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村务
2014-10-29
党建文汇·上 2014年10期
江西上栗县以推进民主决策、民主议事、民主监督为切入点,完善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机制,着力打造全程公开、群众满意的“阳光村务”,有效防止村干部腐败。
村官用钱村民“批”。坚持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在全县154个村全部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每季度对本村财务进行一次集中审核,对不合理支出不准入账。所有审核结果一律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村官决策村民“审”。实行村务质询票决制度,要求村“两委”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接受现场质询和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将结果予以公布。
村务公开村民“点”。在村务公开栏设置“点题专栏”,公开内容由群众点题,点什么就公开什么。凡群众点题要求公开的事项,村委会必须在3日内公开到位。
村官作风村民“评”。每半年开展一次村干部勤廉述职和作风民主评议,重点围绕村干部廉洁自律和村级财务收支、“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接受村民质询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与年度考核和奖惩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