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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文化:基于我国的构建与繁荣

2014-12-16杨新莹李军松

河南社会科学 2014年8期
关键词:消费绿色文化

杨新莹,李军松

(天津科技大学,天津 300222)

一、前言

文化创新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文化发展的需要。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就要以文化创新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在当今国际社会中,一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重要表现。不仅如此,在一个国家,文化还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是一个国家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因此,文化创新不仅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我们能否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绿色主张在全球被提出并被广为接受,是因为从工业革命至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自然界中的能源也在不断地被消耗,其中包含大量的含碳能源如石油、天然气、煤,自然界中长期形成的碳循环平衡一下子被碳能源的过度消耗而打破,过度排放使得大气中的CO2浓度急剧增加,导致一系列生态问题如全球变暖、两极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等。近年中国很多省份尤其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灰霾天气也与碳的过量排放有关。瑞典学者曾指出,生物质燃烧和化石燃料燃烧一次排放的碳质气溶胶是灰霾形成的主要原因[1]。全球气候变暖不仅仅是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同时也是政治问题,更重要的则体现为发展问题。

绿色的理念适应了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一些发达国家致力于研发绿色技术,研制和推广高能效、低排放的工业生产方式,并大力调整产业、能源、技术、贸易等政策为绿色、减排创造条件。绿色经济的争夺战,已在全球悄然打响[2]。

在全球绿色革命的浪潮下,我国在“十二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到2020年单位GDP 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至45%的长远目标,并号召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绿色发展实践,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3]。就我国而言,碳排放主要是伴随着能源消费而产生的,居民个人的消费行为能够影响到全部能源消费的45%至55%[4],对社会成员日常生活中碳排放的控制是发展绿色经济极为重要的一环。

要实现我国社会绿色化,需要从绿色能源、绿色技术、资金等层面入手,同时也要关注国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构建起一种全新的社会文化模式(封泉明,2010)。文化大繁荣的指导思想为绿色文化提供了历史契机,中国为了自身经济、政治、社会的协调发展,为了履行我们承担的社会责任,也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应该在全社会成员中创新地推行以零碳或绿色技术为载体的、以节能和碳减排为行为的、以《京都议定书》等控制温室气体的协议和文件为制度的、以碳浓度和碳生产率等为核心的[5]大众绿色社会文化模式。

二、绿色社会文化的内涵

绿色社会文化应当是一种什么类型的文化,界定“绿色文化”这一概念应当包含哪些要素,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绿色经济形势,综合国内一些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我国绿色社会文化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一)绿色社会文化应当是与过去的高碳社会文化根本不同的文化形态

过去的高碳文化的核心是“利己”的,社会成员追求个体自身、家庭或者群体的满足为目的的文化模式。在这种文化体制下,社会成员尽最大努力进行物质生产、改造自然、借助尽可能多的科学技术手段将自然转化为较多的物质产品,来满足自身或者身边家庭成员、社会组织成员的物质需求,这样的目的作用于环境,自然导致了“高碳”的结果。高碳文化倡导的发展模式是:价值取向上的物质主义、享乐主义和感觉主义;方法手段上的技术主义;利益立场上的极端人类中心主义和个人自我中心主义(封泉明,2010)。绿色文化不应当仅仅是在过去高碳文化模式上加上些许的绿色的因素,而应当对我们过去的社会文化行为模式和造成的环境恶果进行深刻反思而建立的一种能够发展创新经济、解决能源安全、应对气候变化的,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环境共存、共融、和谐的新文化。这种文化的理念不仅仅是强调我们一代人或者上下两三代人为一个利益群体的“利己”的文化,而更多地强调代内代际公平、人与自然一体、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谐共处的“利己”和“利他”相结合的“互利”观念。

(二)绿色社会文化应当是涵盖科学品质和科学精神的文化形态

绿色文化是一种科学文化概念,也是一种科学文化手段。首先,作为科学文化,绿色文化应当讲究的是这种文化应当具备科学的理性,比如在绿色文化中应当显现科学的知识、运用辩证的思维方式、采用最新的研究方法、讲究科学原则[6]。绿色文化的科学品质说明倡导绿色文化并不是否定科学的运用和创新,回归原始状态(当然这也是不可能实现的),而是创新地运用科学达到一种新的和谐。同时,作为科学的文化,绿色文化应当崇尚科学的精神。这种科学的精神表现在,研究机构应当竭尽所能、甘于花费时间、精力,研发“降碳”的高新技术和绿色能源或可再生能源,从而实现绿色繁荣的目标,而不仅仅纠结短期出多少科研成果;能源产业应尽可能通过洗煤、碳交易、碳封存、碳中和、碳基金、增加碳汇、碳足迹、碳捕获等方法力求达到温室气体最大减排,而不仅仅着眼于经济效益;国家财政部门根据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碳预算,既关心代内公民的富裕程度,也保证后代的发展,同时关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利益分配,确保排放空间容量和可持续发展相匹配,而不仅仅考虑一时的财政盈亏。

(三)绿色社会文化应当是具有文化气息和文化品位的文化形态

绿色文化本身有两个层面的意思:“绿色”是一个科学的指标,涉及科学本身;“文化”则表明除了一些科学标准外,它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文化气质和文化内涵,应当展示出社会成员的文化涵养、文化品位、文化观念和文化个性。一种成熟的社会文化应当促使社会成员形成一种品质和修养。绿色文化应当引导公众适度寡欲,在保证自身物质需要满足的情况下,追求精神生活的充实;应当引导社会成员在人际和谐的基础上注重人与自然、人与其他物种的和谐;应当使社会成员既享受到人文关怀,又有美的体验;应当引导社会成员求真务实、尊重科学,同时又尽可能消除科学技术的纯理性非因素——“见物不见人”“见理不见情”“见利不见义”作用于社会成员(封泉明,2010)。

(四)绿色社会文化应当是社会成员能够形成一种绿色意识和自律的文化形态

笔者认为,建立起绿色社会文化的一个标志,应该是社会成员的绿色消费、绿色排放的“绿色化”意识和行为。绿色文化社会中的人们在需要消费或使用能源时,自觉地有一个出发点,就是尽可能少消耗、少排放、多回收、多利用,把绿色作为评价自身能源消费行为的一个指标,使自己的消费行为能够被环境所承载(封泉明,2010)。当人们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形成一种自觉自愿地为了达到绿色消费、绿色排放这个目的而努力采取方法和措施的看待和处理问题的思路的模式时,绿色文化才算真正在这个社会中建立起来。

(五)绿色社会文化应当是对过去的“人类中心主义”文化反思的先进社会文化形态

人类历史上经历过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三种文明形态。在原始社会,人类在自然力面前,力量是渺小的,不具备多少改造和影响自然环境的能力。从农业文明时期开始,直至今天的工业文明时期,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界的能力大大加强,在这个阶段,我们或多或少地以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征服和改造自然作为衡量我们一个时期社会进步的标志。“人类中心主义”发源于西方的工业文明,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看作是毫无价值的,认为只有人类本身是有价值的,在此基础上,对自然进行掠夺式开发和任意的污染破坏,最终带来了生态环境危机,也是人类发展变得不可持续[6]。我们要想从工业文明迈向生态文明阶段,保存地球和人类的发展可能性,就必须对过去的“人类中心主义”文化进行反思,调整自身的行为,绿色社会文化就应该在这种反思与调整中形成。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绿色社会文化应当是一种社会成员对过去在行为上的“利己主义”和结果上的“高碳排放”修正的,涵盖科学品质和科学精神的,具有文化气息和文化品位的,对过去文化形态中“人类中心主义”立场和理念反思的先进文化形态。

三、中国传统文化与绿色文化

今天我们所说的绿色社会,涉及工业、农业、商业、金融、能源、交通和生活等诸多领域。在这些领域想要实现社会的绿色化发展,改变“高碳”现状,就要对原有的生产资料、生产方式、生产习惯、生产理念进行取舍、重组或优化。在此过程中,就要与我国传统文化在本质上表现出的事物互补协调、融和共生,如与“和”文化的融合互通。“和”是传统文化的精髓。在这种对过去的物质、方式和习惯的调整和重组的“和”的过程中产生的绿色社会文化,就必然表现出其创新的特性。因此,创新是实现社会绿色文化对传统文化有所传承的桥梁。

从今天“绿色”的视角来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很多涉及生态伦理的内容,都含有“绿色化”的要素。千百年来,中华民族讲求遵循自然规律、尊重自然的品质,这种品质体现在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如前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习惯在今天看来就可以认为是一种自然质朴的“节能”手段,当今世界范围流行的“地球一小时”绿色、环保的公益活动,也与古人的这种生活习惯极为相似。又如中国古代许多思想家、哲学家都认为人是万物的核心,因此,人类对万物的发展、进化负有一定的责任,人有义务维持物种的延续。比如儒家思想中的“仁民而爱物”的观念,认为注重自然和谐是人“仁爱”的一个体现[7],这种思想有助于当今社会成员在构建绿色社会中树立其自身的环境责任感。再如中华佛教的食素、不杀生等观念,可以认为是一种绿色的生活方式(尽管古人并没有意识到植物生长的碳排放低于动物生长)。当今世界上很多环保主义者,都选择过“素食”的生活。还如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天人合一”的理念,孟子的“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和管子的“毋杀畜生,毋拊卵,毋伐木,毋夭英,所以息百长也”都体现了人与自然共生、不可割裂的思想。其他如中国传统文化提倡“静以修身、简以养德”,反对奢靡的生活方式,其“静”和“简”在今天看来,就体现了一种生活绿色化的自觉和自律。笔者认为,当今绿色社会文化中最应该借鉴传统文化的方面,就是节俭的理念。

人类社会工业革命后的200年,既是发展的200年,也是环境恶化的200年。一些科技、经济走在前列的国家,以自身能够占有和消耗多少地球资源,作为其发达的标志。发达国家的人口仅占全球的1/5,消耗的资源却要占到4/5。一些发展中国家,近年经济飞速发展,也是以掠夺性地消耗地球资源为代价的。在这种发展过程中,奢侈消费、一次性消费在世界范围内蔚然成风。中华民族是一个崇尚节俭与和谐的民族。中国古代传统文化认为,世间万物都有一定的关联,就好比“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相生相克、此消彼长。因此,人类如果想代代相传,可持续发展,就要尊重事物发展规律,如果过度消费资源、过度索取于环境、吃光用净,终究会受到自然的惩罚。老子《道德经》也曾提道:“吾有三宝,持而守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故能器长。”其中“节俭”即是老子的“三宝”之一。唐朝著名诗人李商隐“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的诗句流传千古,影响深远[8]。荀子曾提出:“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清代道光皇帝曾多次向臣民强调:“厚生之道,首在崇俭。”近年欧美国家爆发过几次金融危机波及全球,但是中国受到的不良影响却较小,究其原因,不能不说中国以节俭为核心的传统文化在国民心中根深蒂固,这种节俭的传统对很多人平稳渡过金融危机发挥了一定的作用[7]。多少年来,节俭文化陶冶着我国一代又一代人,也为当今社会绿色文化发展提供了社会基础。

国外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了朴素、深刻、美妙的生态哲学智慧。中国传统文化为构建社会绿色文化提供了有益参考。一是为生态伦理价值观提供了深刻的内涵,使人们开始正式反思“人类与自然关系”和“现有价值体系”。二是为彻底消除“形而上学”自然观的影响提供了理论武器。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单向作用的关系,而是一种双向互动。人类在对自然界“征服”“改造”的同时,自然界也是变化发展平衡的,人类改造自然并不是最终状态,自然界也终将恶果反作用于人类。三是为从发展绿色经济到构建绿色社会过渡奠定了评价体系标准。生态环境的恶化不仅仅是自然恶化,更是人和自然关系的恶化,再进一步说是人类文明的退化,是政治问题、制度问题和文化问题。构建社会绿色文化,需要探寻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从中找到与绿色社会一脉相承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观体系[9]。

四、绿色文化在我国的构建与繁荣

如何建立适合我国发展的绿色社会文化,如何繁荣我国绿色文化,笔者认为,建立我国绿色社会文化,应当侧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树立绿色的世界观文化

世界观是指人对世界的根本看法和根本观点。那所对应的绿色世界观就是在人们对世界的观点和看法中加入绿色要素。在前述过去的“人类中心主义”理念的支配下,人类无限度地征服自然,因此,没有一个标准来质疑多大限度的碳的排放是不合理的,在人类生产过程中,无论多少碳的排放,都认为是可接受的。这种观念直接导致着今天环境的恶化。因此,现在构建绿色社会文化,就应该将绿色观念融入人们的世界观中,使社会成员认识到“和谐可持续的世界,应该是绿色的”。建立绿色世界观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的必然选择,也是从源头上减少碳排放的一个有效的途径。

那么怎样才能把绿色从一种理念、一种提倡变成能够进入并巩固于人脑的一种世界观或者世界观的一部分呢?这就需要借助教育、法律等多种手段来构建绿色社会文化。当人们能够自觉地通过各种手段向绿色靠近时,绿色文化的世界观便形成了。

(二)树立服务绿色社会的科技观文化

科技对社会的影响从来都是正反两个方面的。一方面,科技推动了社会的进步,给社会带来了物质文明,推动社会进步;另一方面,科技的发展速度已经呈几何状地超越了自然界的新陈代谢,科学技术和科技产品都能够极速地消耗自然资源。因此,在绿色社会文化下,科学的创新都应该以绿色为前提。科研工作者、科研团队应树立绿色的科研观念,明确科技的最终目的是推动社会的进步而不仅仅是为了少数人、少数群体牟利。社会中的科学评价标准也应该将最终导致的碳排放作为检验科研成果的考量之一。

(三)树立绿色价值观文化

价值观是指一个人对周围的客观事物(包括人、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凝结为一定的价值目标;另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尺度和准则,成为人们判断价值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评价标准。

绿色文化最核心的内容是传播和普及绿色价值观。绿色价值观就是在几种价值的选择和排序中,社会成员能够形成这样的思维模式:在价值判断上能够将追求生态文明排在满足人的欲望、对自然的开发和经济的发展前面。这种价值观的形成虽然是一个缓慢的潜移默化的过程,但是一旦形成,每个人考虑问题都不自觉地从环境出发,对绿色社会的建立大有裨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施泰纳说:“在减碳过程中,普通民众拥有改变未来的力量。”构建绿色社会文化中的价值观文化,就是要使社会成员形成一种自觉的价值判断,在享受较多物质生活和较少碳排放之间,以后者作为自身的价值取向,或者判断后者更有价值。

在经济社会朝着绿色化发展的过程中,技术、资金、制度、法律和政策的作用固然重要,但是如果社会中最核心的主体人的观念不变化,内心中仍以消费主义或者人类中心为价值取向而不转为绿色价值观、生态价值观,就无法真正建立起绿色社会文化,无法从每个社会成员这一社会基本单位来实现绿色社会的愿景。梁漱溟就价值观在社会发展和社会文化中的作用问题就曾经说过:“盖人类文化占最大部分的,诚不外那些为人生而有的工具手段、方法技术、组织制度等。但这些虽极占分量,却只居从属地位。居中心而为之主的,是其一种人生态度,是其所有之价值判断——此即是说,主要还在其人生何所取舍,何所好恶,何是何非,何去何从。”[10]

绿色价值观文化的内涵还应包涵生态平等的观念被社会成员认同。生态平等是生态文明的要求。生态平等包括:人的诉求不能高于自然的承载;当代人的发展不能牺牲后代人继续发展的机会;一些国家的发展不能以多消耗地球资源为前提,要在环境承载范围内留给发展较慢的国家日后平等发展的机会;民族、地区间平等发展、行业间的发展没有环境消耗优先权[2]。

(四)树立绿色教育观文化

教育是人类文明的传承,知识的传播、品德的培育以及价值观的构建都是教育活动。教育的产出,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播,还包括在被教育者脑海中形成某种思想观念,即观念的养成。绿色教育观文化就是将现今的绿色思维、绿色意识、绿色理念融合到传统教育中,帮助受教育者形成绿色的世界观、价值观。

树立绿色教育观文化,就应该发挥绿色教育实实在在的作用,使受教育者不仅了解应该树立绿色环保的观念,还将绿色意识落实于自身的行为中。因此,绿色教育应该具备实效性。目前的情况是,受教育者的环保意识不可谓不高,不用说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就连中小学生都懂得应当绿色环保,都能讲出碳排放的危害,但具体到个人,其行为环保度却并不见得高。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便是常规环境教育中无视感性欲求,忽视对受教育者的情感激励,道理的传授的“说教”成分过多,从而没有收到很好的实效,使得教育与实践脱节。建立绿色教育观文化,应特别重视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情感激励的作用,激发受教育者对地球、对环境、对身边的人、对子孙后代、对国家和民族的情感,使其既有绿色环保的热情,又明白应当保护环境的道理。这种教育观应该是比较成功和富有实效的。

树立绿色教育观文化,应当教育受教育者在绿色减排问题上,将目光放长远,不要仅仅拘泥于我们今天的绿色行为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切实的短期利益,要在教育中向受教育者传递对未来、对子孙后代、对人类以外的其他生命的大爱。因为倡导“绿色经济”“绿色生活”,并不是一个投入和产出立竿见影的事。摆在每个人面前的往往是这样的利益博弈思维:我们为什么要为了我们并不见得马上能看到的全人类的利益而损害自己的切身利益呢?当别人都不这样做的时候,我们这样做又有什么意义呢?当别人都这样做时,我们不是可以“搭便车”而不必付出实际的牺牲吗(王雪峰,2010)?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有着科学的界定,“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11],马克思所说的这种“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就是劳动,是人类通过其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传统地支配自然界,推动社会发展进步,是以人类走出自然状态的距离、改造和征服自然能力的高低、财富积累量的大小、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程度为衡量的主要标准。在当今的社会历史环境下,具有人类本质特征的劳动对自然界的支配作用,不仅仅应当表现为对自然的开发、索取,使其为人类服务,还应当具有与时俱进的意义。人类对自然界的这种改造,也应当包含遏制环境的疾速恶化,改变自然环境高碳化不可持续发展的局面。这是我们这一代人所应当承担的历史责任的一部分。这种观念,应该构成绿色教育观文化的一部分,需要教育者对受教育者潜移默化的灌输和引导。

(五)树立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文化

在前述社会成员形成绿色价值观文化的前提下,每个社会成员应当自主地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绿色生活方式,或者说社会个体应该对原先不考虑碳排放多寡的生活方式进行一定的调整。2008年6月5日,一项报告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公开对外发表,其内容是对人们如何采取“绿色生活方式”的建议,主要内容见表1[12]。

绿色消费文化所提倡的是适度、理性的消费。适度、理性的消费是指在资源与环境约束下的一种消费方式。适度消费与中国传统消费文化中倡导的节制消费原则是一致的。宋代理学大师程灏曾大声疾呼,“用之无节,取之无时”将后患无穷,要求宋廷予以保护管理[7]。具体说来,绿色消费文化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以下几层:第一,从温度上,绿色消费是指消费过程中尽量减少或避免CO2等温室气体的排放,绿色消费应当是“恒温”的。第二,从能源消耗上,绿色消费是一种较低能源耗费的消费,绿色消费应当是“节能”的。第三,从给个体和环境带来的风险评估上,绿色消费是低风险的,这种低风险的评价不仅仅是对消费主体自身,对环境的损害风险也要降到最低,绿色消费应当是“安全”的。第四,从持续性上,绿色消费是一种消费主体此时消费了,未来还可以有这样的消费行为,甚至子孙后代依然具备这样消费的可能性的消费,绿色消费应当是“可持续发展”的。第五,绿色消费应当鼓励消费新能源、新技术和新的领域,不能固守过去的消费方式,绿色消费应当是“时新”的。绿色消费文化的形成,首先需要消费者有一种认同绿色消费的态度,然后形成一种选择绿色消费的习惯,归根结底要定型为一种绿色消费价值观。

表1 绿色生活方式建议

要形成绿色消费文化,需要在舆论导向上改变目前不健康的“消费至上”的主流消费文化和个体的消费惯性。后现代思想家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中指出,我们的社会正步入消费社会,消费社会秉承的价值观是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价值观,其核心是通过对物质的占有、感官的满足以及商品象征的符号意义炫耀自身的地位和身份,符号逻辑成为资本逻辑的新形态,生产者和消费者在符号意义的控制下,实现着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梦想[13]。绿色时代我们要摒弃这种不健康的消费观,政府、企业、媒介要形成一种舆论,引导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产品,公示一些产品的碳排放指标,使公众了解哪些是绿色产品哪些是高碳产品,以做出选择。个体消费惯性是人们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域内受周围环境和个体价值观影响形成的消费行为,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消费惯性取决于个体消费意识,如品质意识、面子意识、时尚意识等。消费意识具有多样性的特征,而占主导的消费意识决定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牛文静等,2011)。比如有调查表明,虽然绝大多数人知道含磷洗涤用品污染我们赖以生存的水体,但81.3%的家庭主妇却喜欢和习惯使用含磷的高泡洗衣粉,原因是性价比意识而非环境意识在消费选择中起了主导作用[14],这就和个体长期以来的消费惯性有关。形成社会绿色消费文化就应该制造一种绿色消费氛围,形成一种绿色消费舆论。政府从税收等方面鼓励绿色消费,企业加强绿色产品的研发,媒体推广和倡导一些绿色产品的消费,慢慢地使绿色消费文化成为社会消费文化的主流。

(六)树立绿色G D P 文化

传统的经济发展,以投入、生产、出口、消费为手段,以资金的高投入、能源的高消耗、资源的粗放利用为特征,以满足市场需求和人们肆意膨胀的物质欲望为动力,以生产力水平为标尺,以追求GDP 的增长为目标。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把GDP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的唯一指标。在这个标准下,过度关注GDP增长,而忽视了经济质量,有些部门、有些决策者甚至出现了GDP 崇拜。以我国建筑物寿命较短为例,我国建筑寿命大大低于一些发达国家(美国建筑寿命60年,欧洲大部分国家建筑的平均寿命为80年,其中英国132年,法国80年[15])。我国一些一线城市如北京房屋寿命较短尤其明显,平均下来还不到30年,仅为设计寿命的一半(50年到70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房屋质量欠佳,而是由于旧城改造、土地稀缺需要淘汰底层建筑、城市功能调整导致规划调整等多方面的原因不得不提前拆除更新[1],这其中就不乏GDP 崇拜的因素。建设开发可以算GDP,拆迁改造可以算GDP,拆后重建还可以算GDP。这样的GDP 浪费了大量资源,给社会带了巨大的负效益。

要建设绿色社会,就要破除GDP 崇拜文化,构建绿色GDP文化。有关部门要创新管理理念,调整考核方式,完善激励机制,加大绿色经济、绿色GDP和国民幸福指数对政府官员和企业高管人员的考核权重,国家应制定政策,将绿色因素纳入GDP 考核指标中。把绿色经济、绿色GDP和国民幸福指数与政府官员的政绩紧密挂钩,形成发展绿色经济的社会氛围。

(七)树立绿色法律文化

树立绿色法律文化,就是要完善促进绿色经济和绿色社会发展的立法。我国虽然早在1989年就已经颁布实施了《环境保护法》,又先后制定了《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森林法》《草原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也在征求意见中,但是我国至今并没有一部以“绿色”冠名或者将“构建绿色社会”作为指导思想的法律,上述法律很大一部分是为了促进能源开发而立法的,因此法律的主旨并没有涵盖“绿色”的内容。同时,我国环境法由于起步较晚,很多环境法律还是沿袭“易粗不易细”的传统。如现有的能源立法规定不够详细,原则性内容过多,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存在着回避和模糊处理,缺乏统一的硬性指标,缺乏足够的操作性,这也是导致中国目前环境执法(包括能源领域)效果不佳、环保状况不能得到根本改善的重要原因。

要形成与绿色社会相适应的绿色法律文化,社会中应当有一部以“绿色”或者“绿色经济”冠名的法律,该法律应当具备如下特征:“绿色”立法在其指导思想上应强调保护气候这一人类公共利益;“绿色”立法应平衡发展环境和社会稳定的关系,维护环境和国民安全这一核心利益;“绿色”立法应明确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这一指导原则;“绿色”立法应倡导国际合作。在具体制度设计上,该法应当有相应的机制明确限制高碳产业,应明确提高能源开发利用效率,应切实提倡使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应制定法律完善新兴的排放权交易制度,应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生态城区建设,应鼓励公众和个人参与绿色社会建设。

在立法跟进的基础上,还要对社会成员加以普法,使其了解绿色立法、自觉遵守法律,只有这样,绿色社会法律文化才能真正形成。

[1]贺泓,王新明,王跃思,王自发,刘建国,陈运法.大气灰霾追因与控制[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3,(5):34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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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佚名.中国到2020年单位GDP 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0%—45%[EB/OL].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10-09/29/c_12619204.htm,2010-09-29.

[4]凤振华,邹乐乐,魏一鸣.中国居民生活与CO2排放关系研究[J].中国能源,2010,(3):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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