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兼业会影响粮食生产吗?:基于江汉平原粮食主产区360户粮农的调查
2014-11-27欧阳金琼王雅鹏
欧阳金琼 王雅鹏
(1.华中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430070;2.塔里木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新疆 阿拉尔843300)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粮食生产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国粮食总产量从1978年的3.05亿吨增长至2013年的6.02亿吨,自2004年以来已经实现了“十连增”,粮食安全保障有了显著的改善。然而,随着耕地资源的减少、人口数量的增加、人们对农产品需求的刚性增长,主要农产品虽然实现了总量的基本平衡,但结构性短缺现象日趋明显,粮食安全问题仍不容乐观。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户选择了兼业模式,农户兼业现象为什么会普遍存在,其存在是否会对粮食生产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到国家粮食安全?这是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农户兼业是世界各国农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共同现象,国内外关于兼业问题的研究成果也因此相当丰富,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户兼业的成因、农户兼业的影响因素及农户兼业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等。主流观点有以下几种:(1)兼业有利于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增加农户收入,但会阻碍农业规模化,以日本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家速水佑次郎为典型代表[1](P239-244)。(2)农户兼业是与农业专业化相对的一个概念,农业专业化可以提高土地等生产要素的生产率,而农户兼业可能导致农业投入要素质量下降、土地粗放经营等问题,从而阻碍生产率的提高[2]。(3)农户兼业使家庭成员中的高人力资本所有者流向城市,导致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老年化、妇女化与低素质化,从而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3];蔡昉等学者也认为,目前我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在人力资本结构上已经跨过了所谓的“刘易斯拐点”,流出农业与农村的不仅仅是“剩余劳动力”[4]。(4)从城市化的角度来看,举家迁移比家庭兼业下的劳动力转移更具有稳定性,更能反映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在城镇安家落户的意愿[5]。
现有研究文献为研究农户兼业对粮食生产的影响提供了可供借鉴的视角,但还存在以下不足:(1)以往研究对兼业是否缺乏效率,是否会影响农业生产还没有统一结论,事实上,农业生产的专业化与规模化可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已基本形成共识[6],但是否一定会提高土地生产率,却一直得不到实证支持[7]。(2)很多学者认为劳动力外流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原理同样适用于粮食生产,将粮食生产问题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作为研究对象的成果很少。事实上,粮食生产牵涉到国家的粮食安全,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单独研究意义重大。(3)兼业与劳动力流动虽然有着密切的联系,劳动力流动理论也部分解释了农户兼业现象,但两者还是存在很大的区别,与单个劳动力的流动不同,以家庭作为定义基础的农户通过对家庭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整合,有可能提高整体的效率水平。
本文从粮农家庭视角出发,分析农户家庭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本原理与农户兼业的内在动力,然后根据江汉平原粮食主产区的实地调查数据,实证检验农户兼业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农户兼业的内在动力
农户兼业的成因首先是城市与农村对劳动力的拉力与推力。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农业技术进步,释放了数以亿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工业化发展战略又创造了大量的非农劳动机会,在农村推力与城市拉力的共同作用下,出现了20世纪90年代较为普遍的农户兼业现象。时至今日,又衍生出一种反向的推拉力,即城市对劳动力的推力与农村对劳动力的拉力。一方面,户籍制度的存在、城市生活成本的提高、劳动力市场的不均衡以及农民工待遇的不公平等因素,构成了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推力;另一方面,政府对农业扶持力度的加大、农村创业机会的增多、土地重要性的日益突显,又构成了农村对劳动力的拉力。这两种正向与反向推拉力量的交互作用,加上经济增长的周期性波动,以及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征等因素,导致家庭成员“男工女耕”、“半工半耕”或“农忙务农、农闲务工”的农户兼业模式。
如果说农户兼业模式的早期形成只是农户面对制度的一种无奈选择,时至今日,农民有了更多的自由选择,农户兼业选择呈现由被动转为主动的趋势。农民选择在家务农,还是选择进城务工,或者家庭劳动力资源配置中选择谁来种地、谁去打工,中间一定存在某种内在驱动力。舒尔茨论证了农户与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其他经济主体一样,具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动机[8](P31-35)。在我国大多数农民的收入水平依然很低的情况下,收入依然是劳动力流动的主要驱动源,也是决定农民行为的主要因素,从兼业农户收入普遍高于纯农业户的事实来看,兼业很可能是农户追求收入最大化而对家庭劳动力优化配置的结果。
家庭的劳动力配置原理可以通过图1来说明。假设粮农家庭有丈夫H和妻子W两个劳动力,H和W的劳动时间可以在务农与非农之间自由配置。其中AB代表H的劳动预算线,CD代表W的劳动预算线,EFG则为整个家庭的劳动预算线,U为收入无差异曲线。G点表示该家庭将全部劳动力都用于务农,属于纯农业户;E点表示该家庭将全部劳动力都用于非农劳动,属于非农业户。假设两人每天可以各提供10个小时的劳动,H从事非农工作的收入为每小时20元,务农收入为每小时10元,W从事非农工作的收入为每小时15元,务农收入为每小时25元。根据收入最大化原则,该家庭配置劳动力的理性选择为F点,即H将全部时间用于非农打工,W将全部时间用于务农,此时家庭处于兼业状态,家庭实现了收入最大化(450元)。事实上,非农劳动市场上的工资相对稳定,但务农收入存在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假设W的务农收入在第7个小时后降至15元以下,则家庭劳动力配置的决策点可能为I,即W将一部分时间(7小时)用于务农,另一部分时间(3小时)用于非农工作,而H仍将全部时间用于非农工作。当然,决策点也有可能位于点J,此时H将一部分时间用于务农,另一部分时间用于非农劳动,而W将全部时间用于务农。由此可见,理论上,家庭可以通过优化劳动力配置实现收入最大化,配置的关键因素就是家庭成员务农收入与非农收入的相对高低。
图1 家庭劳动力的配置
(二)研究假说
关于兼业会对农业生产或粮食生产造成负面影响的观点,一般基于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农户兼业会阻碍土地向种粮大户集中,从而不利于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二是由于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低,兼业家庭有可能将人力资本高的劳动力优先配置于非农产业,导致从事粮食生产的劳动力质量下降;三是农户有可能减少对粮食生产的投入,导致粮食生产的粗放经营。然而,农户兼业是否会影响粮食生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户兼业是否会造成农业劳动力短缺,以及如果存在短缺,能否通过劳动力市场得到有效补充或用其他生产要素有效替代。从理论上来说,农户兼业虽然有可能阻碍整个家庭的城市化,从而影响土地的规模经营,但可以通过家庭分工,扩大单个劳动力的土地经营规模;农业劳动力队伍虽然存在老龄化与妇女化现象,但也因此提高了劳动参与率,并延长了兼业农户中劳动力的劳动年龄。由于粮食生产易于机械化作业、劳动力需求相对较少的特点,兼业农户可以利用能够减轻劳动强度的农业机械与农业技术替代非农转移的劳动力,反而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机械化与现代化。同时,兼业农户非农收入的农业投资效应对粮食生产还有可能产生较强的互补作用。由此可见,农户兼业对粮食生产的影响是双向的,从理论上很难得出一个单向的结论,具体影响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的实证检验。事实上,随着我国农户兼业现象日趋普遍,农民收入却不断增长、粮食产量也不断增加,现有关于农户兼业缺乏效率的理论对现实缺乏应有的解释力,因此我们提出以下研究假设:农户兼业模式既有利于增加家庭收入,又有利于增加粮食产量。
(三)理论模型
Oaxaca-Blinder分解法可以将组群之间被解释变量的差异分解为个体差异带来的可解释部分,以及由回归系数差异带来的不可解释部分,同时可以计算出各因素对总差异的贡献率,其基本原理如下。
以家庭粮食产量为例,参照Cobb-Douglas生产函数,我们取粮食产量的对数形式,设纯农业户与兼业户的粮食产量决定模型分别为:
其中lnYn、lnYj分别为纯农业户与兼业户家庭粮食产量的对数形式;Xn与Xj分别为影响纯农业户与兼业户粮食产量的对应解释变量,比如劳动力投入等。β0n、β0j与β1n、β1j分别为方程的截距项与回归系数;εn与εj为误差项,由于Oaxaca-Blinder分解法的假设前提是方程符合OLS估计,所以有E(εn)=E(εj)=0,于是得到 Oaxaca-Blinder分解式:
式(3)是以兼业户为参照标准,也可以纯农业户作为标准,但两种方法得到的结果存在一定差异,为避免这种情况,我们采用改进后的Oaxaca-Blinder分解模型[9][10]:
其中β*为全部样本的回归系数,其他变量的含义与式(3)相同。纯农业户与兼业户粮食产量总差距就分解为四部分,式(4)右边第一项反映由于纯农业户与兼业户之间因解释变量的差异而产生的产量差距,称为特征效应;第二项Xn与第三项分别反映纯农业户与兼业农户在变量X上的结构优势(或劣势)引起的产量差距,两者合称系数效应;第四项(β0n-β0j)为截距项差异,反映纯农业户与兼业户两者粮食差异的直接效应,由两者的属性(是否兼业)或者其他影响因素(如土地等级)不同造成的,后三项之和为解释变量不能解释的产量差距。
本文借鉴Oaxaca-Blinder分解法,通过对纯农业户与兼业户的粮食产量差异的分析,验证在排除家庭特征差异及要素投入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后,兼业模式是否影响了粮食产量。
三、实证检验
(一)数据来源与调查说明
1.数据来源
数据来源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外流对粮食生产的影响机理及对策研究”项目组的实地调查,调查对象包括湖北省松滋市、公安县、仙桃市、石首市四个江汉平原典型粮食主产区总计40个村的种粮农户,调查形式为面访式问卷调查,调查时间为2013年7~9月,数据资料对应的时间为2012年。问卷涉及家庭400户、人口1 714人、耕地面积302.1ha2,在对400份问卷进行整理筛选后,获得有效问卷360份。
2.数据处理的相关说明
由于有效样本中含有的289.9ha2耕地中,种植的粮食作物主要是水稻,考虑到不同耕地复种指数的差异性处理以及不同粮食之间的换算比较复杂,在进行实证分析时,仅选取水稻作为研究对象。由于我们重点关注的问题是一定面积的土地上能生产多少粮食,因而对少数种植早晚双季稻的农户,在计算单位亩产水平时将两季的产量加总,但种植面积只算一次。同时根据劳动力参与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我们将男60~70岁、女55~65岁仍然参加劳动的视为半劳动力,即采用乘以0.5的方式处理,最后统计得到有效劳动力有1 072人。
3.农户兼业情况
按照第二次农业普查标准,将家庭收入全部为农业收入的农户定义为纯农业户,其他的称为兼业户,兼业户又按兼业程度分为农业兼业户与非农兼业户,家庭收入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兼业户称为农业兼业户(或Ⅰ兼农户),家庭收入以非农业收入为主的兼业户称为非农兼业户(或Ⅱ兼农户)[11],本文仅将样本分为纯农业户与兼业户两组。参照农户兼业的一般定义,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将有非农收入且年收入在500元以上的农户划为兼业户。按此标准,360户被调查农户中有245家兼业户与115家纯农业户,兼业农户占总农户数的68.06%,表明农户兼业现象非常普遍。
4.兼业户与纯农业户的家庭收入、粮食产量比较
根据统计数据,被调查家庭人均收入为13 335元。其中兼业户人均收入为15 665元,明显高于纯农业户的8 282元。纯农业户的户均粮食产量为6 390公斤,高于兼业户的5 973.83公斤,但纯农业户的粮食亩产均值为598.49公斤,低于兼业户的611.78公斤。
(二)变量选取及说明
经过反复试验,我们发现户主特征及家庭年龄构成、性别构成、文化水平构成等家庭特征变量对粮食产量没有显著影响。因此,我们根据Cobb-Douglas生产函数建立粮食产量决定模型(5)。因为通过Oaxaca-Blinder分解技术对家庭粮食总产量差异进行分解后,也可以找出导致单产差异的原因,所以选取家庭粮食总产量作为被解释变量,用生产要素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各变量的含义及描述性统计见表1。Zi为地区虚拟变量,Z1、Z2、Z3取1时分别代表公安县、松滋市与石首市,选取仙桃市作为参照组。
表1 变量说明与描述统计
从表1可以看出,纯农业户的家庭粮食总产量高于兼业户,纯农业户与兼业户的户均粮食产量取对数后的差异(LnYn-LnYj)为0.058,纯农业户的家庭劳动力投入与种子、农药、肥料(包括化肥与有机肥)及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投入都要高于兼业户,但机械费用投入低于兼业户。
(三)兼业农户与纯农业户粮食产量差异的Oaxaca-Blinder分解
1.回归结果分析
根据Oaxaca-Blinder的分解思想,首先要对样本进行分组回归,表2是粮食产量决定模型的回归结果,三组样本的R-squared分别为0.87、0.91、0.82,表明生产要素变量是决定粮食产量的主要因素。劳动力、机械费用、耕地及其他生产要素都与粮食产量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全部样本、纯农业户样本与兼业户样本三个回归方程的拟合程度均较好,white检验的Obs*R-squared统计值分别为17.896、9.457、15.317,小于(7)的值(18.475),DW 值分别为1.69、1.71与1.87,分别通过了异方差检验(White检验)与自相关检验(DW检验),证明OLS回归方法是有效的。
表2 粮农家庭粮食产量的回归结果与Oaxaca-Blinder分解结果
2.Oaxaca-Blinder分解结果分析
从表2纯农业户与兼业户家庭粮食产量差距的Oacaxa-Blinder分解结果来看,特征效应为0.087,而纯农业户与兼业户的粮食产量差异为0.058,符号相同,说明特征效应是扩大差距的。特征效应的贡献率为149.89%,即纯农业户与兼业户粮食产量差距的149.89%可以由他们在生产要素投入上的差异解释,这种超过100%的数据说明生产要素投入差异“过度解释”了粮食产量的差距,意味着在各要素边际生产力相同的前提下,如果保证兼业户与纯农业户投入等量多的要素(如土地),兼业户的粮食产量反而会高于纯农业户,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兼业户的平均亩产要高于纯农业户。系数效应与截距项效应的贡献率之和为-49.89%,负值说明系数的效应是缩小粮食产量差距的,这是因为属于两个群体的某些属性不同造成的,这种不同属性可能体现在兼业户对家庭劳动力进行了合理配置、兼业户中务工成员对务农成员产生了积极影响、兼业户的新技术采纳意愿更强等方面,从而使兼业户拥有了更高的生产效率。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兼业户将低等级的耕地转移给了纯农业户,使得兼业户组的耕地等级整体高于纯农业户组的耕地等级。
从单个生产要素变量来看,由于兼业户的粮食种植面积要低于纯农业户,从而导致兼业户相应的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也要少于纯农业户。所以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要素的投入都显著扩大了差距,对粮食产量差异的贡献率达到87.95%,粮食种植面积的贡献率也高达83.89%,这些数据表明兼业户与纯农业户的粮食产量差距主要是由于生产要素投入差异造成的。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力投入对粮食产量差距的贡献率为14.97%,机械投入对产量差距的贡献率为-43.37%,说明虽然兼业户减少了农业劳动的投入,但由于用机械代替了劳动,两者的综合并没有扩大产量差距,反而在某种程度上缩小了产量差距,说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还有一定潜力。
按照同样的原理,我们选取了有效劳动力等7个家庭特征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对兼业户与纯农业户的收入差异进行了分解,结果显示,家庭特征差异只能解释收入差异的3.77%,由兼业户与纯农业户两种模式本身的差异引起的直接效应所占比例为105.7%,显然,兼业户与纯农业户的根本区别就是家庭劳动力是否存在兼业,即两组收入差异的最根本原因是兼业户对劳动力进行了合理配置,部分劳动力参与了能获较高收入的非农劳动造成的。限于篇幅,本文略去了对收入差异的分解过程。
四、结论与启示
(一)主要结论
根据以上实证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一是兼业户的粮食总产量低于纯农业户,粮食总产量低的原因是兼业户减少了种粮面积及其他生产要素投入,兼业户除增加了机械投入外,其他生产要素的投入都要低于纯农业户。种粮比较效益太低可能是兼业户不种粮、少种粮的直接诱因,随着兼业程度的提高,农业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不断下降,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也会受到影响。
二是兼业户的粮食亩产水平要高于纯农业户,这是由于两个群体的某些不同属性造成的,如家庭劳动力的配置与新技术采纳意愿的差异等,另一重要的原因是兼业户中转移出去的劳动力完全可以由增加机械投入来替代,两种生产要素的一减一增反而有利于粮食生产,表明粮食主产区劳动力的非农转移促使兼业户更多地使用机械,这种趋势反而有利于农业机械化。
三是兼业模式是农户追求家庭收入最大化做出的理性选择,兼业户的家庭收入明显高于纯农业户,表明相对于纯农业户来说,农户兼业不仅提高了粮食生产效率,而且提高了家庭收入。造成两者收入差距的原因是兼业户对家庭成员进行了合理配置,务工成员的工资性收入要高于纯农业户的农业收入。
(二)政策启示
1.适时调整粮食调控目标,寓粮食安全于农民增收之中
既然家庭收入最大化是决定农户行为选择的关键因素,就不能将农民增收放在从属于粮食安全的次要地位,甚至让农民被迫做出某种牺牲。只有把农民增收作为粮食安全保障的前提,将粮食安全保障的重点由强调农民种粮向保障农民种粮收入方面转化,寓粮食安全于农民增收之中,充分调动粮农的积极性,让多种粮、种好粮成为粮农的自主选择,才能真正实现粮农的收入最大化目标与政府的粮食安全保障目标的有机统一。
2.加大农业补贴力度,提高纯农业户的家庭收入水平
由于纯农业户的收入要低于兼业户,农户兼业现象短期内既符合农民收入最大化需求,也暂时没有影响到粮食生产,但其长期普遍存在显然不利于种粮大户的培育与粮食生产的规模化经营。因此,政府应该继续加大对粮食生产的补贴力度,改革现有粮食补贴力度太小与补贴方式不规范的弊端[12],充分权衡人、地、粮多重因素,制定向种粮大户倾斜的补贴政策,逐步缩小纯农业户与兼业户的家庭收入水平差距。
3.继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
农户兼业是农民追求收入最大化和规避风险的理性选择,因此,在短期内城镇化、工业化对劳动力吸纳能力较弱、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彻底转移特别是举家迁移还存在一定难度的背景下,以及在未能大幅提高纯农业户经营收入的条件下,任何人为地将农户家庭驱向城市,导致农户家庭“被市民化”的政策,以及盲目集中土地,粮食生产“被规模化”的行为,短期内既不利于粮农家庭收入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也不利于粮食安全。但由于兼业户中转移出去的劳动力并未对粮食生产造成重大影响,反而有利于农业机械化,因而继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减少城市成本太高对劳动力转移的阻碍,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仍然十分必要。
[1]速水佑次郎,神门善久.农业经济论[M].沈金虎,周应恒等,译.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2]陈晓红,汪朝霞.苏州农户兼业行为的因素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7,(4):25—31.
[3]李旻,赵连阁.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现象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基于辽宁省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9,(10):12—18.
[4]蔡昉,王美艳.农村劳动力剩余及其相关事实的重新考察[J].中国农村经济,2007,(10):4—12.
[5]郑曲恒.农村举家迁移的影响因素:基于混合Logit模型的经验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3,(10):17—29.
[6]钟甫宁.劳动力市场的调节是农民增收的关键——评《农村发展与增加农民收入》[J].中国农村经济,2007,(5):78—80.
[7]许庆,尹荣梁,章辉.规模经济、规模报酬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基于我国粮食生产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2011,(3):59—71.
[8]西奥多.W.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梁小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9]孙敬水,黄秋虹.中国城乡收入差距主要影响因素及其贡献率研究——基于全国31个省份6937份家庭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3,(6):5—20.
[10]Oacaxa,R.,Ransom,M.On Discrimination and the Decomposition of Wage Differentials[J].Journal of Economic,1994,61(1):5—11.
[11]梅建明.工业化进程中的农户兼业经营问题的实证分析——以湖北省为例[J].中国农村经济,2003,(6):58—66.
[12]龙方,卜蓓.粮食补贴政策对粮食增产的效应分析[J].求索,2013,(2):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