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传统金融行业的影响分析
2014-12-21徐争荣XuZhengrong
徐争荣/Xu Zhengrong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北京100872)
1 引言
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的元年,2014年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不仅因为央行对待互联网金融的态度由过去的不明朗转变成了积极应对,还在于国内四大电商集团——阿里、腾讯、百度、网易都看准了互联网金融的巨大商机,加大资金、人员的投入力度。传统银行业从过去的“吃利差”转变为以吸引客户为主要目标,更加便捷、高效率地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互联网快速、足不出户的特点,能够使银行业务快速转换。传统证券业的销售严重依赖于银行,其他销售渠道,包括第三方、券商和保险业都很难撼动其地位。百度理财、网易理财利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成本低的特点,为传统券商基金电子化销售开辟了一片新天地。
互联网金融将挑战传统金融巨人,甚至改变传统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与格局。移动支付、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势必给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带来一系列的监管问题,各监管机构需积极应对。
2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与特点
2.1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目前,对互联网金融概念的定义有不同看法。谢平、邹传伟认为,互联网金融既不同于传统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它是第3 种金融融资模式,称为互联网直接融资市场。可见,互联网金融是直接融资的一种形式。钟建文认为,从广义角度来讲,凡是运用互联网手段满足金融需求及提供金融服务的都可以被称为互联网金融;从狭义角度来讲,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的互联网创新或电商化创新以及非金融机构采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领域的运作。
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可以这样理解:互联网金融即绕开传统的金融中介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金融业务,如信贷服务、投融资服务、金融产品的销售等。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金融,互联网只是一个工具,和传统的水、电、气基础设施一样,当互联网日益普及后,任何行业都在互联网化,任何领域都由线下业务发展到线上业务。金融行业也不例外,在互联网上存贷款、投融资、证券交易等一系列金融业务均可实现。
2.2 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1)金融信息获取透明化
在传统金融业务中,客户与机构双方获取的金融信息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客户容易处于弱势地位。客户获取金融信息的渠道有限,通过互联网金融,客户将对各种金融信息进行有效的筛选,选择有利于自身的信息,从而更加理性地进行投资决策判断。对于机构来说,则可以充分利用大数据时代的数据挖掘技术,针对网络客户的个人兴趣、购买历史以及浏览习惯等网络特征,挖掘出客户的风险偏好、信用信息等,从而有利于机构的贷款审批发放以及对总体风险控制的把握。在互联网平台上,双方的信息都能实现最大程度的透明化,减少欺诈行为的发生。
(2)资源配置去中介化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P2P(peer to peer)的信贷经营模式。P2P 接近于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可以达到与现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银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人类最早的金融模式即个体直接的直接金融交易,互联网金融模式则充分体现了人类这一金融交易行为的雏形。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中,供需双方信息对称,通过网络筛选、甄别各种金融产品,点对点进行交易。去除了银行、券商的中介作用,仍可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3)支付手段便捷、交易成本低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支付方式以移动支付为基础,通过移动通信设备,利用无线通信技术来转移货币价值以清偿债权、债务关系。移动支付的特点是便捷、交易成本低,使客户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所需的金融业务。传统金融机构具有手续繁杂、存贷款时限较长、交易成本高、受固定网点地域限制等缺点。利用自身的优势,互联网金融能够较好地弥补这一缺陷。
3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与融合
在移动支付、云计算的大数据时代,传统商业银行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风险与压力。
3.1 云计算将一切物理设备虚拟化,所有业务将在云端进行
网络银行无需设置分行,服务全球,业务完全在网上开展,其总部可谓在互联网云端。网络银行释放了大量的劳动力成本与星罗密布的物理网点,降低了交易成本。网络银行的自动化程度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能真正实现7×24 h 服务,永不间断。
Internet Bank 统计显示,单笔金融交易在传统柜台网点、电话银行、ATM 机和网络银行中的服务成本分别为1.07 美元、0.54 美元、0.27 美元和0.01 美元。阿里小贷的数据显示,目前单笔信贷的成本平均为2.3元人民币,传统银行单笔信贷的经营成本在2 000 元人民币左右。除了资金成本,网络银行还能节省大量的时间成本:传统商业银行的线下贷款,由于人工审核的复杂性,从审批到放款通常需要几个工作日甚至更长时间;网络银行运用数据挖掘算法,自动挖掘数据库中客户的相关信息,可以将贷款发放时限缩短到几分钟。这是人工为主的传统商业银行无法比拟的,由此可见,网络银行已经实现了最低的边际成本。
3.2 客户对财富管理的选择主动性加强,不再局限于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银行客户流失严重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展,客户对财富管理的选择主动性加强,不再局限于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银行客户流失严重。客户是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基础。2012年,全球互联网用户达24 亿人,我国互联网用户为5.65 亿人,网购人数达1.93 亿人。网民中以年轻化、学历高、素质高的人群为主,他们大多数愿意尝试互联网新鲜事物,对理财融资创业的需求也在各年龄阶段人群中居首位。
商业银行也不放弃对电商平台的尝试,以图与新型金融势力抢夺客户资源。如交通银行在2011年底推出的“交博汇”,建设银行在2012年推出的“善融商务”,中国银行于2012年8月推出的 “云购物”,将信贷服务融入到了网购用户的在线购物过程中。但是,商业银行毕竟不是互联网公司,目前国内成熟的互联网公司已经拥有了大批忠实网民,要想从中抢夺客户资源已经很难,商业银行也没有必要花费大量的资源去做自有电商平台。因为互联网金融虽然在线上交易,但最终的客户结算和基础金融服务仍需依靠银行,新型的金融势力暂无官方许可的金融牌照,由此可借鉴花旗银行与Facebook的成功合作。
3.3 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有机融合,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才是最大的受益者
长期以来,中小微企业贷款融资一直是困扰中小微企业主的难题,商业银行的信贷服务很难全面覆盖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据不完全统计,随着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兴起,以人人贷、阿里小贷为代表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已有2 000 多家,形成了互联网直接融资模式的雏形,满足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阿里小贷完全不同于传统银行的贷款机制,它不需要借款人提供担保和抵押,其借款人资质依靠借款人在阿里巴巴平台上的活跃度、交易量和网上信用评价等因素综合计算得出。
互联网企业做金融业务也有先天的不足之处:如何对风险进行有效把握,如何监控贷款企业的资金流向,如何降低网络骗贷欺诈行为等。商业银行有完善的内控机制,通过互联网企业与商业银行的有效融合,互联网企业能够将风险降到最低。商业银行则可利用网络数据中的客户交易行为与客户评价,更加全面地分析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提升小微金融服务。以招商银行为例,小企业网上银行U-BANK8的问世,充分说明了银行对于通过互联网平台经营小企业客户群的重视。
4 互联网金融模式与传统证券基金业的互利互惠
互联网金融进军证券基金市场表现为产品销售渠道电商化。由于银行主导销售模式,传统的证券基金销售严重依赖银行与券商的物理网点,阻碍了部分中小基金公司的产品推广,资本市场普及化受阻。部分基金公司尝试网络直销模式,但这对于赢得更多的客户资源仍是杯水车薪。据调查,过去5年中,基金公司新增的客户群,以散户化、年轻化的特征为主,其中,25~35 岁的人群比例最高。对于基金的购买量,1 万元以下的单次购买比例超过了购买次数的2/3。这些不太富裕的年轻人正是互联网用户的主力军。余额宝背后的天弘基金公司则抓住了这一契机,以556.53 亿元的规模扭亏为盈,一跃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货币基金公司。余额宝的优势在于T+0的高收益模式,这与支付宝余额网上互转的方便快捷共同赢得了广大年轻网民的青睐。随后,众多的基金公司入驻天猫商城,开展网上基金销售渠道。上线产品种类覆盖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股票型/混合型基金、指数型、QDII 等,中低风险的产品占多数。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证券移动终端软件也随之快速升级。相对于物理网点和固定电脑,用户更倾向于随时随地对金融信息进行获取以及交易的操作。这意味着证券行业必须在原有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移动终端设备的研发,开发出具有更多功能的交易软件。从原有的以交易通道业务为主的应用,延伸到更多非交易通道的业务。风险评估、集合理财、基金代销等一系列业务功能都将在移动终端中实现。
5 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监管问题
由于互联网金融是去中介化的金融行为,金融监管机构更要迅速应对其带来的一系列金融问题。互联网金融可以将实体经济与金融产品相结合,这在很大程度上模糊了金融与非金融的界限。为了应对挑战,各监管机构积极探索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办法。
首先,对第三方支付进行管理。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受中央银行监管的支付机构,才能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央银行目前已发放了250 张第三方支付牌照,严格规范非金融机构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
其次,互联网金融公司以网络形式存在,属于没有物理网点的小贷公司,目前的监管政策允许这样形式的公司存在,即所有的金融业务均须在网上进行,不允许在网下进行。网上、网下的业务界限比较模糊,稍有疏忽就容易触碰监管红线,如何对互联网金融公司进行界定区分仍需进一步讨论。
最后,互联网货币有独特的特点,比特币即为其一,它是脱离各国央行之外的货币,在国外可用于购买汽车、航空票等。目前,我国中央银行不接受比特币,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也不接受比特币。互联网的精神是开放共享、全球化、去中心化,势必会在货币的选择上与国外互联网金融公司产生冲突,阻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全球化发展。针对这样的特殊货币,我国监管机构更需仔细调研,研究可靠、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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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金融研究,2012(12):11~22
3 曹少雄.商业银行建设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的思索与探讨.农村金融研究,2013(5):54~58
4 孟祥轲.中小型券商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模式研究.经济视角(下旬刊),2013(8):55~56
5 梁璋,沈凡.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模式带来的挑战.新金融,2013(7):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