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4-11-28薛静
薛静
摘要:介绍辽宁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根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政策支持、人员培训、法律法规3个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发展建议,为确保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参考。
关键词:质量安全;农产品;管理体制;培训;监管
中图分类号:S-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14)04-0077-02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从经费投入、制度建设、体系完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依法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检验检测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攀升,多年未发生较为重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然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等层面仍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 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主要做法
1.1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完善协调领导机制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顺利实施,省农委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业标准化工作。全省14个市全部成立了监管机构,大部分县实现了监管有机构、工作有人员。目前,全省共有专兼职监管人员500余人。为发挥农资打假的牵头作用,省农委对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协调小组进行调整,组织工商、质监、公安等职能部门联合打击农资违法行为。同时,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切实从生产、监管两个环节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省农委成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2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责任管理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实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司其责”的责任管理机制。省本级主要负责制定重大活动方案、对各市进行指导、对案件进行督办,各市负责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在工作指导方面,全省每年“启动一个仪式”“组织两次会议”“下发三个文件”,即每年春天启动农资打假仪式,组织召开农业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会议,制定下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农资打假实施方案》《农资打假工作要点》。在案件的处理上,除跨地区重大案件或领导重点批示外,其他案件坚持属地查处原则,以锻炼队伍,提高综合执法能力。
1.3 扩大农产品检测面,实施检打联动
近年来,辽宁省将农产品检打联动作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除农业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外,还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部属、省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能力的市县检测中心(站)开展以速测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根据检测结果,对不合格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几年来,全省累计销毁不合格蔬菜35 t。同时,根据检测结果,对剧毒高毒农药较多的区域开展重点整治,对超标农产品较多的区域进行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严格监管农资市场、商店。通过检打联动,解决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挥了震慑农产品生产、经销企业的作用,保护了消费者利益。
1.4 鼓励农产品质量认证,实行安全关口前移战略
以县为单位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为发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大规模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口前移、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省政府投入专项资金实施农业标准化暨“三品”整体推进工程,开展以“三品”开发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整体推进县项目建设,大规模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这些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从源头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1.5 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确保质量安全
全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重要抓手,连续5 a以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农药使用和滥用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等为重点内容,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农药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不合格蔬菜进行收缴和无害化销毁,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消费安全。
2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亟待破解的难题
2.1 监管机构不健全,管理职责不清
省市两级基本建立了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但县乡两级监管机构的建设尚不完善,大部分县乡“工作无经费、执法无手段”。执法队伍相对年轻,执法经验欠缺,亟需培训。执法人员缺少统一着装,执法权威受到挑战。虽然国家组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筹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但从食品安全监管的角度看,仍需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进一步明确和更多后续措施的出台。
2.2 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依据不足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后,虽然省本级制定了《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但大部分市和各县尚未出台相关配套法规或规章。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执法依据不足,相关法律衔接不紧,旧法废除后没有新法补充。农资经营许可证制度取消后,农业部门对农资市场、商店基本失去控制能力,在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等方面仍需制定相应的技术指导性规程或文件。
2.3 农民组织化水平底,导致监管难度加大
我国农产品生产极为分散,农民文化程度不高,在农药等投入品的选择和使用上难以做到科学合理,大多数农产品生产规模小、效益低,生产随意性大,生产过程缺乏有效的控制。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90%以上的农产品由分散的农户生产,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生产的农产品只占农产品总量的10%左右,这就决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是千家万户,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产品监管而非主体监管的特点也为实际执法监管工作带来了难度。此外,社会诚信的普遍缺失,造成农产品生产者责任意识错位。在农产品生产上,假劣农药、肥料以及违法使用高毒农药等缺乏诚信的行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
3 工作对策
3.1 争取政策支持,加大经费投入
积极呼吁、争取支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支持公益性事业的首选方向,将加强机构建设、完善监管装备和科技研究支出纳入各地公共财政框架,增加资金安排。重点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和安全市场体系建设。继续加大对“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等优质农产品的扶持力度,从政策、资金上引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生产行动上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
3.2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
加强辽宁省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和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进程,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农产品生产者的诚信生产经营意识。推广农业质量标准,加强对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转变农技推广职能,开展农业标准化一体化服务,转变生产方式。积极扶持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种专业技术协会,提高农产品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3 推进立法进程,加强质量监管
根据省情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省级配套法规,推动各市出台配套法规、规章,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法治化管理。同时,严格执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同时,将执法监管扩展至农产品生产全过程。通过严把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关,规范农药等重点农资的使用,加强认证产品的保护与监管,提高产品信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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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paper reviews the main practices in the quality and safety work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Liaoning province and the achievements, and puts forward specific development proposals in view of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is area and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policy support, personnel train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with a view of providing reference for ensuring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Key words: agricultural products; quality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training;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