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区政协提案工作的思考
2014-12-12袁桂萍
◎文/袁桂萍
(袁桂萍,民革桂林秀峰总支主委/责编卢淼)
县区政协是人民政协的基层组织,是政治协商构成体系中最活跃的 “细胞”。笔者担任基层政协委员数年,认为目前基层尤其是县区政协提案工作较为薄弱。由于政协委员与办理提案的单位之间缺乏沟通协商,造成了诸如提案多但质量不高,调研不深入、应付式提案、回复质量不高、提案办理程序不到位、收效不明显等问题,值得进一步关注和探讨。
一、县区政协提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提案数量虽然多,但提案质量不高,精品提案更少
县区政协大多要求首先保证有足够的提案量,再在里面寻找精品提案,这就造成了有的提案题目非常大,内容却非常空洞,言之无物;有些提案又过于大众化,问题和建议缺乏深度力度,内容空泛,蜻蜓点水,难以获得参政议政实效,特别是能引起领导重视和进入决策的提案所占的比重还不高,提案的整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提案缺乏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操作可行性差
一些提案形成时间仓促,缺少调查研究,问题反映不够翔实,或只反映问题,不能提出很好的建议,解决办法缺乏可行性和操作性,让承办方难以落实。县区政协委员普遍认为自己提出提案的最大困难是调研时间太短、对相关政策形势认识不够、对社情民意等问题了解不足等,如典型的城市 “红绿灯设置”提案仅仅就是个别委员在开车的过程中发现这里的红绿灯怎么设置不合理,应该怎样设置等,一切以自我为中心进行考虑,而不是通过走访周围的群众、走访交管部门,观察一段时间后再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委员提高提案质量的主要因素。
(三)应付式提案、一般性提案多,专业性、前瞻性提案少
有些提案不切合实际,缺乏专业性和针对性,很多都是非领域、非行业跨行业提交提案,隔行如隔山,关键问题未能提到点子上。一般性、应付性的提案多,如建议搬迁XX路跳蚤市场的提案基本上是每年都有1~2篇,但由于条件限制,提案中对要搬迁到什么地方,如何解决下岗失业群体的生活等问题却没有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说明,不仅造成了这一问题多年未能解决,而且导致相当一部分提案在内容上重复雷同,政府部门最为需要的具有科学性、专业性、前瞻性建议的提案较少。
二、县区政协办理提案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回复质量不高
近些年,提案办理逐步从 “文来文往”的书面型向 “人来人往”的实效型转变,办理质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仍有少数承办部门不予重视,没有把委员所提建议当做促进本部门工作向前发展的助推器,认为是给自己找麻烦,所以答复起来过于简单笼统,或者是答非所问,或者答复无法解决,没有从利于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而是 “一纸复文”,以送答复件上门的形式来应付派专人上门答复的要求,使提案失去它应有的价值和作用,导致委员撰写提案的积极性下降。
(二)办理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在交办委员提案环节中,特别是一些模棱两可的提案,出现交办不准确的现象,往往可能是提案交到了A部门手上,但真正能解决的却是B部门,而A部门对提案也是随意进行答复,且多以 “目前因条件限制难以解决”作为答复。第二种情况是有的提案内容涉及ABCD等多个部门,需要联合起来加以办理,但提案只交到A部门手上,A部门一看这么复杂,仅仅一个部门是难以完成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直接答复因条件限制难以解决。第三种情况就是在具体交办过程中,如果是需要联合办理的提案,且承办单位与其他单位是平级单位、不可能指挥得动其他的部门时,就会出现有利益的事情大家抢着做,没利益的时候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各单位之间职责不清,没有就提案办理问题进行很好的协商沟通,致使答复模棱两可,落实不到位,影响提案办理落实效果。
(三)收效不明显的问题
基层政协委员代表来自各行各业的精英,大部分都是各行各业的专业人才,他们熟悉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性质,因而撰写的提案就有可能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但出于自身限制又无力解决,需要政府或有关部门协调办理。在交办中,非常容易出现此类提案批来转去最后又回到由提案委员答复自己提案,从而造成无法答复,单位、部门领导不满意,委员不愿意写提案的现象,影响提案工作的开展。还有就是有些提案在立案后能很快得到办理落实并收到实效,但在经过一段时间后,所取得的效果会渐渐消失,回归到进行整治前的初始状态,比如清理占道经营的提案,这是由于在办理过程中只注重了治标没有注重治本。
从以上几点看,在基层提案及提案办理过程中,无论是提案多但质量不高,调研不深入、应付式提案等问题,还是回复质量不高、提案办理程序不到位、收效不明显等问题,其原因都可归结为是缺乏足够的沟通协商机制。因此建立良好的沟通协商机制是破解这些难题的一个重要手段。
三、建立健全沟通协商机制,提高提案和提案办理质量
(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加强事前沟通,增强提案和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
政协委员撰写提案是党委政府改进和推进各项工作,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重要环节,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有效手段。经过沟通可以有效地把委员自己所有表达的意识,想要达到的目的,明确的告知承办单位,但由于没有沟通,政协委员久而久之就会产生这样的心理:自己在为经济社会进步而努力,但是承办单位却视而不见或者敷衍了事,提案提了也白提,不如不提。在这种心态下提案的质量自然也不会太高。而能使提案真正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则是承办工作,承办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提案的成效。如果没有沟通机制,承办单位对委员所要反映的内容 “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自然而然的就不会认真细致的去办理,反而会有这种心理:我们单位在这发面已经做了许多工作,政协委员却鸡蛋里面挑骨头,挑点鸡毛蒜皮的事情来说。在这种心态下政协提案的办理水平自然不会太高。而且通过二者的沟通协调,也可以让承办单位把自己在办理过程中的困难、意见发表出来,可以表明这件事为什么没有做或者已经在做当时卡壳在什么地方,让政协委员们做到心中有数,而不会提出为什么我简简单单的一件提案、承办单位却多年未解决的疑问。
(二)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加强过程沟通,解决提案调研不深入、提案办理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广泛调查社情民意,就不能获取撰写提案的信息。有的政协委员撰写提案并没有深入实际去了解情况,导致提出的解决办法缺乏可行性和操作性,让承办方难以落实。如果在撰写提案前能够召开各个职能单位、部门参加的情况说明会,为委员们解答一些诸如目前该项工作做到什么步骤、碰到哪些困难、国家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等等,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而在办理程序不到位上,承办单位也有自己的苦衷,政协委员们提出的提案要办理,但往往不是自己能说了算的,或许牵涉到上级或者同级的几个部门,这可以按照前述分析的情况分别进行应对,一是对模棱两可的提案,通过交流沟通让真正的承办单位来办理;二是对提案内容涉及多个部门,需要联合起来办理,建议政协牵头,召开各单位、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对策。第三种情况涉及利益分配的问题,也需要事前进行沟通,把多个承办方的实际和困难摆出来,让委员们去了解,相信我们的委员们还是非常通情达理的。
(三)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加强重点沟通,解决应付式提案和提案办理收效不明显等问题
笔者认为,政协提案委员会可以试行每年年初下发提案征集通知,把政府的重点工作进行宣传,供政协委员把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府工作动向,进而为其出谋划策,也可以将拟好的提案选题下发给委员,供委员撰写提案时参考。同时,也要积极为委员提供提案知识咨询服务和提案撰写指导服务,将提案撰写指导贯穿提案工作的始终,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应付式提案的问题。
在提案办理中,一些收效不明显的提案,很大程度上都是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其中还涉及到历史深层次问题。对于这种问题,可以召开沟通协调会,邀请当事人、管理部门、政协委员一同参加,使各方利益代表都有机会表达自身观点,使有关部门和委员们充分交流、充分沟通,大家共同关注存在的矛盾,共同探讨问题症结,共同探索解决办法。而一些具有科学性、专业性、前瞻性建议的提案相关部门更是要积极主动的与政协委员们进行沟通,把在办理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出现的问题、难点等等与委员们进行沟通协商,增强委员们的自豪感和自信心,促进问题的解决。
政协提案和提案办理涉及方方面面,受到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在基层建立健全沟通协商机制,需要政协委员和政府部门以及当事人的共同努力,而加强事前沟通、过程沟通、重点沟通等多层次的沟通机制,则有利于提高提案和提案办理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