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模式研究——基于激励相容的约束机制
2014-04-05夏书宇
夏书宇
(郑州大学 体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4)
作为全新的体育形态,社区体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社区民众身体素质,增进社区成员情感沟通,形成社会思想凝聚力,其核心理念是打破传统的个体界限,为社区民众创造良好的体育环境,充分满足社区成员的个性化建设需求,实现体育生活的丰富化、生活化和多元化[1]。如何构建完善的社区体育公共服务模式体系,需要政府、社区、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形成有效的激励相容约束机制。
一、对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发展水平分析
所谓的城市社区体育,就是在街道办辖区内,以社区为基本单位,以社区民众为主体,以社区民众的认同感为前提,以增进社区成员情感交流,提升社区成员凝聚力为目的,以丰富的健身活动为手段,以社区公共体育设施为物质基础,在社区范围内开展的社区体育活动[2]。
城市社区体育是社会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除了具有社会体育的基本特征之外,还具有自身独特性,集中表现为:第一,区域性。参与主体就是固定社区内的所有中老年和青少年,活动范围就是社区内的公共场所。第二,自愿性。社区民众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实际身体状况自主选择健身内容,毫无强制性。第三,民间性。社区体育基本实现了基层自治,经费主要依靠自筹,脱离于政府体制。第四,娱乐性。活动内容丰富,娱乐休闲性较强,完全不同于竞技性体育活动,对场地要求非常低,同时替代性也很强。
(一)研究对象
本文以河南、北京、内蒙古、辽宁、江苏、湖南、湖北、上海等近百个城市社区作为此次课题的调研对象。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利用中国知网、万方和龙源数据检测系统和其他多种全文数据库,并通过北京大学图书馆查阅有关21 世纪以来城市社区体育和激励相容约束理论等文献资料和理论著作,为本文的撰写提供了理论依据。
2.问卷调查法
依据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和具体内容,合理设计和制定了调查问卷。经专家检验,本次调查问卷具有统计学意义。从参与此次调研的对象中分别选取两个市区,每个市区选取5个城市社区,每个社区选取管理者、社区成员和社区体育指导员分别为1人、20 人和2 人。本次调查问卷共发放3500 份,有效回收3210 份,有效率为91.7%。本次问卷调查主要由相关高校学生和志愿者利用寒暑假时间,通过现场发放的方式完成。
(三)研究结论
从发展的有利方面看,一是城市社区体育发展水平大幅提升,二是初步构建了城市社区体育法律法规体系,三是体育指导员队伍日渐壮大。
但同时,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发展仍存在许多问题。一是体育设施建设力度不够,如只有不到6%的社区居民认为现有体育设施可以充分满足实际健身需求[3]。二是体育设施使用率较低。实际调查发现,只有不到30%的社区居民经常使用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健身。三是体育管理体制不完善。社区体育组织在管理上缺乏互动,网络管理也未能跟上现实发展步伐[4]。这些都说明了我国城市社区体育管理机制尚不完善。四是体育指导和宣传服务体系不健全。
二、激励相容约束机制与城市社区体育
(一)激励相容约束机制
激励相容约束概念属于经济学范畴的一个重要概念,它的核心内容就是“代理人问题”。在经济落实过程中,因信息存在不对称问题,代理人行为可能不符合委托人既定目标,而委托人又很难发现这种偏离,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最终导致委托人利益受损的严重后果。为了有效避免这一问题,委托人需要设计完善的管理机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对代理人进行激励和约束,以便使代理人行为在委托人目标范围之内,就算代理人行为有所偏离,其客观效果也能够达到委托人设计的基本目标[5]。
在本文中,地方政府就代表着委托人,而城市社区体育则代表着代理人。基于激励相容约束机制的社区体育公共服务模式构建目的在于:为了实现城市社区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建设目标,城市政府作为城市社区体育建设的主体,要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由传统规制性管理向激励性管理转变。一方面,城市政府要对城市社区体育予以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以确保城市社区体育的正常运作;另一方面,城市政府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城市社区体育进行宏观管理,构建完善的监管体制,并鼓励社区体育实现基层自治,让城市社区体育行为自觉服务于城市形象的整体规划和建设中。而城市社区体育的管理者、体育指导员和社区民众要在政府有效激励和约束下各尽其能,履行自身职责和义务,同时还要加强与社会上的相关单位,特别是高校,建立长期合作的关系,实现社区资源的整合优化,以便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二)基于激励相容约束机制城市社区体育服务有效性的因素影响
1.经费来源不稳定
稳定的经费来源是城市社区体育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前提。经费来源不稳定成为当前城市社区体育发展的一大障碍,是未来城市社区体育发展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调查发现,城市社区体育的发展经费有大约三成是来自地方政府财政补贴,剩下的主要来源于社会赞助、业务创收和会费等。社区成员所缴纳的会费和经费投入非常低,甚至有许多不缴纳的,相对于预期目标和各种活动经费相差甚大,由此导致了大部分城市社区体育长期处于资金匮乏状态。
2.体育公共场所匮乏
公共设施不足是我国城市社区体育的另一大发展瓶颈。调查发现,社区民众体育活动以公共场所的广场和公园为主要场地,街道办辖区内的高校和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所基本上不对外开放,基础体育设施也非常匮乏,无法有效满足社区居民的实际健身需求,甚至造成了整体性瘫痪,不得不进入“休眠状态”。
3.监管约束体制不完善
第一,城市社区体育活动站点建设落后,正规社区体育组织不多。调查发现,在此次的调查对象中,有3个以上体育活动站点的社区有347个,有2个体育活动站点的社区有320个,有1个以及没有社区体育活动站点的社区有515个,正式的社区体育组织占所有组织的31.4%,基本上都是民众自发性组织。
第二,城市社区体育管理基本处于无计划、无组织状态。目前,我国城市社区体育的管理基本上是基层自治,但由于街道社区体制内的人力不够,无法和辖区内的体育组织建立广泛的联系,无法形成有效的激励相容机制,导致社区体育活动管理处于松散无序状态,无法实现整体规划和整体发展。
第三,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在内部监督层面,监管水平不高;在社会监管层面,舆论监管滞后,威慑力不强,整体上来讲,城市社区体育监督约束机制尚不健全。
三、激励相容约束机制下的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模式
(一)构建立体式城市社区体育服务模式
一方面,加大城市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的建设力度。免费的体育设施是我国城市社区最为普遍和流行的形式,有效满足了社区居民的健身需求,推动了社区体育的快速发展。对于公共的城市社区体育设施,要加强定期维修和及时管理,以确保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高效运作。另一方面,加大非营利性社区体育场馆建设力度。在西方发达国家,综合性体育场馆都是由政府出资建设的。我国城市社区体育的发展应该积极借鉴国外成功模式,由政府牵头建立综合性社区体育场馆,只对外收取少量用于维持运转的费用[6]。
(二)构建城市社区管理者和社区民众互动共荣的管理体制
对于社区体育管理者而言,政府应该树立新的管理理念,由传统规制型管理向激励型管理转变,各种决策行为要形成有效的激励作用。要坚持互动共荣,落实基层的管理原则,通过与辖区内的社区体育组织建立广泛联系,加强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高校的合作,形成良好的交流渠道。加强社区体育的基层自治,强化社区民众的体育意识,提高居民健身的自主性和积极性,让他们成为社区体育活动真正的主体,充分体验参与社区体育的乐趣。加强社区民众对社区决策的认同感,让广大社区民众的体育行为自觉相容于社区管理行为之中,积极主动参与由社区组织发起的体育活动,在实现个人价值和利益的基础上,实现社区管理既定的宏观目标。
(三)构建并完善层次分明、约束有力的管理监督体制
要从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两方面入手,加大对城市社区体育的监管力度。一方面,社区管理者要加强宏观整体管理,确定合理的管理目标,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协调辖区内体育组织的关系,对目标管理的落实情况加以监督和评价。另一方面,社区管理者要加强微观具体管理,要构建完善的管理机构体系,加大体育管理队伍建设力度。在管理机构建设上,要尽量做到上轻下重,就是说,要将重心放在基层单位上,成立专门的社区体育协调管理组织,在社区管辖范围内,积极发展有利于推动社区体育发展的体育活动组织,特别是民间体育组织和各种体育活动站点。
(四)构建城市社区体育经费保障服务体系
我国城市社区体育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补贴、社会赞助和社区自筹,而经费来源不稳已经成为社区体育的一大发展瓶颈。政府财政补贴主要用于综合性社区体育场馆的建设、设施维护和体育竞赛的组织和管理上;社会赞助主要用于体育活动站点建设和小型体育场所建设上;社区自筹经费则主要用于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维护以及社区体育活动组织管理经费上。首先,政府要加大社区体育建设的投资力度,逐年提高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经费的拨款比例。其次,相关部门要结合分配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的法律法规具体规定,提高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维修基金比重,避免社区体育因经费短缺陷入休眠状态的现象发生。再次,要成立专门用于社区体育发展的基金,通过吸引社会资金、个人捐助和集资等有效方式来成立有效的社区体育发展基金,形成完善的资金保障体系,为实现社区体育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1]栾丽霞,张晓洁.基于网络治理理论的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研究[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2,(9):56—60.
[2]李建波,刘玉.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包容性发展理论、实践与基本范式[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3,(6):67—69.
[3]赵仙丽,李之俊,吴志坤.构建城市社区“体医结合”体育公共服务的创新模式[J].体育科研,2011,(4):96—99.
[4]王志强,常乃军,张育存,张曼.城市社区体育激励相容约束机制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3,(5):51—57.
[5]谷礼燕.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的改革研究[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11,(1):69—72.
[6]孔祥.城市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供给主体及实现路径[J].体育与科学,2011,(4):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