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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绅商阶层产生的文化渊源

2014-11-17金桂兰

东疆学刊 2014年4期
关键词:义利观晚清

金桂兰

[摘要]绅商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社会流变出的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它的形成是中国独特历史文化传统、社会结构及其他历史条件交互作用的结果。明清以来,传统儒家社会价值观发生了很大变化,人欲、私、治生、义利观以及商人社会价值和商业的作用等都得到重新诠释,这对绅与商的对流、融合以及绅商阶层的形成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晚清;绅商;文化渊源;重商主义;义利观

[中图分类号] K20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2007(2014

)04003107

绅商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伴随着中国社会的“千古变局”而流变出的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绅士群体,也不是近代工商资本家阶级,而是介于二者之间既从事工商实业活动又兼具传统功名和职衔的过渡性社会阶层。它是绅与商对流融合的结果,它的产生有着深厚的民族文化渊源。

一、明清之际绅商合流的缘起

中国自西汉初期开始崇士、尊士,全面实行抑商政策,形成等级秩序意义上的士农工商“四民社会”。商人处于四民之末,在法律和社会地位上受到歧视。汉代以后的两千多年,各朝各代重农抑商的诏令、奏章、条规不绝于史,基本精神都是崇士、贱商。然而自明中叶以来,随着工商业的繁盛,在大都市中,一个包括绅士、地主、商人、高利贷者、手工业主和搬运夫、车夫、船夫等各种自由职业者以及失业流浪者、乞丐等城市贫民在内的市民阶层逐渐形成,这使得“四民社会”中贵贱有别的等级秩序变得混乱,亦萌发绅商合流。除了经济原因,这种现象与宋代以来占统治地位的程朱理学式微、王阳明心学兴起以及王门后学开启思想启蒙、儒家的社会价值观发生变化有着密切关系。

(一)心学对“人欲”、“私”、“治生”的不同阐释

心学是与程朱理学相对立的理学思潮,由南宋陆九渊创立,明朝中期王阳明集其大成,晚明的李贽将其推向最高潮。心学突出人的伦理主体性、个体的历史责任感和自我意识感,要求承认个体的尊严,尊重人的情感,肯定人的自然欲望,反对程朱正统派“存天理,灭人欲”,反对禁锢人性。

陆九渊的心学核心以本心为主宰,以发明本心为宗旨,反对程朱理学把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他指出:“天理人欲之言,亦自不是至论,若天是理,人是欲,则是天人不同矣。”[1](395)他从肯定天与人的统一性出发,肯定天理与主体道德意愿的统一性,对朱熹割裂天理与主体意愿的思想提出批评。王阳明在扬弃朱陆之弊的过程中,形成了以良知为核心、以致良知为宗旨的集心学之大成的王学体系。王门后学李贽在先师的影响和启发下,提出了童心说。李贽认为,完全剔除了普遍之理而又区别于意志的童心,也就是私心,“私”即人之心也。人必先有私而后见其心,若无私则无心也。他所言的“私”,主要是指个体的特殊利益与需要;所谓私心,则指个体特殊利益与需要在主体意识中的表现形式。李贽认为,天赋之心即趋利之心:“趋利避害,人人同心,是谓天成,是谓众巧。”[2](114)以趋利避害作为天成之心的规定,既是对童心的个体规定性的进一步展开,又是对个体维护自我利益观念的表现。李贽维护自我利益的观念,一方面是对当时社会状况的反映,即明中叶产生的新市民阶层,至万历以后有了很大的增长;另一方面和李贽自身成长环境有关。李贽生于商业发达的泉州,其祖先世代经商,他同情以工商为业的市民阶层。他认为商贾挟赀数万,冒风涛之险,受辱于关吏,忍诟于市集,辛苦万状,所挟者重,所得者末。这种看法与传统的农本商末观念形成鲜明对比。

“治生”论则直接反映新兴工商业者的利益。“治生”是元代大儒许衡提出的。他认为:为学者,应该以治生为首务。如果不能治生,也会对为学之道有所妨碍,“治生者,农工商贾。士君子当以务农为生,商贾虽为逐末,亦有可为者。果处之不失义理,或以姑济一时,亦无不可。若以教学与作官规图生计,恐非古人之意也。”[3]许衡的“治生说”引起了明清士人的讨论。王阳明讲学时,其弟子即屡问“治生”问题:“许鲁斋言学者以治生为首务。先生以为误人,何也?岂士之贫,可坐守不经营耶?”先生曰:“但言学者治生上,尽有工夫则可。若以治生为首务,使学者汲汲营利,断不可也。且天下首务,孰有急于讲学耶?虽治生亦是讲学中事,但不可以之为首务,徒启营利之心。果能于此处调停得心体无累,虽终日作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4](398)王阳明虽不赞成“以治生为首务”,但是承认若调停得当,“治生”也可以不妨碍为圣为贤。王学后人李贽反对一切虚伪和矫饰,“若不谋利,不正可矣。吾道苟明,则吾之功毕矣。若不计功,道又何时而可明也。”[5](544)清儒陈确认为,不能读书不能“治生”的,不能称之为学,而只能读书或只能“治生”的,也不能称之为学。真正志于学者,应该既能读书,亦能治生。天下岂能有白丁圣贤、败子圣贤!岂能有学为圣贤之人却不能奉养自己的父母妻子,而待别人奉养。 陈确一反“唯有读书高”的传统儒家伦理,强调“治生”和“读书”是儒生应该具备的本领,而“治生”比“读书”更为重要和迫切,因其为个人道德的修养和学问的长进提供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也就是说,士必须先有独立的经济生活才能有独立的人格。清儒沈垚将“治生”问题讲得更加透彻。作为乡试多次失败的一介寒士,他对国计民生和人的社会存在的经济保障更为关注。他在《与许海樵》的几十封信中两度探讨士的“治生”问题。他说:“宋儒先生口不言利,而许鲁斋乃有治生之论。盖宋时可不言治生,元时不可不言治生,论不同而意同。所谓治生者,人己皆给之谓,非瘠人肥己之谓也。明不读书却不多费钱,今人读书断不能不多费钱。”[6]沈垚不仅肯定许衡关于学者以治生为首务的说法,而且也指出士人只有在经济上独立,政治上才不致于依附他人,人格上才能“自立”、自尊。

总之,上述儒者对“人欲”、“私”和学者“治生”的肯定,反映了明清之际儒家思想的一个新变化,儒学从空洞的理念和心性玄谈重返现实人间,这为绅商合流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对商人社会价值的肯定

明清儒者对“人欲”、“私”、“治生”与以往的不同理解,使他们对商人的态度有所改变,并对商人的社会价值给予明确的肯定。

王阳明1525年为商人方麟所写的墓表,初见儒家在四民论上的变化。王阳明认为方麟虽为商人,但深受儒家思想的熏陶,他写给儿子的书信皆忠孝节义之言,类古之知道者。然后,王阳明以托古的姿态,将其秉持的良知“心学”推广到士农工商四业之上。他说:“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7](941)王阳明认为商贾若“尽心”于其所“业”,即同是为“圣人之学”,决不会比“士”为低,士农工商在“道”的面前是完全平等的,不分高下。明代赵南星认为工商业应该与农业并重。他说:“士农工商,生人之本业。”[8]明末清初的黄宗羲对贬抑工商的传统观念明确提出异议,他认为当世的儒生不进行仔细考察,便把工商视为末业,妄发异议,试图抑制它,是不应该的。手工业本来就为圣贤君王所赞成,商业又能使手工业繁盛,所以二者“盖皆本也。”[9](170) 他肯定工商业对于整个社会的作用,把工商提到了与“农”同等的地位。黄宗羲主张大力发展“切于民用”、“可使民富”的工商业,他认为只要商贾的经济活动在社会财富增值中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利于国民财富的增加,其经济行为就应该得到肯定。

明清之际,儒者对于商人社会价值的肯定是对市民阶层要求冲破束缚、发展工商业愿望的一种反映,同时也促进了绅商的合流。

(三)绅商的早期对流

在传统“四民社会”中,绅士是通过科举考试的功名获得者,他们在社会上拥有特权地位和做官资格,居四民之首。而商人自汉代以来一直受到贬斥和抑制,位列四民之末。商人出于对绅士社会地位和特权的企羡,由商而绅的流动自古有之,主要通过科举考试和输财捐纳两种途径。明清之际的捐纳制度为商人向绅士阶层流动开启了方便之门;另一方面,明清时期中国人口剧增,明建文二年(1400)中国人口仅6500万,万历二十八年(1600)即增长到1.5亿,1850年已达4.3亿,而举人、进士等名额却没有相应地调整,因此通过科举走上仕途的机会越来越渺茫,弃儒就商的趋势一天天增长。根据重田德的研究,清末仅安徽婺源一县,弃儒就商者计有四五十例之多。[10](213)随着商人社会地位的上升,尤其是随着士人“治生”论的兴起,越来越多的绅士兼营工商为以往各朝所不能比。王阳明为其写墓表的方麟,即本为士人,后转而经商,他生活在15世纪下半叶,是弃儒就贾的一个早期典型。沈方宪,明末清初浙江海宁人,“业布米”,“向固业儒,因贫无以为养,弃而业贾。”“方宪不独志行笃实,能精勤慎密,以振起其家业:既为死父尽偿夙负,益以其余孝养母,勤抚教诸弟妹而昏嫁之,皆以礼。”[11](395)这是寒士为“治生”而弃儒就贾的又一例。

明清之际日益增强的绅、商对流,使传统“四民社会”中地位悬殊的绅士和商人阶层开始彼此趋近和融合。但此时的绅商还未形成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只是一类特殊的商人而已。

二、晚清重商主义兴起及绅商阶层的形成

近代以来,西方列强的鹰瞵虎视,大清王朝的颟顸窳败,使中华民族面临前所未有的内忧外患的挑战,正如李鸿章所言“实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又为数千年来所未有之强敌”。在外力的重压下,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以一种畸形的方式艰难而缓慢地走向近代化。重商主义兴起就是近代“千古变局”冲击效应的产物。

(一)晚清重商主义思潮的兴起

1842年,自诩为无所不有的“天朝上国”居然被一个远在万里之外的蛮夷小邦打败,一批先进的中国人如林则徐、魏源等从“天朝上国”的迷梦中觉醒,开始睁眼看世界,认识到“欲制外夷者,必先悉夷情始”[12](4~5)。他们通过研究世界舆地,探索夷情,认为中国确有不如西洋之处,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夺彼所长,益吾之短”。第二次鸦片战争再败后,开明的士大夫感受到事态的严重性,清王朝统治者们也体会到船坚炮利的威力,认识到军事近代化对维持封建统治和大清江山完整的意义。于是,清朝开始了长达30年的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的洋务运动,洋务派最初兴办近代军事工业,立足点仍在抵抗外辱的“兵战”。由于缺乏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固基础,致使军事工业困难重重,洋务派这才认识到“必先富而后能强,尤必富在民生,而国本乃可益固”[13](1715)。由此,中国进入大力发展近代国民经济的“商战”时代。

1.商战主张的提出

1874年,郑观应刊印《易言》一书,首次系统地提出了“习商战”的主张,晚清重商主义兴起。重商主义思潮的兴起源于对外国商品被疯狂倾销清朝与货币财富大量外溢的担忧:“今中国虽与欧洲各国立约通商,开埠互市,然只见彼邦商舶渊源而来,今日开海上某埠头,明日开内地某口岸。一国争,诸国蚁附;一国至,诸国蜂从。滨海七省,浸成洋商世界;沿海五省,又任洋舶纵横”[14](310),且“自通商以来,金银之流出者众”[15](89),而中国商民很少有船驶赴外洋与外商进行交易的。如何抵御外敌的经济侵略并富国强兵,达到民族救亡的目的,是重商主义者思考和立论的出发点。郑观应认为:“兵之并吞,祸人易觉;商之掊克,敝国无形。我之商务一日不兴,则彼之贪谋亦一日不辍,纵令猛将如云,舟师林立,则彼族谈笑而来,鼓舞而去,称心厌欲,孰得而谁何之哉?吾故得以一言断之曰:习兵战不如习商战。”[14](339)兵战有形,而商战无形,即外敌经济侵略更具有隐蔽性,更不容易对付。因此,要利用自己的经济力量与外国资本主义在市场上进行斗争,占领国内外市场。“欲制西人以自强,莫如振兴商务。”[14](313)发展民族工商业,壮大本国的经济实力是救亡图存的根本途径。何启、胡礼垣也认为:“商务不兴,则不能与敌国并立。”另外,晚清重商主义者虽然强调商业和外贸的作用,但并不过分渲染商业是致富之源,而是强调工商并重。薛福成提出著名的“工体商用”论,他说:“泰西风俗,以工商立国,大较恃工为体,恃商为用,则工实尚居商之先。”[16]薛福成已经意识到,靠商业致富难以持久,商业发展必须以工业生产为基础,他认为中国要奋发图强,必须“振百工”,政府要实行奖励“振百工”的政策,商民要学习西方的先进科技,仿洋法织布纺纱、开矿、炼铁、制练煤油等等。郑观应更明确地提出应该运用机器进行生产,以获厚利。他认为西方各国“论商务之源,以制造为急;而制造之法,以机器为先”[14](320)。因而主张使用和掌握先进的机器技术,学习西学,改进和自造机器,提高劳动生产率。“国家欲振兴商务,必先通格致,精制造。”[14](320)郑观应认识到,商战的胜利取决于科学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因此培养人才至关重要。要设立机器、技艺、格致书院以培养本国通格致、精制造之材。他认为我国与泰西各国通商在日本之先,但是商务、制造却落于其后,皆因“无机器、格致院讲求制造诸学,无商务通例恤商惠工,是以制造不如外洋之精,价值不如外洋之廉,遂致土货出口不敌洋货之多,漏卮愈甚”[14](320)。

2.尊商意识的日益增强

建立在传统农耕经济基础上的“四民社会”结构,在“重农抑商”的基本国策和“士首商末”、“士贵商贱”的社会价值观的维系下,平稳安详地度过了几千年的风剥雨蚀。但晚清在商战主张和重商主义思潮的冲击下,传统“士农工商”的社会结构发生了亘古未有的错动,商人的社会地位扶摇直上。

近代启蒙思想家何启、胡礼垣提出:“振兴中国首在商民。”[17](194)他认为:“今之商不惟斯民富教之所关,且为一国兴亡之所系。”他分析世界近事,认为越南与日本之势力本不悬殊,而日本兴越南亡,是兴商与不兴商所致。高丽、暹罗、缅甸分别被日本、法国、英国侵吞,皆为不兴商与兴商之故。因此他得出结论:“今之国如有十万之豪商,则胜于有百万之劲卒。”[17](168)他在论及华商时说,在金山、南洋之华商,凡富豪通达之辈,无不以忠信见重于外人。香港华商,其忠信之见赏于西人者亦不少。“英国银行于华商交易最多者,其大班之言曰:吾视华商,非各国之商可及也。”而中国官场却少忠少信。因此他说:“他日中国之能信服外人,维持全局者,必在商民。”[17](402) 1873年《申报》刊文言:“盖国之所以恃以立者,四民耳。士与工则耗财者也,能生财供奉国用者,则农与商。农则岁贡钱粮,商则岁纳税课,然钱粮有定,税课无定,而商之有益于国也,又在四民之首矣!”[18]

商人社会地位大幅度提升,使传统“四民社会”秩序遭到冲击,甚至商与工的社会地位有凌驾于士农之上的趋势。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中,“士农工商”的提法已经改变:“窃闻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天下虽分四民,而士商农工具为国民之一分子……而实行之力,则惟商界是赖。”[19](732)其语可见,传统社会结构的最初错动已悄然发生,传统的“商末”、“农本”观念发生变化,商取代农上升为“立国之本”,其社会地位似乎仅次于士。

薛福成、郑观应还明确提出了“商握四民之纲”的论断,商人被推上四民领袖的尊崇地位。薛福成认为,商人在中国长期处于四民之末,而西人则以商为创造国家、开物成务的命脉,因为商业对于工农业生产和文化科学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握四民之纲者,商也”[20]。掌握这个纲就能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国历史上,有为商人争取更高社会地位的先例。比如宋朝的叶适、清初的王源都曾为商人向士大夫争社会地位,但是都没有明确要求以商为四民之纲。郑观应也同样认为:“士无商,则格致之学不宏;农无商,则种植之类不广;工无商,则制造之物不能销。是商贾具生财之大道,而握四民之纲领也。商之义大矣哉!”[14](307) 这是对传统的“崇本抑末之旧说”的否定。

晚清重商思潮对传统儒学唯士独尊的价值观念给予很大的冲击。商的主体地位在近代社会得以确立,这大大促进了绅士向商人阶层的流动。

3.义利观的重新诠释

晚清重商思潮的兴起,也给儒家正统的义利观带来巨大的冲击。近代启蒙思想家对义利观的重新诠释,加速了绅、商的最终合流。

中国传统社会推崇“贵义贱利”的价值观,它引导着整个民族的社会生活趋向。虽然围绕着“贵义贱利”观念,中国历史上曾有过多次辩驳之声,但“义利之辩”终归没能给“利”以适当的地位,反而越辩越把“义”高擎为人生唯一的价值取向,把“利”视为罪恶,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然而到了晚清,儒家“贵义贱利”的传统观念遭到自明清以来最尖锐的抨击,维新派陈炽认为那些不言利者非常虚伪,表面上道貌岸然,实际上贪得无厌。他说:“吾虑天下之口不言利者,其好利有甚于人也;且别有罔利之方,而举世所不及觉也。”[21](212)陈炽将世人分为“圣人”、“中人”两类,他认为真正重义轻利的“上智”是少数,重利、趋利的“中人”是多数,因此,不能讳言利。“天下滔滔,大抵皆中人耳,惟有利而后能知义,亦惟有义而后可以获利。”[21](273)他肯定义能起到“剂天下之平”的作用,但是这并不表明天下就可以无利,而是要分公利和私利,宣称公利应予以提倡。他主张将利公之于天下,不要让利私之于一身。也有人认为,欲望与求利是人的本能,没必要加以压抑。“天下攘攘而往者何也?熙熙而来者又何为?曰为利耳。富者持筹握算,贫者奔走驱驰,何为乎?曰为利耳。泰西之人不惮数万里之程,不顾重洋之险,挈妻孥偕朋友来通商于中国,何为乎?曰为利耳。……吾茫茫四顾,见四海之大,五洲之众,非利无以行。”[22]而且逐利行为同物质生活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因此,完全不必“重义轻利”。何启、胡礼垣认为盖凡为学者“所趋各有不同,其志则同归于利。利之小而近者,日用饮食;利之大而远者,势位名声;利之显而见者,靡丽纷华;利之隐而藏者,阴德及物。物有万号,事有万端,得利则兴,失利则废。虽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博施济众,舍己救人,无非为利,从未闻有以不能为利之事而能令人劳其筋骨,苦其心志,日夜以求,十年不倦者也。”[17](456)他还在“义利之辩”中融入财富至上、个体本位至上和商民自主权等新的时代内容,他认为天下事事物物无不因财而动,因财而成。“凡事而能使人心悦诚服竭力而前者惟财。凡物而能令人取诸怀中割爱与我者亦惟财。天下无所谓胜负也,无所谓强弱也,有其财则虽负亦胜,虽弱亦强,无其财则虽胜亦负,虽强亦弱。”[17](485)对于“私”在社会进步中的作用,他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若家私其家,乡私其乡,是正自主之权,而为设立议院之根柢者也。”而且没必要讳言“私”,“为今日言,则家不妨私其家,乡不妨私其乡,即国亦不妨私其国,人亦不妨私其人。……于是各得其私,而天下亦治矣。”[17](413)如果士农工商,各得其私,但不以己之私,夺人之私,不为人之私,屈己之私,则国家亦无患其不富,亦无忧其不强。关于利与权的关系,他认为“天下之利当与天下共之,必不可独揽其权者也。独揽其权,则利不能溥,利不能溥,必不能大。……中国国家未必有掊克其民之心,而官府则事事有与民争利之意。”[17](390)商人要勇于维护自身权利。

陈炽、何启、胡礼垣等人对义利观加以重新诠释,试图以近代功利主义价值观取代儒家传统的伦理价值观,这大大促进了绅商合流。

(二)绅商阶层的形成

在晚清重商主义思潮以及新型义利观的影响下,商人的社会地位不断提升,“士商相混”的现象不再仅局限于江南几省,而是遍及全国。由商向绅、由绅向商的流动加剧,绅商阶层最终形成。

1.由商向绅的渗透

近代商人出于对绅士社会地位和特权的企慕和取得同官府打交道的资格,出于为其自身的经营活动寻找保护伞的目的,通过捐纳和捐输途径向绅士阶层渗入。

据许大龄的说法,“捐输是奖励,捐纳是卖官”。

“惟经营大获,纳资得官,乃得厕身缙绅之列”[23]1840年以来,清朝国势日衰,财政日绌,卖官鬻爵的情形更加泛滥,各省遍设捐局,频开捐例,给手中握有钱财的商人提供了进入绅士阶层的便利。据统计,嘉庆二十一年至道光十年仅捐监一项便得监生二十多万人。清末绅商群体中,绝大多数人是通过捐纳而跻身绅士行列的。以经济繁庶而捐纳比较普遍和典型的苏州为例,可以看出许多商人都有解囊捐纳的经历。据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和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等统计,晚清苏州23个工商公所37名董事的功名、职衔有32名由捐纳而来,占86%。苏州商会第三届73名绅商功名、职衔62名由捐纳而来,占85%。其他的是从科举仕途转入商界。[24](83)其他地区的商人也通过捐纳和捐输的途径跻身绅士阶层。比如江苏的面粉大王荣宗敬,虽然父亲曾告诫他小官得资不正,不堪供养父母,大官无本事做,但他仍在18岁的时候捐了监生。[25](3)而据张仲礼的研究,19世纪一大批盐商、广东行商及山西票号商都是通过捐纳和捐输而混迹绅士阶层的。[26](138~177)

2. 绅向商的流动

在商人向绅阶层流动的同时,绅士向工商界的流动也在快速进行。尤其是甲午战争之后,随着重商思潮的勃兴和近代新式工商企业的不断涌现,中国传统的功名、爵禄已不再是读书人的唯一追求,金钱开始取代功名成为衡量个人成就和社会地位的标志,因此“弃士经商”蔚然成风,甚至连状元也融入商人阶层。1895年,南通的新科状元张謇“下海”经商,兴办大生纱厂,成为一名大绅商;次年,苏州的同治年间状元陆润庠也涉足商业,创办苏纶纱厂。状元居然涌入一向为士人轻视的商场,反映出在清末工商实业活动已经成为仕途之外另一条可以为士人所接受的出路。状元之外的绅士由科举仕途转入工商界的更是不乏其例。尤其是1905年清末新政废除科举制度、1906年不再施行科举制度后,传统的功名身份已经失去了以往维系其社会地位的功能,各省数以万计的举贡、生员、童生都不得不另谋出路,分别流向教育、商业、法律等不同的社会阶层。加之清末新政设立商部以振兴商务,制定商律以保护商人的经商活动,颁行奖商章程以鼓励工商实业的政策,商的社会地位大幅度提高,这促使绅商合流趋势空前增强。在1895年至1913年中国近代民族资本企业创建的过程中,绅士从事商业活动已经极其普遍,当时较大型的工厂企业和农牧场垦殖公司几乎都是由绅士创办的。

3. 绅商阶层的形成

绅与商在晚清社会中进一步相互渗透、对流的结果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绅商阶层,它正式形成的标志是1905年前后各地普遍设立的商会。

1904年初,清政府颁布《商部奏定部会简明章程二十六条》,谕令各省凡属商务繁富之区迅即设立商务总会,商务稍次之地,设立分会。此后,上海、天津、江宁、广州、重庆、苏州、杭州等地都相继创立商务总会。到1905年底,全国共创设商务总会和分会约70个,1906年又设立商务总会、分会102个,华侨商人在外洋各埠也创设中华商务总会。绅商既是商会的创立者,也是商会的组织者。各地商会的历届总理、协理、坐办、会董等几乎都是享有各种职衔和功名的绅商,连外洋各埠中华商务总会也不例外。各地商会的普遍设立,标志着绅商作为一个新兴社会阶层的正式形成。这不仅仅因为绅商把持着各级商会的人事权,更重要的在于商会的出现打破了一直以来“商与商不相闻问,甚至同业之商亦不相闻问”的隔阂局面,使绅商阶层借助于商会的胶合力,迅速集聚,形成一个个区域性的商界共同体,其阶层属性、特征乃至政治归宿渐趋明朗,其社会影响力日益增长,其经营范围亦日益扩大,为清末民初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根据1912年和1913年农工商统计表的保守估算,近代绅商阶层的人数已有22000多,遍布全国各地,广东、浙江、江苏等沿海地区居多,约占总人数的38.57%,内陆和边疆商品经济和教育欠发达地区则人数稀少。倘若将江浙地区的商会会员全部视为绅商,那么民国初年全国绅商较高估计数为5万左右。[24](107~108)

总之,晚清绅商阶层的产生和形成有着深厚的文化渊源。在近代中国,随着经济结构的内在变动和社会关系的不断调整,传统的价值观念逐渐失去与之相符的社会现实,人们逐渐用经济成就的大小来评判一个人的社会价值。新的社会价值观念使权势垂青财富,最终促进绅商合流,绅商阶层形成。

绅商这一介于官与商、封建特权与近代资本之间的特殊的社会群体,既能够迎合传统官本位社会的流风余响,又能够适应西方商品经济挑战,因此它成为由传统官本位社会向近代工商社会转变的一个桥梁,多少缓和了中国近代社会转型带来的巨大社会冲突和紧张状况。

参考文献:

[1]陆九渊:《陆九渊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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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沈垚:《与许海樵》,《落帆楼文集》(卷九?外集三)。

[7]王阳明:《王阳明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

[8]赵南星:《寿仰西雷君七十序》,《味檗斋文集》(卷七),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

[9]黄宗羲:《明夷待访录译注》,长沙:岳麓书社,2008年 。

[10]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

[11]陈确:《陈确集》,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

[12]魏源:《海国图志》(卷二),光绪二年刻本。

[13]李鸿章:《李鸿章全集》,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1998年。

[14]郑观应:《盛世危言》,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年。

[15]马建忠:《适可斋记言》,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

[16]薛福成:《振局工说》,《庸庵海外文编》(卷三)。

[17]张岱年:《新政真诠——何启胡礼垣集》,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

[18]《中西商问答》,《申报》,一八七三年(葵酉)闰元月二十一日。

[19]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中华书局,1962年。

[20]薛福成:《英吉利用商务辟荒地说》,《庸庵海外文编》(卷三)。

[21]赵树贵,曾丽雅:《陈炽集》,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

[22]《利害辩》,《申报》,1890年 7月 23日。

[23]《论整顿茶市》,《申报》,1880年5月6日。

[24]马敏:《官商之间:社会剧变中的近代绅商》,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

[25]许维雍、黄汉民:《荣家企业发展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

[26]张仲礼:《中国绅士的收入》,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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