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中晚期儒家义利观的新发展
2022-04-01桂珍明熊艳
桂珍明 熊艳
[摘 要]王符《潜夫论·遏利篇》针对东汉中晚期社会上“释廉甘利”的社会现实,提出人们应当以“德义”为终极的追求,“富贵”寓于“德义”之中,反对“无德而富贵”“不义富贵”,过分地追求物质享受。他还从财富观念和教育理念两个方面,对儒家的义利观作出新的阐释。在君子的价值追求方面,他主张也当“重义轻利”,以社会责任为先,物质享受为次;在家庭教育方面,给子孙后代教以德义,引导其走上正途,比留下丰厚的家资更重要,故而适时地将钱财利禄施予需要帮助的人,防止盛极而衰,才是长久地保有富贵利禄之道。
[关键词]《潜夫论·遏利》;德义;富贵;天命;义利观
[中图分类号]K234;B234.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1308(2022)01-0079-08
通常认为,儒家重义轻利,故本篇的篇题“遏利”二字,最简单的理解无非是遏止利益。但是,王符为什么要将利益加以“遏止”呢?这是一个饶有兴味的问题,同时也是本篇关注的中心问题。《潜夫论·叙录》指出,《遏利篇》的思想要旨是,“人皆智德,苦为利昏。行污求荣,戴盆望天。为仁不富,为富不仁。将修德行,必慎其原”[1]610。这即是说,人们的智慧德行往往为财利所蒙蔽,而与个人品质、社会治理密切相关的德行修养之培育,恰恰需要非常审慎地从源头对待义利问题。毋庸赘言,“此篇论义利关系,劝人重义而轻利,不要贪得无厌地占有财富,故以遏利名篇”[2]23。我们将从《潜夫论·遏利篇》文本出发,循着王氏的论证理路,探求他是如何在东汉中晚期社会风气陵夷之际,对儒家的义利观作出新的探索的。
一、德行、富贵与天命
在传统儒家的观念中,君子当先义而后利,或重义而轻利,最甚者舍生而取义。在一般层面,至少也能如荀子所主张的“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3]502,较为平等地看待“义”与“利”的地位和作用。王氏则在继承儒家义利观的基础上,融合进了形而上的“天”的因素。他认为贫贱与富贵皆是上天对个人德行的判定,倘若无功无德之人占据大量的财富禄位,乃是攘天之祸的恶行,必将遭到天谴。
世人之论也,靡不贵廉让而贱财利焉,及其行也,多释廉甘利。之于人徒知彼之可以利我也,而不知我之得彼,亦将为利人也。知脂蠟之可明镫也,而不知其甚多则冥之。知利之可娱己也,不知其称而必有也。前人以病,后人以竞,庶民之愚而衰暗之至也。予故叹曰:何不察也?愿鉴于道,勿鉴于水。象以齿焚身,蚌以珠剖体;匹夫无辜,怀璧其罪。呜呼问哉!无德而富贵者,固可豫吊也。[1]31-32
在本篇的开头,王符直截了当地指出当时人们面对“义”与“利”心口不一的社会现实。人们以“贵廉让而贱财利”相标榜,却在实际生活中抛弃道义廉耻而追逐财利。普通人对于财利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是痴迷于它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而忽视了它同样对别人也有利。譬如油脂、蜡烛可以燃烧照明,但过多的油料反而会使得烛火熄灭。财物不仅能让自己感到愉快,而且还能为人招来祸患。正因为如此,古人是充分认识到“利”的危害性的,然而亦有人痴迷其中不能自拔,将它作为追逐的目标,足见当时百姓的愚昧、社会的衰乱昏暗,已臻至极点。
王氏很敏锐地注意到东汉时期人们义利观与现实行为倒置的这一情况。而这个观点的提出自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东汉王朝自建立之初就依靠豪强大族,他们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累世公卿、累世地主、累世经学的三位一体的垄断格局,世家大族对国家政治施加影响,控制着利禄之道。当然,国家与社会层面的崇尚“禄利”的风气,早在西汉中晚期就已导源,历新莽时期,而延续至东汉早期。[4]204当时的士人对利禄有明确的要求,据《后汉书·光武帝纪》所载,耿纯劝谏刘秀说,士人跟从刘秀起事,“其计固望其攀龙鳞,附凤翼,以成其所志耳”,而不对士人进行封赏,“纯恐士大夫望绝计穷,则有去归之思,无为久自苦也”[5]21。士人有利禄的追求,推而广之到社会上,则引领一个时代的风尚。与此同时,社会上贫富分化,才能与德行不相称的情况日益突出。仲长统《昌言·理乱篇》认为,执政者不能明贤愚之分,“汉兴以来,相与同为编户齐民,而以财力相君长者,世无数焉。而清洁之士,徒自苦于茨棘之间,无所益损于风俗也”[6]264。东汉时期外戚、宦官、士人交互影响政局,许多无才无德之人凭借出身恩荫占据高官厚禄。非但如此,即使平民富贵之后,也会穷奢极欲,丧失本心。如《潜夫论·忠贵》所云:
一旦富贵,则背亲捐旧,丧其本心。皆疏骨肉而亲便辟,薄知友而厚狗马。财货满于仆妾,禄赐尽于猾奴。宁见朽贯千万,而不忍赐人一钱;宁积粟腐仓,而不忍贷人一斗。人多骄肆,负债不偿,骨肉怨望于家,细民谤讟于道。[1]147
为什么人在富贵之后,反而会丧失人性呢?王符指出,“贵富太盛,则必骄佚而生过”(《潜夫论·忠贵》)。此即是说,超出道义标准太多的富贵,就会使人因骄横放纵而产生过错。民间有一句俗语大抵可与之合观,那就是“穷得富不得,富了了不得”,人穷的时候还好,一旦富起来了就忘乎所以。自然界中大象、蚌壳,分别因其有象牙、宝珠而遭屠戮,身藏璧玉的人也因玉而获罪,对于那些没有德行而享受非分富贵的人,距离祸患不是更近了吗?祸患来自哪里呢?王氏将之归因为不义而富贵的“窃位之人”,行为昏暗,乃“天夺其鉴,神惑其心”,于此则是“凶民”盗天之财,是实打实的取祸之道。
且夫利物莫不天之财也。天之制此财也,犹国君之有府库也。赋赏夺与,各有众寡,民岂得强取多哉?故人有无德而富贵,是凶民之窃官位盗府库者也,终必觉,觉必诛矣。盗人必诛,况乃盗天乎?得无受祸焉?邓通死无簪,胜、跪伐其身。是故天子不能违天富无功,诸侯不能违帝厚私劝。非违帝也,非违天也。帝以天为制,天以民为心,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是故无功庸于民而求盈者,未尝不力颠也;是,未尝不光荣也。自古于今,上以天子,下至庶人,蔑有好利而不亡者,好义而不彰者也。[1]33-34
本节主要申述“天财”观及德行、功劳与富贵的关系。王符认为,所有能称为“利”的东西,都是上天赋予的财富。以国家为例,上天所造就的“天之财”如同国君的府库一样,征收、赏赐、剥夺、给予都有一定的准则,民众不敢强取分毫。即使身为天子,也不能违背天财之准则而使没有功劳的人富贵起来,诸侯也不能违背天子的准则私下里使自己宠爱的人富有。胡寄窗先生认为,王氏的“天财观”是“芮良夫的自然财富观与晏婴的论理财富观的混合观点。”芮良夫“自然财富观”见于《国语·周语上》:“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或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胡可专也?”(左丘明,撰.徐元诰,集解.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2:13.)晏子的“论理财富观”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八年》:“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夫民生厚而用利,于是乎正德以幅之,使无黜嫚,谓之幅利。利过则为败。吾不敢贪多,所谓幅也。”(洪亮吉,撰.李解民,点校.春秋左传诂[M].北京:中华书局,1987:604.)还需要说明的是,王符较之晏子多了一份形而上的“约束”,这也与芮良夫所崇尚的“天生百物,当均平于人,不可专之”的思想不同,芮良夫虽有将“天”(或自然)的因素引入义利之辨中,但未点明“民意”是“天意”的代表及其呈现形式。[7]198然而,当时的现实却是,“以族举德,以位命贤”(《潜夫论·论荣》),人才选拔、官员任用、利禄赏赐皆被君主任意施為。《潜夫论·思贤》对此记载道:
将相权臣,必以亲家。皇后兄弟,主婿外孙,年虽童妙,未脱桎梏,由借此官职,功不加民,泽不被下而取侯,多受茅土,又不得治民效能以报百姓,虚食重禄,素餐尸位……[1]109
该篇所举的情况虽说泛指“春秋”以后的任人唯亲、爵禄以出身的名实不相符、功业不相称、财利不均等的情况,但具体到王氏所在时代,东汉时期豪族势大,这种描写和刻画无疑更具有现实指向。“帝以天为制,天以民为心”显然是化用《尚书·泰誓》“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8]274而来。这种天命观已经与完全尊崇自然意志不同,体现了商周之际神权政治向人本政治的过渡,“‘天监’思想获得了理性的解放,而向‘史监’、‘民鉴’思想发展”[9]173,亦即是说“民心”代表了上天的意志,王氏所倡言的“愿鉴于道,勿鉴于水”之“道”在现实政治中,也当是通过“民心”体现出来的,其精神意旨与《尚书·酒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8]380暗合。
王符于此要宣明什么呢?他是在反对富贵利禄吗?通过研读文本,能够知道他并不是一味地将“富贵”与“道义”对立起来,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肯定“利”的合理性,追求德行与职位、爵禄的一致性,即“有德而富贵”。作为身居乡野的“处士”,他显然没有权力改变名实不符、爵禄不公的社会现实,故只能从形上的层面——天命来拯救时弊,劝诫君主“好利必亡”“好义必彰”。
二、利禄、德行与名声
王氏为文,非常善于运用“引物连类,论事取喻”的手法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和表现力[10]223,此篇仍旧保持了这一特色。上一部分以说理见长,基本上阐明了作者对“义”“利”二者关系的认识,此部分的作用在于举出历史上的正反例证,为前一部分的说理提供进一步的佐证。同时,以古代历史人物“重义轻利”的具体事例,为人们在“德行”“名声”与“利禄”间的价值取舍提供可贵的参考。
昔周厉王好专利,芮良夫谏而不入,退赋《桑柔》之诗以讽,言是大风也,必将有隧;是贪民也,必将败其类。王又不悟,故遂流死于彘。虞公屡求以失其国,公叔戌崇贿以为罪,桓魋不节饮食以见弒。此皆以货自亡,用财自灭。楚斗子文三为令尹,而有饥色,妻子冻馁,朝不及夕;季文子相四君,马不饩粟,妾不衣帛;子罕归玉;晏子归宅。此皆能弃利约身,故无怨于人,世厚天禄,令问不止。伯夷、叔齐饿于首阳,白驹、介推遁逃于山谷,颜、原、公析因馑于郊野,守志笃固,秉节不亏,宠禄不能固,威势不能移,虽有南面之尊,公侯之位,德义有殆,礼义不班,挠志如芷,负心若芬,固弗为也。是故虽有四海之主弗能与之方名,列国之君不能与之钧重;守志于□庐之内,而义溢乎九州之外,信立乎千载之上,而名传乎百世之际。[1]35-36
透过这段文字,王符将“以货自亡,用财自灭”和“弃利约身,世厚天禄”两种历史人物作对比,其褒贬自然而然地寓于文字叙述之中。历史上的贪鄙之人,以周厉王最为有名,故王氏先以“厉王好专利”引出本段的话题。厉王“专利”的史事主要见于《国语·周语上》《逸周书·芮良夫解》和《诗经·大雅·桑柔》。《周语上》谓之“其害多矣”“其归鲜矣”[11]13-14,《芮良夫解》则批评其“专利作威,佐乱进祸”[12]1002;《桑柔》之诗则谓之“大风有隧,贪人败类”[13]422,也正是《遏利篇》中化用的原始文句。厉王专利、弥谤的高压政策致使其丢了国家,自身亦崩于彘,其教训之深刻,值得历代统治者警醒。
此后,王氏还举出虞公、公叔戌、桓魋附益在厉王之后,也列出楚斗子文、季文子、子罕、晏子为正面例证与之对比,清晰地显示了这两类人群的不同行为带来的结果(如表1)。为了更进一步说明道义、志节、德行相较于“利禄”的重要性,王符还举出众多古代贤人“重德义享誉千古的道理,以勉励人重义轻利”[2]27来深化本篇的主题。这些人物分别是伯夷、叔齐、白驹、介之推、颜回、原宪、公析哀,他们相比于位高权重的君主来说,为了坚持道义,坚定地固守志向,秉持节操而不让它亏损,甘愿“饿于首阳”“遁逃于山谷”“因馑于郊野”,荣宠利禄不能改变他们,威力权势也不能动摇他们。即使君王、公侯让他们德行有亏、不辨礼义,他们也是坚决不从的。这种情形,类似孟子所倡导的“大丈夫”人格。《孟子·滕文公下》对于“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的士人,其德行当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14]419,这也是“士志于道”的一种体现方式,士人于此具有了超越时空的价值追求,即使四海、列国之君也少有能“义溢乎九州之外,信立乎千载之上,名传乎百世之际”者。余英时先生评价说:“哲学突破以前,他们(士)并没有一个更高的精神凭藉可恃以批评政治社会、抗礼王侯。但‘突破’以后,士已发展了这一精神凭藉,即所谓‘道’。……此时‘士’的特征已显然不在其客观身份,而在其以自任的精神。”[15]88我们认为,“道”使得“士”的人格品质超出一般水准而成为引领社会的标志,在道德和舆论层面,士人以其道德修养占据社会思想的制高点,从而具备批评社会时政、与王侯相颉颃的优势。这种“以道自任”的价值观念,强化了道义德行在人物品评中的作用,让王氏以“遏利”为主导的“义利观”深刻契合了儒家所标榜的“重义轻利”价值观念,从而具有了恒久的生命力。当然,王符在前一部分主要论述了“富贵”的获得要在“合于义”的前提下去争取,此部分则告诫人们要以“义”为重,不要过分地去追求功名利禄。
三、教育、持家与德义
此部分在上一节强调“重义轻利”的基础上,论证君子品行修养、子孙后代教育以及如何持家等问题。如果说,“重义轻利”代表了以儒家为宗旨的积极有为的精神面貌,那么,以“挹损”为重心的“持盈之道”则彰显了以道家为依归的守雌贵弱的思想倾向。
故君子曰:财贿不多,衣食不赡,声色不妙,威势不行,非君子之忧也。行善不多,申道不明,节志不立,德义不彰,君子耻焉。是以贤人智士之于子孙也,厉之以志,弗厉以诈;劝之以正,弗劝以诈;示之以俭,弗示以奢;贻之以言,弗贻以财。是故董仲舒终身不问家事,而疏广不遗赐金。子孙若贤,不待多富,若其不贤,则多以征怨。故曰:无德而贿丰,祸之胎也[1]39。
在儒家思想观念中,“士君子”是“道”的践行者,他们肩负着拯救天下万民的使命,因而在“义”与“利”的取舍中,重义而轻利,重公利而轻私利。财富、衣食、音乐、美色、威严、权势与善行、道义、节操、志向、德行相比,前者属于外在的东西,可得亦可失,而内在的德行修养、节操志向无疑是更为根本和基础性的东西,关乎世道人心尤甚,其中蕴含着君子追求的“道”。只有以“道”和德义为本,社会才会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王符推崇“仁重而势轻”(《潜夫论·论荣》),故在他的义利观中,“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放在第一位”,“遏利求义”“重义轻利”也就成了他评价君子的重要道德标准之一[16]202。孔子尝言,“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王氏所倡导的行善、明道、立志节、彰德义正是对孔子“士志于道”思想的践行和发挥。
对于“贤人智士”来说,在教育子孙后代方面,亦当以德义为本。王符在《潜夫论·德化》中亦强调“道德为本”,要求务必教育引导子孙走向正途,立志向、行正道、摒除奸邪狡诈的思想,在生活作风方面戒奢从简。总之,明智的人留给子孙后代的,并不是以具体的财富为优先选择的,而是以高尚的德行示范为尚。这种重利轻义的行为在舆论标榜中容易做到,但要是真正落到实处,却是很难做到的。王氏以董仲舒和疏广的事例作答。此二人的事迹均见于《汉书》,余下一一详之。董仲舒“终身不问家事”之事,《汉书·董仲舒传》有载录,即“仲舒为人廉直……及去位归居,终不问家产业,以修学著书为事”[17]2525,“修学著书”乃“三不朽”中的“立言”,同赚取丰厚的家业相比,它的关怀和受众更广,以天下万民的福祉系于心间而行诸笔端,最終成就不朽之业。疏广为太子太傅,辞官归家后,散尽皇上、太子赐赠的黄金,并申述道:“今复增益之以为赢馀,但教子孙怠墯耳。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且夫富者,众人之怨也;吾既亡以教化子孙,不欲益其过而生怨。”[17]3040他认为自己已经给子孙留有可供生存的田宅房屋,不必再以更多的金钱使他们产生怠惰之心,如此,反而容易招致众人的怨恨。王符的担心亦与之相似,他认为聪明贤能的子孙,不需要依靠祖辈积累的丰厚财富,而愚钝不肖之人,即使有丰厚的家资也保有不住,非惟如此,过多的财富反而会带给他们祸患怨恨。归根到底,王氏要告诉世人,没有德行却拥有过多的财富,正是取祸之源。
昔曹羁有言:“守天之聚,必施其德义。德义弗施,聚必有阙。”今□家赈而贷乏,遗赈贫穷,恤矜疾苦,则必不□居富矣。《易》曰:“天道亏盈以冲谦。”故以仁义□于彼者,天赏之于此;以邪取于前者,衰之于后。是以持盈之道,挹而损之,则亦可以免于亢龙之悔、乾坤之愆矣。[1]40
从疏广散尽黄金的行为来看,他是担心过量的钱财致使子孙后代受其灾殃,进而将之用于宴请宾客,与宗族、乡党之人共同分享来自皇家的赏赐。这对乡里之人来说,虽然算不上多么大的恩惠,但他切切实实地做到了布惠于众人,也潜在地为子孙收拢了一些人心。就最低的层次来看,这样也可以减轻乡亲的嫉妒和怨恨,又何尝不是一种变相地保护子孙的方式呢?有了这个思想铺垫之后,王氏向大家道出保有“天财”的秘诀——“施其德义”。富裕的家庭能够周济困乏的人,赠送财物救济贫穷的人,体恤同情别人的疾苦,则可长久地享有富贵,这里面蕴含着古人的因果论思想。《周易·谦卦·彖辞》曰:“天道亏盈而冲谦”,“在谦卦中,艮居下体,本应在上的天道竟屈居于下,这便有谦义”,讲述的是“盈满者得祸,谦损者得福”的道理[18]146-147,施行仁义的人,看似暂时在此处吃了亏,但上天会在彼处施以福报,而先前以奸邪手段攫取利益的人,则上天就会让他在后来遭受衰败。
在天道自然层面,王符相信“以持盈之道,挹而损之”的做法可以避免盛极而衰和阴阳失序。这种精神既有来自《易经》的思想因子,更有源自道家的文化基因。以“挹损”为中心的“持盈之道”与《道德经》第七十七章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19]186的观念是高度一致的,他们皆在调配“天财”的分配,让人人都能享有上天的福泽。《乾卦》的卦德是刚健,《坤卦》主要讲柔顺,其中《乾》之上九之爻辞是“亢龙有悔”,此爻阳爻居上,且为一卦中最后一爻,其盛已极,衰已寓于其中。廖名春先生认为,“龙高飞穷极,有所悔恨……物极必反,日盈则昃,月盈则亏”[20]72,正与《象传》“亢龙有悔,穷之灾也”的认识相合。《坤》至上六而极,爻辞曰:“龙战于野,其血玄黄”,谓此时“发展到极盛的地步,顺转为逆,坤顺乾变为坤敌乾乃至与乾战”[18]54;《象传》亦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坤道盛极,柔化为刚,天地部分,阴阳莫辨,故臻于“穷”。总之,对于利禄财富,王氏是抱有非常审慎的态度的,他担心盛极而衰,故主张以损益之道行世,以期能够“守天之聚”。仅从引书情况来看,这似乎只是儒家阴阳思想的一种表现形式,然而“损益之道”在先秦道家老子的学说中亦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故此节内容还反映了王符思想中儒道融合的特色,其在《潜夫论·思贤》中所倡导的“治身有黄帝之术,治世有孔子之经”的观念,正可为此处的思想注脚。
四、结语
综上所述,王符注重道德品行的培育,在德义与利禄之间,主张先义而后利,“遏利”是遏制不合理的非分之“利”。同时,他也不反对合乎德行的利益,只要做到“有德而富贵”“有义而富贵”即可,这一点与以往单纯地标榜“重义轻利”是很不相同的。其一,富贵当符合人们的德行,“天命”是调节利禄的形而上的环节。德行、富贵与天命是紧密相关的,“无德而富贵”乃是王氏所坚决反对的。这可能是针对当时社会上外戚、贵族乃至豪民无功于民众而依靠与皇帝、官僚特殊的关系非法攫取利禄之道的批判。其二,士志于道,德行修养、名声的培养比利禄重要。王氏非常注意历史教训,告诫世人“以货自亡,用财自灭”,呼吁人们当效仿先贤,在“德行”“名声”与“利禄”间以道义为先,不要一味地沉沦于物欲。唯有如此才能拔高个人的精神地位,面对王侯而无愧色,信义著于海内外,名声跨越千古,真正做到“世厚天禄,令问不止”。其三,王符认为君子当以德义教化为己任。在社会层面致力于造福大众,在家庭层面注重导之以正,助其培育正确的志向,培育勤俭的家风,故道义的激励引导,比遗留为数不少的财富更为重要。但凡与其德行不符的财富,非但不是子孙之福,反而还可能为之带来灾祸。那么,应当怎样持守上天赐予的富贵呢?王氏告诉人们,当奉行“挹而损之”的持盈之道,保持敬慎之心,防止德不配位、盛极而衰。总之,面对东汉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义利观念发生变化之际,王符以天下为己任,敢于突破单纯地“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念,而能结合实际情况,对儒家义利观作出新阐释,即富贵当与人们的道德修养相匹配,肯定人们拥有财富的合理性,在“义利”的轻重选择方面,仍然倡导以“义”为重,以“义”为先。
[参 考 文 献]
[1] [汉]王符,著.汪继培,笺.彭铎,校正.潜夫论笺校正[M].北京:中华书局,2014.
[2] 彭丙成,注译.陈满铭,校阅.新译潜夫论[M].台北:三民书局,1998.
[3] [清]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
[4] 马彪.秦汉豪族社会研究[M].北京:中国书店,2002.
[5] [南朝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6] [汉]仲长统,著.孙启治,校注.昌言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2.
[7] 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中[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63.
[8] [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正义.廖名春,陈明,整理.尚书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9] 夏保国.先秦舆论思想探源[D].吉林大学,2009.
[10] 王步贵.王符思想研究[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7.
[11] 徐元诰,撰.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2.
[12] 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撰.逸周书汇校集注(修订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13] [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陆德明,音义.孔祥軍,点校.毛诗传笺[M].北京:中华书局,2018.
[14] [清]焦循,撰.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M].中华书局,1987.
[15] 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16] 刘文英.王符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
[17] [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18] 金景芳,吕绍纲,著.吕绍纲,修订.周易全解[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19] [魏]王弼,注.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注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2008.
[20] 廖名春.《周易》经传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屈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