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毛泽东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基础和依据
2014-11-22贾绘泽
贾绘泽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496(2014)03—086—07
[内容提要]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中始终对社会主义制度充满高度自信,这种自信建立在他对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性的深刻认识、对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深刻把握和对社会主义制度价值的坚定信念的基础之上。研究毛泽东制度自信的基础和依据,对当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具有重要有益启示。
[关键词]毛泽东;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基础和依据
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中对社会主义制度充满高度自信。这种自信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建立在坚实的基础和充分的依据之上。分析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基础和依据,可以深切体会到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制度始终不渝的坚定信念和信心,这对当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这些基础和依据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必然性的深刻认识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这种历史必然性是社会经济运动对人类历史进程的根本制约性。列宁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根据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的新实际和新情况,提出社会主义可以首先在一国取得胜利的理论,并建立苏维埃政权,对社会主义建设进行了探索。毛泽东深刻分析了中国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和特点,坚信社会主义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选择,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他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终究要代替资本主义制度,这是一个不以人们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不管反动派怎样企图阻止历史车轮的前进,革命或迟或早总会发生,并且将必然取得胜利。”[1]“中国将来一定要发展到社会主义去,这样一个定律谁都不能推翻。”[2]并创造性地提出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即经过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再通过社会主义革命而达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两步走”。1949年新中国成立,为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重要前提;1954年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社会主义宪法》,确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毛泽东针对当时国际上的反社会主义思潮,以一个自觉自信的共产主义者,义正辞严地予以抨击和驳斥。他指出:“关于中国的前途,就是搞社会主义。要使中国变成富强的国家,需要五十年到一百年的时光。现在已不存在障碍中国发展的力量。”[3]同时,他多次对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制度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他指出:“当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之后,中国要向哪里去?向资本主义,还是向社会主义?有许多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是不清楚的。事实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4]他还指出,人家资本主义制度发展了几百年,比社会主义制度成熟得多,但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中国的人口多,民族多,封建社会历史长,地区发展不平衡,近代又被帝国主义弱肉强食,搞得民不聊生,实际上四分五裂。我们这样的条件搞资本主义,只能是别人的附庸。帝国主义在能源、资金等许多方面都有优势。美国对西欧资本主义国家既合作又排挤,怎么可能让落后的中国独立发展,后来居上?过去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今天走资本主义道路,我看还是走不通。这里,毛泽东谈到中国不能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如果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就会成为附庸,就不能独立发展,就会长期落后。这种分析符合中国特殊国情和历史现实,充分体现了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后来邓小平在谈到这一问题时也指出:“人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中国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人民是不是也能站起来,中国是不是也能翻身?让我们看看历史吧。国民党搞了二十几年,中国还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证明资本主义道路在中国是不能成功的。”[5]
二、对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特色的深刻把握
第一,能够促进生产力较快发展。选择社会制度的根本依据在于这种社会制度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毛泽东认为:“我国现在的社会制度比较旧时代的社会制度要优胜得多。如果不优胜,旧制度就不会被推翻,新制度就不可能建立。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够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6]他还指出:“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如果又不搞社会主义,那就要两头落空。”[7]1956年工业总产值为703.6亿元,超过了“一五”计划规定的1957年所要达到的水平;农业总产值为583亿元,接近“一五”计划规定的1957年水平;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占51.3%。毛泽东高兴地指出:“社会主义制度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一点,甚至连国外的敌人也不能不承认了。”[8]
第二,能够有效解决社会的根本矛盾。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矛盾,解决矛盾的方法主要是国内调节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国际上推动经济全球化,缓解生产相对过剩。这两种手段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根本矛盾。毛泽东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表现为剧烈的阶级斗争,那种矛盾不可能由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来解决,而只有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够加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是另一回事,恰恰相反,它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9]也就是,社会主义的所有制、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规律、全国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和分配、没有盲目竞争和无政府状态等使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被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能够有效保证社会主义的中国可以没有危机及其“毁灭性后果”的问题。由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导致的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不是靠根本制度变革,而是主要靠利益协调、法治建设等具体制度的完善。
第三,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政治制度,既充分尊重和保障个人民主权利,又能最大程度地把广大人民群众调动起来,形成共同意志,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从而迅速形成强大的力量,保证重大项目的实施。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没有那么多互相牵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这方面是我们的优势,我们要保持这个优势,保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10]建国初期,恢复国民经济,保证重点建设和保障人民生活;“一五”计划期间,调动全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设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工程;60年代和70年代建立大庆油田、攀枝花钢铁基地、刘家峡水电站、四套大化纤、十三套大化肥、湖北二汽、成昆铁路等一大批骨干项目,都与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紧密相联。
第四,能够广泛地发扬民主。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它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是一个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在此基础上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的民主制度框架,是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原则确立起来的民主制度,符合中国实际,具有鲜明的优势,不仅能够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形成科学决策,体现绝大多数人意志,又能确保国家权力协调,保证制度运行的高效性和方向性,避免三权分立带来的相互牵制和扯皮。毛泽东在谈到民主集中制时指出,“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只有这个制度,才既能表现广泛的民主,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又能集中处理国事,使各级政府能集中地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11]
第五,能够维护国家统一。1922年12月,列宁根据俄国当时的政治发展形势,对一部分已经宣布独立并建立主权国家的民族,通过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加以解决,使得民族关系相对比较松散。中国采取的不是联邦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它适合中国实际,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它确立了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平等地位,实现了国家整体利益与各民族利益的统一,避免了“中央集权”和“诸侯割据”的种种弊端。周恩来在谈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时指出,我们不主张民族分立,也没有采用联邦制。我们采取这样的政策,主张合,不主张分,是适合我国的历史情况和社会环境的。他还阐明,作为一种政策、一种制度,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是为了自治而自治,而是“为了经过民族合作、民族互助,求得共同的发展、共同的繁荣。中国的民族宜合不宜分。我们应当强调民族合作、民族互助,反对民族分立、民族‘单干。……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在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基础上,建立起我们宪法上所要求的各民族真正平等友爱的大家庭。”[12]
三、对社会主义制度价值的坚定信念
制度是价值理念的实体化和具体化,也是价值理念的特殊载体。资本主义制度遵循资本逻辑,形成了“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13]的根本弊端。毛泽东坚信社会主义制度有效克服这一弊病,使原则和实践在这里不再互相矛盾。
第一,能够实现社会公正。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可能实现;而这样的制度是正义所要求的。”[14]恩格斯又指出:“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15]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根本性矛盾得到解决,在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现了真正的平等。同时由于社会主义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消灭了阶级剥削,提供了实现真正社会公平的经济基础。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组织社会生产,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在谈到人民权利时,毛泽东指出,劳动者应该有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16]
第二,能够实现共同富裕。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可以克服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这也是他极力主张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原因。在谈到合作化时,毛泽东指出:“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这种情况如果让它发展下去,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17]解决两极分化的途径就是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走合作化道路,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同时反对自私自利,提倡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为一切言论行动的标准的社会主义精神。当然毛泽东也反对搞平均主义,认为“我们的提法是既反对平均主义,也反对过分悬殊。”[18]虽然后来由于毛泽东忽视经济发展规律,推进农业合作化过急过快,在分配上也犯了平均主义错误,但他强调的共同富裕原则符合社会主义价值,为后来者的理论创新提供了重要理论渊源。
第三,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首先,能够保证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中国没有任何政治力量比中国共产党、没有任何社会制度比社会主义制度更能保证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人民过太平日子。这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1965年毛泽东在谈到这一问题时指出,过去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今天走资本主义道路,我看还是走不通。要走,我们就要牺牲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违背了共产党的宗旨。国内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都会激化,搞不好,还会被敌人利用。其次,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就是说,能够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已被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即使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我国出现过“大跃进” “人民公社化”以及“文化大革命”这样的严重错误,但是由于毛泽东对人民群众实际生活问题的重视,我国经济总体上能够保持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稳步提升。
四、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有益启示
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定自信展现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社会主义美好理想的坚定信念和追求,体现了他们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充分肯定和认同,这对当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具有重要启示。
第一,坚定制度自信的根本是要根据实际,不断推进制度实践成效,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制度自信是制度主体的一种反思性认识,即制度主体对制度客体的肯定性认识和评价,它不能建立在良好愿望或美好想象的基础之上,而是来源于制度实践成效,来源于制度实践与制度自身的有机统一。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不仅来源于他对社会主义美好理想的向往和追求,也来源于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制度实践成效。要坚定制度自信,需要继续提高制度实践成效,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中国梦。习近平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记者见面会上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种要求和目标,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践的目标和要求。
第二,坚定制度自信的关键是要遵循社会主义价值,使制度及其实践能够不断趋于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制度自信不仅要依靠制度实践成效,也要依靠对制度价值的遵循。社会主义制度遵循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共同富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以及平等、公正、法治等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制度实践遭遇挫折,制度实践成效低微时,党和人民能够始终保持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关键在于他们对社会主义理想能够变为现实的自信,对社会主义制度价值能够实现的信念。这不仅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提供了奋斗目标和方向,又为团结和凝聚全党和全国人民的重要思想基础,同时还是激励全党和全国人民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动力。因此,坚定制度自信的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制度价值的作用,对不健康的、不正确的、不符合制度价值的实践进行引导和规范。
第三,坚定制度自信要根据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制度,进一步发挥制度优势,展现制度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制度发展和运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限制制度优势发挥和特色展现,削弱人们对它的认同和自信。因此要有开放的态度,宽广的胸怀,一方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加强顶层设计,自觉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特别是加强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生态制度建设,防止和克服制度失灵、僵滞、欠缺;另一方面,加强制度对话和交流,根据中国实际,大胆借鉴人类制度文明成果,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同时,要构建制度传播机制,提高制度传播能力,在国内澄清各种错误认识和偏见,避免走老路或邪路的干扰,国际上提升中国的国际话语权,扩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影响力。
第四,坚定制度自信的核心是加强党的建设,使党成为实事求是、远见卓识,清正廉洁、无坚不摧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间的相互作用,互为前提的共生关系,决定了一种政治逻辑,即“党强”则制度发展和运行就良好;“党弱”则制度发展和运行受到阻碍。胡锦涛指出,回顾90年中国的发展进步,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亨廷顿指出:“一个强大的政党能使群众的支持制度化。政党的力量反映了大众支持的范围和制度化水平。凡达到目前和预料到的高水平政治安定的发展中国家,莫不至少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党。”[19]因此,要适应新的社会条件变化,不断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关键要素。党的历届领导人都高度重视党的建设。毛泽东强调从思想上建设党,把党建设成为组织上、政治上、思想上完全巩固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邓小平强调从制度上建党,认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它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江泽民强调从先进性上建党,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强调从纯洁性上建党,使党适应新时期深刻的社会变化,承担起艰巨的历史任务;习近平强调加强群众路线教育,使党成为始终密切联系群众的政党。新的环境下,中国共产党要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党的与时俱进的适应能力,增强党的人民性的政治基础,加强党的政治、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使党始终成为实事求是、远见卓识,清正廉洁、无坚不摧的政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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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塞缪尔·P·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李盛平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396-397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研究”(13CKS014)和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我国农村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机制研究”(晋规办字〔2012〕3号)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陈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