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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休闲产业的区域协作研究——以休闲农业为主体

2014-11-20李洪波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14年5期
关键词:闽台台湾地区旅游

郑 帅,李洪波

一、相关概念解析

(一)休闲

“休闲是从文化环境和物质环境的外在压力中解脱出来的一种相对自由的生活,它使个体能够以自己所喜爱的、本能地感到有价值的方式,在内心之爱的驱动下行动,并为信仰提供一个基础。”[1](P9)“休闲”的含义是多向度的。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时代的变迁,休闲在家庭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因此,对休闲概念的界定就显得至关重要,而这也是休闲研究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尽管学者们对休闲的定义千差万别,但其基本思路大体上都是从时间、活动、心态和存在方式等四个角度来界定和理解休闲的。休闲即是指人们为了获取身心愉悦和实现自我发展在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内自觉地从事某些个人偏好性活动。这也决定了休闲具有自由性、发展性、个体性和社会性相统一的特征。

(二)休闲产业

狭隘的对休闲产业的界定是认为休闲产业包含在第三产业中的,如旅游业、服务业等,甚至在考察一个地区或国家的休闲产业发展状况时就仅以旅游业为研究对象。我国学者许峰则认为,“休闲产业是服务于消费者闲暇时间内基本生活条件之外的需求,可以被看作是第三产业的核心构成,并涵盖了工农业中少数服务于人类主体休闲需求的企业或部门”[2]。对休闲研究颇深的学者马惠娣对休闲产业的定义为:“与人的休闲生活、休闲行为、休闲需求(物质的与精神的)密切相关的产业领域,特别是以旅游业、娱乐业、服务业为龙头形成的经济形态和产业系统,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一般涉及到国家公园、博物馆、体育(运动项目、设施、设备、维修等)、影视、交通、旅行社、导游、纪念品、餐饮业、社区服务以及由此连带的产业群。 ”[3](P131)由此可见,休闲产业不仅包括物质产品的生产,也为人们的文化精神生活追求提供保障。

(三)休闲农业

休闲观光农业,又称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农村旅游等,是以农业活动为基础、农业和旅游业相结合的一种新型的交叉型产业。国内外关于休闲农业的定义很多,但至今还未有被国内外学者广泛认同的。台湾地区学者采用的定义为:休闲农业是指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渔牧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提供国民休闲、增进国民对农业及农村体验为目的之农业经营[4]。结合福建实际考察情况加上自身理解,笔者认为,休闲农业是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供给主体、农村为空间背景,依托农村资源发展观光休闲,可以促进农业转型、增加农村就业、增进农民收益、繁荣农村经济、带动农村发展、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将生产、生活、生态结为一体的产业。因而,休闲农业结合农业与服务业,具有下列7种功能:(1)经济功能;(2)社会功能;(3)教育功能;(4)环保功能;(5)游憩功能;(6)医疗功能;(7)文化传承功能。

二、闽台两地休闲农业发展现状

(一)台湾地区休闲农业发展现状

台湾地区休闲农业产业由萌芽起步阶段(20世纪60年代末-80年代初)到成长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2004年)再到稳步提升阶段(2004年至今),已发展得相当成熟,各项工作已步入正轨,管理也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观光农园的管理体制已相当健全。另外,文化因素的渗透也在不断提升观光农业的层次和水平。现今,台湾地区休闲农业已发展到1000多家,从最初追求量的增加到现今企求质的提升,逐步形成了“点、线、面”串联营销,内容十分丰富,形式多种多样,行业协会的作用突出。同时,台湾地区对休闲农业的管理也极具特色,为规范休闲农业发展,台湾地区制定了《休闲农业辅导管理办法》,依此开展休闲农场评选、休闲农业区评鉴等活动,并对休闲农业实施分类管理:一是休闲农业区,将农业特色突出、具有丰富的景观资源和特殊的生态及文化保存价值的区域可划作休闲农业区。法规规定设立休闲农业区必须制订规划并经有关部门批准,以促进地方游憩资源合理配置;二是休闲农场,主要为游客提供农业生产经营体验。建设休闲农场必须先制订规划方案和经营计划,依法办理许可、登记后,方可营业。

台湾地区的休闲农业经过单一果园、多类农园、主题式农园和整合式农园四个阶段的发展,形成了很多成功的多角化经营模式,体验活动和营运项目多种多样,其构成按层次可分休闲农业区、休闲农场和乡村民宿(休闲农家)等,按产业可分为综合性农场及休闲动植物种养业、加工业等①参见周琼、曾玉荣等:《发现台湾农业之美——台湾休闲农业发展及其科普功能》,第二届海峡两岸科普研讨会论文集。。现主要发展模式类型有休闲农场(如台一休閒農場)、市民农园、观光农园、旅游胜地、乡村花园(清净小瑞士花园)、教育农园(福田園敎育休閒農場)、森林游乐区(嘉义阿里山龙云農場)、乡村民宿(米堤園渡假休閒民宿)等,近年来,休闲农业还推出休闲渔场(千户传奇生态農場)、牧场(初鹿休闲牧场)等,形成了休闲农业品种丰富、类型多样、能够满足不同需求的局面。

但台湾地区休闲农业在各地“遍地开花”的同时,数量上已经接近饱和,限制了其可持续发展。从经济学“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和“产业梯度转移理论”来分析,现阶段台湾地区成熟的休闲农业产业势必需要向外拓展,特别是需要向与其具有相似地缘关系的福建省拓展。

(二)福建休闲农业发展现状

福建地处我国东南沿海,靠近东南亚,东临太平洋,气候适宜,交通发达,是连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华中地区及台湾地区旅游网络的纽带。福建毗邻港澳,与台湾隔海相望,兼受闽台农业合作和台湾地区观光农业发展的影响,加上优越自然景观和异常丰富的人文景观,发展休闲农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20世纪80年代末,福建的休闲农业开始发展,起初主要萌芽于厦门、漳州两市,主要内容也只是类似于目前“农家乐”的农民生活劳作方式、农家美食品尝体验。到目前为止,发展的范围逐渐扩展,从有限的几个城市扩展到了福建沿海地区的片区以及主要城市的郊区地区。在休闲农业示范区内,具有多种类的休闲农业园区,如森林公园、民俗观光村、生态农庄、观光农业园区、观光花果园、教育农园、“农家乐”、“森林人家”、“水上人家”等,既有成片的片区,也有单独存在的大型农业园区。2006年,福建的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已经由2004年的2家增加到14家,初具规模的休闲园区已突破100个,其中,休闲观光农业项目62个,休闲旅游景点将近40个,此外,在建项目以及闽台合作项目逐渐增多[5]。此后,福建的休闲农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2007年成立乡村休闲发展协会,建设乡村休闲产业,2008年,休闲农业园的数量已经突破100个[6]。近几年来,福建的休闲农业更是有了长足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与台湾地区休闲农业相比,与目前形势发展的需求以及福建省的资源优势相比,仍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

与台湾地区相比,福建的休闲农业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第一,起步晚,产业总体规模不大。福建面积是台湾地区面积的3.4倍,人口是1.6倍,但休闲农业点的数量相差不大。

第二,福建的休闲农业点缺乏规划,建设起点不高。由于门槛较低且发展休闲农业获利明显,形成许多规模小且分散的休闲农业点,缺乏正确引导,整体竞争力较差,长期处于“弱、小、散、差”状态。

第三,低档次经营。休闲农业旅游产品开发多而杂,缺乏拳头产品和精品的带动。福建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丰富,但整体的旅游品牌、产品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不高,开发的产品特色不够,参观的成分多,参与性和体验性不足。

第四,服务不够规范,缺乏发展休闲农业的专门化人才。旅游从业人员多为景区休闲农业区周边居民,素质普遍不高。同时大部分休闲农业点的经营管理人员也未受过相关培训。

第五,政府重视力度不够,休闲农业发展定位不准确。农业、旅游业专项经费在政府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例很小,没有从战略高度看到休闲农业发展带动福建旅游业发展的潜在能力;忽略了作为生态环境大省,休闲农业的发展可以更好地维护福建整个大的生态环境;最为重要的一点是不能将休闲农业的开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手段,脱离农业,单讲旅游休闲。

第六,休闲农业的去农业化现象严重,脱离本意。休闲农业示范点景区化太重,去农业化、去生活化现象突出,不能将生态省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有效结合起来开展。

第七,休闲农业的归口管理不统一,工作开展存在不便。休闲农业要素涉及方方面面,包括农业、旅游、林业、水利、交通等等,这就导致一地发展休闲农业须向多级政府部门报备、申请,手续繁杂加之部门各自为政,使得休闲农业经营单位工作开展相当不便。

(三)闽台两地休闲农业分析比较

通过实地调查并经比对发现,台湾地区休闲农业的主要类型多为休闲观光型、参与劳作度假型、租赁型、科技型、奇特型等。休闲农业发展的主要特点是: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经营主体;规划先行,注重保护和适度开发,不弱化农业功能;产业管理方面,政府为休闲农业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注重发挥休闲农业休闲观光、农业新技术展示、科普教育、促进新农村发展等方面的多功能性;在休闲农业的发展中,农业协会、农业经济组织在宣传推介、人员培训、项目开发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休闲农业以体验性、参与性活动为主,力求游客可以参与体验农业生产的每一个过程;休闲农业旅游已成为较高层次的旅游行为,越来越能够吸引受教育水平较高且经济条件较好的人群[7]。而台湾地区休闲农业能够取得长足发展,关键也在于经营理念的改进和创新、产品丰富和其深度的延伸、政府的大力推动、健全的法制四个因素的综合作用[8]。相较于台湾地区,福建在生产条件上具有先天禀赋,气候与水土多样化、土地辽阔程度等远胜台湾,加之相对廉价的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与广阔的市场前景,其休闲农业发展拥有较大的比较优势。由此来看,闽台两地休闲农业区域合作应该是双向的而不再是简单的台湾经验模式输入大陆。开放陆资和人员,既发挥大陆生产上的先天禀赋也发挥台湾地在休闲农业发展的服务业支撑、经营产业化、规划与设计技术、信息化、类型多样化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整合两岸农业资源,互惠互利,扩大台湾地农业发展空间、有效提升大陆生产水平。

三、闽台两地休闲农业区域协作战略定位及目标

(一)战略定位

休闲农业区域协作是促使闽台两地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建立闽台两地休闲产业区域合作理论支撑和实践手段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具有举足轻重的重大意义。重视闽台两地休闲农业区域协作研究,把推进闽台两地休闲农业区域合作作为现代两岸合作、共促经济发展甚至推动两岸和平统一的一个重要举措。

(二)战略目标

开拓区域休闲产业协作研究的新领域,产业组织视角下构建闽台休闲农业合作机制和发展模式,利用休闲农业区域联合发展促进闽台两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民间交流服务。

四、闽台两地休闲农业区域合作实施策略

图1 闽台休闲农业区域合作发展机制图

台湾地区休闲农业起步早、发展成熟,有更多的经验可供借鉴,因此,推进闽台两地休闲农业区域合作,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的经验,提升福建休闲农业点的规模、质量。除此之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构建闽台休闲农业产业区域合作发展平台

从官方合作来讲,由闽台相关农业部门牵头,在省际层面建立休闲农业联席互动合作机制,建立统一沟通协商、农业产业对接、农业生产要素整合、产业关联等渠道,统筹推进闽台休闲农业区域合作发展;针对“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重要模式,应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在实现闽台农业资源互补和整合的集聚功能基础上吸引台、侨、外资,实现试验区正常运转、发展和扩散;此外,切实推进闽台农业合作“3851”(三大特色产业、八个示范园区、五个中心、双向交流平台载体)工程建设。在民间交流方面,福建应借鉴台湾地区行业协会介入休闲农业并大力推进发展的经验,定期举办福建农民合作组织与台湾农业协会的交流论坛。

(二)建立切实可行的资金支持、政策扶持和督办推进机制

两省市委、市政府应设立闽台休闲农业区域协作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重大农业休闲项目建设,如加大农业合作试验区资金投入,加大两岸人员交互培训力度等。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把重大项目列入两省目标考核,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切实推进休闲农业区域协作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构建闽台休闲农业旅游空间合作体系

要充分注意结合两省各县市的情况,要把两省的农业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等情况摸准摸透,收集整理两省主要休闲农业区及交通线路资料,绘制休闲农业沿线地形地貌暨交通图,为共建闽台休闲农业旅游空间体系提供基础资料。

(四)构建一体化的闽台休闲农业市场,力推实现闽台休闲农业无障碍旅游

针对闽台休闲农业合作发展旅游涉及地区众多、缺乏整体品牌、地域壁垒大等不尽如人意的现状,需要在成立高效协调组织机构,加强国家政策以及资金支持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实现重点突破:

第一,整合资源互补发展。闽台休闲农业旅游合作整体性强、关联度大,两省农业旅游资源比较分散。因此,必须整合两省资源,突出特色定位,明确总体形象,形成互补发展。

第二,共同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塑造休闲农业旅游品牌。响应省委省政府打造“海峡旅游”的举措,联合推出各自的精品旅游景点,推出休闲农业系列游之“清新福建 ”、“心动台湾 ”等休闲农业游线路。共同推出跨区域的精品旅游线路,并将它们打造成闽台两地品牌旅游产品,如推出“精美城郊休闲农业游”、“海岛渔业休闲游”等跨区域联合推介的旅游产品。

第三,联合开发休闲农业产品。两省联合推出本地区最具有代表性的经典休闲农业示范景区点,共同制作一套《闽台休闲农业旅游精品大集锦》,包括旅游宣传册、宣传片、旅游交通导游图,用于两地休闲农业游在国内和境外促销。

第四,树立区域旅游整体形象联合进行旅游推广。依托台湾地区,发挥福建休闲农业优势,通过打造区域化的旅游文化品牌,提升大家对休闲农业旅游品牌的认知度,唤起人们的消费关注和消费热情,将休闲农业游打造成美誉度高、影响力大的国际旅游“黄金点”。

第五,建立闽台两地休闲农业无障碍旅游区。通过两地共商合作,为游客提供安全的旅行保障和标准化服务,打破现存的政策瓶颈、交通障碍,为打造两地休闲农业无障碍省际旅游区创造条件。

第六,推动旅游投资领域的合作。筛选一批有价值的旅游投资项目,建立区域旅游招商项目库,利用各种平台和渠道向国内及海内外招商,吸引外来资金到区内开发旅游项目,吸引台湾地区休闲农业投资大陆,力推台湾地区休闲农业向大陆转移。

第七,加强人才培养及交流互动。定期互派旅游人才进行研修和交流,建立高精专导游员人才库,从各方面提升导游员水平,形成闽台休闲农业旅游人才培训和交流互动的长效机制。

[1]GeoffreyGodbey.LeisureinYourLife:AnExploration[M].StateCollege,PA:VenturePublishing,1985.

[2]许峰.休闲产业发展初步探析[J].中国软科学,2004,(6).

[3]马惠娣.休闲:人类美丽的精神家园[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4]张晴,罗其友,刘李峰.国外农业休闲功能及对中国农业的启示[J].世界农业,2008,(10).

[5]詹玲,蒋和平,冯献.国外休闲农业的发展概况和经验启示[J].世界农业,2009,(10).

[6]张萍香.福建省发展休闲农业的现状与趋势[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09,(11).

[7]秦秀红.发达国家和地区休闲农业的发展概况、类型与特点[J].世界农业,2010,(5).

[8]吴鸿斌,王元仲.关于台湾休闲农业发展模式的启迪与思考[J].经济论坛,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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