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共性论研究综述
2014-10-08张春艳
张春艳
摘要:近年来,语言共性论研究成为语言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基于此,从研究历史、理论基础和相关研究的角度,对近几十年来国内语言共性论的研究做了一个简要的回顾分析,以期更清楚地认识语言共性研究的现状,推动这一课题研究的深入开展。
关键词:语言共性;研究历史;理论基础;相关研究
中图分类号:H1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7836(2014)09-0149-02
近年来,语言共性论研究越来越受国内外语言学界的重视,尽管迄今为止不同语言学流派对于语言共性论褒贬不一,但是基于众多语言学家对世界上大量语言的研究,可以发现不同语言之间是存在着共性的,而且这种共性非常显著。找出不同语言之间存在的共性,对于更好地去认识人类语言,找到恰当的方法去习得不同的语言,以及用于不同语言间的互译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笔者对国内外近几十年来语言共性论的研究做了一个综述,以便对国内语言共性论研究的现状有所了解,推动这一研究的继续深入开展,期待中国的语言学界能够为这一研究课题做出应有的贡献。
1语言共性论的研究历史
丁信善曾对语言共性研究的历史做过详细的论述:早在13世纪,语言学家基尔沃德比(Robert Kilwardby)就认为语言学应努力发现一般语言的本质。大约在1630年,德国哲学家阿尔斯特德(Alsted)首次使用了一般语法(general grammar)一词,用以区别具体语法(specific grammar)。到了19世纪,许多语言学家纷纷致力于对语言形态进行分类,建立它们之间的谱系关系。最早提出这种分类的是施莱格尔,他把语言分为三种类型:孤立语、粘着语、屈折语。20世纪前半叶的语言共性研究,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语法形态方面的对比,而是把视野扩展到了语音平面的研究。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语言共性的研究在国外,特别在美国受到空前的重视,其代表人物有格林伯格、乔姆斯基、科姆里[1]。
2几种不同的语言共性观
观点一:在美国结构主义者中普遍流行着一种保守的共性观思潮。他们并不否认语言共性的存在。例如,所有语言都使用音素和语素两种语言单位的观点就是由结构主义者首先提出来的。但是他们一般不作具有跨语言意义的论断,而把主要精力放在对个别语言作孤立的描写上。因此,他们的言论和研究带有一种浓厚的个性论色彩。例如,Sapir强调:“语言是一种有无限变异的人类活动。”[2]Bloomfield认为:“我们认为普遍性的特征很可能就在下一种我们能接触到的语言中荡然无存。”[3]
观点二:以乔姆斯基为代表的生成语法学派认为存在一种能够帮助人们习得母语和外语的普遍语法,以及与关于语法结构的普遍语法假说相对的语义分解法,即研究语言的语义结构。其理据是假定语言知识具有与生俱来的预规范(prespecification)。根据该理论,语言的表层结构可能有所区别,然而在表层结构之下的底层结构却有着广泛的相似性。而且这种惊人的相似可以得到实证的佐证,即人类语言内部存在着一套普遍的底层原语(primitives),这些底层原语与作用于它们的普遍原则共同发挥意义建构作用[4]。
观点三:认知语言学的诞生是建立在对于形式语言学的不满的基础之上的。认知学派和生成学派具有共享目标,即解释类似的语言现象。但是,生成主义学派低估甚至忽略语义在句子意义建构中的作用,过分强调句法的作用。与之相对,给予语义充分的重视正是认知功能主义学派的优越之处。构式语法家们摒弃了生成语法的主流观点,认为人类知识正是由这些形式—意义对子,即构式组成的。因此“单词和规则”模型被一种“言语者思维中所有语法知识的统一表征”模型取而代之[5]。谢信一(1991;1992)把语法现象归结于两个相互竞争的原则:临摹性和抽象性。两者在所有的语言中都存在,所以是一种共性的现象。但不同的语言(甚至语言在不同的时期)可以在临摹性和抽象性两个极端之间做出截然不同的选择,形成临摹性的语言(如汉语)和抽象性的语言(如英语)[6~8]。
3语言共性观的理论基础
程工列举了来自儿童语言习得、语言感知和神经语言学方面的证据,以说明语言共性存在的深刻性。这些证据包括:(1)从儿童语言习得的角度来看,语言之间的差异微乎其微;(2)从语言感知的角度来看,各种语言都有相同的特性,如快速性和强制性等等;(3)从神经语言学的角度看,尤其从失语症的角度来看,各种语言都有相同的生理基础,在语言残疾的成因和表现上是完全一致的[9]。Lenneberg认为语言是有生理基础的,主要有以下几点证据:第一,语言与其他生理现象一样,其出现和发展的历程都是有规律可循的。第二,生理现象在一定时期都会出现,是压抑不住的。第三,不管进行怎样的刺激,动物也不能学会人类的语言[10]。心理语言学家发现语言共性有着它的心理学基础。兰萍认为,语言共性的心理学基础主要表现在感性范畴、认知范畴、社会范畴以及语言心理范畴[11]。
4语言共性观的相关研究
通过对近年来这方面的论文的研究,笔者发现,对于语言共性观的研究比较多的是关于语言共性的不同表现方面的罗列,以及对比两种或三种语言在某些方面的共同之处,以便促进英语或对外汉语教学。此外,还有关于语言共性的理论运用于翻译领域,即语言共性与可译性的关系。也有少数文章对生成语法学派的语言共性观提出质疑。姚晓波对语言共性的不同表现方面做了非常详细的罗列,如语音、词汇、语法方面的共性[12]。王红旗把语言共性分为现象共性和规则共性。现象共性表现在语音、词汇和语义方面;而规则共性则表现在词法和句法方面[13]。张松松、张琰通过HAVE分解法的个案研究,来说明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以及语义分解法的可行性[14]。许多学者对英汉两种语言的某一具体方面如词汇、短语、谚语等进行对比研究,找出其共性以此来印证语言共性观。语言共性为可译性提供了理论基础,这方面的研究目前还比较少。纵观这些关于语言共性的文章,都是对语言共性进行佐证,鲜有对其提出质疑的。范连义(2011:56,58)引用语言类型学的研究结果,旨在说明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无论从数学上还是从语料的实际调查分类上都是有问题的,从而对乔氏的理论提出了质疑[15]。endprint
5结语
从上文的论述中,可以看出语言共性论的研究在国际上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它的理论也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中。近年来,在中国语言学界尽管有人对语言共性论持怀疑和抵触情绪,但是这一理论已为多数中国学者所接受,然而国内的研究还是停留在对国外理论的诠释阶段,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这还有待于中国的语言学者在这一领域进行更深入、全面的研究,以推动语言共性观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丁信善.语言共性与类型研究的历史发展述略[J].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89,(3):27-33.
[2]Sapir E. Language: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speech[M].New York: Harcourt Brace,1921:106.
[3]Bloomfield L., Language[M].New York: 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1933:20.
[4]Chomsky N., 1993. A Minimalist Program for Linguistic Theory[C].In K. Hale and S.J. Keyser (eds.) The View from Building 20, 1-52. Essays in Linguistics in Honor of Sylvain Bromberger. The MIT Press, Cambridge, Mass. (reprinted as chapter 3 of Chomsky (1995))
[5]Croft W. & D. A. Cruse, Cognitive linguist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255.
[6]谢信一,叶蜚声.汉语中的时间和意象(上)[J].国外语言学,1991,(4):24-32.
[7]谢信一,叶蜚声.汉语中的时间和意象(中)[J].国外语言学,1992,(1):20-28.
[8]谢信一,叶蜚声.汉语中的时间和意象(下)[J].国外语言学,1992,(3):17-24.
[9]程工.语言共性的心理学和生理学证据[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1999,(5):6.
[10]Lenneberg E. H. Biological Foundations of Language[M].New York: Wiley and Sons,1967.
[11]兰萍.语言共性对“沃尔夫假说”的修正[J].外语教学,2001,(6):28-29.
[12]姚晓波.语言的共性与中介语[J].渤海大学学报,2007,(6):136-139.
[13]王红旗.共性—个性—共性:语言学价值取向的历史变迁[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1):45.
[14]张松松,张琰.论语言共性的生成语法视角——以HAVE分解法为例[J].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12,(2).
[15]范连义.“语言共性”与“家族相似性”——维特根斯坦和乔姆斯基语言哲学思想比较研究之一[J].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2011,(1):56-58.2014年9月1第33卷第9期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1Journal of Heilongjiang College of EducationSep.20141Vol.33 No.9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