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大班音乐活动中节奏感的培养
2014-09-24周微
周微
【摘 要】节奏是音乐的生命,是音乐生命力的源泉,没有节奏就没有音乐,一切音乐活动离不开节奏。奥尔夫认为,音乐构成的第一要素是节奏而不是旋律。节奏可以脱离旋律而单独存在,但旋律离不开节奏的“支撑”,可以这样说,而培养节奏感是音乐实践活动中的必须具备的一种能力,它不仅可有效地培养幼儿的节奏感,增强他们互相倾听、协作合奏的能力,还可以很好地调动、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幼儿的学习热情。它在培养幼儿活泼开朗的性格,陶冶幼儿的情操,开发幼儿的智力,向幼儿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等方面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借助奥尔夫音乐教学的基础理念,把音乐、节奏、游戏三者结合起来,让孩子们在兴趣盎然的游戏中感受多种节奏,体验音乐的愉悦,培养幼儿的音乐节奏感。
【关键词】音乐活动;节奏感 ;培养 一、幼儿园音乐活动现状
(一)教师在组织音乐活动时过于强调幼儿掌握歌曲内容的原则
在组织音乐活动中,由于教师刻意的设计与要求,幼儿被动机械地唱歌、做动作,所有环节都如教师所愿“顺利”完成,仍然跳不出“幼儿围着教师转”的模式,幼儿的所感、所想、所为常常并非源于自己对音乐的理解与认识,而是教师思想与意志的巧妙强加,从而使幼儿对音乐的兴趣日益减弱,甚至讨厌参加音乐活动。
(二)不强求音乐节奏,只要孩子学会唱即可,而导致幼儿没有节奏感
在音乐活动中,我们教师经常让幼儿被动地听我们分析歌词,然后逐句跟唱,事先没有让幼儿理解音乐节奏,不知道曲子的节拍,以及哪些地方应该是快或者慢、强或者弱,从而造成幼儿唱歌时上气不接下气,导致声音沙哑,让幼儿对音乐产生了厌倦的心灵。
二、理论依据
(一)陈鹤琴先生的教育思想:“喜欢音乐是儿童的天性,儿童的本能,音乐在儿童生活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音乐教育“应利用音乐来改善儿童的意志,陶冶儿童的情感,使儿童表现真实的自己,导向于创造性的发展。……”陈老还认为,教育应当来源于生活,要从生活中寻找事例,对幼儿进行教育。
(二)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奥尔夫认为音乐构成的第一要素是节奏,不是旋律。节奏可以脱离旋律而存在,旋律则不可能脱离节奏而存在,特别强调从节奏入手进行音乐教育。奥尔夫的教学体系中有一些节奏练习的方法,如:语言节奏练习、声势练习、多声部及合声的节奏练习、轮说节奏练习,变奏节奏练习等。这些练习方式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教学方法基础。
三、如何让大班幼儿在音乐活动中得到节奏感的培养
(一)培养幼儿感受与表现节奏的快慢
经过一阶段的训练,一些感受力强的幼儿能够体会到节奏快慢的不同,可是,总有一些乐感较差的幼儿随着音乐快慢走总是不合拍,针对幼儿具体情况,老师又可以组织一次音乐活动,如歌曲《大鞋小鞋》,目的是感受音乐快慢,学会听音乐快走慢走。活动中,老师可以请幼儿穿着爸爸的大拖鞋走,孩子们拖拉着大拖鞋当然走不快。老师给幼儿放慢的音乐,幼儿缓慢的行走节奏很自然地与他们听到的音乐节奏统一起来。接着,老师可以请幼儿把娃娃的小鞋套在手指上,随快的音乐“快走”。活动后,老师趁热打铁,和孩子们玩,如《开汽车》、《快跑和慢走》、《学样》等节奏游戏。通过游戏,他们会慢慢懂得像跑一样的节奏表示快,像散步一样的节奏表示慢,像火车慢慢停下来的节奏表示渐慢,像火车慢慢开动起来的节奏表示渐快。游戏中,幼儿会用身体动作来表现节奏的快慢变化,通过这一阶段,不但提高幼儿感知节奏的质量,同时发展了幼儿的脑与身体之间的协调能力,使幼儿动作的韵律性增强。从而发展了幼儿节奏感受力与表现力。
(二)培养幼儿感受与表现音乐节奏的强弱
幼儿能辨别节奏强弱变化后,我们可以启发幼儿用拍手的方法表现各种有强弱变化的声音。然后开始训练幼儿根据特定信号通过动作、泥工、绘画等方式表现节奏强弱,比如:老师出示五个一个比一个大的蓝色方形积木,请幼儿观察后,启发他们:“你能拍手的方法表现出这一排一个比一个大的玩具吗?”让幼儿用各种方式(如拍手、跺脚、拍肩等)准确地拍出五个渐强音。
(三)灵活的培养幼儿对节奏节拍的认识
在这里,我们可以设计了一个方法:在黑板上面画许多具有三拍子节奏特点的苹果,每小节一个大的,两个小的。我请幼儿先数清每小节苹果总数,大苹果数和小苹果数,然后请幼儿用身体律动表现这些排列整齐有规律的苹果。接着进一步解释强弱关系,教授小节知识,最后配上幼儿熟悉的三拍子的音乐《小鱼的梦》、《小白船》等让幼儿表现,用同样办法进行两拍子教学。并教给幼儿如何区别两拍子、三拍子音乐。这一阶段,老师和幼儿要共同欣赏节拍特点鲜明适合幼儿接受的歌曲、乐曲、名额、民谣。幼儿有了节拍意识,对幼儿记忆节奏型,表现音乐节奏情绪起重要作用。
四、实施后初步成效
自从实施了以上方法后,教师对音乐活动的组织有了较深刻的认识,能用各种吸引幼儿的方式激发幼儿的节奏感,促使幼儿用动作表现节奏。在有音乐或无音乐伴奏的情况下,让幼儿把对节奏的感受和理解用优美的动作表示出来,这种别有趣味的教育方法符合了幼儿的年龄特点,又满足了孩子的求知欲。
实践证明:《纲要》中指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只要老师们能遵循幼儿音乐教育的规律和特点,恰当地选用教材,细心地研究教材,从多方面培养幼儿音乐能力,在适当的时机进行点拨,借助当时的情景、材料、提出问题,起辅垫导向的辅助作用。“点拨”不是传统的讲授法而是强调幼儿的主体性,注重启发式,在幼儿踮着脚且够不着的情况下,教师给予点拨。只要我们教师有一颗细致的心,相信一定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一颗指路明星,让我们一起继续探索,创新我们的音乐活动吧!
参考文献:
[1]《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编写.
[2]《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与实践》 作者修海林 等上海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