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
2014-12-18李慧娟
李慧娟
为切实加强辖区农牧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遏制由农牧区车辆违规上路而引起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落实支队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示精神,乌拉盖公安交警大队根据辖区公路与农牧区道路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隐患特点,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路面安全管理,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以“三项规定,四项举措”做好管理区农牧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管理。
“三项规定”加大交通安全宣传
一、大量印发安全读本,群发交通安全短信,营造浓厚声势。大队针对农牧区地区道路交通的特点,投入宣传资金,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交通宣传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以客运、三轮电瓶车和低速载货汽车驾驶人、乘客、交通参与者为宣传对象,策划和印制了《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等多种类型的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这些宣传材料内容浅显易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知识性和实用性,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农村地区道路安全行车常识,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尤其是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坚决抵制客运车辆超员超载、三轮电瓶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利用“小媒体”宣传,强化农牧民交通安全意识。大队针对农牧区交通安全和农牧区群众生产、生活及信息接收等特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宣传媒介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民警、大学生村官等交通志愿者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通报本地农村地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利用大队“双微”平台等“自媒体”,及时发布辖区实时路况信息和安全出行提示,进一步扩大交通安全教育辐射面,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提高群众对加强农牧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三、组织村干部和文明交通志愿者走村串户,强化“面对面”宣传。大队以农牧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摩托车驾驶人、公路沿线村庄村民为重点,采取发放《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等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和挂图、制作摆放“行人、非机动车交通安全事故展板”和上交通安全课等传统形式,向广大农牧区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讲解酒后驾车、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以及乘坐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报废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教育广大群众树立安全文明驾驶意识,自觉抵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项举措”做好交通安全管理
一是强化隐患整改。大队持续推进对辖区农牧区道路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和事故隐患点逐一登记,积极上报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切实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同时,在一些重点上下口处,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农牧区道路,并警示农牧区车辆注意公路车辆情况。
二是强化源头监管。随着农牧民购买机动车、农用车、两三轮摩托车等不断地增加,加之农牧区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等情况,大队领导审时度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辖区农牧区交通管理重视程度。通过深入嘎查村,协同嘎查村负责人,以车辆和驾驶人为重点,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继续完善农村车辆和驾驶人的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强化路面管控。良好、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是确保道路交通畅顺、安全的重要基础。一方面,对事故易发的路段,或者遇有恶劣天气的情况下,提高路面见警率,强化路面巡逻,加强衔接口处的道路安全管理。另一方面,把预防危险路段和危险时段道路交通事故作为重点,严厉查处各项违法行为,如农牧区面包车超员超载上路、逆行或占道行驶等,坚决坚持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绝不姑息。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大队一直以来以辖区农牧民朋友为重点,多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力求全面提升群众交通法律法规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防范交通事故,文明参与交通,杜绝事故伤害。针对农牧民群众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实际情况,大队通过借助农村集市开展知识竞答、采取群众间相互教育宣传方式,形成热烈的学习氛围,从而进一步提高农牧民交通安全意识,安全出行。
责任编辑/何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