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儿童钢琴教学中的误区
2014-10-21王建国
王建国
【摘要】文章就社会音乐教育下,教师在学龄儿童钢琴教学中存在的常见误区作了梳理,旨在规范教师教育和社会钢琴教师的教学理念、方法和职责等。
【关键词】教师;学龄儿童;钢琴教学;误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音乐教育蓬勃发展。社会音乐教育广义上只指学校以外的一切教育形式,狭义的社会音乐教育专指社会上存在的那些私立音乐教育机构,本文所谈对象为后者。然而,社会私立的这种音乐教育的存在形式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那些有着比较合理的办学理念和拥有比较专业的师资力量的乐器培训机构可以按照他们的理念,凭着“正规”的教学为社会做出贡献;而另一方面,在这些办学机构中,也存在一些教学观念错误,甚至与音乐教育的核心理念背道而驰的现象,最终导致学生丧失学习乐趣,不得不半途而废。因此,本文就教师在学龄儿童钢琴教学中存在的一些普遍误区作一个整理并指正,从而完善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
一、教学功利思想严重
这种思想是一个普遍现象,可以说在国内教育的每个角落都能见到。不仅是音乐教育,应该说是我们整个教育都笼罩在这种氛围当中。钢琴教学领域,又何尝不是如此。多数家长让孩子学习钢琴就是为了能考级加分,诸如这样,考级成了学习的最终目的。考级本身没有错,而误区就在于,学习的目的只是为了考级,好像不考级就等于没有学习成果,获得了考级证书才可以说明孩子的学习成果。考级虽可以鼓励孩子更好的学习,让孩子更有自信,但另一方面,如果孩子只以获得考级证书为唯一目的,而不会看到自己到底学到了什么,是否领悟了音乐的乐趣和音乐的真谛,这岂不是音乐教育的悲哀。音乐教育的本质是从学习中获得乐趣和感受音乐的美,一旦追求了某种功利的东西,音乐教育就失去其价值和意义。我们的钢琴教学不可能完全摆脱功利,但过分功利化的后果是可怕的,它只会违背音乐教育的本质:审美、人格和心灵。
二、教师对学龄儿童心理认知的误区
学龄儿童由于个体发育的差异,在学习钢琴时会有不同的接受能力,而教师如果认识不到学龄儿童的心理发展程度和特征就很难把握教学的尺度和正确的方法。日本著名小提琴教育家铃木先生认为,孩子生来都是靠教育来实现才能发展的,孩子在早期并没有所谓的先天因素,他培养出的小提琴演奏家用事实证明了他“后天论”的观点。我们要知道,孩子毕竟不是成人,如果我们总用成人的思维和能力去衡量孩子,那怎么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根据皮亚杰等心理学家的研究,孩子的成长是分阶段的,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特点,如婴幼儿的感觉运动阶段,孩子只能根据感觉来实现身体与周围世界的互动,而到了运算阶段就完全不同了,理性的逻辑思维得到发展,这时孩子判断事物就不是单靠感觉,而是拥有了理想的思维和可逆的运算方式,表明孩子的大脑发育更加成熟了。我们有很多的年轻教师刚刚从音乐学院毕业,还没有教学经验,又缺乏对孩子的基本认识,就很容易造成以成人标准去衡量孩子的学习能力,因此导致孩子学习效果差、学习缺乏兴趣,彼此缺乏师生信任感、孩子不爱学钢琴的现象就可想而知了。
三、教师对优秀音乐教学法知识的欠缺
世界优秀音乐教学法虽然因为国家与民族的差异不能照搬,但他们所反映出的先进思想却是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的,如德国的奥尔夫原本性教学、匈牙利的柯达伊教学法、日本的铃木教学法等。如果教师能主动学习一些优秀教学思想和方法,这无疑对教学有很大的帮助。这些教学法也同样涉及音乐教育的本质、方法等问题。在音乐教育领域,以培养艺术兴趣、提高审美能力、健全人格、陶冶情操为价值和目的,这也是以情感的审美体验为核心的教育。如果我们尊重人的全面发展,并以它作为教学理念,以培养兴趣为先,让学生以体验音乐为重点而不是只重视动作技能的训练。如果我们借鉴世界优秀教学法的成果并运用于教学实践,就好比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当然能看到更远、更多。
四、重动作技能教学而轻审美表现教学
关于这个问题已经有很多相关学者有过专门论述,然而这个误区必须再次指出。如果在孩子学习钢琴的启蒙阶段就过于重视纯技术的练习,很容易忽视其他应有的音乐性教学,使孩子对无休止的枯燥练习产生反感,从而会影响日后的学习。学生在其中也只能感受到数学逻辑般的手指劳动,而很难体会到音乐带给他们的美感。因此,我们在平时的钢琴教学中应该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既要有动作技能的训练,又要包括能体会到音乐美感的音乐作品,那些自称只有先解決了动作技能问题才能谈到音乐表现的言论和做法也许是适合部分专业学生,而对于大多数的孩子来说是弊大于利的。
五、没有形成三位一体的教学环境
如果说,教育是后天的养成,那么教育环境就至关重要。日本小提琴教育家铃木先生曾说,如果贝多芬和莫扎特不是成长在那样的一个音乐教育环境,也许他们就不会有那样的成就。虽说历史不能假设,但后天教育环境的重要性已经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证实。狭义的教育环境是指包括了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形态,这三者共同发挥作用,其中又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为重点。一个孩子的成长一开始就取决于家庭教育的环境,即孩子的父母对教育的认识和具体的教育方式,孩子成长的一开始所接受的也是对身边人行为举止的模仿和耳濡目染的习惯养成,父母的习惯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在孩子身上表现出来的,这就是家庭教育环境的重要性;学校教育是一种以集体教育为主的模式,教师同样也会关心孩子的个体发展情况;而社会教育是一种泛指,孩子在社会大环境下的多见所闻是通过自身实践而习得的,对于亲身经历的事物往往教育意义更深刻。在钢琴学习中,课堂只是有限的时间,大部分练习的时间都是孩子在家中完成的,此时家长的责任和义务就在于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引导和督促。那些对孩子认真负责,在家多鼓励孩子练琴的家长一般来说,孩子的表现也是相对优秀的;反之,喜欢对孩子惯养而总由着孩子的性子来教育的家长,我们可以看到孩子也会在学习中遇到很多问题,比如学习的动机和态度。因此,与孩子的沟通,与家长的沟通也是教师的本分职责,应该有效地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综上所述,要做一名合格的钢琴教师,不是只会演奏就够了,还要有一定的教学常识,了解孩子的心理发展特性,注重与他们及其家长的沟通协作,具备一定的教学理念和善于学习先进教学方法的态度,也许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成为一名优秀的钢琴教师。人的成长是阶段性的,“问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教师亦然。当我们勇于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让孩子在钢琴学习中体会到音乐的美,养成良好的音乐学习动机和兴趣,让家长露出满意的笑容时,我们才可以说是一名合格的钢琴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