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以学生为中心”的高校学业管理自由度探究
2014-10-22张健
张健
摘 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强调学生在学校的主体地位,学生在学习中应拥有更多的自由和决定权。学分制的广泛施行,使得学生在专业、课程、考核、学习年限等环节中拥有更多的选择权成为可能,但这并不意味着学生在学业管理中不受任何约束。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确保人才培养质量,高校应通过综合考虑、多方论证,审慎确定合理的学生学业管理自由度。
关键词:以学生为中心;学业管理;自由度;高校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4)10-0067-02
1952年,美国心理学家卡尔·罗杰斯首次提出“以学生为中心”的观点并应用到大学本科教学之中,1998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世界高等教育巴黎会议在《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与行动》宣言中指出:“当今日新月异的世界,高等教育显然需要‘以学生为中心的新视角和新模式。”[1]自此,“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深入人心,它强调学生在学校里的主体地位,提示学校中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应从学生的需要和愿望出发,学生在学业管理中将拥有更多的选择权和学习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学生可不受约束、随心所欲,而应对自己的学业负责。如何恰当地确定学生在学业管理中的自由选择度,真正调动起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兴趣,激发学习潜力,帮助学生成长成才,是高等学校需要深入思考和慎重抉择的课题。
一、学生学业管理自由度的内涵
“学业”(school work)在百度百科中解释为学习的课业,“管理”解释为管理者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管理就是制订计划、执行、检查和改进。学生学业管理则是学生为了顺利完成学业,实现自己的预期目标,对自己的学习进行计划和安排的活动。
“自由度”(degrees of freedom,df)是统计学、物理学、工程机械领域中的基本概念。统计学上的自由度是指当以样本的统计量来估计总体的参数时,样本中独立或能自由变化的自变量的个数。在力学中,自由度指的是力学系统的独立坐标个数。在机械原理中,机构具有确定运动时所必须给定的独立运动参数的数目,称为机构自由度。
可见,自由度在各学科的概念中,都强调独立和自由变化。那么,将自由度应用到教育教学中,学生学业管理自由度即学生为实现自己的预期目标,在学习活动中,能独立或自由地进行计划和安排的事项数。
二、明确大学生学业管理自由度的必要性
借用机械原理中自由度的概念,如果一个构件组合体的自由度F>0,它就可以成为一个机构(mechanism),即表明各构件间可有相对运动;如果F=0,则它将是一个结构(structure),即已退化为一个构件。若将高校对学生的学业管理看成是具有清晰教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运转中的教育服务机构,在当前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背景下,高校要想成为培养符合国家和社会需要人才的良性运转机构,而不是僵化、呆板的构件,确定学生学业管理自由度成为必然。也就是要在确保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下,明确学生学习过程中哪些方面需要约束。同时,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思维、创新等能力,要明确哪些方面给予学生自由选择权。
当前,国外很多高校采用了所谓的“完全学分制”,学生对自己学业管理有较高的自由度。学分制在我国各高校也广泛施行,学生在学习中获得了更多选择权,集中表现在选专业、选课程、选年限等等,也有高校在尝试推行“完全学分制”。但是国情不同,完全照搬照抄并不可取,当下大学生基本上是独生子女,在进入大学前,学习与生活大多听从教师和家长的安排,即便在大学及专业的选择中也常是家长意愿体现,并为之代劳。因此,与国外相比,我国大学生在独立能力、自主能力上稍有欠缺,特别是进入大众化、普及化教育阶段以来,部分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基础较薄弱。另外,学生学业管理自由度的确定也受到学校师资队伍、仪器设备、教学场所等办学条件的限制。可见,若对学生学业管理毫无约束和指导,对他们成长成才并不利,把握适当的自由度完全必要[2]。
三、明确大学生学业管理自由度的可行性
一般来说,学生受高考成绩、生源地、身体状况等条件的约束,在相对自由的前提下进入大学及相应专业,构成了某所高校生源。高校学分制的实施以及“以学生为中心”理念的深入贯彻,使得学生在专业、课程、考核、学习年限等主要学业管理环节中拥有更多的选择权成为可能。通过对北京11所高校资深教学管理人员进行的问卷调查可以看出,60%的教学管理者认为应对学生学业全过程严格管理,即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在学业管理中不能无限自由,应明确约束条件。
在专业选择上,大部分高校给予了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机会,但不同高校赋予的选择权不同,如有的高校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有学习成绩要求,有的高校则无申请条件,通过接收专业考核即可。调查中,近60%的教学管理者认为学生申请转专业不应有成绩限制,但囿于办学资源制约,应限制转专业人数。据《2013年首都高等教育质量与学生发展监测项目本科生调查分析总报告》统计,有近22%的学生对所学专业和课程内容不感兴趣[3]。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各高校在办学资源允许的前提下,逐渐放开了转专业条件,给予了学生更多选择权。另外,随着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更加多样化,比如,部分高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后还可二次选专业,实验班学生前两年打好数理基础后可自由选专业,设有双学士、开设专业辅修课让学生同时学习两个专业等等。
在课程选择上,学生可在修课的形式、次数、数量等方面进行选择。修课形式包括自修、免修、重修、选修等,为了鼓励和方便学生,很多高校允许有自学能力的学生自修课程,允许经考核达到某门课程教学标准的学生免修,给予考核未通过学生重修课程的机会,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修课程;另外,随着国内外高校学生交流项目的增多、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的实施、MOOC时代的到来,学生在修课时间、地点、任课教师等方面拥有了更多选择,这无疑激发了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在修课次数上,大部分高校不限制学生的修课次数,也就是说,学生在修业年限内有多次修课机会。调查中,70%的教学管理者所在高校无修课次数限制,但由于修课成本低,学生对这样的自由似乎并不领情,很多学生旷课、旷考。对于修课数量来说,一些高校为了保障学生每学期的学业均衡,设定了每学期修课20-40学分不等的上限,也有一些高校无限制。调查中,近70%的教学管理者认为应设定学分上限。实际上,不同方式的出发点不同,效果也不同,各高校应综合考虑生源、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来决定。endprint
在考核选择上,学生可在考核的时间、形式上作选择。对于考核时间选择,学生可参加统一组织的期末考核,有些高校相同课程还安排不同考试时间供学生选择,由于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学生可申请缓考,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可补考、重考等等,部分高校为帮助学生顺利毕业还设有毕业前补考。调查中,50%的教学管理者所在高校设有毕业前补考。实际上,毕业前补考看似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起到了帮助作用,但日久天长却对学风形成危害,部分教师在补考中降低考试难度,进行所谓“放水”,久而久之,学生深谙其道,学习不努力,总是寄希望于最后一搏。目前,一些高校已经或逐渐取消了毕业前补考,甚至取消了期末补考。近年来,在“以学生为中心”理念的引导下,越来越多的教师采用口试、项目测试等以考核学生能力为主的考核形式来代替传统的书面考试,学生可自主选择。
在学习年限选择上,学生可通过升级、跳级、留降级、休学、退学等方式来决定修业年限。我国高校大多采用的是基于4年基本学制的3~6年弹性修业年限,大部分学生能够通过正常升级4年完成学业,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可通过跳级等方式3年完成,留降级或休学的学生可在6年时间内完成。学生留降级大多是学习成绩不达标准造成的,一些高校允许学生自主选择,也有高校强制执行。在管理实际中,部分不愿选择留降级的学生,因达不到毕业标准而最终结业,留降级成了“虚约束”,并未起到促进学习的作用。调查中,近60%的教学管理者认为应给学生自由选择留降级的权利,40%认为应强制执行。这个度如何把握,与各高校办学理念、教学资源等密切相关。学生选择退学大部分是由于学业没有达到学校标准,当然也有很多学生因出国、创业等原因而选择退学。调查中,60%多的教学管理者认为应按学校规定严格执行,也有近40%认为应让学生自己选择。国外一些高校学生淘汰率非常高,有的高达60%以上,而在我国,即便很小的淘汰,也是学校、家长和学生最不愿面对的,当然这与我国教学资源紧缺等国情有关。但是,宽进严出,保持一定淘汰率是教育质量的必要保障。
综上所述,确定大学生学业管理自由度,要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能力,帮助他们成长成才为目的,要综合考虑每所高校的生源情况、学生成熟度以及学校文化、师资、设备、场地等多方面的条件,这需要多方论证和时间检验。高校间可相互借鉴,但不可照搬照画,更不能统一而论。
参考文献:
[1]陈新忠等.“以学生为中心”的本科教育实践误区及引导
原则[J].中国高教研究,2012,(11).
[2]陆国栋.我国大学教育现状与教学方法改革[J].中国高
等教育,2013,(23).
[3]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大学教育学院项目
组.首都高等教育质量与学生发展检测项目本科生调查
分析总报告[R].201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