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视域下庞德理论的中国情结
2014-12-04郭继德
袁 婷 郭继德
(山东政法学院 外语系,山东 济南 250014;山东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1)
一、引言
埃兹拉·庞德是20世纪美国文学史上影响巨大的意象派诗人。他倾注了一生的心血研究中国文学尤其是中国古典诗歌,对中国儒家文化笃信不移,一生投身于中国儒学的研究。庞德将他对中国文学尤其是中国古典诗歌的热爱逐渐发展成为对中国历史文化的赏识,从而被冠予“中国文化传播者”的美誉。文化是道德的精神寓所,作为一种稳定的生活方式,文化通过价值观潜移默化地对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人伦内容进行规范约束。价值观是道德的核心,因而不同的文化具有不同的道德理解。基于道德与文化之间天然的、本体意义上不可分割的联系,儒家与庞德的思想理论始终存在于一定的文化谱系之中,体现文化的内在精神和价值理想,是一种文化性存在。
庞德在1925—1954年间前后翻译了《四书》中的《诗经》、《论语》、《大学》、《中庸》,几乎倾尽一生的研究时间品读赏鉴中国的儒家经典读本。他撰文指出两百年来西方社会已经道德沦丧、机制腐朽,并将孔子的儒学比作西方社会的解药,需要这剂解药治愈西方社会的顽疾。他撰文称孔子的儒家思想享誉世界,文化悠久,将会与人类的发展共存,甚至将儒家思想奉为自己的道德观念和信仰。他毫不避讳地认为研究儒家文化的哲学思想比研究西方社会哲学获益更丰。庞德在创译儒家文化经典作品的过程中加深了对儒家思想的认识,对其以后的文学创作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
二、庞德对中国儒家文化的解读
(一)儒家的教民从善与庞德的社会法学
儒家提倡教民从善,强调人治、礼治和德政以及感化的重要性,儒家思想以“仁”为核心,“仁”即“爱人”。孔子强调统治者应当关心百姓的生计,盼望统治者待民以仁,号召仁政,他说“苛政猛于虎”*杨天宇:《礼记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26页。。孔子认为暴政不是使老百姓屈从的手段:“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堰。”*张燕婴译注:《论语·颜渊·问政》,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85页。孔子十分重视社会秩序,他认为社会秩序与个人修为息息相关,人善则社会秩序井然。每个人应当克己复礼,谦让恭敬,尊重他人,修身养性,正心自省,以仁为本。老百姓只有完成了这个过程中每个阶段的修行,才有资格提及齐家、治家。统治者也只有正心自省、修身养性之后,才可以谈得上治国、平天下。故个人秩序可以影响社会秩序,家庭秩序可以影响国家秩序,而这一切都需要个人的正心自律,人的内心决定个人的自律程度,而内心的充盈则要经过扩充知识储备得以灌溉。物质财富不是决定一个国家财富的主要因素,国人的智慧和知识才是国家真正富强的根基。
庞德在《诗章》中反复强调了儒家治国教民从善的重要思想,并指出教民从善的关键在于君主自己的修为。《诗章》可以看作孔子的“正心从善”和“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翻版。[注]周洁:《儒家思想对庞德及其〈诗章〉的影响》,《山东社会科学》2005年第11期。庞德推崇儒家的治国思想,但根据西方当时混乱的社会现实,他进一步提出自己的理论:社会需要的是法律、宗教、道德所带来的社会效力,如果三者产生不了良好的社会效力,就要毫不迟疑地丢弃。因此伦理道德成为社会利益中的一颗棋子,不再是法律的目的,而成为法律活动中的手段,为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服务。[注]张秦、杨敏:《美国文学中的儒家思想》,《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据此,庞德提出了对社会法学概念的理解。
作为社会学法学家,庞德认为,法律有其纷繁的概念。在他的那个时代,每个流派的学者对法律是什么这个概念有着不同的诠释,因而产生了社会文化圈的混乱。尽管他们用的都是“法律”这个词,但却有着各自的内涵。哲理法学派过多地强调法学概念中的理想成分;历史法学派只看到了社会的连续控制,却没有意识到社会分化的严重问题,因而也就看不到法律这种高度专门化的社会控制;分析法学派眼中的法律,主要是指具有权威性的法律规章中的立法因素。三个流派都看不到法律中司法和行政过程的意义。而20世纪的现实主义法学派却把法律的这一意义当作它的全部意义。自从20世纪以来,资本主义社会法学界的一个主要特征是重视法律的社会化问题,庞德深受这种思潮的影响。他从历史的角度着眼,论述了法律发展的几个阶段:第一,义务是古代和中世纪法律的动力和源泉,百姓必须服从国家权力。第二,“天赋人权”盛行,其核心是个人权利与自由。第三,契约自由、私有财产不容侵犯、过失责任原则,即资本主义社会法律三原则风靡于19世纪,核心仍是强调个人权利。第四,20世纪以来,法律的内涵更为丰富,强调法律不只是守护个人权益,还要捍卫社会权益。[注]庞德著:《法理学》(第一卷),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64页。法律不仅仅是强调个人权利的法律,还应是社会化的法律。可见,庞德对儒家的修身养性和社会秩序的强调十分赞同,庞德的社会法学、儒家的教民从善以不同的形式阐释了相同的治国理念。
(二)儒家的因材施教与庞德的推陈出新
“因材施教”是儒家教学特色的一个体现。《论语·述而》记载:“德行:颜渊、阂子鸯、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众弟子有的长于“德行”,有的长于“言语”,有的长于“政事”,有的长于“文学”,这就是所谓的孔门四科。因此,北宋理学家程颐说:“孔子教人,各因其材。”朱熹注解:“圣贤施教,各因其材。小以小成,大以大成,无弃人也。”于是有了“因材施教”的说法。因而,因材施教就是根据不同人的特质进行针对性的指导,“材”即每个人的特质。学校的教育必须从每个学生的具体特质出发,有针对性地采用不同的指导方式和手段。孔子从学生智力水平的客观实际出发,把学生大致分为“上智”、“中人”、“下愚”[注]陈涛编著:《中国古典名著百部藏书之论语》,云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406页。三类。孔子弟子中,既有“闻一知十”的颜回,又有“闻一知二”的子贡,智力水平参差不齐。智力较低甚至于“下愚”的学生,只能教给他们与智力水平相符的知识,否则,“欲速则不达”。
庞德深受孔子以人性为核心“因材施教”思想的影响,他对孔子以人为本、因材施教进行了褒扬,对西方浮躁的现代生活风气给以鞭挞。[注]埃兹拉·庞德:《诗章·序言》,黄运特译,漓江出版社1998年版,第67页。他认为孔子的教育思想对一个国家的文化和道德健康至关重要。庞德对当时西方社会的教育机制不屑一顾,认为这种机制没有从学生的特质出发,也未发挥出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
就教育理念而言,庞德一贯主张“推陈出新”,合理地吸取传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人性化创新。正如孔子的因材施教,注重个体差异与环境变迁,注重“学”与“思”的结合,“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在思中求变。在法律学院课程设置方面,庞德进行了因地制宜的变革,他提出本科和研究部的课程应合成一个整体,天赋独厚的学生则可准其选修研究部,因材施教,适合其特殊需要。[注]张国华编:《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57页。教授在本科教学中所获得的经验可以在研究部教学中运用。当时设置独立的法律研究院,另盖校舍及图书馆,并另聘教授,将发生许多重复,实属得不偿失。庞德的改革思路进一步体现了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
(三)儒家的格物之本与庞德的正义仁慈
“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注]丁鼎:《礼记解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79页。这里“格物”的意思就是以客观科学的方法研究认识万物,可见,格物是万事成就的根本。儒家思想中的理性思维和格物态度与西方的哲学理念是相同的。庞德认为:“科学家研究自然界奥秘的途径是执着探索自然的规律,社会学家和文学家也应通过学习赏鉴历史思想和文化以获得永恒的为人。”[注]《庞德诗选比萨诗章》,黄运特译,漓江出版社1998年版,第102页。
“格物”寓指正义、仁慈,去恶,扬善。其中正义乃格物之核心。庞德在其巨著《诗章》第87章中发出了这样的呼喊:“让我们的君主也能说出‘正义仁慈’吧,这些才应是唯一的主题。”[注]张秦、杨敏:《美国文学中的儒家思想》,《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庞德提倡遵循事物客观规律,保障社会利益。他认为:“正义,亦即法律的目的。”[注]李昌麟:《经济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页。正义所追求的是平衡,从“正义”的字面含义来看,在英语中,表示“正义”的justice,与equality(平等)、fairness(公平)、impartiality(公正)、reasonable(合理)、right(正当)等词意义相近,可以互释。在汉语中,蕴含“正义”之意的概念主要有正直、正平、正义、公平、公道、公正等。
庞德还指出:从伦理学的角度讲,正义就是人类社会的美德;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讲,正义是符合社会理想、保证人们愿望与利益的制度;从法学的角度讲,正义是在政治秩序井井有条的社会中,通过法院这个国家机构来规范人们行为的体制;从哲学的角度讲,正义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相处方式。[注]李昌麟:《经济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页。庞德的《法理学》(第一卷)中考察了法律的目的:“在法学思想中的发展”和“在法律律令和法律准则中的发展”,强调了规律与准则,明确地将法律的目的称作“正义理论”。他把正义解释为既不是指个人的品德,也不是指人们之间的理想关系,它是指一种制度、一种规律、一种认识方法,正如儒家的格物之本,正义仁慈也就是在符合事物发展规律条件下来满足相互冲突的利益。
三、庞德对中国古典诗歌的创译
庞德作为英美诗歌从新古典主义向现代主义转型的领军人物,试图通过中国古诗创译吸收中国诗学传统以建构现代主义的新诗学,反抗和批判西方文学传统的局限性——英美诗歌中维多利亚诗歌的感伤情调、美国诗歌中的地域局限性、西方文学中的象征主义以及西方文学的理性主义和逻辑主义的诗学标准。庞德的翻译选材受中国拟古传统的影响,他的创译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中国传统诗学,即静态美学描写和叙事结构。庞德通过创译中国诗歌和儒家文化内容,使用独特的意象和语言,促进了英语语法创新和英诗意象创作的转型,并推动了美国诗歌风格的通俗化。庞德的中国传统情结为他的创译输入了陌生化的刺激手段。
(一)创译之前的美国诗歌界
19世纪初的英国诗歌从描写上一世纪的习俗为主,转向表达个人的心灵。大洋彼岸的美国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深刻的影响。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多数美国诗人具有维多利亚后期的诗风,它形成了美国特有的所谓风雅派传统,保持这种传统的诗人便被称为风雅派诗人。这类诗人崇尚欧洲文化,身上依然保留清教徒和超验主义的烙印。他们严格遵循传统诗学,精心结构,字斟句酌,有的语言瑰丽,有的凄婉清艳,有的哀思沉郁,等而下之者则无病呻吟,感情宣泄过度,以致到了滥情的地步。这一流派诗人总体的特征是没有灵魂,缺乏生气。在这一流派中,有两个小流派的诗人较成气候,一为哈佛大学的“不热心派”诗人,另一群则是纽约诗人群。前者取材古典,宗教情绪消极,主题颓废,弥漫着悲凉悲观的诗学意味;后者则倾向于感情的宣泄,或矫饰或呻吟,虽然注重一些技巧,但也因为先哲发挥殆尽限制了他们的进一步发展,即便有个别露出了意象苗头,也还不成气候。
庞德在哈密尔顿学院研究期间,爱上了抒情诗人的世界,到1908年移居伦敦之前,庞德对英美诗歌的造诣只能说还在起步阶段。更确切地说,他是在1903年到1906年研究普罗旺斯抒情诗人诗歌的过程中才看到了自己的诗歌前景并形成了自己的标准。这时庞德仅专注于自己学业内的研究,对美国诗坛的欧洲遗风了解并非想象中那么深刻,这时候就说庞德发起意象主义运动是为了扫荡美国腐朽诗风还为时尚早。不过,这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印证了庞德和当时腐朽的美国诗风产生了某些间接冲突,还深刻地影响到了他的诗艺。宾夕法尼亚大学拒绝他继续从事研究后,他本人也回敬宾夕法尼亚大学校友会通告撰写了一封对研究庞德思想极其重要的信,信中毫不客气地称其为陈旧的愚钝。[注]朱伊革:《跨越界限:庞德诗歌创作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14年版,第362页。这成为庞德反抗美国诗歌陈规陋习的导火索。之后,庞德继续单枪匹马挣扎于美国精神分裂的时期。他移居伦敦,在那里恰好接触到其实已经在孕育中的意象诗歌。
(二)创译着的庞德意象诗歌
1.创译初期的庞德诗歌——融入外来元素的后维多利亚美诗
研究中间品多样性和制造业产品创新能力的关系时,必须考虑到企业产品创新对中间品的进口行为具有反向作用,提高创新性产品的生产能力需要进口新颖的中间产品,进而形成进口中间产品的多样性。双向因果关系易引起内生性问题,导致估计结果准确性不高。为了避免和减弱内生性干扰,使用在时间序列模型与面板模型里常用的滞后期工具变量方案。工具变量的选择具有两个要求:
未能继续在欧洲的游学,庞德回到了美国并且在伊利诺斯州克劳福兹维尔的沃巴什学院成功地申请到一个职位。期间他的诗《在都伦斯》(InDurance)可以很直观地让读者了解庞德彼时的英诗写作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这时候的庞德还没有摆脱浪漫风格的影响,过多地使用了只能称为陈词滥调的词句,《在都伦斯》一诗中,他没有迎合诗歌韵脚的流行用法,而成功地运用了自由节奏,但是这还不足以使这首诗成为现代诗歌最早的诗。在他这个时期的诗歌中,能够显示他后来风格的只有两点:诗中引用散文和直接运用外语单词或短语。在庞德的这首诗歌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区分古典与现代诗风的代词,这后来在庞德名作《灯光熄灭之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庞德使用维多利亚古体人称代词无非是为了迎合当时普罗大众的阅读习惯,措辞及形式甚至全诗的感情基调都脱胎于彼时的诗学传统。而仅仅一年之后,庞德大胆地加入新鲜的血液,批评家们一致认为庞德的诗与众不同。当时的诗风大多规矩、高雅,甚或陈腐。庞德的作品在其中就显得尤为突出。这些崭新的元素,不管是个别外来词还是短语都毋庸置疑地成为了他反抗后维多利亚诗学时期诗歌的有力工具。
2.俱乐部里的创译——维多利亚诗风的总反拨
在俱乐部里和休姆等人一拍即合是庞德实践其诗学理论(如果彼时庞德头脑里已经形成了系统理论的话)的最初时机,与其在1913年直接参阅费诺罗萨手稿之后的写作实践还有一定的区别。这种区别是庞德诗学集中展现的分水岭。
在庞德最早提出“意象主义者”(Imagist)之前,休姆就已经发起了影响深远的意象主义运动了。休姆最早组织了现代诗歌俱乐部,率先对英语诗歌现代化问题进行了探索,他的诗学思想为20世纪初英美诗歌发展指明了方向,成为一代新诗人向传统诗歌发起攻击的响亮号角。他的诗学主张对英美现代主义诗歌运动产生了重要影响,为后来者树立了典范。“休姆热衷于日本徘句,对东方文化也相当痴迷,他激烈反对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诗歌模糊抽象、矫情雕琢,主张诗歌应该写得‘硬朗、清晰、严谨’。”[注]吴伏生:《汉诗英译研究》,《学苑》2012年第6期。1908年,休姆与弗林特共同在伦敦创立了“诗歌俱乐部”,他们提出了一些诗歌创作的原则和主张;1909年两人创立另一俱乐部,1910又创立了著名的“打油诗人俱乐部”(“星期四聚会”)。[注]董洪川:《庞德与英美现代主义诗歌的形成》,《外语与外语教学》2006年第5期。庞德自然也加入了“星期四聚会”,并且与休姆建立了友谊。庞德发现休姆等人的诗歌创作原则和主张,与自己对诗歌的理解十分接近。庞德曾经这样总结自己的诗歌主张:(l)描绘我们看到的事物;(2)美;(3)脱离说教;(4)重复一些他人写得较好、或较简洁的东西是好的写作方式。[注]王珂:《意象派运动采用文体改良方针的原因及结果》,《河南社会科学》2007年第7期。有了盟友,庞德终于可以施展自己的抱负,这也正是他为什么辗转来到欧洲的原因之一。这些主张可以借以实现他比肩大诗人荷马、但丁之属的宏大抱负,可以让他治疗美国新文明所患的贫血和营养不良。
这时候的庞德作品新鲜血液更多了,对维多利亚诗学的唾弃也更为显著。其中大部分诗词在措词和风格上是模仿抒情诗人作品的新作。在这些诗中,庞德选用了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词语和一种到那时为止还很少见于诗歌的通俗词语,使其作品愈加引人注目。
1912年的《反驳》使庞德最终确立了实现自己诗学主张的现代诗歌语言。为了摒弃维多利亚诗学的主观形容词泛滥现象,他翻译了盎格鲁撒克逊古诗歌《水手》并从中汲取营养,因为这一类诗歌元素的构成以动词和名词为中心,客观而简省,具体而直接。值得一提的是,庞德第一次使用了“意象主义者”(Imagist)这一概念,这成为后代学者将庞德视为意象运动领军人物的标志。
总之,这个时期的庞德诗歌正逐步脱离后维多利亚诗风,通过加入更多更鲜活的语言元素,把意象派诗人们和腻烦了无病呻吟的维多利亚诗风的人们聚结在他的诗学门口,一齐反拨这种腐朽的旧风气。
维多利亚诗歌多运用华丽的辞藻,放纵恣肆,形容词繁杂多样。形容词是措辞主体内心的外部观照,是主观情绪的发泄窗口。对维多利亚陈腐诗风反拨势必要求一种简练清晰客观的新诗风,这恰恰是庞德在盎格鲁撒克逊古诗歌里的发掘和发展,在浸淫休姆等“二道贩子”的东方诗学之后,他又多了一个可以建构其比较学理论体系的支点。然而,这种转道舶来的东方诗学毕竟是隔靴挠痒,庞德此时尚未“确切”地接触,直至1913年秋与费诺罗萨遗孀玛丽会面。庞德整理费氏遗稿,其中《神州集》(Cathay),以及《作为诗歌媒介的中国文字》(TheChineseWrittenCharacterasaMediumforPoetry)两部作品对其影响深远。后者被认为是20世纪的“诗学”,对庞德乃至整个20世纪西方的诗歌创作和理论乃至汉诗翻译都产生了深刻久远的作用,而且还影响到庞德对中西文化的认识。
费氏对庞德的影响与舶来诗学相似,庞德是基于费氏对中国文化文字的理解再次对中国文化文字进行解读,费氏本人的解读原本就不是科学正确的解读,庞德的再诠释也就没有稳固的根基了。但是费氏的解读基于一个美丽、诗意的误解,即和仅仅为抽象符号、与自然界无涉的西方字母文字不同,中国书写文字基本上都是象形文字;它体现的不是发音,而是物体的形象,是自然运作的生动缩影,要比字母文字更加接近自然与生活,因此也更加适于诗歌创作。费氏对中国文字的理解,可以说是异想天开,也可以说是无知。但也许正是这种无知无畏对中国汉字的经典误读才让费氏制作出一种歪打正着的美学碰撞。庞德好像发现了一颗沉渊骊珠,“变本加厉”地开始了他对东方诗学的拆解。鉴于庞德早在这一年3月就发表了意象主义的几条原则,他的这种“变本加厉”无疑就是一种酒逢知己的合辙和发现,是他为了反驳后维多利亚时代诗风而有意识地吸取独具特色的外来文化因子的诉求,是创建新的诗歌语言、诗歌结构和诗学风格的大胆尝试。同样是误读,一个具有伟大诗人诗思、灵感、技巧和直觉等特质的诗人却能十分机缘巧合地把错误的理解营造成最美丽的诗意构筑。
“费氏不懂中文。他先是用日语标出每个汉字的读音,然后根据老师的讲解记下每个字的意思,最后再对每行做一个串译。”[注]吴伏生:《汉诗英译研究》,学苑出版社2012年版,第346页。在分析了费氏所做李白《登金陵凤凰台》一诗之后,吴伏生发现费氏的老师森槐南“似乎没有指出最后一行中‘使人愁’的‘人’字应当解作‘我’,因为在中国古诗尤其是怀古诗中,抒情主体一般都是诗人自己”,但是费氏却把“人”译成了单数的“man”,更在串译的时候将此词改译成复数,完全偏离了原诗的意境。[注]吴伏生:《汉诗英译研究》,学苑出版社2012年版,第349页。
然而在比读庞德基于费氏错误理解的串译之后,我们发现他却很“奇怪”地还原了原诗的诗学习惯。首先因为这首诗本身就具有很大的可译性,凭借大量直接鲜明的意象以及它们之间的组合来向读者提示全诗的主题,这一点恰和庞德的意象原则相契合,使庞德不仅翻译了原文本的每个意象,且充分发挥自由体诗的文体特点,创新组合原诗歌,凸显意象的作用。连最后一行费氏出错的人称也被庞德精准而穿透的诗人“共鸣场”纠正了过来。这是庞德在“误读”之上典型的“正读”,而另一典型的在“误读”之上的“误读”也成了经典的“负负得正”或“弄拙成巧”。这以其在《长干行》中对“青梅竹马”这个词语的翻译最有代表性。[注]冒键:《踩高跷的“孔子”:庞德与中国古典文化》,《当代外国文学》2002年第2期。
总而言之,庞德在反抗后维多利亚诗学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诗学观念,辅之以休姆的意象观,得益于费氏的中诗研究笔记,使他建构了自己特有的、对后世产生了莫大影响的现代诗歌诗学架构。如果说庞德本身的诗人气质是决定的内因,那休姆和费氏就成了他施展抱负的魔法双翼。
(三)创译之后的美国诗歌
1.意象派的影响和意象派诗人们
首先要说的是叶芝,这位把庞德引介到英国诗坛、对庞德称得上灵魂导师的诗人也在庞德的“攻玉”之下实现了“老年变法”。从1913年到1915年,庞德开始为叶芝工作,做了他三个冬天的私人秘书,这个过程中,庞德对叶芝的影响要大大超过叶芝对庞德的影响。
威廉·卡洛斯·威廉斯在他致友人的几封信里忠实地记录了庞德对叶芝诗歌创作的影响,庞德直言无隐地批评叶芝的诗歌,并且毫不顾忌地修改叶芝的一些诗,这让叶芝开始时觉得难以接受,后来却渐渐接受并把一些诗欣然交付庞德阅读修改,正是因为庞德修改之后的叶诗无论从音乐上还是内容上都更富魅力了。在庞德的这种直接影响下,叶芝终于实现了衰年变法,使自己的诗歌风格大变,从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现代派的一员,1923年叶芝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可以说庞德居功甚多。
另一个在庞德的删改下得以获得诺奖的就是《荒原》的作者艾略特。1915年,由于庞德的推荐,艾略特开始在英国诗坛崭露头角。1921年尚在病榻上的艾略特把《荒原》初稿交由庞德,庞德读完全诗后大为赞叹,并删除了原稿一半的篇幅。经过庞德的删削后,语言简明冷峻、意蕴丰富充实的《荒原》获得了194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在庞德的意象诗学观影响下,这些诗人或多或少地把“物化主体”揉进自己的作品,使其更具张力,更能吸引不同主体的主观共场。以简洁著称的海明威便深受庞德诗学思想的影响。经过这种客观处理之后,英语诗歌脱离了维多利亚诗歌式的冗长乏味、情感泛滥,回归风格通俗、客观冷静。
2.后庞德时代的美国诗歌和中国诗
庞德创造了崭新的诗歌语言,他的诗学观对后世的英语诗歌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庞德诗歌的某些手法恰恰是现代主义诗歌技巧的萌芽,是对诗学的创新、对英语诗歌抒情方式和韵律的创新、对美国诗歌主题和用词的创新、对诗歌印刷版式的创新和首句重复结构的创新。[注]祝朝伟:《构建与反思:庞德翻译理论研究》,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234页。另外,庞德的意象诗学还是对西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否定,悬垂分词结构的意象并置或重置舍弃了西方语言中以介词、连词等屈折为中心的语言构筑,这就建造出了现代诗学的最初肌质。
除此之外,庞德还对影响他诗艺的原语国家的诗人和诗学产生了直接的反作用影响力。从五四时期,中国诗人们开始用新诗作为武器为新的民主科学摇旗呐喊。首先是1916年在美国留学的胡适最先受到庞德掀起的意象运动的影响,他的《文学改良刍议》中的“文学改良的‘八不原则’”是在庞德意象主义诗歌主张(特别是他的《一个意象主义者的几个不作》)的影响下提出的。其他受到庞德影响的五四诗人还有闻一多、刘半农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诗人所受的这种影响与其说是源自庞德,不如说是庞德培育后的中国诗学。中国现代诗摄入的营养之中,“蛋白质”或“维生素”仍然是中国古典诗学传统的精髓,庞德的加工不过是包含这种营养并贴上庞德商标的“蔬菜”或“水果”。
四、结语
庞德一生都着迷于中国的儒家思想,并逐步形成自己的理论,其对待中国思想文化的浓厚热忱、对待中国古典文学的大胆创新、对待西方社会改革的惊人魄力、对待人类社会历史的正义着实令人钦佩。儒家思想和庞德理论同是人类文化的宝贵财富,庞德对中国儒家思想文化的推介,对中国文学的借鉴和创译对西方社会的历史、思想、文化领域产生了尤为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