本的铁链中解救出来,赋予了译者充分的自由,强调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更积极地参与翻译纲要的形成过程、更关注译文交际功能、更多地考虑译文接受者和原作者的利益,对自身行为和产品负责,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和适用性。因此,本文通过将宏观层面的翻译目的和文本类型功能与职业道德层面的译者操守问题进行结合统一,探讨用该理论指导旅游标识翻译实践的适用性。

1 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德国功能主义学派发展起来,其代表人物主要是卡塔琳娜·莱思(Katharina Reiss)、汉斯·弗米尔(Hans J.Vermeer)、贾斯特·霍斯-曼特瑞(Justa Holz Manttri)和克里丝汀·诺德(Christine Nord)[2]。

1971年莱思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中,将文本功能作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从原文、译文功能间的关系对原文进行评介。其学生弗米尔在行为理论的基础上,发展并创立了功能目的论,提出“结果决定方法”,认为整个翻译行为的目的决定翻译过程。霍斯-曼特瑞重点分析了翻译过程中的参与者行为、条件和作用等,发展了目的论[3]。之后诺德提出“功能加忠诚”原则。

传统翻译理论认为是译文须忠于原文,原作者与译者为主仆关系,以原文为中心,追求译文与原文间的“等值”、“等效”,译文在目标文化中的预期功能被忽视。功能翻译理论摆脱对等理论的束缚,不再只关注原文,注重文本类型、译文功能、翻译行为及其目的、翻译策略,以目的为总则,具有评价与规范意义。

2 旅游标识的文本类型

莱思将文本类型和翻译方法联系起来,提出文本类型说。如表1,张美芳[4]将文本分为信息型、表情型、操作型三种类型。

表1 文本类型的功能特点及其与翻译方法的联系

切斯特蔓(Chesterman)后来用图1进行了描绘。

图1 莱思的文本类型与文本种类

图中最典型的信息型、表情行及感染型文本分别为参考用书、诗歌及广告。三角形中部还有些多重功能的文本类型,如传记既属信息型又具表情型特点。而旅游手册位于三角形中央,是一种综合文本类型。

莱思认为,原文的主要功能影响翻译方法的选择,即翻译方法因文本类型的不同而不同。英文标识语是为以英语为母语或第二语言的游客提供食、宿、行、游、娱、购等基本信息的标识语,[5]属于莱思的旅游手册,是综合文本类型,总体说来其体裁可归为信息型加操作型功能文本。信息型文本的主要功能是告知读者真实世界中的事物现象,而语言形式、风格的选择都从属于此功能。信息型文本所陈述的事实包括信息、知识、观点等,通常文字较简朴。交际焦点是内容或话题,语言逻辑性强。对原文和译文均为信息性文本的翻译,译者应力求准确、完整地再现原文内容。在操作型文本中,内容和形式都从属于文本所要达到的言外效果,目的是“引诱行为反应”,即感染读者并使其采取某种行动。若译文仍需为操作性,译者应以读者的同等反应这一总体目标为指导原则,虽然这有可能改变原作内容或文体特征[6]。因此,景区标识英译语言表达须准确、通俗、明了,利于不同阶层读者的理解接受,目的是要让普通游客看懂,从中获取相关的自然地理、文化风俗方面的信息,并且某些还起着商业广告的作用。这种文本最重视材料的准确,信息的精确、所用语言的通俗、信息传递的非语言目的及读者的反应。

3 旅游标识的翻译原则

3.1 目的法则

功能主义的核心理论目的论(skopos theory)认为,决定翻译过程的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指导翻译的总原则是目的法则。通常,翻译中目的有三:译者的翻译目的,译文的交际目的和使用特定翻译策略或翻译程序的目的。Skopos多指译文的目的[7]。

目的论认为任何翻译都是行为,任何行为都有目的。景区标识翻译亦如此。那翻译目的由谁来确定?整个翻译过程涉及参与各方,扮演不同角色,如委托人、发起人、译者、译文接受者、原文生产者,在相互作用中实现翻译全过程。出于某种目的,委托人需要某文本译文,于是请译者来翻译,此时委托人即为翻译发起人。理想状态下,发起人应尽量为译者提供翻译相关情况,如翻译目的、译文功能、文本类型特征、译文接收者、时间、地点、交流环境等,说明文本的预期功能,以此形成一份明确的翻译纲要。但很多情况下,委托人不知一份明确的翻译纲要可为翻译带来便利,委托人对当时情形需要何种翻译并不清楚甚至有误解。因此,译者不能被动地履行翻译纲要,而应按照翻译目的,积极与发起者协商,共同形成翻译纲要。

翻译目的为译者进行翻译提供了总指导原则,宏观层面上让译者了解到需要译文原因及所需译文类型,明确了翻译工作的方向和目的。但如何进行工作,采用何种翻译策略,或选用何种翻译类型无法从翻译纲要中直接获得。这些具体操作层面的问题,有赖于译者自身能力、经验、判断力和责任心。通常有经验的译者能从翻译情况本身来推断,虽相当程度上有赖于译者的水平和职业道德,但不可背离翻译目的。

在景区标识翻译中,翻译纲要建立于翻译目的基础上,明确的翻译纲要有助于翻译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景区标识翻译对发起者和译者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景区标识翻译发起者,通常是政府机构,应尽全力根据翻译目的提供一份完整明确的翻译纲要,使译者清楚了解有关翻译的详细情况;而景区标识译者应尽可能推测和理解翻译目的,考虑翻译行为涉及的特定功能、文本类型及特点等诸多因素,与其他参与者协调解决意料之外的问题,实现旅游翻译的准确性交际功能。

3.2 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

对原文和译文本类型的分类研究有益于译者更好把握文本交际功能和语言特征。旅游标识文本属于信息型加操作型功能文本,功能包括信息功能和感染功能。前者能常指为游客说明路线、指明景点位置等,常以景观名牌、道路引导牌、公共设施标志牌等形式出现,译文注重内容的表达,语言要求简洁明了;后者则一般起安全警示作用或传达景区发展理念如介绍旅游地特色文化的宣传牌等等,目的在于诱出所期望的行为即游客的旅游,也包括对于某些行为的呼吁或制止如按要求规范操作。旅游标识文本的连贯性主要体现在文本格式化和术语规范化两方面。充分把握文本类型特征译者才能更有效地理解原作目的和功能,更理性地选择和确定翻译标准和策略[8]。

据此,翻译工作开始之前,译者须熟悉原文,把握其功能和特点,依据翻译目的,疏通翻译思路,拟定翻译策略。如何把握译文文本功能?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德国功能主义学派非常注重目的性法则、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目的性法是指导译者进行景区标识翻译的总原则,而连贯性和忠实性法则是实现译文文本功能的基本要求。连贯性法则指的是译文需能为接受者所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及其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即语内连贯一致。忠实性法则指原文与译文间应保持语际连贯一致,类似于译文要忠实于原文,而如何忠实,多大程度上忠实,则根据译文目的及译者对原文的理解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连贯性法则高于忠实性法则,二者都有赖于目的法则。

景区标识是综合文本类型,主要为信息型加操作型功能文本。对于信息型旅游文本,其主要功能是告知旅游者景区中的事物现象,译文亦如此。因而,译者应力求准确、完整地再现原文的内容,为了避免歧义,方便宣传或者更好地提供服务,对同一概念、内涵,译名需统一,实现景区标识译文语内连贯,更好地实现译文功能。而在操作型旅游文本中,内容和形式都从属于文本所要达到的言外效果,目的是“引诱行为反应”,如加深游客对景区特色印象、感染旅客或潜在游客并使其前来游览,或提醒警示游客应、不应做出某种行为,其译文通常仍为操作性,译者忠实于原文同时,应注重语言的通俗、信息传递的非语言目的及读者的反应,实现语际连贯一致。此外,景区文化通常融合自然地理、人文环境等因素,而中国古老灿烂的文化常常是吸引境外游客的重要原因,其表述要求译者在翻译时尽量接近原文,特别是人文景区中标识翻译尽可能再现标识中国文化因素。译文实现了语内连贯和语际连贯,才能准确地为游客提供高效的景区服务,避免歧义保障译文的交际性目的的顺利实现;才能使境外游客在交际环境中对中国景区文化有更为客观细致的了解,实现译文文本的感染功能,吸引游客再次游玩,实现景区标识的宣传诱发功能。

3.3 忠诚原则

Nord提出功能加忠诚概念,功能指使译文在译语环境中按预定的方式运作的因素;忠诚指译者要对原作者、委托人、发起者、译文接受者及译文读者负有责任。忠诚原则对译文功能有所限制,鼓励译者与委托人就翻译任务进行商议。忠诚与忠信有区别,忠信仅指译文忠于原文,而忠诚是伦理概念,译者应对翻译活动参与各方负责,包括向译文接受者解释翻译行为及原因,协调译文目的与作者意图[7]。根据忠诚原则,景区标识翻译行为应理解为由发起者、译者以及原文作者、译文接受者等共同参与构建目标译文的社会行为,该行为理应受到社会道德尤其是职业道德的规范约束。译者对原文和译文及交际语境负责,对委托人和译文接受者负责。

汉英两种语言从属于东、西文化,译者有责任协调文化差异,不能强制性地将一种文化观念置于另一种文化之上。翻译行为的整个过程中,包括翻译目的的确立及前期翻译纲要的制定,译者需对翻译活动各参与者利益进行协调。在赋予了译者使命和责任、提高其地位的同时,忠诚原则使译者能更全面地了解各方需求、更多地考虑译文接受者和原作者的利益,在无法完全依据读者期望而译时,在伦理道德上,至少不欺骗读者。

4 结束语

功能主义翻译理论挣脱了对等理论的枷锁,通过对于文本类型和功能的分析,以目的法则为指导,将翻译置于跨文化交际领域中进行思考,强调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协调能力,同时指出了译者应负有的基本职业道德,为译学界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对于旅游标识的翻译,功能翻译理论在宏观层面上为翻译工作者提供了适当的理论架构,翻译文本类型说让译者更好地把握翻译文本功能和特征,有助于景区标识文本的格式化翻译处理及术语统一,目的法则使译者明确了努力方向,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帮助译者打开了翻译思路,而忠诚原则强调了译者的职业道德操守。该理论将译者从“信达雅”翻译标准的限制的中解放出来,赋予了译者更多自主权,同时也明确了译者的责任,并对其职业道德提出了要求,符合当今景区标识翻译提倡的鼓励译者在遵守职业道德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进行创造性思维的趋势。

[1] 乌永志.文化遗产类旅游景点名称汉英翻译规范研究[J].外语教学,2012(2):95-99.

[2] 张美芳.功能加忠诚:介评克里丝汀诺德的功能翻译理论[J].外国语,2005(1):60-65.

[3] 张长明,仲伟合.论功能翻译理论在法律翻译中的适用性[J].语言与翻译,2005(3):44-48.

[4] 张美芳.翻译研究的功能途径[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71-72.

[5] 魏宝祥,任董莉.山西省旅游景区英文标识语调查与研究[J].江苏商论,2012(4):114-117.

[6] 肖群.功能主义视角下的红色旅游外宣资料英译:问题与对策[D].上海:上海外国语大学,2011.

[7] 仲伟合,钟钰.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J].中国翻译,1999(3):48-50.

[8] 张新红.文本类型与法律文本[J].现代外语,2001(2):1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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