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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女性就业水平与行、职业分布研究

2014-11-27肖玲英

财经界·学术版 2014年22期
关键词:女职工妇女水平

肖玲英

摘要:女性就业问题是我国就业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女性就业问题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稳定社会发展的重要步骤,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本文通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和有关部门、企业资料,反映当前上杭县女性就业水平与行、职业分布状况,揭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提高女性就业水平、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在经济建设中积极作用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就业水平 职业分布

一、上杭县女性就业水平与行、职业分布综述

(一)上杭县女性就业总体情况:从业队伍不断壮大,参与经济建设能力普遍提高

女性从业人员总量和质量逐年提升。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上杭县高度重视女性的生存和发展,在教育、就业、参政、法律保护等各方面充分保障女性权益,尤其在就业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女性就业水平,为女性就业定期提供信息、服务和培训,鼓励女性自主创业,关注和支持女性残疾人就业,女性从业队伍得到不断发展壮大,参与经济建设能力得到普遍提高,性别歧视问题逐渐缩小,就业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宽。

(二)上杭县女性就业行、职业分布状况:全县女性就业已遍布国民经济各个行业,但主要集中在八大行业,并呈现出不同趋势特征

全县女性就业主要集中在八大行业。随着自身就业能力的提升,女性就业领域不断拓宽,目前已遍布国民经济各个行业,但主要集中在八大行业,据10%户普查长表抽样数据显示,抽取的9534名女性中,就业人数前八位的行业依次为:农林牧渔业5763人、批发零售业901人、制造业853人、建筑业714人、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06人、住宿餐饮业258人、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186人、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69人。

三大类从业人员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增长幅度最大的是建筑行业,究其原因,主要是近年来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得到大力改善,几乎家家户户都盖起了新房,客观上提供了充足的建筑行业就业机会,农村“夫妻建筑(装璜)班”(即丈夫为师傅,妻子做帮工)也运应而生且盛行,由此,大批量女性涌进了建筑行业,由抽样数据可以看出,2010年,女性从事建筑行业人数比2000年增加了610人,增长了5.86倍;其二是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近年来商贸、餐饮业发展迅猛,吸附了大量女性劳动者,2010年的从业人员比2000年增长了1.17倍;第三是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女性进入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人数大幅增加,2010年比2000年增长了62.5%。

二、上杭县女性就业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女性就业水平整体质量不高

我县女性就业水平整体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农村一线层面,留用在家的大部分妇女仍从事简单的、传统的耕种方式,农业机械现代化水平不高,农村女能手、致富带头人较少,规模种养不多,耕种效益低、收入普遍不高;而外出务工人员,因文化水平低,技能缺乏,大部分妇女只能从事家政服务、建筑帮工、脏、累体力活、工厂简单操作工等技术含量低、劳动时间长、报酬低、就业质量相对较差的职业。城镇工商业层面,大部份女性(指初、高中毕业生、技校毕业生和受过高等教育未找到正式单位的,具有不同程度、一定文化知识的女性群体)就业集中在超市等商贸行业当售货员(如某超市104 名员工中,女职工就有93人,占89 %)或在洗浴中心、美容美发室、餐馆、娱乐场所等当服务员、帮工,在制造行业从事操作工等等收入水平不高、受雇于人地位低、技术含量不高、提升机会少的行业,而自己当老板、自主创业或在企业管理、决策层面的女性很少。行政、事业单位层面。

(二)离婚率逐年攀升给女性就业带来的隐性影响也不容忽视

据法院统计,离婚案件中男性起诉离婚占75%,城市与农村相比中农村占80%,从这两组数据可折射出女性处于较为弱势地位,尤其是农村妇女。婚姻家庭是爱的停泊的港湾,不幸的婚姻给女性就业带来的隐性影响日益突出,徐安琪在《关注单亲女性》的调查报告中显示,单亲女性的年均收入仅为男性的79%。主要原因在:一是尽管社会已逐渐视离婚为一种正常的婚姻状况,但女性本身容易受到用人单位普遍歧视,离异女性尤为突出;二是婚姻的突变,容易使受伤害的女性意志消磨、一蹶不振和单亲抚育孩子家庭的拖累,参与社会竞争能力下降。三是部分女性婚后为了家庭而放弃工作,离异后面临重新择业,而往往因技能较低、竞争力不足,就业困难重重。特别是农村妇女,女性离婚后很难找到合适对象再婚,除非继续生活在原夫所在地,否则,其原先所有土地很有可能会被收回,而在娘家,又很难及时分回土地,这部分人极可能成为失地农民,贫困加交。

(三)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被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

虽然我县在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受近年来金融危机的影响和整个经济面的不景气,企业普遍经营困难,尤其是中小企业,大部分举步维艰,企业主不得不精打细算“勒紧裤带”过日子,女职工“四期”保护实际上大部分企业无法落实,许多企业不仅没有设置产假。

三、解决女性就业困难和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积极倡导文明进步的妇女观

宣传先进妇女观主要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一是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抵制和消除对妇女的性别歧视和偏见,树立平等、文明、公正的社会风气,形成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二是要积极倡导广大妇女自身要转变传统观念,树立“四自”精神,激发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唤起她们的主体意识。树立敢于拼搏,敢于创业的新观念,鼓励妇女走出家庭,认识世界,发展自我,勇做新时期新女性。

(二)提升素质,加强女性就业的基础条件

农村耕种妇女方面,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文化知识培训,组织妇女学文化、学科学、学管理、学营销、学习现代各类知识,改变传统落后的耕、种、养方式,推动种植业和养殖业的规模化经营,推广 先进的农业技术和使用新型的农用机械,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提高农民经济收入。 城镇女职工方面,相关职能部门应利用业余学校、短期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分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女职工的技能知识、创业发展培训,积极为女职工提供晋级渠道,特别是要加强知识女性和青年女性群体的重点培养,不断壮大女职工人才队伍,使更多的优秀女性走上管理岗位,不断提升女职工整体就业水平。

(三)尊重妇女,重视对婚姻危机妇女的人文关怀

一要加强对婚姻危机家庭的沟通交流疏导,尽量降低全社会离婚率。虽然造成婚姻家庭破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据相关工作人员了解,不少夫妻感情并非真的无法挽回,很多是由于年轻气盛一时冲动造成的,因此,爱心调解室、妇联娘家、妇女QQ群、法律援助中心等各种服务阵地,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正面临婚烟破裂的夫妇开展必要的婚姻指导,进行认真劝解、疏导、化解、调和,防止轻率离婚。二要优先保障下岗离婚妇女再就业。民政部门、劳动部门及妇联组织要加强对下岗离婚妇女的帮扶力度,要优先安排解决下岗待业离婚妇女的就业岗位,使其生活有所依。

四、结束语

女性就业问题是我国就业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女性就业问题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稳定社会发展的重要步骤,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如何有效解决妇女就业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李银河.女性权力的崛起[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2]第二期中国妇女地位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报告[N].中国妇女报,2001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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