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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别处

2014-12-06曾楚风

长江文艺 2014年11期
关键词:安陆文青孝感

曾楚风

上世纪80年代的文青很多是从诗歌傍上文学的,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的文学青年成了文学大叔,老曹算是标准照。

1978年,16岁,曹军庆离开乡村(他的村子是湖北省广水市郝店镇陈家棚子村,从村到镇上去,必经烟灯湾,他说童年时特惧怕这个村子,因为每次路过都有恶狗狂吠,他总以为是找他的)到孝感学院读书,老师丢给他一本《海涅诗选》,读了诗就开始写诗,从此走上了写作的路。毕了业,在安陆伏水高中教了两年书,之后是县广播站,又之后是孝感日报社安陆记者站,干得好无聊,又回到县里,在当时的建材局混了几年,偶尔在本地报纸上发点小小说,基本上是瞎晃。

一个在安陆城里瞎晃的文青,寂寞啊,苦闷啊,特别是又不打牌又不喝酒,我想象他心中会时时绝望。因为找不到生活的乐趣,看不到未来的出路。或者说一眼就看穿了未来的出路。好在有书可读。他读书真多,还独沽一味,喜欢西方现当代作家的作品,到今天还订阅《世界文学》的人,少见吧。他也感谢孝感一家叫“卡西莫多”的小书店,店老板总能搞来各种文艺书,有些是很小众的,甚至被禁的——老板,你今天在哪里?这都是如饥似渴的老曹的精神食粮。

书这个东西,有时是很麻烦的,越读越有想法,而且是远离现实的想法,现实和理想一对比,反差太大,于是焦虑。他在写清新小诗的同时,必须面对生活的混乱与污浊,他又烦了,自己鄙视自己,毫不可惜地抛弃诗歌。我估计这一阶段,他的家人特别是他父亲对他不满意。大概是恨他不成器,父母和子女对“器”的认识往往分歧巨大。在他后来的写作中,父与子的隔膜也是一个重要的结,常常要费好大劲解开。

写小说有意思。如果你掌握了这种文体,你可以把生活中看到的感觉到的都放进来,有相当的自由度。比小职员的公文和小记者的本报讯自由多了。于是老曹一下子有了干劲。他看了这么多年的小说,爱伦坡,博尔赫斯,卡夫卡,西蒙,卡彭铁尔等等等等,完成了小说写作的自我教育自我修养(没有去胡乱混一个文凭,可见老曹活得很讲究)。现在的小朋友难以理解这些名字对我们这些八十年代年轻人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一种可能性,我有可能过不一样的生活!那时候,大多数时候大多数人没得选!没有选择真的郁闷。

我们当年读过并深深记住的书很多,书籍几乎是唯一的了解世界的途径。对我们的三观影响重大的一位作家是米兰·昆德拉。他有一本小说,翻译题目《生活在别处》,我已经不记得书的内容了,但这句话成了我们生活的座右铭,以激励自己不妥协,不放弃,不巧言令色,不投机取巧——当然最后多半还是妥协和放弃,同时自嘲“我是流氓我怕谁”以解心头之恨。这是后话。别处是什么?我们如此地迷恋这个词。它可以是一个地方,可以是一个时代,可以是一种艺术形式,比如小说。老曹,不是吗?你找到了你的别处,那就是写小说。

1990年左右,赵金禾组建县文联,把这个落落寡欢的文青捞了进去。这里最大的好处是时间自由,一周办公一次。老曹开始写小说了,前几年他出了个集子叫《24小说》,收入24个短篇小说,时间跨度十年,他没编排日期,说是要看看读者能不能自己认出来。我考了一下自己,除了两篇写年轻人下海南的时间印记比较明显,我还真分不清楚。可见他的写作开始就水平比较高,这是一,二,说明他的风格很稳定,没有太大的变化。他从头就爱研究人性的多样,着迷精神分析。

写小说很成功,2006年老曹担任了安陆作协主席。他可以说是安陆最有名气的作家,在我们省这个年龄层的作家中也是佼佼者。2012年,老曹到《长江文艺·好小说》当副主编,他还在写,一年发表好几个中短篇,抽空还整了部长篇。

本期杂志头条是老曹的《下水面馆》,今年三月动笔,交给责编的时候已经是八月了,看来写得很用力。小说中有个女角儿,着墨不多却很关键的人物叫林小红,语重心长地说,“写作是另一项黑暗的事业……对写作而言,黑暗是最为恒久的状态。”当老曹写下这句话的时候,他真这么想,我肯定他是个非常热爱写作的人,干你喜欢的事,不是愉快的吗?那么黑暗什么呢?

老曹现在办公室就在我隔壁,想搞清楚,问他一句话就好了,他平常话很少,但一谈到作品,一谈到人物,马上滔滔不绝,我觉得他写作时有很强的设计感,他对自己的人物是想了又想,一定要找到十分可靠的心理依据,再调动所有的技巧和生活经验去完成故事。因此,他的小说故事是那么曲折婉转,读者在开头一定找不到结尾的答案。

设计感太强又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不是所有的设计都能得到完美的解释。对读者而言,阅读会受生活经验和想象力的限制。读者理解不理解,喜欢不喜欢,又会影响到作者的写作情绪。对这个小说,我也有很多疑问。

真有这么个面馆,有些年头了,在他单位附近,在当地很有名气,店主是个沉默的男人,跟谁都不说话,传说犯过事,坐过牢,他就想有朝一日,要写这么个人物,为他写个故事。在这个小说里,他叫苏振邦。

这个人物,很能说明老曹写作的特点。要说清楚苏振邦的故事,关键点在为什么他要杀死谢坚强的父亲。就算他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杀死好朋友,一定要有极重大的隐情。我觉得他解释得不够。他做了些改动,设计成苏先前就跟朋友的老婆相好,于是杀人里有了一丝自己的动机。可是选择这么残忍的杀人方式我还是理解不了,总之,这个事太黑暗了。

我对那个女的林小红也搞不明白,老曹设计她专门和贪官相好,找到他们的罪证,然后举报,她一连举报了七个,主人公谢坚强是她举报的最后一个,因为她爱上了他,我坚信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前面六个人和她没有必然联系,她为什么要这么做,还不为钱?为了正义?什么是正义?总之,我觉得故事相当好看的同时,也觉得理解不够。这个理解重不重要?对作者来说,我愿意这样写,你管不着,话也说回来,我年纪大了以后,相信生活本身实在是比任何想象都要来得不可思议。所以老曹所能想到的,一定不会比生活本身更让人吃惊。因此,我不多嘴了。

我觉得老曹很在乎读者的想法,如果读者不能理解,他很难受。这样会背上沉重的包袱。但是,写作是他经过很多选择以后的选择,他坚定,愿意为这件事忍受,并坚持到底。平庸是生活的真谛,但我还是佩服那些不肯堕入平庸的人。如果想不平庸,那一定是要受点罪的。

平心而论,安陆有好东西,钱冲的银杏,好看,大青萝卜,好吃。这两样,真不用到别处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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