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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人民政协化解医患纠纷对策研究

2014-12-17刘腾飞

新东方 2014年1期
关键词:医患纠纷医疗

刘腾飞

一、转型期医患纠纷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迅猛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约有700万人从事医疗卫生职业,其中约500万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疗卫生事业也同步发展,约有100万医生和卫生员在乡村服务农村居民。然而,据媒体调查,现在从事卫生医疗事业的从业人员,绝大多数不希望自己的子女从事医疗卫生的职业。这正折射出当前我国医患纠纷已是矛盾重重。

第一,医患纠纷呈现出暴力化。据卫生部通报,仅2012年全国共发生恶性伤医案件11起,一共造成35人伤亡,其中死亡人数达多达7人,28人受伤(其中11名患者及陪护人员、16名医护人员、1名保安),涉及北京、黑龙江等8个省市。据中国医师协会统计,仅2013年10月,10天里全国共发生6起暴力伤害医生、护士事件。如,10月21日,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数名患者家属在得知家人抢救无效死亡后,家属情绪十分激动,当场对多名ICU医生进行群殴,致ICU主任眼镜被打碎,鼻部撕裂伤,身上出现多处软组织挫伤、肾挫伤;另有两名医生受轻伤。2013年10月25日早晨,当天气温3摄氏度。患者连某某(33岁)因为鼻腔微创手术后长期不适,带着凶器来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拔刀捅向耳鼻喉科主任王某某、老医生王某某(年过六旬)、放射科医生江晓勇。王某某被患者猛刺数刀,被送进抢救室时已经大量失血,抢救无效死亡。

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统计,自2002年9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平均以22.9%的速度上升。中国医院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仅2012年,我国每所医院年平均发生暴力伤医事件约27次。白衣天使的大白卦被鲜红的血浸湿,冷冰冰的数字在这个冬天让人感觉到更加寒冷。这些数据和鲜血都无一例外的告诉我们,当前医患纠纷呈现出暴力化倾向。

第二,医患纠纷呈现出复杂化。医患纠纷已日渐复杂化,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患者与医院之间的纠纷。以往医患纠纷较多地集中在医疗事故上,而现在医患纠纷的原因日趋复杂化。究其缘由:一是缺乏信任感。2011年中国十大健康新闻之首,是关于一个出生仅6天的婴儿救治过程。该婴儿因无法正常排泄,在深圳市儿童医院就医。主治医生要求给婴儿做造瘘手术,手术等费用需10万元。婴儿父亲不愿意,就将孩子转到另一所医院,而该医院医生仅开了0.8元的石蜡油,就给“治愈”。此事经媒体大肆报道,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称之为“八毛门”。这个事件对医生职业环境与医生职业道德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加剧了患者对医生的不信任感。然而实际上深圳市儿童医院并未误诊,石蜡油也并未使婴儿治愈。随后,婴儿再次就医并接受手术治疗。看似是一场闹剧,这背后却隐藏着医患双方的不信任。二是医闹问题突出。“医闹”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学概念,准确来说并没有一部法律对其作出明确的界定,只是社会实践中一种说法。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和郑雪倩(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维权部副主任)曾认为,“医闹”是借医疗纠纷的为名,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而有一部分学者认为,“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患者方的人,为患者与家属向医院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来施加压力,试图帮助患者向医院索取经济赔偿,从中收取报酬,并以此作为其谋生手段。现实中,有一部分人正是借此谋取私利。而笔者曾亲历过一次“医闹”事件,当时去一家三甲医院给家人买药,到医院大门时发现水泄不通,患者家属将道路堵住,只能侧身通过。在门诊大厅里燃放鞭炮,烧纸钱,哭声、鞭炮声不绝于耳。而整个门诊大厅基本上无法正常运转,其他求医问药者也只能暗自倒霉。医闹在某些地方都已成常态化,不得不认真面对并尽快拿出对策根治了。

第三,医患纠纷呈现出长期化。医疗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对于任何一个国家而言都是一个难以攻克的命题。医改已不折不扣地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正是由于医改绝非一蹴而就,医患纠纷会随着社会的发展长期伴随着我们。

二、现阶段医患纠纷的成因分析

第一,医疗体制弊端。医疗体制改革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我国现有的医疗体制弊病凸显,是医患纠纷的罪魁祸首之一。

一是政府投入不足。2013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学院院士钟南山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他在会前曾询问卫生部部长陈竺,我国财政对医疗卫生投入的比重是多少?后者回答称有可能接近5.5%。另外财政部副部长、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保安在会议上指出:四年以来,我国财政对医疗卫生累计投入约23000亿元,中央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累计投入资金约6500亿元。尽管四年投入超过20000亿,但相比其他国家的投入差距较大。比如说,日本的医疗卫生投入占全年GDP的8%至9%,欧洲国家平均比例达到了10%至12%,美国约是16%,而我国的比例不到6%。

政府投入不足使得医院只能靠自身的收入平衡巨大的开支,客观上造成了看病贵问题。依据《中国卫生统计年鉴》公开数据显示,公立医院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是药品收人。根据年鉴统计,2007年公立医院的药品收入约2000亿元,约占公立医院总收入的42%。而众所周知医院的收入主要有三大来源,分别是药品收入、医疗服务收入与国家的财政补贴。从上文我们可以得知,国家的财政补贴比重较低,所以药品收入一般会占医院总收入的一半。而药品收入在二级医院以及中医院的比例更高,某些医院甚至达到70%至80%。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人民群众看病贵的原因正在于此。正是因为看病贵、看病难加剧了医患之间的不良关系。不解决医疗投入,医院的收入短时间难以改善,医患关系也难以缓解。为增加医院收入、医生的收入,一部分医院就依靠“药价虚高”与“过度医疗”等违背医德的做法。这样无疑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无疑更加激化了医患关系,使得医患纠纷更加频发。

二是支出严重不均。政府投入不足已带来严重弊端,再加上支出不均衡现象严重,使得医疗体制饱受批评。早在2006年,原卫生部副部长殷大奎在中国科学院的调查报告中披露,政府医疗投入的80%为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了。但此后鲜见类似数据在官方或者半官方的机构披露出来。

各级医疗机构的资金投入亦存在分配不均现象。公立医院获得了绝大多数的财政资金,但是资金缺口依旧庞大。而民营医院处境就更加堪忧,由于体制等原因使民营医院的处境和地位相对尴尬,获得政策性资金资助的可能性较低。但是,民营医院也是为了医治病患,也应该归属于公益性。在政府财政投入时,应该要考虑到这一点。公立医院在医疗体系中担当主力军的角色,然而,民营医院绝非是可有可无,而是扮演着后备军的角色。民营医院也形成了一个很大的医疗服务的网络,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看病难的问题。

第二,处置机制弊端。医患纠纷频发,但其解决机制欠缺也是一大弊病。患者与医院都存在各自诉求,然而解决诉求的途径有限,效率不高。首先,医疗鉴定程序繁琐,耗时费力。医疗纠纷大概分为:因医疗侵权引发的与非医疗侵权引发的纠纷。前者以构成事故为前提,而后者其他医疗过失行为(一般不构成医疗事故)。不少患者和院方采取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但是法院的审判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诉讼过程漫长,纠纷不可能立马解决。同时,诉讼途径也不能全部化解纠纷。因而,使得一部分人通过非法途径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其次,医患交流信息不畅,一知半解。医患双方信息交流不畅,是导致医患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从分析众多案例中可知,在医疗纠纷发生及处理过程中,院方由于具有先天的优势,他们熟悉医疗技术、医疗条件等客观事实,同时,又具有丰富的医学知识。而患者缺乏相应的认知水平,加上院方在沟通过程中较少的告知相关情况。在媒体报道的一部分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部分医疗机构在纠纷事故发生后,往往是利用自身优势,故意推诿、推脱责任,更有甚者还篡改、伪造病历和病案记录,尽一切可能试图逃避法律后果,加大了纠纷的处理难度。这也加剧了信息的不对称交流,医患之间的信任感犹如薄冰,一碰即碎。

第三,舆论机制弊端。媒体的报道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医患纠纷的矛盾。更有不良媒体罔顾职业道德,添油加醋,不进行正面引导,未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媒体在医患纠纷报道中到底应该扮演何种角色?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新闻传播规范应包括以下内容:真实报道、党性原则、舆论导向、新闻伦理、以人为本。一部分舆论媒体为追求新闻的时效性,而忽视了严格、客观的原则去调查事情真相。比如,社会反响巨大的“八毛门”事件中,深圳新闻网首次披露事件,但末在客观公正的调查清楚实际情况之前,就以单方提供的素材整理报道出来,结果造成了虚假新闻,产生了较坏的社会影响。而舆论媒体真正应该做的是什么呢?为医患双方架起“连心桥”。媒体舆论应该注意价值引导,尽可能平衡医患双方信源,在报道医患双方之间所不清楚的事实与心态时,应多采访报道独立的第三方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学者的看法,以此引导大众,尽可能引导双方互相沟通,互相理解。而要顺利架起这座“连心桥”,我们应该利用人民政协的巨大作用,积极发挥政协的职能。

三、人民政协化解医患纠纷的举措

当前,全国各地接连报道了医患纠纷事件,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患纠纷时有发生。还有一部分医患纠纷演变成了群体性事件,医患纠纷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医患纠纷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也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社会秩序。如何解决医患纠纷,抚平医患关系的伤痕,已成为党委政府的一大难题。政协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理应为党委和政府排忧解难。针对当前医患纠纷的现状和成因,政协应发挥自身优势,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化解。

第一,积极提交医疗卫生提案。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2012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参政议政是政协委员和各级政协委员会的职权,同时也是一项光荣的义务。医疗卫生事业是民生事业,关乎亿万家庭的身体健康,也牵动着亿万群众的心。

目前,我国医疗卫生领域暴露出来的问题,不管是医疗财政投入不足,还是医患纠纷问题,都需要我们政协持续关注并着力解决。政协应提交关于增加医疗投入的提案,政协委员应发挥自身优势,在“两会”上献言献策,积极推动增加医疗投入的提案。只有国家持续加重投入比例,医疗系统的资金短缺情况才能尽快得到缓解。有了资金保障才可以解除“以药养医”的魔咒,才可以快速提高医疗系统职工的收入水平,可以尽可能地杜绝其为了增加收入而过度医疗的弊端。

第二,积极参与医患纠纷过程。现有的医患纠纷处置措施中,以医患双方协商、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三种途径为主。而这三种途径都存在各自的缺陷,不利于及时有效地化解医患纠纷。尤其是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途径更是耗时费力,还得不到良好的解决效果。这需要政协从以下方面解决。

一是政协参与化解。建立第三方独立调节机制、建立医患纠纷调节中心。目前,我国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绝大多数是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官方半官方的医学会主持的,其自身的性质和地位让患者和群众怀疑其独立性与公正性。而政协委员可以利用自身的政治地位,较高的社会声望与知识素养,可以积极投身到医患纠纷中去,为民排忧解难。各级政协和政协委员牵头,组织各高等医科学校、医学专家、律师与群众参与到医患纠纷,建立医患纠纷调解中心。

二是政协参与监督。人民群众求医问诊,是相信医疗机构,是相信医生护士的医德。现在不只看病难,看病贵也是一个饱受指责的问题。那么,各医疗机构就应该要做到能够让患者的两个放心。一是看病放心,另一个是用钱放心。政协委员在参与化解纠纷的过程中,还可以发挥自身的知识优势,监督医院在医治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度医疗的问题。这是很多民主党派政协委员的特有优势,应该要充分利用。

第三,积极加强舆论引导群众。政协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政协委员就应当肩负起舆论引导的义务。政协在化解医患纠纷时,应注重舆论。

一是开展教育宣传。各级政协和政协委员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医务人员和患者都是一条战线的战友,都是为了战胜共同的敌人———疾病。医生与病人是相互依存的关系,而非对立关系。政协可以采取多途径宣传常见病及其治疗过程与后遗症,尽可能让群众了解更多的医学常识,化解医患之间的不信任感与猜忌。同时,还应该强调医学水平是有限的,有限的医疗水平不可能做到所有的疾病药到病除。

二是利用新媒体。新媒体较传统媒体,传播速度更快,更新更快。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也越发重视其新媒体的作用,尤其是微博和微信。每天都有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开通微博账号。北京市第11届政协第四次会议召开时,北京政协开通了新浪微博,成为全国首个省级政协微博圈。百余位北京市政协委员通过政协微博圈直播两会进程,开辟两会舆论新平台。微博已成为继新闻、论坛之后的第三大互联网舆情源。微博既能弥补传统媒体对舆论反映的不足,而且能更好地促进社会意见的汇集,同时加强对社会决策的判断分析。

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充分利用微博新媒体,可以有效加强引导舆论,提高宣传政治协商成果的效率,建设民主监督与参政议政的网络新平台,进一步发展“网络统一战线”。同时,政协微博还可以吸引更多青年群体与高学历群体了解政协,关注政协,能够积极扩大社会影响力,夯实民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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