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土地流转方式让上高土地变宝
2014-11-14胡春桃徐军刘宗衍
◇文/胡春桃 徐军 刘宗衍(本刊记者)
一方面,产出效益低,使得农村耕地林地抛荒现象越来越严重。而另一方面,现代农业的发展又迫切需要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近年来,宜春市上高县用“创新土地流转方式”给出了完美的答案。
近日,在上高县芦洲乡农技推广站门口,大门上方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屏幕显示:田溪村埚里组面积为79.2亩的耕地向社会公开流转,流转期为2年,用途限于从事种养殖业经营。
“在农村,种田种地收入不高,所以好多农民都进城打工了,土地也被抛了荒。以前,我们乡到处都是长满杂草的田地,但现在不一样了……”该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主任李立侃侃而谈。
据了解,芦洲乡位于上高县中南部,以前由于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小、土地碎片化严重等原因,加之产出效益低,导致农民在农业经营上积极性不高,所以耕地林地被抛荒一直是困扰地方政府的难题。
土地流转既是盘活土地的好方式,又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要手段。因此,该乡顺势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还在村一级成立了土地流转站。
“我们在显示屏上及时发布由各村收集上来的土地流转信息,同时也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李立告诉记者。
该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除了可以发布土地流转信息,连结农户与承包方外,还可以利用自身作为土地流转的“见证人”,规范和调解土地流转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如今村里建了土地流转站,特别是现在又进行了土地权登记颁证,很多农户就可以放心、便捷地把土地流转出去。”芦洲乡中腰村村主任赵细林说道。中腰村得益于土地流转站,目前已进驻2个种养大户(合作社),一个是种植食用菌专业大户,另外一个是盛丰牧业专业合作社,主要养殖肉牛。种养大户、合作社的进驻不仅可以“盘活”当地荒芜土地,还可以带动当地老百姓就业和增收致富。
为了让农户提高收益,除了用传统的流转方式直接把农户想流转出去的土地整体打包发布出去,芦洲乡还不断创新流转方式,比如他们发明了一种“股份合作制”,即在江口、黄山、中腰等村,农户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由村集体统一招标发包土地或是池塘,所得收入村里与农户实行二八分成。
“这种由村集体发起的土地股份合作形式,使得土地流转更加灵活,收益分配更加合理。”李立还说道,“通过创新流转方式,我们乡的土地从以前到处长杂草,到现在成了人人想要的一大宝。”
在尝到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甜头后,全县现在正大力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目前,上高县在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各乡镇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共16个,各村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共186个,服务中心配有专职工作服务人员,配置有电脑、显示屏及相关设施等办公设备,逐步实现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通过土地流转充分实现了土地的价值,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同时也催生了上高特色现代农业的发展。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11.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0.3%,涉及农户14280户,形成50亩以上规模经营专业大户110个。涌现出江西绿万佳种养专业合作(联)社、上高县隆信渔业专业合作社和江西金农米业集团等一批极具特色的现代农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