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表示姓、名的“女”部汉字中探索其文化蕴涵
2014-09-17马晓敏
马晓敏
摘 要: 部首作为汉字构形系统中表意的符号,成为古代人思维、文化、观念的载体,积淀汉民族特定的、厚重的民族文化内涵。部首“女”就是这样一个符号,由“女”及其他部件构成的“女”部汉字,在字形结构等方面或多或少地反映其产生时所蕴含和使用过程中所积淀的女性文化意识。本文以《说文》女部字为例,选取表示姓、名的“女”部汉字,以点带面,谈谈《说文》与女性文化的传承关系。
关键词: 表示姓、名的“女”部汉字 《说文解字》 部首
一
女部,在汉字中为数很多,查汉代许慎《说文·女部》收字238个,如果算上重文及主体从女构成且与女部相邻的字,则超过250个;《辞海·女部》收字258个;《汉语大字典》收女部字954个,都是各书中最大的部类之一。这样庞大的女部字类,建构了最繁杂的“语义场”。《说文·女部》中姓氏用字以“姓”为统领共12个,其余11个分别是:
姜?摇?摇神农居姜水,以为姓。从女羊声。
姬?摇?摇黃帝居姬水,以为姓。
姞?摇?摇黃帝之后百姞姓,后稷妃家也。从女吉声。
嬴?摇?摇少昊氏之姓也。从女,羸省声。
姚?摇?摇虞舜居姚虛,因以为姓。从女兆声。或为姚,娆也。《史篇》以为:姚,易也。
嬀?摇?摇虞舜居嬀汭,因以为氏。从女为声。
妘?摇?摇祝融之后姓也。从女云声。
姺?摇?摇殷诸为乱,疑姓也。从女先声。《春秋传》曰:“商有姺邳。”
?摇?摇?摇人姓也。从女然声。
妞?摇?摇人姓也。从女丑声。《商书》曰:“无有作妞。”
娸?摇?摇人姓也。从女其声。杜林说:娸,醜也。
以上各字查《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仅存姓、姜、姚。其余字虽可查于《现代汉语词典》,但也属于生僻字范围。《说文》对“姓”的解释为:“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春秋传曰:‘天子因生以赐姓。”①从此处我们亦可以看出,在民知其母不知其父的远古时代,古人认为人类的产生渊源是“感天而生子”。中国文化典籍中,母亲感天生子的传说流布很广:伏羲是华胥“履大人迹于雷泽”而生;神农是女登感神龙而孕;少昊是女节感流星而娠;颛顼是女枢感虹光而妊。“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实际上是神话,但神话传说中也可以透出历史的信息。后世圣人诞生的传说,继承了母亲感天的神话话语,只不过变换了所“感”的对象,如尧是其母庆都感赤龙而生,商祖契是绒简吞玄鸟卵而生,禹是女嬉吞薏苡而生,汉高祖刘邦,传说也是其母感赤龙而生,《汉书》载汉武帝刘彻系其母梦日入怀受孕。这些传说,初看都带有神话色彩,但是反映的正是母系氏族社会里人类繁衍的历史痕迹,是“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历史真实的一种折射。
二
姓是远古血缘关系的体现,“姓”字从女,表示古代子从母姓,同一姓的人都是一个女性的子孙。对这类汉字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远古女性曾经的辉煌。据历史学家考证,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母系氏族社会中,采集业是社会的支柱产业,女性自身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妇女在整个经济生活中起着主导作用,不但如此,加之在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族的繁衍中的巨大作用,使得女性在氏族中享有很高威望,受到高度尊敬,这些从“女”的字姓氏用字中不难看出。上古传说中的著名人物诸如神农、黄帝、禹、少昊等,其姓氏是来源于所居住的地方或所居临的水系的,即以母亲为汇聚点的一姓人,以所居地为家庭姓氏的称谓。这是我国姓氏的一个重要来源。父系社会,同姓又分出若干分支,于是每分出一支,便给一个称号,这个称号就是“氏”。春秋战国之际,姓氏合二为一。秦汉时,姓、氏统称为姓或姓氏。《通志·氏族略序》:“三代之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三代之后,姓氏合二为一。”在我国古老的姓氏体系中,姓氏来源可谓千姿百态,姓氏“马、牛、鹿”等,这是源于动物名称为姓,以祖先的图腾崇拜物为姓氏;姓氏“宋、秦、夏”等,这是以封地名和国名为姓氏;姓氏“司徒、司空、司马”等,这是以所任官职为姓;姓氏“桂、田、同”等,是因避祸、避仇、避讳、避嫌所改的姓氏,等等。诸如封国为姓,官职为姓等兴起时代显然比较晚。这些从女的姓氏用字,反映了先民在上古某个时期的生活状况,是我国古代早期以女子为中心的体现,也印证了当时实行群婚制,母亲是婚姻的体现者的特定历史文化背景。
三
姓的产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人类诞生之初,为了生存和生活的需要,人们很自然地群居在一起开始了社会生活。最初,他们之间杂乱而毫无限制地婚配(即杂婚),《吕氏春秋·恃君览》所载:“昔太古尝无君矣,其生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妇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白虎通义·号篇》提出:“古之时未有三纲六纪,民但知其母不知其父。”婚配双方既无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约束,更无兄弟姊妹之间的顾忌。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逐渐认识到杂乱的婚姻对于人类繁衍带来的弊病,慢慢形成了各种婚姻的禁例,逐渐排除了父母与子女、同胞兄弟姊妹间的婚配关系。与之相适应的是氏族的产生。每个氏族都是由某个女性祖先及其子女所组成的一个集团,氏族内部禁止通婚。东汉班固在《白虎通义》中说“同姓不得相娶者,皆为重人伦也”,表现出人们对自身发展的极大关注及对自身认识的自觉和进步。异姓婚姻很好地消除了近亲结婚引发的弊端,“姓”就具有了区别氏族的作用。不但如此,姓还自然成了氏族间团结亲近的纽带。班固《白虎通义》曰:“人所有姓者何?所以崇恩爱,厚亲亲,远禽兽,别婚姻也。故纪世别类,使生相爱、死相哀。”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团结对于氏族至关重要。生存的需求从客观上赋予“姓”凝聚力。这种凝聚力正是后世所提倡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中流砥柱,是宗法社会重血缘别亲疏的宗法制度形成的基础。及至时代发展到今天,子女随祖姓是自然而然的,宗法制以后,父权社会确立,子承父姓早已成为必然,这虽无铁律但仍被社会普遍认同。倘若随母姓法律虽允许但必遭质疑,甚至遭到误解。更有例子显示姓氏的法定性,譬如发生于2009年的山东“北雁云依”案:山东济南市市民吕先生因为给爱女起了一个很特别的名字“北雁云依”而遭遇落户困境。因为这个名字既不随父姓,又不随母姓,济南户籍部门认为按照现有规定,公民的名字必须在父母姓氏中选择一个冠姓,这个名字不改就没法报户口。于是吕先生选择了诉讼争得女儿的名字权利。“北雁云依”案轰动全国。各大报刊、电视、网络也对此事进行了转载和评论,一些社会学者也纷纷撰文,从民俗学、法学等角度,发表看法。仅从社会对此事迅速而广泛的反应和相关法规就可以看出姓的重要程度。笔者于2009年6月份先后对德州学院中专部2008、2009级护理专业13个班计1106名学生(男生49名,女生1057名)做过调查,在回答你认为孩子该随父姓还是母姓或是无所谓时,有949名学生选择应随父姓,占89.7%。有106名选择应随母姓,这106名学生都是女生。另有51名同学认为无所谓。由此可以窥探出姓氏文化尤其是父姓文化的影响。
注释:
①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25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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