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韵》语音规范性质简析
2014-12-05蒋至群孙月香
蒋至群,孙月香
(1.西藏大学 文学院 西藏 拉萨850000;2.广西民族大学 图书馆 广西 南宁530006)
《切韵》是南北朝韵书的集大成者,也是我国现存最早的韵书,历来被奉为音韵学的圭臬。长期以来,关于《切韵》音系的性质问题,研究者投入了巨大热情,提出了多种意见,但至今未能取得共识。在众多的研究当中,也有人另辟蹊径,跳出音韵学研究的路子,从规范语言学的角度探讨《切韵》语音性质,如李建国[1]136-139、姚亚平[2]126、陈会兵[3]等。不过,他们只是单纯地强调《切韵》在韵书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或仅以《切韵·序》为据,论证《切韵》的语音规范作用,缺乏多角度审视。本文拟从背景因素、编纂宗旨、语音系统等方面综合考察,进一步论析《切韵》的语音规范性质。
一、从社会需求看《切韵》语音规范性质
公元581年,隋朝的建立,结束了长达400年的分裂局面。国家组织成一个共同体,必然要求共同的交际工具。语言随着社会的统一而统一。此前的南北朝,国家分裂,致使原来的中原雅音“南染吴越、北杂夷虏,”[4]173“王侯外戚,语多不正。”[4]178隋文帝统一中国以后必然要求推行共同语及其规范语音,以满足和促进社会的集中统一。
为了巩固政权,适应统治阶级的需要,隋文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把选拨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选拔官员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这就是科举制。科举制度的建立,一方面为寒门子弟提供了改变命运的机会,推动了古代精英教育的发展;另一方面,扩大了作为知识媒介与交际工具的语言文字的传播空间与规范程度。经义、诗赋等传统的“国学”科目列入科考范围,成为读书人甚至国民教育的重要内容。全国性的统一考试,对教学用书和考核标准的统一要求,自然以规范的语言文字为前提。可以说,科举制度的实施为语言文字规范提供了制度保障,成为经常起作用的语言文字规范的外部动因。
具体说来,科场考试只是读书人进入仕途必经的第一关,也就是初试,过了初试进入面试,这在当时叫铨选。常科考试及第后,获得参加铨选的资格。铨选分“身、言、书、判”等四项,称为“四才”。各项基本要求是:“(身)取其体貌丰伟”,“(言)取其言辞辨正”,“(书)取其楷法遒美”,“(判)取其文理优长。”[5]84“言”属“口义”一门,要求应试者“言辞辨正”,类似现在的口试。主考官依据经书出题,向考生当面提出问题,考生当场回答,答问必须依据经文传注。考生的语音可能存在方音,但是在答辩中,必须以官方规定的读书音——文读来回答问题。文读就是官方通用的书面语读音。倘若应试者书音不够纯正,或孱入一些个人方音,是断断不能通过的。显然,“言”这门考试与语音规范密切相关。此外,通过面试的人被授予官爵,他们在正式场合必须说官话,写规范汉字,总之,在语言文字规范方面要作出表率,否则会被认为影响官人形象。可以说,入仕各环节差不多都与语言规范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联。这种情况在隋朝行科举之后似乎更为明显。这就需要有一部权威的音书,供需要者修习参考。应该说,《切韵》正好满足了这种功利性的需求。
六朝时期,“音韵峰出”,《隋书·经籍志》著录的韵书就有数十种之多,如《声韵》(周研)、《四声韵林》(张谅)、《韵集》(段弘)、《韵略》(阳休之)、
《音谱》(李木既)、《四声指归》(刘善经)、《四声》
(《梁书·沈约传》谓之《四声谱》。沈约)、《四声韵略》(夏侯訁永),等等;见于其他书的还有《四声切韵》(周禺页)、《四声论》(王斌)、《韵略》(杜台卿)等,不下十数种。这一时期韵书的特点可以用“各有土风”、“各有乖互”来概括,就是说,它们缺乏一个共同的标准。这种各行其是的作法,不利于诗歌创作,有碍于文化的交流与繁荣。诗歌用韵亟待统一规范。隋朝的统一,颜之推、肖该等学者意识到纂修一部具有统一标准的韵书的必要性,于是,就有了隋文帝开皇初年的那场著名的颜、肖等八子论韵,为之后《切韵》的编撰准备了大荦纲纪。《切韵》书成,即大行于世,“世俗共重,以为典规”,前代诸家韵书很快被淘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切韵》定于一尊的规范效应。另外,就韵文发展来看,从齐梁“永明”文学讲求声律,忌“四声八病”,到初唐格律诗体成型,中间历时并不太长,推想这中间一定有一种重要的东西在起推动作用,在我们看来,这就是《切韵》。
《切韵》是当时各种社会条件造就的,其语音规范也需要从各种背景因素中寻找产生的社会原因。斯大林指出:“要了解某种语言及其发展的规律,只有密切联系社会发展的历史,密切联系创造这种语言、使用这种语言的人民的历史,去进行研究,才有可能。”[6]20历史音韵及其规范问题也是这样。
二、从陆法言等人的语音规范意识看《切韵》语音规范性质
陆法言先世居住在代北,后来成为中原望族,累世仕宦,硕学辈出。父亲陆爽北齐时官至中书侍郎,隋代除太子洗马。陆法言自幼聪敏好学,家风笃实,隋代为释褐承奉郎。后因父亲涉事,遭牵累罢官。陆法言时年约四十二岁,正值壮年有为之时,不意遭此不白之冤,于是发愤著书立说,不负先父期许,踵武前辈绪业,重新开始搁置了近二十年的《切韵》的编撰工作。
陆法言编著《切韵》,不仅仅是因为家庭及个人的际遇,更重要的是出于学者的学术敏感与责任担当。《切韵·序》云:
以古今声调,既自有别,诸家取舍,亦复不同。吴楚则时伤轻浅,燕赵则多涉重浊,秦陇则去声为入,梁益则平声似去。又支脂鱼虞,共为不韵;先仙尤侯,俱论是切。欲广文路,自可清浊皆通;若赏知音,即须轻重有异。吕静韵集、夏侯该韵略、阳休之韵略、李季节音谱、杜台卿韵略等各有乖互。江东取韵,与河北复殊。因论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欲更捃选精切,除削疏缓,颜外史、萧国子多所决定。
从这段“序”中可以看出,陆法言是带着两个目的编写《切韵》的,即满足诗文创作用韵和审音正音的需要。这两者旨趣不同,对分韵列字有不同要求。“欲广文路,自可清浊皆通;若赏知音,即须轻重有异”。“广文路”针对的是文学创作,“赏知音”则是就读书正音来说的。为了“广文路”,诗文用韵可以适度放宽;而“赏知音”则必须从严,这是由正音的性质所决定的。
现在需要进一步辨析,在“广文路”与“赏知音”二者中,《切韵》是不偏不倚,还是有所侧重。赵振铎先生(1962)认为,《切韵》的主旨在于“赏知音”。他指出:
依我们的看法:《切韵》的目的在于赏知音。《切韵·序》说:“因论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欲更捃选精切,除削疏缓”。所谓南北是非指方俗读音说的,所谓古今通塞是指前代及当代切语用字说的。而下文谈到编写《切韵》则说:“遂取诸家音韵,古今字书,以前所记者,定之为《切韵》五卷,剖析毫 ,分别厘累。”既然是按照诸家音韵、古今字书,用开皇初年的记录为纲来决定去取,足以看出它和广文路的关系不如赏知音密切[7]。
笔者认同赵先生的观点。当初颜、肖诸子是在“论南北是非,古今通塞”基础上定下《切韵》“纲纪”的,开皇论韵中“多所决定”的颜之推在《颜氏家训》里明确提到“参校古今,折衷南北”,二者大意一致,都是强调对古今南北音韵的“是非”“通塞”细加审核的必要性。从《切韵》取音定切的具体做法来看,一则“剖析毫厘,分别黍累”,再则“轻重有异”。如果仅仅是为了“广文路”,大可不必如此苛细。此其一。其二,审音辨韵离不开语音标准或者规范语音。可以说,审辨音韵的过程就是一个根据某种规范标准作出取舍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切韵》本身即是语音规范的结果。周祖谟先生说得好:“诸人论难,斟酌古今,考究南北,取其精切,去其疏缓,显然有一个正音的观念在内。”[8]439那么,这个“正音”标准是什么呢?答案就是“捃选精切,除削疏缓”。这八字字面意思不难理解,说的是选取精细析分的音韵成分,去除宽缓并合的音韵成分。请注意,这八字的前面冠了个“欲”字。联系上文,就应该作如下理解:“论南北是非,古今通塞”,目的是要取其“精切”,舍其“疏缓”。换句话说,《切韵》编纂的主旨不在“广文路”,而在于“赏知音”。前辈学者指出《切韵》分韵“重分不重合”[8]457,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正音标准还涉及到一个更为基础的东西,即基础方言。普通语言学理论和语言规范实践均表明,民族共同语总是以某个方言为基础而形成的,基础方言的音辞等构成民族共同语的基础。《切韵》的基础方言是什么,陆法言在序言中没有说明,但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给出了明确答案。他说:“各有土风,递相非笑,指马之喻,未知孰是,共以帝王都邑,参校方俗,考 古今,为之折衷, 而量之,独金陵与洛下耳。”[4]172-173确凿无疑,南北朝汉语通语的基础方言是“金陵与洛下”王都之音。当然,作为规范语音,同时也参照了“诸家音韵,古今字书”,从而加以折衷。这种语音就是当时南北通用的文学语言的语音[8]473,[9]49。
另外,《切韵》书名也透露出一些端倪。据王显先生考证,《切韵》的“切”就是规范、标准的意思[10]。亦即王仁煦所说的“典规”之义,并非指反切上字。何九盈[11]、赵振铎[7]先生也有类似看法。
陆法言等人强烈的语音规范意识与当时的语文规范养成教育密切相关。当时的“冠冕君子”吐字属词谨守规范,长辈也这样要求后生。颜之推堪称楷模。《颜氏家训·音辞篇》:“吾家儿女,叶在孩稚,便渐督正之;一言讹替,以为已罪矣。云为品物,未考书记者,不敢辄名,汝曹所知也。”又说:“至邺以来,唯见崔子豹、崔瞻叔 ,李祖仁、李蔚兄弟,颇事言辞,少为切正。”足见颜之推对语言规范之重视。
三、从《切韵》分韵看《切韵》语音规范性质
由上可知,《切韵》主旨在于“赏知音”,确定一个“南北”“通塞”都管用的正音系统。分韵苛细是其特点。下面从音切来源和诗文韵部比较两个方面来略加考察。
《切韵·序》:“古今声调,既自有别,诸家取舍,亦复不同。”又说:“吕静《韵集》、夏侯该《韵略》、阳休之《韵略》、李季节《音谱》、杜台卿《韵略》等各有乖互。江东取韵,与河北复殊。”陆法言编纂《切韵》主要参考了这五家韵书,这些韵书虽已亡佚,但从后人的一些述评中可以看出其影响力。隋时刘善经所著《四声论》曾提及阳休之的《韵略》:“齐仆射阳休之,当世之文匠也。乃以音有楚夏,韵有讹切,辞人代用,今古不同。遂辨其尤相涉者五十六韵,科以四声,名曰韵略。制作之士,咸取则焉。后生晚学,所赖多矣。”语言规范标准的确立需要充足的理据,包括历史根据。中国传统韵书重视音切规范标准的传承性,大概始自《切韵》。
至于陆法言是如何利用了“诸家音韵”材料,从《切韵》本身已无法获知,但从《切韵》的增修本王仁日句《刊谬补缺切韵》韵目注文中尚能寻觅到蛛丝马迹。“王韵”韵目小注中涉及到的韵目共65个,约占全部韵目的三分之一,其中平声17个,上声21个,去声18个,入声9个。例如:
二冬:阳与钟江同韵,吕、夏侯别,今依吕、夏侯。
六脂:吕、夏侯与之微大乱杂,阳、李、杜别,今依阳、李、杜。
《切韵》对“诸家音韵”的取舍看似无大条理,实则有一条重要原则贯穿其中,即“重分不重合”。[8]
下面拿齐梁陈隋诗文韵部与《切韵》分韵进行比较,列表如下(齐梁陈隋诗文韵部参考周祖谟先生《齐梁陈隋时期诗文韵部研究》[12]118-120):
齐梁陈隋诗文韵部与《切韵》分韵比较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切韵》的分韵跟齐梁陈隋诗文韵部大体上相同,不同在于韵的分合与宽窄,即“独用”与“同用”的不同。一般而言,诗文用韵中同用的,《切韵》为独用。比如,齐梁陈隋冬、钟同用,《切韵》分韵,齐梁陈隋真、臻、殷同用,《切韵》分韵,齐梁陈隋脂、之同用,《切韵》分韵,齐梁陈隋质、栉、迄同用,《切韵》分韵。通过与诗文用韵的比较,清楚地显示了《切韵》分韵“重分”的倾向。从与实际语音的关系上看,齐梁陈隋时期还没有像《切韵》那样形成统一的诗文用韵规范,诗文用韵应该是读书音的真实反映;《切韵》分韵在其基础上多事分析,一方面看出其实际语音根据,另一方面显示其不拘于“广文路”而“赏知音”的旨归。这种“知音”既是“参校古今,折衷南北”的结果,自然具备了语音规范的普适性。从这个意义上看,《切韵》是综合性与规范性高度统一的一部韵书。
[1]李建国.汉语规范史略[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0.
[2]姚亚平.中国语言规划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3]陈会兵.试论《切韵》系韵书的语音规范作用[J].学术论坛,2006(1):201-204.
[4]颜之推.颜氏家训(附传补遗补正)[C]//丛书集成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85.
[5]杜佑.通典[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
[6]斯大林.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7]赵振铎.从《切韵·序》论《切韵》[J].中国语文,1962(10):472-473.
[8]周祖谟.切韵的性质和它的音系基础[C]//问学集.北京:中华书局,1966.
[9]王力.汉语史稿(上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0.
[10]王显.《切韵》的命名和《切韵》的性质[J].中国语文,1961(4):19.
[11]何九盈.《切韵》音系的性质及其他——与王显、邵荣芬同志商榷[J].中国语文,1961(9):14.
[12]周祖谟.齐梁陈隋时期诗文韵部研究[C]//文字音韵训诂论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