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时代的新闻真实性思考
2014-12-20袁泳
袁泳
【摘 要】社交媒体如今成了互联网中最热门的话题,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每个人都拥有社交媒体账号,每个人都参与在社交媒体中,社交媒体由此产生了大量的新闻信息。但在社交媒体中,新闻真实性的保证却难以落实。本文分析了社交媒体时代新闻失真的成因,并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社交媒体 新闻 真实性
社交媒体作为web2.0的产物,自2008年成为了互联网中的热门话题,在学界也如同巨石击浪,引起反响。安东尼·梅菲尔2007年在《什么是社会化媒体》一书中将社交媒体定义为一种给予用户极大参与空间的新型在线媒体。他还把社交媒体的特点概括为:参与、公开、交流、对话、社区化、连通性。相对于传统媒体的单向式传播,社交媒体允许受众撰写、分享、评价、讨论和相互沟通,它为所有人提供了分享意见、见解、经验和观点的工具和平台。莱文森认为存在三种媒体:1.传统媒体,即电视、报纸、杂志之类的媒体,它们是空间和时间定位不变的媒介,突出特征是自上而下的控制和专业人士的生产。2.新媒体,主要是指电子邮件、亚逊网上书店、报刊网络版、留言板和聊天室等。是按照使用者方便的时间去使用,而不是按照媒介确定的时间表去使用。3.新新媒体,即社交媒体,如facebook,twitter等。这种媒体将消费者重新定义为了生产者,脱离了自上而下的控制,每一个人都有了表达的机会。莱文森所提出的三点,可以看出媒介的一种渐变,那就是传播主体地位的天平已经明显地从大众传媒的一方偏向了受众。如果把社交媒体上的所有交互信息比作一个数据库,那这个数据库是相当庞大、复杂的,在一个个用户名和“马甲”的背后,基本上会有很少的个人或者集体会对社交媒体中产生的信息和话语负责。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在新闻传播的过程中,真实是新闻传播的本质要求。社交媒体的发布速度快和多角度呈现使得它成为了大多数人首要选择的信息了解渠道,它的时效性确实让大众传播媒介无可匹敌。在2013年4月20日发生的芦山地震中,几乎在震后的几十秒内,就有人在微博发布了消息。人民日报的官方微博在几分钟内就发布了微博对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等信息进行了详细报道。在这种媒介语境下,可以对所有的新闻事件进行低成本的即时直播。但是在新闻传播的过程中,“快”并不意味着“好”。时效性和真实性是新闻的一对矛盾体,社交媒体的信息发布过程简便快捷,但是,却有很少的用户会去求证新闻的真实性。因此新闻的真实性问题在社交媒体的今后发展中会成为越来越大的考验。
一、社交媒体中新闻失真的原因
1、交互性特点使信息发布和传播更容易
交互性是社交媒体基于传统媒体的重要特点。交互性即指传播者和受众之间的双向互动传播。社交媒体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来让人们进行线上互动,让受众参与新闻报道,媒介对受众不仅仅是单向传播渠道,而成为了受众与媒体、受众与受众之间传播交流的平台。如果把社交媒体比作一个“舞台”,在这个舞台上,所有的人都有话筒,都能够“发声”。
但这样一种极为开放的平台,也给很多不实消息和谣言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传播途径。一方面,有的用户为了增加关注度,蓄意炮制一些虚假的耸人听闻的信息,来获得大量的评论或转发。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指的并不完全是用户有意制造或者导演新闻的情况,而是有一种叫“公民新闻”的现象出现。“公民新闻”产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美国,伴随着web2.0的到来而兴盛。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非专业的新闻传播者通过大众媒体、个人通讯工具,向社会发布自己在特殊时空中得到或掌控的新近发生的信息。简而言之,就是“来自业余新闻工作者的第一手新闻报道”。“公民新闻”的出现丰富了新闻传播活动,拓宽了新闻源的宽度,活跃了新闻的市场。但是作为“公民新闻”传播的主体,业余的新闻工作者毕竟不是专业的大众传播媒介,他们并不代表权威的信息。因为缺乏职业新闻伦理指导或因为发布的手段极为简单(动一动鼠标就可以),“公民新闻”缺少一个重要的新闻传播环节,那就是对新闻真实性的求证。因此,社交媒体过于活跃的背后,隐藏了许多用户“有意”或“无意”的虚假新闻。
2、“消费主义”在社交媒体中的盛行
“消费”并不是指传统政治经济学里所指的对物品的需求和满足。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里认为消费构成当下的社会逻辑是在消费社会里,生活的一切都成了消费,这种消费不仅仅体现在物质文化上,更体现在文化含义上来体现个人身份,而且消费的不是商品的服务和使用价值,是它们的象征符号意义。“消费主义”影响下的媒介往往通过半真半假的方式,来建构虚假的社会现实。“消费主义”在社交媒体中的蔓延是相当迅速和深入的。在社交媒体出现之前,消费文化尽管在大众当中盛行,但是人们在媒介渠道上并没有取得控制权,也就是说,议程设置的主导仍然掌握在传统媒体手中。社交媒体的出现,使得所有人都可以一起“狂欢”起来,传统媒体手中议程设置的指挥棒一下子旁落了,传统媒体似乎也进入了这个“圈子”,它们也在逐渐成为社交媒体的用户,也一起加入了“消费主义”的盛宴。当所有人和媒介都成了一幅面孔,不再去讨论标志着教化、引导、规范的社会道理伦理、价值观念的时候,社交媒体就成了虚情假意的消息的沃土,整个传播环境就会充斥着欺骗和作假。
3、“把关人”的缺失
张国良在《传播学原理》中认为:所谓“把关人”,即采集、制作信息的过程中对各个环节乃至决策发生影响的人。事实上,在大众传播的各种媒体之中,不论是报纸还是广播,不论是电视还是网络,都存在着“把关人”。“把关人”可以是记者、编辑,也可以是媒体负责人,或者是政府的宣传部门。而网络作为大众传播媒介之一,更是需要“把关人”对传播信息进行过滤和监控。这样才能有效避免虚假新闻甚至谣言的出现,为广大受众提供一个良好的信息环境。与传统媒体的严格把关不同,社交媒体因为它的用户广以及发布门槛低基本上很少有审查程序。发布的信息,包括新闻站点、专业信息站点、公司站点、组织站点、个人网页和电子邮件等发布或发送的新闻的出口都无须新闻出版部门的审批,新闻出版部门也不可能对此一一审批。这种去信息发布的中心化的情况使得在传统媒体中掌握信息“生杀大权”的把关被解构了。endprint
二、规避新闻失真的对策
1、强化传媒工作者职业规范
《美国职业新闻工作者协会章程》第一条规定:“真实是我们最终的目标。”路透社制定的《采编人员手册》也规定:在我们的报道中,准确性高于一切,切勿歪曲事实,切勿加入不公正的感情色彩,切勿为了一个个引人瞩目的导语或生动的短语而失去平衡,记者在搜集材料时必须核对每项事实,编辑必须对报道前后不一或未注明出处的争议说法提出质疑。记者和编辑必须确保报道的意思和平衡不因使用不精确的语言而受到损害。
中国新闻界一向推崇新闻媒介的社会责任,无论是早期梁启超提出的“监督政府、导向国民”,还是徐宝璜提出的“供给新闻、代表舆论、创造舆论、灌输知识、提倡道德”,都在倡导新闻媒介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在高度信息化、全媒体化的时代,大众传播媒介尤其是社交媒体对个人乃至社会产生了愈加深远的影响,其社会功能及责任也越来越多地受到肯定。而传递真实的事实,无疑是其功能和责任中的首要组成部分。
2、加强政府监管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政府部门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落实治理措施,才能切实保证社交媒体内容的安全。我国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有些观点会认为政府对社交媒体的监管是对舆论自由的干涉。实则不然,即便是放在社会的实境中,再民主的国家也需要有效的法律法规的支撑。其中,加强相关部门对网络虚假新闻的监督,确立更加有效的网络监管途径,是减少网络虚假信息传播的必要手段。
3、加强制度建设
在传媒内部,稿件应该严格执行送审流程,为了保证新闻的真实性,一般要把写出来的新闻稿件(剪辑出的粗片)拿给被采访者,让被采访者对稿件(片子)的内容进行核实。对于一些重要的稿件或片子,要根据其重要性酌情送有关部门审核。媒体的审稿人、记者、制片、责编等,在审稿过程中,要对创作者进行有关的采访从而确保新闻的真实。媒介的中层、高层主管要切实担负起保证新闻真实性的责任,对事实不确凿或涉嫌新闻造假的稿件,要敢于压稿,并在认真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教育或处理。
参考文献
①徐耀魁:《西方新闻理论评析》[M].新华出版社,1998
②郑保卫:《新闻学概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③刘琼,《中国网络新闻可信度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1
④蓝鸿文:《新闻伦理学简明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作者:四川大学文新学院新闻与传播2012级硕士)
责编:姚少宝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