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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优”初探:量化赋分,民主定性

2014-11-19李慎柱

卷宗 2014年10期

摘 要:提出了实施“绩效评优”时,要做到定性考核以定量考核为基础,定量考核以定性考核为目的。贯彻执行“量化赋分,民主定性”这一评估方案须做到:领导的有效监管、完善的评价标准、实施“重要事件法”管理、规避评价偏差。

关键词:表彰;实施意见;量化赋分;民主定性

基金項目:本文系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基于工作化知识的高职课程体系整合研究”(编号:2014zcj042)的阶段性成果。

每学期的期初,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都要召开表彰大会,向受表彰人员(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我院基础部下发的《关于评选优秀教师的实施意见》,公布了其中的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本年度中,在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教研课题申报、教学名师、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积极参与并取得院级称号或成绩突出的;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说课比赛,参加教研室组织的辅导活动,并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市级比赛并取得成绩的优先推荐。”;“为确保评选推荐的公开、透明、公正,特聘请院内专家2-3名,与主任、书记、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等共同组成评审组,将各教研室推选候选人及先进事迹和典型材料向参会人员通报。然后,采取投票方式在各教研室推选的候选人中,按照院级名额推荐上报,推荐同意票不得少于参加推荐总票数的50%。”

我院基础部包含三个教研室:数学、英语、体育。数学、体育两个教研室的投票结果,笔者无从知晓,只是得知我们英语教研室第一轮的投票结果为:所推选的三个候选人中只有一位老师票数超过了半数。于是又进行了第二轮投票,结果仍然是只有一人的票数有效。坦率地说,这样的结果多少有些令人遗憾,解析评选结果,反思其中缘由,固然较为复杂,但选举方式的改革当是值得尝试的一种举措。

1 量化赋分,民主定性

笔者认为,评优时秉承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是最重要的。也就是说,根据绩效评优,通过量化来提高客观性,先是量化赋分,然后民主投票。即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选方法:根据“评选条件” 将教师的工作表现设置为几个档次,划分为几个等级选项,并且要对细化后的各等级选项的评价标准予以清晰、准确的描述或说明。然后,把评价标准逐一进行量化,并赋予不同的等级和分值,如“优”为10分、“良”为8分、“合格”为6分、“较差”为4分、“不合格”为2分。

老师们按照分值标准自我打分,然后量化赋分、公示于众。最后根据得分多少,比较排序,按照一定的比例选出“优秀教师候选人”,然后对这些被遴选出来的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再进行民主投票,从而选出最终的“教研室优秀教师候选人”。

2 实施“绩效评优”的保证条件

2.1 领导的有效监管

实施“绩效评优”时,作为评优监督者的系部有关领导要根据评价对象的工作表现,对照每一项评价标准逐一核实各位老师自己给自己打的小分值及累积总分。为了使考核工作做到既科学又易于操作,需要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做到定性考核以定量考核为基础,定量考核以定性考核为目的[1]。

2.2 完善的评价标准

由于受到本人视角、经历等影响,作为自我评价者的每位老师无法完全摆脱评价者的主观片面性。为避免对评价标准的理解差异所导致的误差,可以通过不断的民主审议,最大程度地完善评价标准,使评价标准的表述最为清晰准确并尽可能地量化。

2.3 实施“重要事件法”管理

在评优之前,系部有关领导要注意收集各评价对象的“重要事件”,并用书面形式把考评期间发生的所有“重要事件”真实地记录下来。“重要事件法”不要求评价者关注细枝末节的琐碎事件,更不要求评价者进行面面俱到的记录[2]。要做到有理有据,以客观事实的记录为依据,并由此确定不同权重的“重要事件”的合理分值。

2.4 规避评价偏差

在进行民主评议时,同一教研室的每个老师除了对其他老师评价外,还可以对自己做出评价。面对同样的“优”、“良”、“合格”、“较差”、“不合格”等评价标准,不同的评价者可能有不同的理解;面对同一位评价对象,不同的评价者可能会给出不同的评价结果。为避免评价结果出现较大的偏差,系部有关领导可以参与定性的民主评价,而且其评价权重分值应当高于每一位老师,但要做到让同一个领导对相同岗位的教师(即一个领导负责一个教研室)进行考评,避免让不同的领导对相同岗位的教师进行考评。此外,要避免对不同岗位(教研室)教师的评价结果进行横向比较,因为它们之间不具备可比性。

参考文献

[1] 王晓梅.高职学院教师绩效考核机制的创新性构建.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07(8).

[2] 王斌华.教师评价:绩效考评法.全球教育展望,2005(5).

作者简介

李慎柱(1969-),男,山东新泰人,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英语课程与教学论、应用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