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为什么实践观属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014-10-21刘艳君
刘艳君
摘 要:实践是一种认识。纵观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到,实践在人类社会历史中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实践是人类存在的根本方式,也是人类从事其他一切活动的基础和动力,没有实践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存在。而马克思主义具有实践性,对人类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需要实践观的引导与深化,本文将从马克思经典著作中实践的发展,实践观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价值观的统一,和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品质来阐述实践观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重要联系。
关键词:实践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唯物史观;实践性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涵
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学说内容极其丰富,但它最主要的基本原理是什么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标志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范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即整个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层次的基本原理;二是运用世界观和方法论层次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体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得出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四大特征即整体性、层次性、稳定性和发展性。这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涵盖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三大领域、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大组成部分以及人类处理自然关系的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科学实验三大基本实践形式的基本规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经过人类实践活动反复证明的真理性认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能够经受住实践的检验,而且必将能够接受人类实践活动的进一步检验,在实践活动中显示真理性认识的巨大威力。
二.实践观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联系
1.《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阐述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一条中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由此可见,马克思在对以往旧唯物主义哲学的批判中,实质上是对实践的内涵做出了阐释。客观世界不仅作为直观的对象,而且是实践的对象;人不仅是直观的主体,更是实践的主体。所以,人是实践的主体,实践是主体的人的自觉能动的活动,这种活动是感性的物质活动,也是客观的活动。“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2]在强调客观,重视感性客体自然和人的同时,必须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的客观实践活动。
马克思在第二条中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3]此点是马克思对实践这个根本观点在真理问题上的具体化展开。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在实践中能够实现主客体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而且人的思维在社会实践中证实具备认识客观现实世界,获得客观真理的能力。“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思维的此岸性。”[4]马克思将实践的观点引到认识论领域,对哲学史上关于真题标准问题的讨论做了科学的概况总结,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人们的认识正确与否必须通过社会实践来进行检验。实践准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基本准则。
马克思在第八条中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5]这就表明,人类的全部社会生活都是以实践为基础的;整个社会生活,特别是物质生活本身就是实践的发挥过程。不管人类的政治活动、经济活动,还是精神活动都是社会生活,都能通过实践找到其根本。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不仅是社会生活的本质,而且是社会精神生活的唯一源泉,是精神生活的基础。“凡事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这说明即使是神秘主义的东西也能在人类的社会实践中找到合理的解释,并且,这些神秘的东西最终也会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最终在人类的意识中得到根除。
2.实践观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的唯物史观是统一的
实践观的确立是同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形成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就不会有科学的实践观。只有依据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理论,才能科学地阐明‘社会实践的本质、作用和意义。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从实践观与唯物史观的统一可以证明实践观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着密切联系。
根据马克思关于“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原理看,实践的基本内容就是使用工具和制造工具的生产劳动。这种实践活动具体地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体现着人的本质。因此说,实践就是人们自觉的、有目的认识、改造自然和社会存在的感性活动的客观形式。实践作为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它必然是完整的、具有内在结构规定性的活动系统。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所说的实践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形式,就是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劳动生产实践活动,即对自然和社会的理论关系和实践关系。历史永远是人对自然和社会的理论占有和实践占有,即永远是人们不断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它充分体现出实践是具有内在结构规定性的综合系统。这种实践观,既同一切唯心主义的认识论观点区别开来,也同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区别开来。它否定了把实践看做无规定性的纯主观活动的意志论,排除了忽视历史规律性夸大主观能动性的‘实践论。依据这种科学实践观看,感性材料不是认识的起点,实践活动才是认识的起点。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以感觉材料为认识的起点。所以,它是一种从感觉、知觉到概念的循序渐进的单线过程,是消极的、被动的、照镜子式的直观反映过程。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基础上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积极的、能动的反映过程,是感性和理性的统一、实践和理论的统一的复线前进的过程。马克思说:“我们看到,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的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决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6]其次,从分析实践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形式中,还表明了实践所体现的人对客观世界的能动性,就是历史唯物主义中所说的,以生产力发展为标志的人对客观世界的改造。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和历史观是紧紧联系在一起来的。唯物主义历史观脱离了实践观,就失去了作为主体人的能动的现实物质活动,没有主体的能动性,就会导致宿命论或经济决定论,同样,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如果脱离了唯物主义历史观,也就脱离了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具体地历史规定性,没有历史规定性的实践,就失去了具体地使用和制造生产工具的基本意义,就会把实践等同于一般的感觉经验,从而走向主观唯心主义或唯意志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和历史观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这个统一的“纽带”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科学制定。依据马克思在《提纲》中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和“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论述,非常清楚的表明:马克思不满意以往人们只是从抽象的“人”和“人性”,出发,在思想精神的社会关系中谈论人的观点,他强调现实的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应当从社会关系的总和中来考察人,不能从人自身去考察人。所以说,要科学地揭示人的本质,就必须认识和掌握人所处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一切社会关系都是具体的、历史的,因而科学地认识社会历史,就成为揭示人的本质的前提。然而,社会历史是人的社会历史,人又是社会历史的人。由此可见,科学地揭示人的本质,就成为唯物主义的说明社会历史的一个重要方面。《提纲》还表明:马克思既不满意脱离了从事物质活动的现实人的精神能动性,也不满意没有主体能动性的直观反映论。他强调实践是人有目的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感性活动的客观形式。因此,对人的本质的科学揭示,就为科学实践观的建立找到了现实基础。所以说,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和历史观统一的“纽带”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科学制定。任何割裂二者的统一关系,甚至把二者对立起来,都是错误的。
3.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内在品质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7]。马克思主义不同于其他理论的地方,就在于它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它的活力只能蕴涵在和实践的有机结合中。因此可以说,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内在品质。无论是从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理论价值的体现,还是未来的生存和发展,马克思主义都离不开实践。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理论分析和研究,不是坐在书房里冥思苦想的,它们都是建立在对社会的长期调查研究和自己社会实践基础之上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过程中每一个划时代的成果,既不是纯粹的理论臆断,也不是凭个人智慧创造的,而是在无数次的尝试、无数次的实践中取得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和发展都是与实践活动密不可分的,这一实践不仅仅是停留在感性层面的“具体再现”,更是一种最终上升为理论层面、将实践的经验教训加以总结的实践活动。正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实践过程中,正是在一次又一次的理论总结中,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得以产生,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得以形成,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成果得以延续,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魅力得以彰显。因此,马克思主义不断创造新的理论生命的实践品格,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化。实践观让马克思主义不断深化和发展,这一理论也是马克思主义实践性的完整诠释。
三.结语
综上,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原理的一个重要理论,它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着密切联系。马克思在其著作中不断体现出实践的重要意义,并且其思想也在实践的践行中不断完善。此外,实践观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诸多部分息息相关,彼此联系,相辅相成。特别是实践观和唯物史观的统一,不只表现在科学实践观的确立同唯物史观的形成联系在一起的,而在科学实践观关于实践的基本内容、基本形式和基本特征中,更加清晰地体现出来。此外,实践观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内在品质—实践性。所以,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4.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5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5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 第127页。
[7]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6
参考文献:
[1]《侯惠勤自选集》,北京:学习出版社,2012 年。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1 卷,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
[3]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6.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 第127页。
[5] 孙正聿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6]肖前、李淮春、杨耕主编:《实践唯物主义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7] 张丽君,周海春《科学实践观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认识论》湖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11月 第34卷 第6 期。
[8] 于慧.科学发展观: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新发展[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