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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乱坠

2014-12-06阿袁

长江文艺 2014年11期
关键词:岱宗小灯马可

阿袁

马可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正在厨房做一道新学的菜。那道菜叫“天花乱坠”,是楼下朱周教我的。朱周是外语系的老师,贪吃,又有很好的想象力,还在英国待过两年,因此她做的菜,有十分独特的气质,按她老公沈岱宗教授的评价,基本可以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相媲美。这评价有些奇怪,令人费解,什么意思?拿一道菜和一本小说比,还是本哥伦比亚的小说,比得着吗?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但如果你吃过朱周做的菜,又看过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就会莞尔一笑,知道沈岱宗的评价十分精当了。因为两者之间确实有相当的可比性,都既有激情,又有想象,当然更重要的共性,是他们都采用了魔幻现实主义的创作手法。

马可说,小灯吵着要到二姑姑家去,他想念动物园里的一只绿鹦鹉了。上次去,他看见两只鹦鹉打架,一只灰鹦鹉把一只绿鹦鹉脑袋上的毛啄掉了一大撮,啄得都露出粉红色的头皮了。他想去看看那只绿鹦鹉脑袋上的毛现在长出来了没有。正好顾艳也放假了,没事,可以带他去。

顾艳是马可的老婆,我的弟媳妇,小灯是我侄子。

我有点儿不高兴。我其实不喜欢他们到我家来,好不容易暑假了,我们想过过懒散和清静的生活——这我们,包括我老公孟文。孟文比我还懒,比我还不好客,家里一旦来了客人,他的脸,就拉得像马脸一样。即使楼下的朱周来,他也一样,脸一拉,就进他的书房了。朱周背后叫他老马,老马在不在?每次来我家之前,她都先打电话这么问一句。如果在,她就不来了。当然,她一般都挑孟文上课的时间来,她知道孟文的课表。

我和孟文的家务都严格分工了的,我做饭,他洗碗;我洗衣服,他拖地。这听起来,有点儿像《天仙配》了,你耕田来我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园。但我们其实和《天仙配》没有一丁点儿关系,人家是恩恩爱爱比翼双飞,我们呢,是锱铢必较寸土必争。在我们过婚姻生活之前,我十分欣赏孟文身上的超凡脱俗,但漫长的婚姻生活之后,我就痛恨孟文的这种脱俗了。我现在喜欢男人俗,最好俗得像沈岱宗一样,可以很坦然地系了围裙在楼道里上上下下,也可以很坦然地在课堂上谈苏东坡的《洞仙歌》时突然谈起东坡肉的做法甚至怎样选五花肉。而且,起承转合,十分自然,那种不拘小节的作派,简直有《世说新语》的名士风度。我对男人的审美,和对文学的审美一样,因此风格大变,从以前的浪漫主义,变成了现在的现实主义。大俗即大雅,最好的男人,原来也和最好的诗歌一样,都是亦俗亦雅的,像沈岱宗一样,既上得课堂,又下得厨房。很可惜,这种认识我婚前没有,如果有,我就不会嫁孟文了,而是嫁沈岱宗。其实沈岱宗在追朱周前,是先追我的,但我那时看不上沈岱宗,看不上的原因也不是别的,而是沈岱宗竟然在楼道里用单口煤气灶烧东坡肉。我们那时住青年教工楼,大家都是吃食堂的,只有结了婚的夫妇才会在楼道里自己做饭。而沈岱宗,明明是单身汉,却也把自己当“夫”了,不仅会哼着歌在楼道里做饭,而且还会用他的讲义包去菜市场买菜,而且把菜带到课堂上。我觉得这简直俗不可耐,但朱周喜欢。朱周也是个喜欢做饭甚于看书的人。好一对男女!如果他们结婚,就有共同语言了,就可以琴瑟和鸣了。我几乎以一种反讽的态度替朱周牵线了。钱锺书说,做媒是中年妇女的一大爱好。我那时虽然还不是中年妇女,但对做媒,似乎也不反感。加上朱周是我的室友,比我大好几岁呢,对爱情有如饥似渴之意,我不忍看她对沈岱宗寤寐思服,只好陪她去沈岱宗那儿吃东坡肉了——说只好,有点假惺惺了,因为我当时陪朱周的心情是近乎甜蜜的。沈岱宗喜欢我,而朱周喜欢沈岱宗,这样的三角关系让我有一种优越感,我于是乐此不疲地作陪了无数次。当然,名义上是她陪我去吃东坡肉,因为沈岱宗一开始邀请的是我,但几次之后,就变成邀请朱周了。我不知道朱周是怎么做到的。我怀疑朱周主动投怀送抱了。朱周是学外语的,对身体的态度,和学古典文学的我,是截然不同的。她完全可能像西方人一样开放身体。我的心情一度微微地有点酸意和失落,我虽然看不上沈岱宗,也没有对沈岱宗产生爱情,但我还是希望沈岱宗对我的爱情一直不变,最好海枯石烂,最好像金岳霖对林徽因一样,能为了我终身不娶。这念头多少有点文学式的夸张了,也有点阴暗,我知道,所以就怀着一种类似于负罪的心理愈加起劲地替朱周和沈岱宗撮合。大龄男女其实是经不起撮合的,没多久他们就被撮合成了夫妇,和青年教工楼里所有其他的夫妇一样,在楼道里过起了柴米油盐的庸俗小日子。我呢,过了很久之后也和孟文谈起了恋爱,那时候,我已经年纪不轻了,按后来孟文的说法,差不多是“菡萏香消翠叶残”的程度了。我恶狠狠地回敬说彼此彼此。我和孟文其实是一类人,可以说臭味相投,也可以说志同道合。孟文清高,我也清高,孟文“君子远庖厨”,我也“君子远庖厨”,两个远庖厨的男女在结婚前,还是很美好很诗意的,但一结婚,后果就严重了。谁都不想做家务,但家务每天像窗户外面的灰尘一样纷至沓来,挡也挡不住。无奈,我们只好分工,很严格地分工。这多少伤害了我们的爱情,甚至影响了我对孟文人格的认知。我原来以为孟文是个老实的书生,但我发现我错了,孟文其实也有他狡诈的一面,善于利用一切机会,来尽可能地逃避家务。比如,洗碗本来是他的事,但每次我家里一来人,他就不洗碗了,也不说不洗,躲在书房总不出来,任杯盘狼藉在桌上,或水池里,直到下一顿之前,也不出来洗。我大叫,孟文,孟文。他听不见,作耳聋状。如果来的是老马夫妇,他们在一边看着我们这样就有些尴尬了,就会主动帮着把碗洗了。他们来作客,可不愿意因为家务让我们夫妇产生什么矛盾。尤其是老马,一向习惯察颜观色的。但如果是顾艳呢,她就不管了。她在自己家,也是从来不做家务的,不可能到我家来洗碗。于是,每次顾艳一来,我家的分工就乱了,变成了我做饭,我洗碗,我洗衣服,我拖地。孟文呢,袖了手,理直气壮地什么也不干。我知道孟文为什么理直气壮,就因为他们打扰了他的生活,他有理由要求得到补偿,而且得由我来补偿他,因为那是我的家人。

所以我不喜欢顾艳来我家。

但马可没有问我的意见,他只是告诉我,顾艳和小灯要来我家了。小灯要来看动物园里的那只绿鹦鹉。endprint

我差点说,要不我到动物园去帮他看一看那只绿鹦鹉,看看它脑袋上的羽毛长出来了没有,再打电话告诉小灯。这话我当然没说,说不出口,一个做姑姑的,怎么好意思拒绝侄子来家呢。

但我知道其实不是小灯想来我家,而是顾艳想来。每次都这样。学校一放假,顾艳就指使马可给我打电话了,理由永远是小灯要来姑姑家。小灯要看海洋馆的蝴蝶鱼了,小灯要看动物园里的孔雀了。我知道顾艳的伎俩,她会拿了蝴蝶鱼或孔雀的图片给小灯看,小灯看了,自然就闹了。但看蝴蝶鱼也罢,看孔雀也罢,也就看半天,接下来的几天,小灯就在我家看电视了。而顾艳忙得很,她是一个标准的小城女人,对大城市有着一种近乎病态的迷恋。她喜欢地铁,喜欢梦时代广场,喜欢苏圃路的那些时尚小店。她每次来都要上“化蝶”做头发的,她说,小城那些发型师土着呢,总有本事把好端端的少女弄成少妇,再把好端端的少妇又弄成老妇。但“化蝶”呢,正相反,可以把老妇弄成少妇,再把少妇弄成少女。那你现在是从一个老妇变成了少妇?我开玩笑地问,带点恶意的,是一个姑子的恶意。顾艳一个小城的小学老师,工资三千不到,竟然到“化蝶”做头发,花谁的钱?还不是花马可的。

顾艳和小灯住孟骊的房间,孟骊本来最讨厌别人进她房间的,不要说别人,就是我偶尔进去一下,她也不高兴,说我侵犯了她的隐私权。十八岁的孟骊,很有维权意识的。但孟骊现在维不了她的隐私权了,她去西班牙做交换生了。小灯于是可以在她的房间胡作非为,孟骊挂在墙上的蝴蝶标本画框被小灯拆了,里面的一只只蝴蝶全被他取了出来,缺胳膊缺腿地堆在桌子上;孟骊的冬不拉的弦也被小灯扯断了两根;最要命的,是几米的那套书,那是孟骊收藏的心肝宝贝,也被小灯在当小人书看。小灯一边吃着薯片,一边用他脏兮兮的手指翻着书,书上面于是有薯片屑,还有油渍。孟文看了,不高兴,他对书一向是有洁癖的,他吃东西可以不洗手,但每次看书前,都会像女人一样,用夏士莲香皂把他又白又修长的十根手指仔仔细细地洗干净了,仿佛书不是书,而是不能亵渎的贞洁女神,我有时会讽刺他,说,你怎么不焚香更衣?

但小灯这样看孟骊的书我也有点吃不消,孟骊一回家,孟文肯定会告状的。他现在特别喜欢巴结孟骊。孟骊小时候,他其实没怎么管孟骊的,我甚至一度怀疑过他对孟骊的爱;但孟骊长大之后,长成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小美人,他的父爱就泛滥成灾了,爱孟骊爱到了不讲做人的原则和道义。我们去超市,孟骊喜欢吃德芙黑巧克力,我买了,回家时,他三步并着两步上楼。我家住五楼呢,加上贮藏间,就是六楼了,他本来是四体不勤的书生,平时上楼总显出“蜀道难”的沉重,我纳闷他怎么一下子身轻似燕了。没想到,原来他要赶在我之前把巧克力进贡给女儿,一进门,拖鞋都没顾上换,就冲进女儿房间了。我哭笑不得,巧克力明明是我买的,他却掠我之美,太不仗义了,太不道德了。我气得赶紧和女儿申明,说巧克力是我买的。但晚了,孟骊最初的惊喜已经给孟文了,我这么一申明,类似于画蛇添足,孟骊看着气呼呼的我,说,幼稚!

后来我和孟文上超市时,我再也不肯买巧克力了,他腿长,我是跑不过他的。孟文于是就告状了,说,我本来说要买德芙黑巧克力的,你妈不肯。

钱锺书说,女人天生都是政治家。这话不对,男人天生才是政治家,即使孟文这样的书呆子,玩起家庭政治来,也玩得如鱼得水的。

孟骊现在和他的关系比和我的好,我们三个人,如果说是魏蜀吴三国演义的话,他们就是蜀吴,而我是魏,蜀吴是经常结盟一起反魏的。

我不想给孟文告状的机会。但小灯这孩子,不好对付。我说,小灯,你看这本书怎么样?是插图本《鲁滨逊漂流记》,他瞄一眼,就没兴趣了,鲁滨逊是黑白的,而几米是彩色的。我又找出《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回爱丽丝是彩色的了,但小灯还是不要,因为是英语版的,我家只有英语版的。我没辙了,我不是个耐心的人,三下两下,我就会发火的。我蹙了眉看顾艳,小灯是她的儿子,她应该管小灯的。但顾艳不看我,顾艳看着电脑。

顾艳到我家已经四天了,还没有回去的意思。

孟文急了。顾艳在,他不方便,本来大夏天的,他在家喜欢裸着上身,现在裸不成了,要穿成上课的正经样子。

你问问她什么时候走,孟文说。

我当然不会问——这种话,怎么问得出口?

但我其实比孟文更希望顾艳早点走,孟文还只是个不方便的问题,而我呢,简直被顾艳沦为保姆了。

顾艳完全把我当马可奴役了,她和马可结婚十年,早就习惯了马可的侍候,而且,她还十分可恶地有着小城的伦理观,认为小姑子不过是嫁出去的女,而她作为马家传宗接代的媳妇,家族地位比我高。所以,她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我的侍候。

我哭笑不得。我堂堂一个大学教授,在这个小学音乐和舞蹈老师眼里,只不过是一个小姑子。

家里的事现在由我一个人做,孟文幸灾乐祸地袖手旁观。

顾艳的内裤都扔在洗衣篮里,大红色带蕾丝花边的三角内裤。只有巴掌大。我用衣架挑了,扔进洗衣机里。我实在没办法手洗弟媳妇的内裤,太恶心了!

我每天都做“天花乱坠” ——所谓“天花乱坠”,就是一锅煮,把所有的菜,素的,荤的,红的,绿的,都扔进骨头汤里的,好看得紧,简直有姹紫嫣红开遍的景致。

朱周的“天花乱坠”本来很繁复的,要放许许多多的调料、扇贝、干果(松子或杏仁)、柠檬、奶酪,还有迷迭香,尤其要有迷迭香——朱周说,迷迭香是欧洲人最爱用的一种调料,法国的“炭烧羊排”,意大利的“佛罗伦萨牛排”,都是以迷迭香作腌料。而且,朱周说,迷迭香是能增强记忆的药草,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里都说过,“迷迭香是为了帮助回忆,亲爱的,请您牢记”,所以迷迭香特别适合我们这些脑力劳动者。最要紧的,是迷迭香还象征了忠贞,这也特别适合我们这些中年人。人失去爱情的忠贞,基本都发生在中年,吃了迷迭香,中年人就不容易对爱情失贞了。

我不信迷迭香有这种神奇的作用,如果有,法国女人在厨房里那么爱用迷迭香,法国男人怎么还这么风流?endprint

我的“天花乱坠”里什么调料也没有,没有扇贝,没有柠檬,更没有迷迭香,我把朱周的“天花乱坠”化繁为简了,且美其名曰,我是东方的极简主义的“天花乱坠”,是陶渊明的繁花落尽见真淳。

小灯显然不喜欢这陶渊明的真淳,顾艳也不喜欢。

不喜欢好,不喜欢才在我家待不住,才会回去。

孟文知道我的阴险用心,很配合地说,这菜好,好看,又养生。

但十岁的小灯对养生没有兴趣,果然闹着要回去了。

可顾艳还是没有走的意思。

奇怪了!

都第六天了,省城所有顾艳该去的地方她都去过了,梦时代逛过了,苏圃路逛过了,“化蝶”也化过了,顾艳怎么还舍不得走呢?

是孟文发现了顾艳的秘密。

孟文那天夜里待在书房,他习惯每天睡觉前在网上的“清风”棋院下一盘围棋,一般只下一盘。但那天他遇到了一个很好的对手,就多下了一盘——因为是暑假,他有点放纵自己了。大约一点钟的时候,他刚结束第二盘棋,正准备睡觉。这时听到客厅里的门“咔嚓”一声,继而楼道里也有隐约的脚步声,他警觉起来。小区前不久才出了事,前面楼里的苏教授家进了小偷,从排气扇窗口爬进去的,把苏教授的笔记本电脑偷了。笔记本里还有好几篇没发表的论文呢,据苏教授讲,那都是要引起学术界轰动的论文,其价值远远大于那个联想笔记本电脑。孟文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胆小,不敢打开门察看楼道,而是从厨房探头往下看楼下单元门,既然楼道里有脚步声,那么小偷总要从单元门出去的吧?果然,单元门里走出一个人,奇怪,是个穿裙子的女人。

门廊前有灯,虽然灯光昏暗,但孟文还是能看出,那个穿裙子的女人好像是顾艳。

孟文赶紧去看孟骊的房间,顾艳真的不在,只有小灯。

按说孟文这时应该叫醒我,顾艳是我的弟媳,深夜一点出门,太诡异了。

但孟文没叫我,我的睡眠状况有些糟糕,如果醒了,就再也难以入眠了。而且,更可怕的是,我很可能会因此而陷入一种失眠的恶性循环,处在这种恶性循环中的我,按孟骊的说法,是会很可怕地发生畸变的。我会变得既萎靡又暴躁,还会歇斯底里,还会上纲上线,动不动就把形而下的日常生活升华成形而上的哲学思考,完全不像个文学教授,而像个哲学教授——还是叔本华那样的悲观主义哲学教授,怀疑爱情,怀疑生命意义,言语里还会流露出严重的轻生倾向。所以,他们父女俩尽管平时总结盟在一起对付我,只要逮了机会,就会你一言我一语配合默契地对我进行冷嘲热讽,但在我的睡眠这个问题上,他们都会小心翼翼地保护我的睡眠,就像保护国家野生动物一样。

而且,孟文以为顾艳马上会回来的,他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这种时候还出门——或许突然胃不舒服到药房去买药?我们小区前面有一家二十四小时开业的“黄庆仁药栈”;或许到小区后面的大排档去吃东西了?顾艳显然不喜欢吃“天花乱坠”,特别是晚餐,总是吃得蜻蜓点水,这时候有可能饿得受不了,于是偷偷到大排档去吃碗汤粉或吃几个蒜蓉烤生蚝。她特别喜欢吃蒜蓉烤生牦,在饭桌上说过很多次。

孟文为了等顾艳,又下起了围棋,下着下着就忘记顾艳的事了。

顾艳回来已经是早上七点了,她还买回几个糯米藕丝烧麦。她说她醒得早,所以去湖边散步了。小区不远有个李白湖,早上很多人去那儿慢跑或遛狗的。隔壁的周教授,就每天一大早牵了狗,拿本书,到湖边去散步。

我一点儿也没怀疑顾艳,虽然顾艳穿着吊带裙高跟鞋,但我觉得顾艳就是那种穿吊带裙高跟鞋去散步的女人。

孟文当时没作声,他觉得这事太严重了,要三思而后言。

但还没等孟文三思,顾艳第二天夜里又花枝招展地出去了,孟文这才觉得不告诉我真的不行了。

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还有这样的事?这女人是不是疯了?竟然在姑子家彻夜不归!

我立刻拨打顾艳的电话,电话关机。

这大半夜的,她去哪儿呢?干什么呢?

还是孟文冷静,他去孟骊房间,打开了孟骊的电脑——顾艳出去之前,一直都在玩孟骊电脑的,或许那儿会有蛛丝马迹。

果然有,顾艳的QQ头像还是亮着的,是个戴了满头珠饰的京剧小旦,叫“顾盼生姿”。

QQ上有她出去前的聊天记录,和一个叫“一杆老烟枪”的——之前的想必都删了。

怎么还不出来?

再等等。姐姐房里的灯刚刚还亮着呢。

我等不及了。

呸!

我真等不及了!

呸呸呸!

不信?不信你过来看看就知道了。

“顾盼生姿”打了个娇羞的头像。

“一杆老烟枪”回了个流口水的头像。

我现在到“锦绣”门口去接你?

嗯。

——显然, 顾艳是和网友约会去了。

怪不得顾艳不回去,原来她在这儿勾搭上男人了。

只是,这“一杆老烟枪”是她来这儿之后才勾搭上的,还是来这儿之前就勾搭上了?

应该是之前就勾搭上了,不然,短短几天,不至于狎昵和污秽到这个程度。

那么,她来这儿就是为了“一杆老烟枪”了。什么小灯要看鹦鹉,纯粹是幌子。我也是幌子,孟文也是幌子——待在自己的姐姐姐夫家,不管待多久,马可肯定也是放心的。

我们都被顾艳耍了!

这个不要脸的淫妇!

我第一个反应是要给马可打电话。他不是一直把自己的老婆当宝吗?我要让他看看他的宝,是个什么货色!

但孟文阻止了我,孟文说,你看看时间,现在是半夜两点,你这个电话一打过去,马可说不定会出什么事呢。

这倒是。马可有辆本田摩托,接了这种电话,一定会不管不顾地骑了摩托就往省城冲。他这样的精神状态怎么能骑摩托呢?夜里国道上货车又多,司机经常疲劳驾驶,货车一个趔趄,可能就把马可的摩托辗得粉碎了。endprint

那怎么办?

孟文的意思,等顾艳回来再说。

我等不了。

只好先给马果打电话。家里有什么事,我一般也是先和马果商量的。

孟文对此倒没有反对。

马果的反应和我一样,先惊诧,再愤怒,再幸灾乐祸。马果激动地说,顾艳的好日子这回怕是过到头了。

我们都看不惯顾艳,打她一嫁到我们家,就看不惯。结婚第二天,直到中午前她没出房门,中间是马可出来给她端早点的,包子稀饭早冷了,老蔺——也就是我妈,又重做了鸡蛋面条,端进去不到一分钟,马可又端出来了,说顾艳不爱吃面条,要吃酒酿汤圆。家里没汤圆,马可看着老蔺,那意思,是要老蔺出去买。我们以为老蔺要发作的,太过分了!但老蔺没有,老蔺看一眼老马,老马于是嘀咕着出去买汤圆了。我们不知老蔺唱得是哪一出,是曹操的“先礼后兵”?还是在用《郑伯克段于鄢》里“姑息养奸”那一招?

我们觉得顾艳太没家教了,太没羞耻了。新婚燕尔中的男人,哪个不是女巫胯下的扫帚一样,女人指向哪,就飞向哪。但有家教的女人会把这扫帚藏好,不会骑了它乱飞。我们都知道的,恃这种宠而骄矜的女人,又轻薄,又愚蠢。

何况,男人能宠你多久?一个月?一年?我们都是过来人,知道男人的这种宠,最靠不住。我们在一边冷笑,等着看马可对顾艳的爱情消失。它总会消失的,这一点,我们坚信。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顾艳十指纤纤把自己当金枝玉叶了,顾艳飞扬跋扈把自己当杨玉环了。但我们从来不在马可面前说什么,顾艳作得再过分,我们也只是相视一笑。我们有时候甚至会怂恿她作。这一方面,是因为我们自诩教养好,我们是有文化的小姑子,不屑在背后挑拨离间的;另一方面,我们也相信“多行不义必自毙”,我们想让顾艳“自毙”,只有这样,我们才更觉解恨——这是我们的刻毒,我们再自诩有文化,也还是小姑子,身上也还有女人的嫉妒天性,我们实在看不得马可对顾艳的那种好法。

但顾艳的朱楼一直不塌。几个月过去了,几年过去了,小灯都上幼儿园了,小灯都上小学了,我们望穿秋水,我们曲项成鹅。但马可对顾艳的好,还是一如既往,不,甚至比既往还要好。

我们好奇死了。顾艳到底是用什么招数让马可一直这么爱她?

马果说,难道她会房中术?

我白马果一眼,这种话,她竟然能说出口。但我其实也狐疑过这个。朱周曾经说,男女关系,一旦解释不了,答案就只能到床上去找。朱周说这话是因为我们单元里的一个女人,那女人是历史系的资料员,姓姜,长得普普通通,还比她老公程教授大六岁。每次看到玉树临风的程教授十分温柔地挽了他夫人的胳膊出门时,我和朱周都叹为观止且觉得匪夷所思。朱周说,没别的,只能作形而下的理解。那资料员长得像只鹌鹑,圆滚滚的,十分肉感。程教授可能喜欢那种“软肉温香抱满怀”的感官快乐。我对朱周的话不以为然,但我喜欢听朱周这样胡说八道。顾艳的长相虽然比那资料员好一些,但也就那样。她面若银盘,胯若骏马,或许以小城的审美观,也勉强可以算个美人。毕竟对女人最原始的审美,是表现在生育方面的。但马果坚决否认,马果说,小城的审美观怎么啦?小城的审美观也不是就只会审美女人的大屁股!

马果是中学英语老师,对汉语的修养,还是差。一着急,说话就直白了。我为此批评过她,但马果说,你不懂,我这是返璞归真之美。

马果这是在讽刺我,因为我经常用“返璞归真”来狡辩的。我素面朝天,马果批评我,我说“你不懂,我这是返璞归真之美”;我衣着随意,马果批评我,我也说“你不懂,我这是返璞归真之美”。

我们虽然一直看不惯顾艳作,但我们也一直拿顾艳没办法。

但这回,顾艳的好日子怕是过到头了。马果说。

我也这么以为,我不相信马可知道这事后,还能对顾艳好?好成那个样子?

怎么办呢?我问马果。

要不,我们慢慢来?

什么意思?

就是先别告诉马可。

为什么?

你不觉得凌迟比大劈的惩罚更严厉?

比起我,看来还是马果更讨厌顾艳。毕竟马果和顾艳在一个地方生活,因此对顾艳的作,也看得更充分。

顾艳又是早上六点回来,又买了几个糯米藕丝烧麦回来。她说,她又去李白湖散步了,早上李白湖的空气真是好。

顾艳还是穿着吊带裙、高跟鞋,一夜没睡,她非但没憔悴,反而容光焕发。

这个淫妇!

我阴沉着脸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言不发。

你几点出去散步的?我本来想问,但话到唇边,又打住了。

顾艳没看我的脸色,兀自进孟骊的房间蒙头睡觉去了。

中午时,我们还是吃“天花乱坠”,这一回,天花更简单了,只有生菜一样,飘在清汤寡水里。

小灯扁着嘴,不肯吃,但顾艳不管他,顾艳有些神情恍惚地用筷子挑了饭粒往嘴里送。

我看不得她这副慵懒的样子,简直把自己当杨贵妃了。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顾艳的表情,现在就是那种该死的表情。

你姐夫昨夜一夜没睡。我突然说。

顾艳抬头看我,神情仍然缥缈得很。

你QQ名叫“顾盼生姿”?我又说。

顾艳的脸这才煞地白了。

马果说,顾艳变了,从前是杨贵妃,现在变成花袭人了。

她一反常态,侍候起马可来了,姿态也像花袭人,奴颜婢骨的。

我能想象顾艳当花袭人的样子,她原来学过下腰。练过下腰的女人,柔韧性都很好。当花袭人,还不是看家本领?

马果说,她就在边上觑着,只要顾艳略略有些翘尾巴,她就阴阳怪气来一句,夜里到李白湖散步感觉如何?或者,“一杆老烟枪”是谁?

顾艳立刻就老实了。

马果极得意。她喜欢这样,捏着顾艳的七寸,然后看顾艳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样子。endprint

但我觉得这样做有些不合适,这样对马可不公平,马可有权利知道真相。

真相有那么重要吗?

当然。

哪怕真相一点儿也不美?

是的。

所以你一直素颜?

这是什么话?我有几分不悦了。

可世上大多数人是喜欢浓妆艳抹的,顾艳喜欢,马可也喜欢。

你的意思,是不告诉马可了?

你觉得马可能离开顾艳吗?

我不知道。但那是马可的事。

我知道,马可是离不开顾艳的。这是顾艳的本事,不服不行。虽然一怒之下,马可因为男人的面子,可能会和顾艳离婚,他只能选择离婚不是?他总不能在两个姐姐的眼皮底下做一只缩头乌龟?但男人谁没有做乌龟的习性?退缩是男人的本能,在可以退缩的情况下,男人都是选择退缩的。但我们把这事一说,马可就不能退缩了——不是不想退缩,而是不能退缩,他只能伸了脖子前进,哪怕前面是刀山,他也只能往前了。之后呢,不用之后多久,他会后悔,这是一定的!他那么爱顾艳,不后悔才怪。再之后,他就恨我们了,他会想,要不是我们两个从中挑拨,他们就不会离婚了。

我没想那么多。我只知道爱情和婚姻里不应该有背叛和欺骗。

你太理想主义了!其实这事没什么大不了的,在小城,很普遍的。

我冷笑。确实是普遍。不论马可,还是马果,都被普遍到了。

马果的事,全家没人知道,除了我。

就在前两年,马果也出过类似的事,她和一个男同事,夜里去湿地公园。湿地公园在城外,是有些偏僻的,白天都人迹罕至,一到夜里就更没什么人影了,如果有,也多是一些野合的男女。但他们还是被她老公的一个朋友撞见了。那朋友是个多事的人,立刻报告了马果的老公。马果的老公狠狠地扇了马果几耳光,然后把马果赶出了门。马果于是可怜兮兮地来找我——她老公不信任她,却一向很信任我这个大姨子。马果说,她和那个男同事,只是在公园附近偶然遇到的,然后一起去公园探讨教学上的事。我不信。这话鬼才信。但我是马果的姐姐,别无选择,只能相信马果。有意思的是,马果的老公竟然也信了。当我向他转述马果这个说法的时候,我自己都羞得面红耳赤。但事情真的就这样过去了。

你和那个男同事夜里九点在公园真是探讨教学?

我后来问马果。马果说,你问这话的样子,一点也不像一个文学教授,而像小城里那些长舌妇。就算我不是,就算我做了别的什么,又有什么关系?不过像学生考试作弊一样,一个学生,谁还不会偶尔作一次弊?

我就没作过弊。

一次也没作过?

一次也没作过。

也没想过作弊?

想过,但没作。

那没什么区别,意淫也是淫。

我不同意。如果这样定义淫的话,那么全天下就没有贞洁可言了。

本来就没有贞洁可言。马果说。

这话有含沙射影的攻击意味了。我知道马果的意思,虽然我是她姐姐,虽然她一有什么事就依赖我,但她还是不喜欢我在道德上也站在上风。为此她一再打探过我和孟文的私生活,偶尔我说起孟文对某个女研究生好,好到让我不高兴了,马果就会变得十分激动,虽然她想极力掩饰住这种激动,但我还是能捕捉她的这种微妙情绪。

她不相信我和孟文结婚二十年了,我们的婚姻还是冰清玉洁。

有时,在她推心置腹的私语下,我也真想投桃报李说点什么。可说什么呢?总不好虚构出一个故事出来,给自己泼脏水,或给孟文泼脏水。在漫长的婚姻生活里,孟文这方面做得最过分的,也就是熬夜帮女研究生修改论文。这虽然让我不高兴,但这说明不了什么,因为孟文也会熬夜给男学生修改论文。只不过,给男学生修改论文我不在意,但给女学生修改,我就在意了。我这也是无理取闹没事找事,我和孟文的婚姻生活实在太寡淡无味了。

顾艳的事,就这样按马果的意思,被延宕下来了。

但孟文说,这事你还是别听马果的。你和马果的处境不同,这事发生在我们家,今后如果再生出什么枝节,那就是你的责任,不是马果的责任。到时马可会怪你,不会怪马果。

生出枝节?生出什么枝节?

男女的事,一旦开始了,那就是白居易笔下的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什么意思?

孟文嗤之以鼻。

我恍然大悟。孟文是在说“顾盼生姿”和“一杆老烟枪”呢。

但“顾盼生姿”已经回去了,而“一杆老烟枪”还在这儿。隔着几百里呢,他们怎么春风吹又生?

你到底有没有长脑子?既然顾艳能来这儿,那个男人不能去那儿?在情欲驱使下的男人,按你的比喻,不就是一把女巫胯下的扫帚,嗖地一下,就日行千里了。区区几百里,算什么?

我突然被孟文惊出一身汗,我没想到这一点。

说不定,就在我和马果商量来商量去的时候,就在顾艳做小伏低的同时,他们早已“春风吹又生”一回,或者几回了。

这事真不能再延宕了!

但我还是没有给马可打电话,我不知怎么对马可启齿。孟文说,你就老老实实说,白描,白描会不会?

不会。白描其实更难,比彩绘难多了。

斟酌再三,我给老蔺打了电话。

三个孩子里,老蔺是最疼马可的。妈妈是杜拉斯的妈妈。我曾经说。但这是白说,因为小学毕业的老蔺不可能知道杜拉斯,更不可能读过杜拉斯的《情人》,所以听不懂我其中的委屈和批评意味。就算听懂了,估计她还是会置若罔闻的。世上最不可理喻的,就是生了好几个孩子的母亲的感情。不知为什么,全天下的母亲似乎都更偏执于没出息的孩子。所以杜拉斯的母亲不疼杜拉斯,而疼她的恶棍大儿子;老蔺呢,不疼大学教授我,而疼小邮递员马可。

孟文说,你颠倒了因果关系,不是母亲偏爱没出息的孩子,而是孩子因为偏爱而变得没出息了。被爱也是要付出代价的,你应该庆幸你妈不疼你。endprint

讨厌!我讨厌这种时候的孟文。他在外人面前,是个像植物一样安静的男人,但在我面前,就像鸟一样饶舌了。有时我刻薄起来,会骂一句:什么鸟男人!当然只是以腹骂的形式,毕竟鸟这个字,在我们的语言里,已经被异化了。

我觉得老蔺会告诉马可的。她们那个年纪的人,是最看重妇德的。德言容工,德在第一位。而且,她是这么地爱马可,不可能让马可不明不白地受这种羞辱。

而且,她肯定也讨厌顾艳,虽然在我们面前——尤其在马可面前,她想掩饰这种情感。假如我和顾艳同时掉到水里,你是先救我?还是先救顾艳?老蔺不是问出这种话的幼稚母亲。她不可能把马可置于这种左右为难的处境。她对马可伟大的母爱让她变复杂了,也变高尚了。她甚至试图在我们面前帮顾艳润色,仿佛顾艳是篇拙劣的文章——你们看看,这是顾艳给我买的衬衫。那是件雪纺面料的花衬衫,做工低劣,一看就是地摊货。我和马果不说话。不用说,老蔺以前是裁缝,在这种职业彻底沦落前,她在我们小城是颇有点名气的蔺师傅,就连戏团里唱小旦的苏小渔的旗袍都是她做的,苏小渔一年三季都是穿旗袍的。会做绸缎旗袍的蔺师傅不可能看不出衣裳的好歹。看出了还假装看不出,这是把我们当外人瞒了。也就是说,相对于马可,甚至顾艳,我们是外人了。

所以,告诉老蔺这事,也让我有一种“外人”的报复快感。

那之后,我就等着马可或者马果的电话。

这事老蔺一告诉马可,家里肯定就如被捅的马蜂窝。

以马可的脾气,他可能会杀了顾艳,或者杀了“一杆老烟枪”——邮递员马可,看上去有点蔫蔫的,骨子里却也有嗜血的野蛮一面,还在小学时就用手撕开过一只活蹦乱跳的小鸡,他说那是“五马分尸”;中学时又用水果刀把一个男同学的屁股捅开了花,他说那是“牡丹花开”——说牡丹花开,有点夸张了,其实只是茉莉花开。别看马可温和,却是匹烈马呢,老蔺说。什么烈马?劣马还差不多,老马说。我和马果偷着笑,我们都同意老马的说法。

不论是烈马,还是劣马,是顾艳驯服了他。

从这个方面来说,老蔺是有点儿感激顾艳的。

一物降一物,老蔺说,一半不甘,一半欣慰。

这也是为什么老蔺会容忍顾艳的作。

可顾艳到底作过头了。

竟然把自己作成潘金莲了。

就算老蔺再想帮顾艳润色,这一回也没法润了,估计她也不想润。

我心急如焚地等着。

但几天过去了,家里竟然无声无息。

怎么回事?

我终于憋不住了,拨了马果的电话。

马果说,老蔺病了。

这没什么,老蔺是经常病的,不想煮饭了生病,想吃凤梨罐头了生病,马可不听话了也生病。用白手绢把脑门一系,皱了眉闭了眼往躺椅上一靠,老马就急得团团转,像只被踩住了尾巴的狗。我和马果不明白,老马也是几十岁的人了,怎么还那么天真呢?打小学开始马果和我就能看出老蔺是装病,老马都这么老了,怎么会一直看不出来呢?我反正活不长的。老蔺还呻吟说,像福克纳笔下的康普生夫人一样。自从我读了《喧嚣与骚动》之后,我就在背后把老蔺叫做康普生夫人了。康普生夫人又病了?我有时打电话这样问马果,马果虽然没读过《喧嚣与骚动》,但她也知道康普生夫人是怎样的人,我给她描述过这个文学形象。

我们喜欢在背后这么损老蔺,谁叫她偏心眼儿。

但这回老蔺是真病了,马果说,都三天了几乎滴米没沾,连凤梨罐头也不吃了。老马急得什么似的,他怕老蔺得绝症了。凤梨罐头都不吃了,不是绝症是什么?

那顾艳呢?

顾艳?顾艳还在当她的花袭人呗。这回比花袭人还下勤呢,她亲自下厨给老蔺熬了白米粥,又炒了几碟小菜,端到老蔺的床前,可老蔺一抬手,把粥打翻了。马可还以为老蔺是不小心,我其实看得清清的,老蔺是故意的。顾艳当然也看见了,却没说什么。

你是不是告诉了老蔺顾艳的事?马果问。

我不说话。

你为什么要告诉老蔺呢?

马果的声气有些不好,她是怪我之前没和她商量。

老蔺没说什么?我问。

说什么?你指望她告诉马可?马果讥讽地反问我。

我不知道,可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

你知道马可最近看上去有多幸福吗?顾艳甚至会挽了他的手上菜市场,作小鸟依人状。你知道,这可是从没有过的事,顾艳是从不上菜市场的,也从不挽马可——她不是嫌马可个矮么?

马可是典型的南方男人,个不高,身段还柳枝似的。顾艳怎么作小鸟依人状?她明明是大鸟,一只鲲鹏似的大鸟。

我不明白马可为什么会爱人高马大的顾艳,按男人的心理,应该爱比自己更娇小的女人。所以当初胡兰成会十分幽怨地问张爱玲,你怎么可以长这么高?他们一起坐在黄包车里,胡兰成把高大的张爱玲抱在膝上,感到百般不适。

我能想象胡兰成的尴尬,马可难道没有这种尴尬吗?

而且,身段柳枝似的马可,能满足那么丰硕的顾艳吗?

这种怀疑有些不道德,有些伦理意义上的不合适,我知道,所以即使是对马果,我也没好意思把这种怀疑说出口。

这难道是顾艳找“一杆老烟枪”的理由?顾艳看上去有点像那种欲壑难填的女人。

可顾艳现在又挽着马可的胳膊上菜市场了。

我觉得恶心。女人不是不可以外遇,可外遇也是分格调的,有潘金莲那样恶俗不堪的,也有安娜·卡列尼娜那样崇高的。托尔斯泰把安娜的外遇升华成了爱情,升华成一种类似于宗教般一丝不苟的东西,你就不能不向安娜致敬,或者说向那种外遇致敬。

但顾艳的外遇显然没有安娜那样的美好品质,而是肮脏又苟且,她又挽着马可的胳膊上菜市场了。

这怎么可以?

我决定告诉马可了。马可的幸福,是赝品,虽然看上去也美,但那种美,到底是虚假的。endprint

但还没等我打电话给马可,老蔺先给我打来了电话。

老蔺说,我问过顾艳了。她说什么事也没有,她就是觉得闷,出去走了走,透透气。

这话你也信?

我信。你家房间是小,孟骊的房间只有巴掌点大,她觉得闷,出去走走,也正常。

半夜出去,走到早上回来,也正常?

不是半夜,她说是早上出去的。

你的意思,是孟文和我在造谣,我们诬陷顾艳了?

我没这么说。

你就是这个意思。不过,我和孟文有证据,孟文把顾艳的QQ留言打印了的。

我不懂这个,我只是告诉你,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听见了吗?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你别在马可那儿多嘴。

老蔺咔地挂了电话。

老蔺最后的那句话,说得斩钉截铁。

几乎是警告了!

我蒙了。好半天回不过神来。怎么回事?老蔺难道疯了?

孟文也不明白老蔺为什么这样。他读书万卷,自诩对世事和人性的复杂有洞察入微的能力。她们在我这儿,就如玻璃瓶里的昆虫那样纤毫毕现。他吹嘘。他喜欢在我面前吹嘘。他没喝酒时,基本是个谦虚的人,但一喝了几口米酒——他只会喝米酒,就变得夸夸其谈了。但他到底也是纸上谈兵了。他虽然能把《孔雀东南飞》里刘兰芝那个恶婆婆的心理,甚至《金锁记》里曹七巧作为婆婆的畸形心理,分析得头头是道,但在现实生活里他却分析不了同样作为婆婆的老蔺。以老蔺的立场,以及老蔺那个年纪的人所应该持守的旧式道德观,她小市民的修养,怎么能对顾艳这件事装聋作哑藏污纳垢?

这事颇有点后现代的解构与颠覆意味了。一直以来,我以为小地方的道德环境是更肃杀的,因此小地方的女人,会过着一种更道德更贞洁的婚姻生活。如果她们不守妇道,即使不会像旧社会那样被婆家浸猪笼,或者像潘金莲那样被小叔子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或者像包法利夫人那样被逼得服了毒,至少结局不可能再花好月圆了。这是世道人心。是小地方的狭隘,也是小地方的本分。如果这样子还能花好月圆,哪个女人还愿意过道德的婚姻生活?毕竟道德的生活比不道德的生活辛苦。

但顾艳还就花好月圆了。

马可比以前更爱她了。马果说。

还有老马,老马以前不是总在背后嘀咕顾艳的吗?按你家孟文的说法,是对顾艳颇有微辞的,但现在一句微辞也没有了。因为顾艳会哄老马。她以前只哄马可一个人,现在呢,全面开花,个个都哄了。哄老蔺,哄小灯,还哄起在家里没地位的老马来了。老马平时最喜欢哼几句老戏。什么《女驸马》,什么《玉堂春》,“我也曾赴过琼林宴,我也曾打马御街前”,顾艳会翘了兰花指,陪老马唱上几句。老马就乐得什么似的,说比起我们,顾艳倒更像他的女儿了。你说这好笑不好笑?顾艳就陪他唱了几句戏,就比他嫡亲的女儿还亲了!马果说。

是好笑。

奥兹在《爱与黑暗的故事》里说,所有的悲剧,都有喜剧的成分。看来是真的。

老蔺呢?老蔺也更爱顾艳了?我忍不住揶揄。

你别这样!老蔺也有苦衷。你知不知道?马可和顾艳结婚花了十几万,十几万哪!把老蔺和老马都弄得倾家荡产了。

我当然知道。因为那时他们还打电话问我借钱了(是老马出的面,家里凡是有借钱之类的事,一般都是老马出面),说要给顾艳买金手镯,顾艳看中了“老凤祥”的一个金手镯,镂花刻朵的,有二两重呢。我一口拒绝了,我和孟文自己也拮据得很;而且,结婚为什么要买金手镯呢?我不明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诗经》里的那手,应该是素手吧?!难不成那执的手上,非要戴了镂花刻朵的金手镯才更牢靠?才更有固若金汤的寓意?

我不信这个邪。我和孟文结婚几乎没花一个子儿,两人在宿舍外贴了副大红对联,就算结婚了。对联是孟文自己写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婵娟两个字,被孟文写得圆乎乎的。朱周说,瞅着像两只戏水鸳鸯。但老蔺说,什么鸳鸯?我看也就两只野鸭子。老蔺对我们这种寒碜的结婚方式十分愤怒和伤心。白养了!她说。

可老蔺没白养我,因为后来还是我们出钱给顾艳买的“老凤祥”的那只金手镯,是孟文的主意,我是不肯的。孟文劝我说,你就当是反哺好不好?乌鸦都会反哺呢,难道你连乌鸦都不如?

乌鸦会用金手镯反哺?用几条蚯蚓,或者用几粒谷子就可以了。

再说,金手镯也不是给老蔺,而是给顾艳,我用得着反哺顾艳么?

孟文忍住笑,说,用不着,完全用不着。

但我们贫完嘴之后还是给老马寄钱了。我总是这样,一开始总要高调反抗老蔺的,但最后又都按老蔺的意志行事。这也是我讨厌老蔺的原因。

给顾艳买金镯子的事马果也知道。

马果说,不冲别的,单冲顾艳手上的那只二两重的金手镯,马可也不能离婚是不是?

老蔺和老马都七十岁了,不可能还有精神为了马可的再婚又折腾一回。

现在你明白老蔺为什么要哑巴吃黄连吧?黄连虽然苦,可对身体好哇。

所以小地方的人,是不容易离婚的。结一次婚都结不起呢,还要结两次?

不像你们大城市的男女,在门口贴副对联就算结婚了。那样廉价的婚,自然可以结上十次二十次的。不就是多写几副对联吗?

可你姐夫懒,不想再写对联了。我急赤白脸地说。

写副对联都嫌麻烦,那马可就更不能离婚了。他要再婚的话,可比写对联麻烦。

而且,顾艳还生了马小灯。你应该知道的,在我们这个小地方,生了儿子的女人,就如花散了籽,树生了根。

我生的是孟骊,尽管孟骊长得如花似玉,也没用,我依然是朵不结籽的花,是棵没有生根的树。

这就是马果的言下之意。马果最喜欢用这种方式暗示我,作为女人,我也有不如她的地方。

我挂了电话。

之后很长时间我没回老家了,不想回,我懒得看顾艳和马可的恩爱样子。这样也好,孟文说。是的,也好,我说。

中国人不是都喜欢故事大团圆结局吗?

是的,都喜欢大团圆结局。

我们一边吃着“天花乱坠”,一边说。

我现在的“天花乱坠”,按沈岱宗的说法,做得比朱周还好了。

责任编辑 吴佳燕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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