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限时讲授”的局限性
2014-11-25龚文亮
龚文亮
摘 要: 南通市教科研中心决定把2014年课程改革的重点放在课堂教学改革上,对课堂提出以下三点基本要求:“限时讲授、合作学习、踊跃展示”。其中“限时讲授”指教师在课堂上的讲授不能超过学生活动时间的一半,也就是说教师讲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一石激起千层浪,社会反响强烈。赞扬者有之,否定者有之。许多一线教师很迷惘,感觉摸不着头脑,不知如何下手。作者在一线教学十余年,觉得限时讲授理论上可行,但具体操作起来困难重要,文章谈了“限时讲授”的局限性。
關键词: 限时讲授 局限性 教学改革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也不是三年五年的事,任何有关教学改革的决策都应该考虑周全,从各个地方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设施等实际情况出发,关于最近我市推行的“限时讲授”政策,有以下几点局限性制约其发展,如果对这些局限性都加以考虑并有效解决,则将推进教学改革进程。
一、未考虑到当地的办学条件
一些条件好的县城学校,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现代化教学设备一应俱全。老师借助现代化工具,自然少讲了许多。但是一些农村薄弱学校,如老师范读课文,一篇长课文,老师读一下就要十分钟,难道这节课只让老师再讲五分钟?这很不现实。所以限时讲授要考虑学校的办学条件。
还有一些名校的老师在长期教学中形成了独特的教学风格,对于同样内容,普通教师可能只讲授3分钟,而名师能够举一反三,可能需要讲授8分钟,而且学生乐于接受。所以硬性限时的做法,没有考虑到教师个体之间的差异性,没有注意对教师的人文关怀,不利于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
二、未考虑到学科与课型的差别
不同学科,讲授的时间理应有所不同。如计算机学科,老师不需要进行过多讲解,更多的是学生自己上机实际操作。美术课也是如此,关键是学生通过感悟领会把画画出来,老师讲再多也没有用。语文课、英语课、政治课等文科,老师就要多说,这样学生才能明白,多列举一些实例,学生才能领悟得更加透彻。所以该多讲时就要多讲,该少讲时就要少讲,不能一概以15分钟为限。数学、物理、化学可以搞“限时十五分钟”,把某个概念、定理、公式弄得清清楚楚。然而语文就不太适合搞“限时十五分钟”,语言类的内容需要反复推敲,循序渐进地引导,提纲挈领地总结。
另外,新授课、复习课、预习课、习题试卷评讲课时,老师的讲授时间应该有多有少,所以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未考虑到学生的接受能力与学情
成绩好些的同学接受能力比较强,学生家长的素质也相对较高。学生在老师上课之前,家长早已督促孩子进行了充分预习,学生提出自己的难点,课上只要老师一点拨,困难迎刃而解。限时讲授后,可苦了一些学习成绩落后的同学,这些同学本来接受能力就很弱,学习概念要老师重复好多遍才能记住,现在老师一带而过,这些同学真是雪上加霜。课堂不是车间,我们不能指望学生整齐划一,学生层次不同,所以教学活动要量体裁衣,看菜吃饭。如果硬性规定教师的讲课时间,则只能造成两极分化,让好学生越好,差学生越差。这与我们提倡的教育均衡是相违背的。
四、可操作性不强
虽然限时讲授年初就提出了,但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时间,各校的限时讲授未能很好地执行,因为许多教师实际操作起来有困难。前几年好多地方学习了洋思模式,结果之后好比邯郸学步,弄得不伦不类,许多老师怨声载道,教学效果可想而知。教学过程是师生互动互学、互探互解的过程,很难明确地将二者区分开来,更难精确统计教师在一节课上讲授了多长时间。教师讲多少应该根据课堂决定,尽管教师认真备了课,但是课堂有许多未知的生成没有办法预料,所以单纯限时难以操作。
五、实际效果有待考证
尽管有人列举出江苏洋思中学、南京金陵中学河西分校成功的案例,但这毕竟是少数,全国有成千上万的学校,不可否认成功的背后带有一定的偶然性。且不说那些成功的名校是否真得成功,即使成功,也不见得就是限时的功劳。“限时十五分钟”虽有它的用武之地,但是能坚持多长时间还有待考证。所以我们不能不顾客观实际麻木学习别人,改革是对的,但是要谨慎,千万不能犯以偏概全的错误。
六、课堂教学评价发生偏差
以前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主要看是否高效,同学们的接受效果怎样,是否都得到发展,能力是否得到提升,而现在规定一节课教师讲授时间,难道学校领导评价一堂课好坏要拿个手表记录教师一节课讲解的时间?限定教师课堂讲授的时间,其实很难实施与考量,这个标准与尺度是模糊的、不确定的。因为一堂课教师的讲和学生的学不是完全分割开的,所以要准确计时,完全不可能。况且时间用得多少与课堂教学效果没有绝对必然的联系。
七、教师的培训未能跟上
一个新理念的推出,必须经过很长时间的酝酿、论证,才能推行,后续服务要能跟得上。很遗憾,2014年的教师暑期培训没有限时讲授的培训内容,让很多教师很迷茫,不知道怎么限时讲授。
课堂上限定教师讲授时间不超过十五分钟,这十五分钟安排在什么时候,另外三十分钟应该怎样操作,是一线教师最关心的问题,希望各位同仁能共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