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要求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2014-12-12周全德
◎ 文/周全德
新型城镇化要求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 文/周全德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给予家庭以人文关怀和社会支持,改善家庭的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环境,乃是公共政策服务的一个新课题。提高城市家庭发展能力,将有利于使我国城市家庭适应社会转型期各种生存和发展的挑战,进一步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公众对于家庭发展问题的认识,有利于为政府机构制定支持家庭发展的社会政策提供理论和实证研究方面的依据。显而易见,无论对于和谐家庭建设还是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对提高城市家庭发展能力问题的研究,均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我国家庭发展面临的现实难题
胡锦涛同志于2011年4月26日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讲话时指出,要“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加大对孤儿监护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人口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受灾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由于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和作用,就其总体而论,目前我国家庭发展能力尚不能适应全国家庭变迁的时代需求。
1.在农村依然有一些家庭尚未脱贫致富,在生产生活方面依然存在着各种困难;在城镇也依然有一些依靠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维持生活的贫困家庭
2.婚姻关系稳定性有所下降和家庭的凝聚力有所淡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家庭发展能力
3.流动家庭和留守家庭的大量涌现,使得独特的传统家庭教育功能在时空阻隔中遭致重创
4.一些中低收入家庭在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因素的作用下,不同程度地面临着心理压力
5.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人们家庭文化观念更新的步履还相对滞后于家庭物质生活条件的变化
6.面对家庭发展进程中的各种变革性或变异性因素,如家庭生活选择多样化、家庭关系简约化、家庭问题复杂化、家庭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许多家庭尚缺乏应对这类挑战的知识、经验及技能
家庭发展陷入多重困境
1.结构失衡困境
(1)由家庭结构变迁带来的少子老龄化对传统养老模式提出了挑战。一方面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使需要赡养的老年人口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生育率持续走低,使供养老年人口的子女人数日益减少。
(2)家庭结构变迁对独生子女教育提出了挑战。面对越来越多的二代户三口之家的核心家庭或因流动而造成的留守家庭,孩子教育问题日益成为困扰父母的头等大事。
(3)家庭户规模的持续小型化促使居民住房需求扩大化、多样化。
(4)出生性别比偏高有可能带来男性婚配困难、性犯罪增多、人口再生产障碍、妇女社会边缘化程度加重等社会问题。
2.功能弱化困境
家庭人口再生产及养老功能的衰弱趋势对于形塑合理的家庭结构具有负面效应。改革开放以来,在相关人口政策的推动下,家庭人口再生产功能日趋弱化。总体而论,这种弱化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国家发展中的巨大人口数量压力,促进了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相互协调发展,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文明进步意义和价值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家庭人口再生产功能的过度弱化也容易引发家庭人口的老龄化,这就对形成合理的家庭结构及社会性别结构具有较大的负面效应。尤其是伴随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家庭结构的核心化以及家庭类型的多样化,会进一步加快家庭养老功能衰弱的进程。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及服务能力尚不能完全跟上的情况下,家庭养老功能的过早或过度弱化将有可能给家庭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带来一些严重问题。
3.关系松散困境
由于市场经济力量的分化和瓦解作用,我国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联系及交往互动比起过去有所减弱。人们不仅是在物质方面的相互支持和帮助有所减少,而且在心理情感方面的交流和沟通也有所减弱。
(1)在整个社会转型期,家庭成员之间的心理凝聚力及契合度在某些变异性因素的冲击下,由于缺乏求同存异的包容性而逐渐衰弱。
(2)工作和生活的压力,生活节奏的加快,婚姻家庭日常生活矛盾的增多,所有这些因素均有可能导致人们朝向家庭外部环境去寻求心理情绪释放及精神情感解脱。
(3)家庭关系向重幼轻老倾斜、婚姻关系稳定性减弱之类逆向发展因素,对于增强家庭凝聚力具有较多的负面影响及不确定性。“啃老”或“虐老”现象对于每一个家庭代际关系的健康发展构成一种致命伤;由大规模人口流动导致的家庭分离状态对家庭关系的健康发展产生诸多不良影响。凡此种种消极因素无不降低人们对家庭的归属感和信赖感,加重家庭关系松散化程度。
4.环境制约困境
(1)近些年来,由于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和作用,社会阶层之间向上流动的趋势大为减缓,而阶层之间的固化状态却逐渐呈现。阶层固化现象对于缓解乃至消除不同阶层家庭之间的发展差距及社会隔阂,构成客观障碍。
(2)性别分化扩大男女发展差距,使得在家庭生活中建构平等、和谐发展的性别关系进而促进家庭性别角色的现代转变,变得异常艰难。
(3)城乡生活差别不仅表现在城乡居民家庭的收入差距及消费差异方面,而且体现在城乡居民家庭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方面。尽管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可以预见城乡家庭生活差别将持续存在,并且也将对城乡家庭发展的一体化进程产生阻挠作用。
(4)区域发展差距与历史背景、自然地理、人文风貌、现实政策支持等因素均有关联。在目前情况下,不同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必然会对不同区域的家庭之间的发展状况产生重要影响。
(5)家庭发展还面临着诸多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性因素的干扰,如忽略家庭发展的政绩考核制度及其指标体系、社会政策支持的乏力等。
加大对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社会政策支持力度
家庭发展能力是其成员个人发展能力的总和,其中包括劳动致富、合理消费、学习创新、交流沟通、优生优育、抚幼赡老、传承文明、健康生活、资源整合、抵御风险等。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背景下,以强有力的社会政策支持激发家庭活力、发掘家庭资源、调整家庭发展策略,势在必行。
1.正确认识家庭发展的社会意义及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现实价值
决定一个家庭发展能力的内在关键因素在于家庭凝聚力,即家庭成员对于家庭的心理认同感及价值趋同度。决定其发展能力的外在关键因素是国家及政府能否制订和实施支持家庭发展的科学而又合理的社会政策。
(1)家庭成员应以积极的态度来应对家庭发展的挫折和家庭生活压力,有效抵御家庭发展中的各种风险及不确定因素。
(2)政府应将家庭视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将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并作为社会建设的突出内容,从而使家庭尽快摆脱发展困境,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换句话说,摆脱家庭现实发展困境的根本出路在于提高家庭发展能力,而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关键又在于制定和实施以支持家庭发展为中心的社会政策。
(3)制订和实施以支持家庭发展为中心的社会政策旨在优化资源和机会在所有公民中的配置,在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全体家庭成员适应经济和社会变化的发展能力,使家庭兴旺发达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得以形成。提高家庭发展能力重在实践且亟待通过社会政策创新予以支持。应大力探索以家庭为单位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改善、保障和发展民生的各项社会政策。
只有对上述各点具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我们才能揭示造成目前家庭发展能力相对不足及社会政策支持比较薄弱的深层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制定和实施以支持家庭发展为中心的社会政策提出具有导向性、针对性、实效性、可行性、前瞻性的建议。
2.明确制定和实施以支持家庭发展为中心的社会政策导向和策略
(1)在一定时期内应有所侧重,并且要针对不同类型家庭的不同需求区别对待,即充分考虑到由区域、城乡、阶层之间差异造成的家庭之间的不同生活状况及发展条件。
(2)具有性别视角,并且在其运作过程中,充分考虑实现性别平等、和谐发展与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有机衔接。
(3)充分体现普惠型与特惠型密切结合的政策统筹特质。
(4)充分体现融发展意识于解决家庭民生问题之中的创造性和前瞻性,并且要全面了解民情、倾听民声、反映民愿、凸显公正、赋权增能。
(5)打破思维定势,突破传统家庭政策模式,确定急需健全和完善的家庭发展政策,明确国家、社会组织及家庭自身在振兴家庭中的角色与定位。
(6)家庭发展能力与本土文化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紧密联系,与社会发育的成熟与否密切相关,与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高度吻合,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且加以合理运用。
(7)要从宏观、中观、微观有机结合的角度通盘考虑,充分注意到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阶层之间、性别之间、个体之间的差异性。
(8)为有利于制定和实施以支持家庭发展为中心的社会政策,国家有必要在合适的时候成立人口与家庭发展规划委员会。
3.建构以支持家庭发展为中心的社会政策体系
在加快新型城镇化的经济转型和社会变迁进程中,为推动经济繁荣昌盛、促进文化兴旺发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个人全面发展,借鉴国内外家庭福利政策经验,以家庭为单位制定和实施以改善、保障和发展民生为主要目标的社会政策非常必要。
(1)制定和实施旨在提高家庭成员就业数量、质量、创业能力及体现性别平等和社会公平的就业政策。
(2)制定和实施确保家庭成员基本生活安然无虑且不断提高其福利待遇及激发其发展活力的社会保障政策。
(3)制定和实施由政府引导和规范企业制定的有益于家庭的工作政策。
(4)制定和实施提高家庭成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水平、职业劳动技能及形塑其健全人格的教育与培训政策。
(5)适时试行且逐步完善符合群众合理生育需求的生育政策。
(6)制定和实施减缓中低收入家庭经济压力的税收政策。
(7)制定和实施优待老龄群体、扶持养老机构、鼓励公众参与的社会养老政策。
(8)制定和实施满足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之类弱势群体及“空巢”、“留守”、“流动”、“单亲”之类困境家庭生存与发展需求的社会救助政策。
(9)制定和实施以强化家庭服务(包括家政料理、文化娱乐等)为主要目标指向的社区建设政策。
(10)制定和实施以消除城乡差别、区域差距为指向的有利于人口流动和迁移的社会管理政策。
[1]迟福林,方栓喜.公共产品短缺时代的政府转型[J].新华文摘,2011(21).
[2]李斌.在中国—东盟人口与家庭发展论坛上的致辞[N].广西日报,2011-10-12.
[3]胡锦涛.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1-04-02.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
编辑: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