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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赠我赤练蛇

2014-09-15刘广雄

滇池 2014年9期
关键词:灵儿张庄歌舞剧

刘广雄

谢遥

张庄打来电话的时候,谢遥正独自轻声诵读徐志摩的散文名篇《曼殊斐儿》。

蒙乌公安局刑警队长谢遥有间独立的办公室。他喜欢关起门来轻声诵读:宛若不是自己发声,而是另外一个人在屋子里轻声说话。

徐志摩这篇散文夹杂有不少英文,谢遥的阅读困难重重。他皱起眉头,他开始厌恶作者。他怀疑作者笔下患上肺痨行将入土的曼殊斐儿究竟能有多美?他一边咬紧牙关诵读,一边猜测志摩大约是偏爱病态美的。他数度打算放弃,他翻翻书页,发现《曼殊斐儿》剩下的文字已经不多。

他决定把这篇文章读完,资深刑警谢遥习惯强迫自己坚持到底。这时手机震动,谢遥没有理会抽筋的虫子般蹦跶的手机。读完《曼殊斐儿》最后的一行文字,他抓起手机。

一个陌生的号码。

“谢遥吗?我是张庄啊,张庄,对!我他妈的被人打了!我他妈被人打了,断了一条腿,是骨折,骨折你听到了吗?胫骨,左边……”

谢遥迟疑片刻:“大哥,是你吗?”

张庄的声音震耳欲聋,谢遥把手机拿得离自己的耳朵远一些,他的眉头比诵读《曼殊斐儿》皱得更紧。

“不是我是谁?我他妈的被人打了,腿断了,脑袋缝了四针,就在你的地盘上……我知道是谁干的!”

“要不,我过去看看……”

谢遥原本想说的是,不就是被人打了吗?治安案件,轮不到刑警队管。可他不能这样对张庄说话,那些年他叫张庄大哥。

“废话!不叫你来,我打电话给你干嘛!你不来,我他妈的死定了!”

离开办公室之前,谢遥注意到《徐志摩诗文精编》打开后反扣于桌面,如同摊开两翼的鸟。

他还注意到这个黄昏细雨飘零。蒙乌是一个很脏的小城,一下雨,满街黑乎乎的泥泞。这样一个黄昏,任何被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的男人都无法保持他的体面和高贵。

张庄

我是张庄,作家张庄。

我寓居省城,小城蒙乌是我的故乡。我生在蒙乌长在蒙乌,从零岁到十八岁,从二十二岁到二十八岁,中断的四年,我去北京念大学。

所有的不幸都来自作家的自作聪明,最终我在故乡被人像一条狗,踢得遍地乱滚。我被打倒在大吉街的泥泞里,拖着一条腿,脑袋上流着血,打手们呼啸着散去,每一个行人都绕开我行走,像是留心不要踩到自己的影子。

窗外丝丝细雨飘落的黄昏,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与其说是愤怒,不如说是恐惧。我担心悲剧并未终结,我不知道刘元将如何变本加厉收拾我?我打算乘晚上的飞机逃之夭夭,但我是自驾车回来的呀!我怎么能扔下我的私家车乘喷射机离去?

我找到谢遥,他是个警察,我在电话里杜鹃泣血般呼唤他。与其说是指望这个警察来“摆平”这件事,不如说是指望他来保护我。至少,让我头上的伤口稍稍愈合一点,让我的手臂稍稍灵便一点,让我的腿脚稍稍有力一点,只要我还能开车,我会在五分钟之内驾车逃离这个名为蒙乌的小城。

我是张庄,作家张庄。

作家的想象力都很丰富。想到我头缠白色绷带,绷带上渗出几丝血渍,惊慌失措,驾驶银色轿车,披星戴月奔驰于蒙乌通往省城的二级公路,我就担心自己的笑声震裂创口——要是我被警察拦路检查,我该如何解释?他们会不会怀疑我杀人越货星夜奔逃?他们会不会把我抓起来交给那个名叫谢遥的刑警队长?我忍不住笑出了声。门外一闪而逝的小护士会不会以为这个家伙让人给打成了精神病?她有着一双大眼睛,她戴着口罩,我看不清她的脸,身材还算矫健。

我当然知道这事是谁指使的。

刘元!

正是这个年少时跟我在一张床上睡觉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简直就像亲兄弟一般的家伙收买黑社会将我当街痛打,他不仅选择了细雨飘零满街泥泞的黄昏,而且声称要去掉我写字的右手挖出我说话的舌头!刘元这小子小时候撒谎成性,暴发归来后却一诺千金。为了实现对我割舌断臂的恐吓,我相信他愿意出一千克黄金。

那个名叫谢遥的警察说过,蒙乌是个肮脏的城。这个小城没有一棵树。风起时满街黄尘,破纸片和塑料袋迎风飘飞。然而这个城市有着奇怪而蓝的天空,蓝得透明,透明如镜,我用少年时代的诗歌赞美蒙乌的天空蓝得可以照见灵魂。

二十八岁我离开蒙乌,之后每年数次乘飞机、坐火车、自驾车奔波于省城与蒙乌之间,却再也没有见过蒙乌奇怪而蓝的天。每次等待我的,总是绵绵细雨一地泥泞以及彻骨的寒风,有一年五月,甚至飘起雨夹雪。

但我仍然面若桃花,在省城和蒙乌之间飞来飞去,有人奇怪我就告诉他:那里有我的老爸老妈,这样显出我是个孝子;我说那里有我的乡亲,这就更显出我的孝悌精神。其实我知道,只有在蒙乌,我才能成为彻头彻尾的局外人。

局外人能够随心所欲,更何况,睡在老爸老妈的老屋里,住在我从小长大的歌舞剧团大杂院里,就算搞点恶作剧也没人管你,顶多是向我爸我妈告状。小时候,爸妈会打得我满院子鸟儿一般扑腾,现在他们老了,打不动了,我便捂嘴偷乐。

没错,歌舞剧团大杂院,我就是“张家大少爷”。

“大少爷”,就是这样,很小的时候,我那唱戏的母亲就这样呼唤我,其实是讽刺我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欣然接受,于是我那教书的父亲骂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骂就骂呗,我成绩好,叔叔阿姨都夸,当然不羞耻,而且很光荣。

现在要说唆使人打破我脑袋的刘元了。

刘元也是歌舞团大杂院里的孩子。

小时候,叔叔阿姨谁都不夸刘元,他们摸他的脑袋,一边摸一边忧国忧民般叹气。伴着抚摸,有人念台词:“多么可怜的孩子”,有人用方言咕哝:“造孽啊”!

刘元低着头一声不吭。

我们都是坏孩子,而刘元是个可怜孩子,这让我们对刘元产生极端的憎恨。我们很多次联合起来作弄他,直到我十三周岁那个星光满天的午夜。

那一天,刘元从歌舞剧团叔叔阿姨们的抚摸以及忧国忧民的叹息中消失。

人们再次见到他,已是十五年之后,那一年我二十八岁,离开蒙乌;那年刘元回到蒙乌,回到歌舞团的大杂院,那一年,刘元和我一样,二十八岁。

作弄刘元可以被原谅,毕竟那时候我们还小。但这一次,我跳脚辱骂了刘元的父亲老歌。

事情得从一个名叫灵儿的寡妇说起。

叫灵儿的寡妇不知来自何方,没有人知道她属于何种民族。我们那个省少数民族种类繁多,蒙乌就有十七个民族。灵儿下穿宽脚裤,上穿窄腰小袄,系滚花边的水红围腰,背着一个呀呀学语的胖大孩子,娉婷穿行于瞎子家“迎乐酒家”的厅堂,朋友们的眼睛顿时就亮了。

不管朋友们有没有喝酒,他们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一个美气的女人是能够给人们带来喜悦的,就连那些大声猜拳行令的粗人,当灵儿从他们身边走过时,他们纷纷敛低声音,脸上浮起连他们自己都没有觉察到的微笑。

朋友们这样说,当然是为了表现灵儿的美丽。

灵儿长得就是美气,她的微笑生来就长在脸上。其实她并没有笑,她甚至是哀愁着的,但那样的哀愁也是带着笑意的。人们的微笑就是被灵儿的笑模样勾引出来的,就像林子里有一只鸟叫了,其它的鸟儿们也就跟着叫了。

朋友们这样说,当然是为了夸张灵儿的魅力。

人们都知道她是一个小寡妇,可那孩子背在她的背上,怎么看灵儿也不像一个小母亲,更像是一个小保姆。

朋友们这样说,当然是为了喧染灵儿的年轻。

灵儿,朋友们的声音低下去,脸上浮起笑来。

我不信,但瞎子家的菜好吃,酒好喝,我是信的。

瞎子也不是真瞎子,左眼玻璃花而已。大家都叫他瞎子,他也就自认瞎子。

瞎子的“迎乐酒家”开在铁匠街上,歌舞剧团的大门也开在铁匠街上。铁匠街走到头,转个弯就是我后来惨遭刘元雇佣的黑社会毒打的大吉街。灵儿住在“迎乐酒家”的楼上,风一吹就会吱吱作响的老旧木头房子里。

我详细表述灵儿居所的位置,是为了证明这样一个事实:灵儿“哭灵”的声音,完全能够贯穿铁匠街,进入歌舞剧团的大杂院,抵达老歌的琴房,抵达老歌的耳朵。老歌被灵儿“哭灵”的歌声感召,摸索着叩响灵儿的门环,这样的叙述是可靠的。

我得承认,第一次看到灵儿的眼睛,我就像酒鬼一跟斗栽进深不见底的酒湖。朋友们全都说错,灵儿的美气不在她的脸庞,而在她的眼睛。我注意到灵儿的眼睛之大,与她尖下巴的俊俏小脸简直不成比例。灵儿与生俱来的微笑就是从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浮出来的,简直就是飘满赤霞的柔波。不,不不,不是赤霞,赤霞转瞬即逝,那微笑,是柔波里生长了千年万年的水草,它们是揉碎了,浸润到那柔波里的。

但我很快发现,灵儿有个毛病,她很少发出声音,仿佛生来就不会说话。连那嗷嗷待哺的儿,也遗传了她的基因,我从来没有听过那孩子放声大笑抑或嗷嗷痛哭。有人说灵儿在做那事的时候也不出声,她依然是笑着,但我们已经知道了,那样的盈盈笑意本来就是揉碎在灵儿眼睛里的,所以你不知道她的心是不是在笑,或许她正在咒诅着也未可知。

灵儿做那事的时候,孩子也不出声。有时孩子睡着了,闭着眼睛,有时孩子就斜躺于床侧的木椅,瞪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瞪着灵儿以及灵儿身上的男人。你如果突然睁开眼睛,你会发现,灵儿的眼睛同样是睁着的。灵儿不看你,而是看着她的儿,她和她的儿大眼瞪小眼对视着,灵儿的眼中满是与生俱来的美气,儿子的眼中满是不知所措的茫然。

这样一来,我仿佛也受了灵儿的感染,我的脸我的眼是笑着的,那是被灵儿眼睛里的美气勾引出来的。而我的心是悲凉的,沮丧的,甚至是咒诅着的。那天晚上我喝醉了,兴致勃勃而无能为力,我对灵儿说:

“灵儿灵儿,你是个哑巴么?”

“不是的。”灵儿说。

“你不是哑巴,你为什么不说话呢?不说话,也不叫唤,难道你不快乐吗?”

“不是的。”灵儿说。

“我不相信,你原本是不快乐的,你这样说,只是为了不扫我的兴。”我说。

“我是死了男人的。”灵儿说。

“哦!”我恍然大悟。

“灵儿灵儿,你心里难受,为什么不哭上两声呢?”我抽着烟,问她。

“我是不会哭的。”

“真的么?男人死的时候灵儿也没有哭么?”

“不哭的,想哭,哭不出来。”

“那一定有人说,灵儿死了男人,可灵儿还是笑着的,灵儿死了男人,灵儿高兴呢!”

灵儿没有发声,我知道一定是这样的,我猜他们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把灵儿赶出家门,从此她背井离乡四处流浪。

“我男人,在地底下也饶不了我,他死了,我没哭他。”灵儿说这话的时候,伸手摸摸儿的脸,她没有叹气,像是说别人的事。

我知道灵儿这次是真的悲伤了。

“也许你可以试着唱,把你的哭唱出来。”

接下来我说了很多话,我说就在大湖的另一边,有一座山,山里住着一群人,那些人和你穿一样的衣服,他们生来就不会哭只会笑,他们只能用歌声来表达欢乐和痛苦。我对很多女人说过很多话,很多时候,我不知道哪些是事实,哪些是我的虚构。我仿佛真的去过那样一个地方:碧绿的草地开满红色的花朵,甚至连草地上懒洋洋游走着的蛇,也都通体赤红。那放歌的女子,一袭红衣,徜徉于红花与红蛇之中。我甚至试着咿咿呀呀地唱,模仿着那红衣女子的歌声。

这个时候,灵儿发声了:“我会的。”

灵儿唱起来。她只唱了十秒钟,我开始浑身颤抖,她又唱了十秒钟,我坐不住,只好站起来,她又唱了十秒钟,我抓住了香烟找到了打火机可怎么也打不着火。我的手抖得厉害,我心烦欲呕,我大叫:“别唱了!”

但灵儿仿佛没有听见我的愤怒,她继续唱,她的声音时而穿云裂石时而秋虫低吟。

灵儿的歌声里我头痛欲裂,我扔掉香烟,抱着脑袋蹲下来。

“别唱了,求你别唱了。求你了!”

灵儿停止歌唱,她说:“还没有唱完,这样的歌,我会唱很多。”

歌声和一个人的内心是会冲犯的,我想这样告诉灵儿,但那时我已经被强烈的窒息感封住了口。这不是我的歌声,不是我的音乐,这样的歌声是会把我的心撕碎把我的骨头揉碎的。我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歌,这样的声音我受不了。

“我唱得不好么?”灵儿问。

“好,太好了……”我本来想说:“我从没有听过这种歌,像一把刀子,要捅到人的心窝子里去。”但我说的却是:“你的男人,他听了你的歌,一定会高兴的,他不会再恨你。你已经为他哭过灵了。”

“你说什么?”

“哭灵!”吐出这两个字之后,我落荒而逃。

坦率地说,我不是没有动过把灵儿带回省城带回书房的念头。我相信,一个美气的女人成天在我的身边走来走去,我写下的文字也会被她眼波里的微笑所勾引,我的文字会跳起舞来,像蝴蝶的翅膀,在彩霞里飞舞。

第二天我离开蒙乌逃回省城,朋友来送我,我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天生尤物不可独享。”

一个朋友笑着说:“张庄,我看你第一次动了结婚的念头。”

我说:“怎么会呢?她不识字还带着个吃奶的孩子。”

朋友们轰然大笑,我知道我说出的话又一次作弄了我。

谢遥

谢遥撑开红色的折叠伞行走在顺城街上。

细雨飘摇的黄昏,下班的人们纷纷打车回家。谢遥在距离公安局大门约五十米的地方站立五分钟,竟然没有等到一辆空载的出租车。他看着正在暗淡下来的天空,徒步向医院走去。

那些年,谢遥是市局刑警队的普通侦察员,张庄是《蒙乌日报》的文艺副刊编辑。那些年,谢遥喜欢写点散文和随笔,常给张庄投稿,不时还上门求教。他和张庄熟悉起来,张庄比谢遥年纪略长,谢遥叫他大哥,不乏讨好意味。那些年,他们隔三岔五相约到名为“迎乐”的酒家喝酒,酒家的老板是个“玻璃花”,张庄叫他“瞎子”;瞎子似笑非笑,吃完结账,不论荤素,一个盘子十块钱,村酿的苞谷酒随便喝。

有一天喝酒,谢遥碰巧也在。多喝了两碗的张庄自诩平生两大爱好,一是酒二是女人。酒不论好坏,都喝;女人不论长幼美丑,通吃。

那不就是“酒色之徒”么?一个嘴快的朋友说。

算你说对了,做一个酒色之徒难道不好么?难道酒色之徒就不能成为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么?张庄神采飞扬,一巴掌拍到嘴快朋友肩上。

喝酒玩女人,难道不是最最低级的趣味么?一个嘴笨的朋友说。

喝酒玩女人,固然不高级,总比当官做生意高尚些吧?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晏几道这首临江仙,写了几个跟他相好的妓女名字,便成千古佳句!张庄击案叫酒,同时一巴掌拍到嘴笨朋友肩上。

强辞夺理,不跟你说了。朋友愤然。

所谓强辞,就是对话语权的掌控,就是谁说了算,这里我说了算,不是我诗写得好小说做得好,因为我是一个真正的酒色之徒,你们不是,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你们没有发言权。张庄欣然。

谢遥暗暗摇头,要做一个彻底的酒色之徒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文学女青年稀缺的年代,张庄只能到烟花柳巷去实现他的酒色梦想。据说张庄的工资、稿费几乎通通塞进了烟花女的肚皮以及“瞎子”的酒坛。反正他不用担心吃喝,这小子从小过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二十老几的人,住在父母家里,端起碗吃父母的饭,困了就睡父母的床,酒醒的时候到报社上上班,喝了酒就写写小说和诗歌,那玩意儿硬了,就去烟花巷,找个相好让它软下来。

作家张庄嫖娼成性,却从来没被警察抓过。张庄是当地人,和治安队和派出所的警察都是熟脸;再说了,抓起来无非是教育他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而张庄,这个家伙是个不折不扣的酒色之徒,属于无法教育的另类;况且他兜里的钱从来就只够买一盒廉价香烟,想罚他的款,从他身上榨出点油来,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不是张庄运气好,只是警察不抓他。

谢遥也不抓他,他想,抓嫖是治安队和派出所的事,不是刑警队的事。他很清楚张庄嫖娼成性,号称“大清炮队”,他依然和张庄坐一张桌子喝酒,举杯谈文学执手叫大哥,他从来不叫张庄“老师”,从来不与张庄同嫖,当然,张庄也从未邀他同嫖。

谢遥觉察到一辆汽车正从身后缓缓逼近。他保持平稳步伐,不打伞的那只手悄然伸向后腰。

红色的出租车在谢遥身边悄然停下,安静得如同担心脚爪子沾上泥泞的猫。车窗摇下,露出一张笑脸。

“谢队长,去哪儿?我送你!”

谢遥微微有些吃惊,他没有穿警服,也不认识这个出租车司机。他犹豫片刻,收起雨伞,拉开后侧车门坐进出租车。他告诉年轻的司机去医院,司机立即反问:“谢队长,又出案子了?”

谢遥告诉他一个朋友生病住院。在随后进行的简短交谈中,谢遥明白了司机认识他的原因:那个开出租车的年轻人,经常通过蒙乌电视台的新闻节目重点关注这位刑警队长。

原来是这样,谢遥有些自嘲地想着,看起来,我已经成了蒙乌的名人。

出租车持续摁喇叭,载着蒙乌最重要的警探奔赴现场一般,转上市医院所在的环城东路之时,谢遥微微有些烦躁,他疑心自己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忘记关上窗户,雨丝会斜飞上办公桌,打湿反扣在桌面上的《徐志摩诗文精编》。

张庄

病房外的走廊上响起脚步声,我凝神静听,立刻辨别出那是我爸我妈。

我体会到凉透心窝的惶恐,我怕他们伤心。三十多岁的儿子,就在家门口被人打翻在地还踏上不止一只脚,让他们的老脸往哪儿搁?我赶紧装出痛楚不堪可怜巴巴的样子,我知道,我妈最见不得我痛苦,我痛苦她就心疼,她心疼就顾不上批评我。比较难对付的是我爸,他教了一辈子的书,偏重于理性思维,不容易被假象迷惑。

唱了一辈子歌舞剧的母亲作势就要朝我扑过来,仿佛我已是一具被黑社会虐杀的死尸;我理智的父亲及时抓住她的胳膊,提醒她躺在这里的,不过是一个自作自受的不肖之子。我与二老面面相觑,儿时的经验告诉我,恶人先告状往往能够率先赢得同情,于是我夸张地叫起来:

“刘元!找人打我的是刘元!”

我妈愣住,这个名字对她来说是陌生的。这时我爸轻声提示:“刘元,就是老歌的儿子。”

母亲搞清楚人物关系之后,一屁股在病床前的方凳子上坐下,开始抑扬顿挫破口大骂。她使用一系列台词般优美的语言,夹议夹叙,从老歌的儿子小时候在我们家混吃混喝历数到刘元“发”了以后,仅仅到我们家探望过他们二老一次,以此证明刘元是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在母亲念白的间隙,我没有忘记“垫词”,诸如:“他还要找人卸我的胳膊拔我的舌头”、“他是黑社会,我们惹不起也躲不起”,进一步调动母亲的怒火,激发她老人家高亢的情绪,从而将母亲的注意力从这个让她颜面尽失的儿子转向那个无情无义的刘元。

然而父亲始终是冷静的,当母亲骂累了,停下来喘气时,父亲使用的是一种审讯的口气:“可是你想过没有,老歌的儿子为什么要找人收拾你?”

我能痛痛快快地告诉老爸老妈,那是因为我和一个年纪完全可以做我老爸的男人争风吃醋,于是得罪了他的儿子吗?

不能,当然不能。

话得从老歌说起。

如果让时光倒流至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老歌是那个时代蒙乌人民的偶像,拥趸无数。在我出生之前,老歌的盛名如日中天。老歌沦为“坏分子”之后,那些停电的夜晚,我常听歌舞剧团的叔叔阿姨们无比眷恋地回忆老歌当年的辉煌。他们说老歌只要一上场,欢呼声便如春风卷起一地黄尘,他总是唱了又唱,第一支歌唱完后下台,主持人,他们叫报幕的,总是象征性地把他拉回台上,观众们已经知道这不过是一种表演,于是他们热情鼓掌的同时报以心领神会的微笑;第二支歌唱完后,大家报以更加热烈的掌声,他们知道,这个时候,老歌是不会走的。于是老歌站下来给大家唱第三支歌。这首歌通常是老歌的拿手好戏,他拿出看家本领把声音拉长,长到足以使观众喘不过气来,长到足以使人回忆起童年时躺在草地上看云发呆的美好时光。这个时候,观众陶醉了。在那样的时代,每个人的心跳都使用同样的频率,因此,老歌的长调与他们每一个人的心灵都是协调而契合的。第三支歌唱完了,无论是老歌还是观众,大家都突然像是变成了傻子,他们都不出声,一个在台上,无数个在台下,他们面面相觑,仿佛彼此都在怀疑:刚刚消逝的那些声音,它们真的响亮过?它们真的悠扬过?一句话,它们真的存在过?不会是一个梦吧!

紧接着,大家都清醒过来,暴风雨般的掌声响起,老歌彬彬有礼,手摁胸口向观众致谢。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谢幕了,但观众是不会放过他的,他们整齐地拍着巴掌,他们站起身来,热血沸腾的年轻人开始整齐地敲打“东方红”剧场的木质折叠椅,他们宛若训练有素的士兵,他们呼喊:“老歌老歌,再来一个,老歌老歌,再来一个……”

于是老歌再次谦逊地,宛如饱满的稻穗般弯下腰,向他的观众表达深入骨髓的致谢。我想我并没有夸张,老歌、我的母亲、我的叔叔阿姨们,他们那一代艺人,对观众的确是发自内心地充满感激。我母亲有一次曾经严肃地告诫我:“孩子,观众就是我们的父母。你呢,现在你是一个作家了,读者就是你的父母!”

我肯定不以为然。

于是观众们知道老歌要唱歌了,他们安静下来,他们重新坐回到“东方红”剧场的木质折叠椅上。那坐下的声音是如此整齐,说来你们都不会相信,简直就是一声春雷一次雪崩,一声巨响后,整个世界归于寂灭。

老歌开始唱他的最后一支歌,那是一支悲伤的歌,他用一种奇特的语言唱出这首歌,因为大家听不懂唱词,大家也就忽略了唱词的含义。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歌声中的悲伤,奇怪的是,每一个人都能领会那种悲伤中特有的喜悦,于是他们的眼中闪着泪花,而他们的脸庞上浮着微笑。他们知道什么时候该再次站起,再次报以雷鸣般的掌声,因为这支歌他们已经听过无数遍。

他们甚至说,每次老歌唱歌之后,第二天清晨的蒙乌,总是万里无云,天空蓝得像可以照见灵魂的镜子。

没有这歌声,他们是活不下去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在《蒙乌日报》做副刊编辑,一位上了年纪的作者亲自把一篇关于老歌的稿子送到我的办公室。他的文章里出现了刚才我说过的那句话:“没有这歌声,我们是活不下去的。”

我笑出一脸的轻蔑,老头很生气,说:孩子,你太年轻,老歌的时代你还没有出世。我说:老同志您别瞎扯了,老歌是我妈的同事,歌舞剧团的对吗?我就长在那个院子里,我现在还住在那个院子里。不就是老歌么?小时候我和你一样,以为他真的就姓“郭”呢。其实他不姓郭,他姓刘,大家都叫他“老歌手”,渐渐就简化成了“老歌”。我问过我妈,老歌姓刘不姓郭,他的名字叫刘三幺,“老歌”这两个字太响亮,以致于你们都以为他姓郭!老歌,不就是歌舞剧团的团长大爹他们下乡演出时顺便捡回来的一个民间歌手么?老歌不就是“火”过那么一阵子么?老歌不就是那个不识字不识谱现在你让他唱他连屁都放不出来的老酒鬼么?老歌不就是喝醉后摔倒在瞎子家的饭店门前差一点死掉的那个老风流么?我不是不信他没有过辉煌,我想请你,老同志,回家去好好想一想,你们那个时代,对一个没有文化的民间歌手如此崇拜,以至于发出没有这歌声就活不下去的感慨是不是有点偏执?当然,我能理解,毕竟你们那个时代,所有的嘴巴只能发出一个声音,那就是“万岁”对吗?

老头暴跳如雷,用拐杖愤愤戳地,大骂我:“嬉皮士!”随后昂首阔步出门去。

后来,我爸说我把这个细节记错了,骂我“嬉皮士”的不是写文章的老头,恰好就是我父亲本人。父亲语重心长地说:张庄,你快三十岁的人了,连生活都不能自理。老大不小,坏事也干了不少,剩下的日子还长,我只要求你做到四个字。我问父亲是哪四个字?父亲慎重地说:

“好自为之。”

我记得,那年我应该是二十七岁。

话扯远了,还是接着说老歌的事情吧!

后来老歌就开始“挨整”。

老歌“挨整”是因为作风问题。起初我爸语焉不祥,后来我渐渐知晓“作风问题”这四个字的深刻含义,总疑心老歌是不是搞了歌舞剧团的某些个女演员?联想到我妈年轻时漂亮活泼,而且说起老歌就像是打了鸡血,我不免有种误吞苍蝇般的恶心感。有一次我陪父亲喝酒,假装酒后失言,提出这一疑问,我爸很肯定地说:

“那倒不是的。老歌这个人虽然不识字,兔子不吃窝边草,这点道理,他还是懂的。”

那就奇怪了,既然老歌没有搞女同事,哪来的什么作风问题?

我爸沉吟片刻,呷了一口苞谷酒,慢条斯理地说:

“妒忌!”

那同样是一个停电的晚上,我妈找来一截蜡烛,戳在我和我爸之间。烛光跳跃着把我爸的影子投射到他身后的墙壁上,使他看起来比有电时伟岸许多。跳跃的烛光让父亲重回旧时光,他讲起当年老歌、母亲他们下乡演出的陈年旧事:

那是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那时的歌舞剧团经常下乡演出。那时我的父亲是一位年轻的中学教师,漫长的暑期,无所事事的父亲陪着母亲一起下乡演出,开演前搭手布置舞台,散场后和演员们喝几口苞谷酒。有一次下乡碰上大雨,大水冲垮木桥,每一个人都必须涉水过河,那一次,是我爸把我妈背过河去的。这件事情我妈絮絮叨叨说过很多次,以此证明我爸年轻时对她如何体贴。我想,与其说我爸背我妈过河这件事情让我妈感动了一辈子,不如说是这件事情让我妈光荣了一辈子。因为那时候,人们,特别是女演员们亲眼目睹我爸背我妈过河,都说,你真幸福,嫁了个这么好的男人,他还是个老师呢,他还是个知识分子呢。据说有一个年轻的女演员当场就哭了,因为她还没有结婚,没有一个男人敢于背她过河,而那天她恰好来了月红,她只能把裤管挽到大腿根,涉过湍急的河,河水因之变成淡红,丝丝缕缕。

那正是老歌最辉煌的时代,那些姑娘们,那些少妇们,她们简直被老歌的歌声勾走了魂。歌声散去后,乡下女人们仍然久久不愿离去,她们守候在歌舞剧团临时搭起的,巨大的草绿色帐篷外,起初她们惟一的希望不过是亲眼看看素面的老歌,她们很难想象一个能用歌子把人的心都揉碎的男人卸完妆下了台是什么样子。她们聚集在帐篷门外,先像是一阵微风吹动湖面,紧接着像是轻风拂过竹林,再后来像是大风吹弯了树梢,她们整齐地呼喊着:“老歌老歌,老歌老歌……”这个时候,坐在帐篷里喝酒的男人们中间便会响起一个声音:“老歌,她们叫你了。”于是老歌便会站起来,谦卑如一条被主人喂得太饱的狗,轻声说:“那我就去了。”

“去吧去吧!”喝酒的男人们不耐烦地挥着手,那个时候,他们并没有意识到一颗颗名叫妒忌的种子正在他们心里悄然萌发,一旦时机来临,这些种子就会长成一棵棵参天大树。

我爸讲述这些陈年旧事的时候,我总会想起古老的传说: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弯弓射雕于大漠草原,铁骑挥戈直逼莫斯科的光辉时代,异族的女子乐于把自己送进大汗的帐篷,以期孕育英雄的后代。可那是成吉思汗呀!老歌算个什么东西,他不就是个不识字不识谱天生就能唱歌的艺人吗?然而确凿无疑的是,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老歌在我的故乡蒙乌的山环水抱中,的确重现了当年成吉思汗的辉煌。

……她们簇拥着老歌朝远离帐篷的竹林、树林或草丛走去。起初,还能听到她们的笑闹声,后来,姑娘少妇们的笑闹声渐渐沉寂,老歌的歌声响起,最后,歌声也渐渐地沉寂下来,天地完全静穆。一轮圆白的月亮底下,喝足了苞谷酒的男人走出帐篷撒尿,打得草叶发出噼卟的细碎声响。他们都知道,这个时候,有一些事情,正在悄无声息地发生。

据说,那时候,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公安局长从外地调任蒙乌。女局长坐在“东方红”剧场三排正中的位置,老歌的第一支歌唱完,她就哭了,她就那样穿着洁白的、领口上缀着两片红艳艳的领章的警察制服哭出了声;老歌的第二支歌唱完,漂亮的女局长又破涕为笑了;老歌唱起第三支歌,也就是他最著名的长调时,漂亮的女局长闭上了眼睛,她的脸颊上泛起意味深长的红晕;老歌唱出他的第四支歌,也就是最后一支歌时,女局长低声吩咐坐在自己身边的驾驶员,让他去通知歌舞剧团的团长,演出结束后,她要请老歌去宵夜。

第二天,小城蒙乌被罕见的晨雾团团笼罩,但这并不妨碍早起挑水的人目睹了女局长笑意盈盈地执手将老歌送出公安局的铁签子大门。漂亮的女局长仍然穿着洁白的公安制服,那两片领章在轻纱般的晨雾中艳若桃花,女局长坦然微笑的表情似乎表明她和老歌之间并没有发生任何事情,他们只是执手相看笑脸或泪眼,安然度过秋日的长夜,但老歌挥手向女局长道别时,女局长那一低头的娇羞泄露了他们之间的秘密,一个挑水的汉子看得痴了,说:“局长像个新媳妇呢!”

这件事把人们吓坏了,倒不是因为那个女人是公安局长,是因为他们都知道,女局长的丈夫,听说是个将军呢!

女局长的丈夫到蒙乌来听老歌唱歌了。他真的是个将军,满头白发,坐在第三排的正中央,像一头眯着眼的豹子。女局长就坐在他的身边,老歌开始唱歌的时候,女局长紧紧地捉住将军的一只手。老歌一开始唱歌,女局长像往常一样流泪,破涕为笑,闭眼长叹,最后,她没有像往常一样,吩咐驾驶员去请老歌宵夜,而是悄声对将军说:“你去见见他吧,你应该见见他的!”

于是演出结束后,将军戴上帽子,整理戎装,昂首走上舞台,接见全体演员。将军在老歌面前停留的时间比较长,他握着老歌的手,声如洪钟:“感谢你啊,感谢你给人民带来了这么好的精神食粮!”

你们说,就这样,老歌他能不“挨整”么?整他的不是女局长的男人,那个戴绿帽子的将军比老歌更早地被“整倒”了。整老歌的人是歌舞剧团的人,他们让老歌站在昔日辉煌的舞台中央,他们让老歌一个一个回忆包括女局长在内的女人。可怜老歌只会唱不会说,更不具备描述细节的能力。他们说老歌不老实,他们就打他,他们中有一些人是演武生的,从小练功,手脚很重,三拳两脚就把老歌打到吐血。他们说,你天天搞女人,还以为你很厉害,这么不经打;又有人说,都让女人给掏空了,哪经得住打。他们把老歌从地上拉起来,叫他唱歌,老歌试了几次,出不了声,只咳出几口鲜血,他用手指敲打着自己的胸膛对他们说:“不行啊,我唱不出来,我这个音箱,被你们整漏气了!”

直到后来各剧种纷纷改唱样板戏,他们又想起了老歌,可是他们忘了老歌不识字也不识谱,甚至连一句一句教他唱他也学不会,老歌只能唱那些与生俱来的歌。他们对老歌完全失去兴趣,打发他坐进“东方红”剧场的票房,去做一名售票员。没想到这件事情迅速在蒙乌小城引起轰动,无数姑娘少妇蜂拥而至,她们脸贴着脸胸脯挤着胸脯屁股挨着屁股只为把头凑到那个卖票的小窗口前,只为近距离地看一眼那个能用歌声把人心揉碎的老歌。一些不怀好意的男青年趁机捣乱,他们加入进来,和姑娘少妇们挤做一团,于是就出现了摸胸脯捏屁股的流氓事件,惊动了工宣队。

工宣队长弄明白骚乱的原因,果断命令狗日的老歌马上给我滚出来。有人说老歌站在“东方红”剧场的台阶上向混乱的人群挥手,那气派简直就像伟人。马上有人说,快快闭上你的鸟嘴,像伟人?你狗日的说这话不怕被杀头么?这个人赶紧说老歌没有挥手,他只是迎着疯狂的人群深深地鞠躬,就像是最后一次完美的谢幕。老歌直起腰来,人们看到了他脸上的微笑。一名十八岁的少女当场就晕了过去,当即被数名急公好义的男青年扯手扯脚地抬出人堆,而大多数女人则潮水一般朝老歌拥过去。眼看就要被人潮淹没的老歌吓坏了,他可怜巴巴地望着工宣队长。工宣队长大喝一声:

“狗日的老歌,你还不快跑!等着她们把你撕碎了喂狗么?”

老歌夹着尾巴落荒而逃。

他的身后,留下的是大风压弯饱满谷穗般的叹息。那叹息声是那样响亮整齐,简直就是海啸,惊飞蒙乌上空所有的鸟,从那时起,蒙乌的天空里就再也没有出现过鸟的影子。

一种酸溜溜的情绪在歌舞剧团的男人们中间悄然传播,他们再一次把老歌揪到舞台中央,命令他站好。他们拿棍子捅老歌的下体,一边捅一边问他是否犯下新的作风问题。老歌用手胡乱护着自己的裤裆,他说:“搞不成喽,我这根水管,也被你们整漏气喽!”

谢遥

谢遥走下出租车打算撑开红色的折叠伞时,雨已经停了。他听到自己的肚子发出“叽”的一声长鸣,这让他想起自己还没有吃晚饭。谢遥担心张庄把自己当成一根叙述的救命稻草从而喋喋不休,这样一来,自己必将饿着肚子忍受张庄冗长的抱怨。如果张庄不是被人打伤躺在病床上,谢遥是很乐意请他到“瞎子”家去喝上几碗苞谷酒的。

谢遥在踏上住院大楼的台阶时勉强拿定主意,先把肚子填饱,面带微笑听一个作家的叙述没准是件有趣的事情。作家都善于夸张,但这未必不是好事。科学家们不是也得借助望远镜和放大镜,把那些原本被我们忽略的事物放大,才能发现令我们匪夷所思的真理么?

谢遥知道医院的大门外有一些不起眼但味道不错的小食店。一年前,时任刑警队副队长的谢遥率部抓捕一名杀人嫌犯,犯罪嫌疑人持械拒捕,谢遥不得不开枪打断嫌疑人的小腿。随后,谢遥奉命“监护”被他开枪击伤的嫌疑人。谢遥和他的嫌疑人在市医院的病房里同居了整整一个月。那段时间,谢遥吃遍了蒙乌市医院附近所有的小吃店。他把徐志摩的诗文集带进病房,那些个阳光暧昧的午后,谢遥坐在半启的百叶窗前轻声诵读《沙扬娜拉》: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嫌疑人听得发呆,不知是入迷还是走神。

这让刑警谢遥觉得自己像家庭教师或一个仆人。他把书扔给嫌疑人,让嫌疑人读,而警察则眯眼坐听。嫌疑人操着前后鼻音不分的蒙乌方言,卷舌音平舌音混为一谈地念诵: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碰上不认识的字,谢遥便教给他,碰上两个人都不认识的字,他们便查字典,认真地用拼音注明读音。后来嫌疑人养好伤,检察院的公诉书也准备就绪,嫌疑人因故意杀人被一审判处死刑。嫌疑人认罪态度空前良好,不仅放弃上诉,还接受了《蒙乌日报》政法版女记者长达三小时的采访,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发表长篇大论的忏悔,承诺来世当牛做马也要报答被害人一家。临刑前,谢遥去看他,他悄声央求谢遥,将《徐志摩诗文精编》烧化给他,他说有一些夹杂着外文的篇章他还没有读完。谢遥对他说,如何运气好,你在那边,或许能见到志摩先生的。死囚吃了一惊,问:“志摩先生已经死了么?”谢遥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

谢遥在“一品香”靠窗坐下,要一碗羊肉米线。这时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在蒙乌,羊肉米线通常是早餐而非晚饭,残留到黄昏时分的羊肉一定不会新鲜,说不定已经变质。谢遥约略有些沮丧但并不打算改正错误,错了就错了,不就是一碗羊肉米线么?

他挟起一块羊肉细细咀嚼,很难判断羊肉是否变质。这时他注意到一个黑皮肤的年轻妇人垂头走进“一品香”,在距离自己两米远的方桌旁坐下。

皮肤黝黑的妇人坐下后略略抬头,她原本是面对着点菜的服务员的,而她的眼神恰好碰上了刑警队长谢遥的眼神。

四目相对。

谢遥并不知道,自己的脸上已经浮起微笑来了。

那是谢遥从未见过的妇人,她的整个人、整张脸都充盈着笑意和美气,宛若一朵充盈着勃勃生机、散发着脉脉暗香、刚刚绽放的金银花。谢遥知道把妇人比做鲜花俗气绝顶,可他没法不这样比喻。他很快发觉自己有些失态,他不应该这样直勾勾地盯着陌生女人看。幸好妇人恰如其分地低下头,而那一低头,却仿佛晚风把花朵吹转了一个角度,那暗香,随了夜风,径直吹向谢遥的鼻翼。

她也要一碗羊肉米线。

她一直低着头,然而谢遥清晰地感觉到了那妇人的忧伤。他突然做了一个连自己也意想不到的举动,他非常响亮地拍了一下桌子,招呼服务员给他来一碗苞谷酒。掌击桌面的声音果然让黑皮肤的妇人再次抬起头来,谢遥没有猜错,尽管她的忧伤穿透小餐馆污浊的空气直接命中谢遥的心房,但她那双大得令人吃惊的眼睛里仍然荡漾着水莲花一般的盈盈笑意。

谢遥脸上的微笑舒展开来,尽管他自己并不知道。

这个时候,一条精壮汉子气宇轩昂地走进“一品香”,径直走到黑皮肤妇人的对面坐下。他一坐下来,就用右手的中指关节敲打着陈旧的木头桌子,响亮地吆喝:

“来一碗羊肉米线,再来一碗苞谷酒。”

张庄

楼道里飘起饭菜的香气,夹杂在来苏水的味儿里,让我饥肠辘辘而又恶心欲呕。

那个叫谢遥的警察一直没有出现,一直没有出现。

我悲从中来,长吁短叹。

母亲问:“我的儿,你疼么?”

我说:“妈,我饿!”

母亲起身走出病房去给我张罗吃食,父亲在母亲刚刚坐过的凳子上坐下,一脸严肃地盯着我,像个老警察。

话还得从老歌接着说。

老歌的“音箱”和“水管”都被整漏气,继而发生“卖票风波”之后,他的行迹变得古怪。人们发现老歌尽可能避免白天出门,就连晚上出门寻吃食,也一定要躲开月亮很好的夜晚;迫不得已白天出门时,他总是走在阴影里,避开阳光的直射。他们问他怎么回事,老歌说:“我要把我的影子藏起来。”一个人听后狂笑不已,说:“老歌你这个狗日的,成诗人了。”还有一个人说:“我看是疯了。”

老歌渐如一片夜风中的纸屑般无声无息。人们发现,一个人原本是可以轻易被忽略的。

直到那个牵着孩子的女人出现在歌舞剧团的大门口。

在父亲的记忆里,那个秋日的午后阳光明亮得惊人。黑皮肤的女人显然走了很远的路,她的脸庞和衣衫遍布黄尘。

人们注意到她有一双极大极亮的眼睛。大约四岁的孩子显然是第一次进城,他紧紧地抓住黑皮肤女人的手,惊惶失措地打量着一个个气宇轩昂的男人和一个个搔首弄姿的女人。歌舞剧团的男人们很快就搞清楚黑皮肤女人的来意,他们大声地叫唤着老歌老歌,你狗日的快点滚出来,你的相好带着你的儿找上门来了。

在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喊声中,蓬头垢面的老歌不得不战战兢兢地出现在明亮眩目的阳光下。他看起来像老鼠,每走一步都要回头看看身后,像是担心身后跟着一只猫。人们当然知道他是在看自己的影子。幸好那天阳光直射,老歌的影子缩成一团,蜷缩在他的脚下,不像平素那么吓人。老歌走到女人和孩子的跟前,问:“你找我?”

歌舞剧团的男人们没有猜错,女人把孩子往老歌面前一推,他们就知道这女人牵着的孩子果然是老歌一夜风流留下的孽根。

女人解释说,她原本是不想来的,但寨子里可以吃的东西已经吃光了,她和孩子很快都会饿死。她死了就死了,可儿子是老歌的,她担心把老歌的儿子饿死,她就算作鬼也不得安心。所以她把老歌的儿子送回来,她说老歌是吃国家饭的,应该不会把儿子饿死。就算是死了,也是老歌自己弄死的,她去做鬼,也就安心了。

黑皮肤大眼睛的女人断断续续说完这么长的一段话,歌舞剧团的女人们立即嘘唏不止。而男人们注意到黑皮肤的女人在说话的过程中始终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那时候的男人是不能在明亮的阳光下直视女人眼睛的,否则他们就会发现,女人那与生俱来的笑意是从她那双大得与整张脸不成比例的眼睛里漾出来的。

然而当那个四岁的男孩在黑皮肤大眼睛女人的反复授意下,冲着老歌怯怯地叫了一声“爸爸”,歌舞剧团的男人们发出轰然大笑时,老歌吓得拼命摆手,像被乱风吹得东倒西歪的竹竿。

老歌说:“这怎么可能呢?怎么可能呢?他怎么可能是我的儿子呢?我是不会生育的,不会的……”老歌突然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大气力,他推开包围着他的男人女人们夺路而逃。他的气力是那样大,以至于曾经把他打得吐血的那个武生结结实实地摔了跟头。人们发一声喊,群起而追之,老歌逃得飞快,简直就像是出膛的炮弹,试图阻挡他的人都被他推倒在地。他冲出歌舞剧团的大门,沿铁匠街跑上竹货街,绕着辕门口的广播塔跑了三圈,随后直奔挑水巷而去。所到之处,人们纷纷大叫:“看啦!这个疯子。”

人们没有追上老歌,他们悻悻然返回歌舞剧团的大杂院,发现黑皮肤大眼睛的女人不见了,那个孩子坐在剧场门口的台阶上,耐心地吮着他右手的大拇指。

那个孩子就是我说的刘元。

夜幕降临,老歌趸进歌舞剧团的大门,当即被抓获。老歌只是摇头,坚定地否认自己的生育能力。闹到半夜,歌舞剧团博学的老编剧突然想到某种古老的传说,他把工宣队长拉到门外,神情诡秘地说了一些话,工宣队长返回时无可奈何而颇不耐烦。他下令老歌滚蛋,随后命令大家轮流抚养这个孩子,从他自己开始。根据我父亲的回忆,工宣队长是这样说的:“新社会了,我就不信还能让一个没人要的孩子饿死?”

博学的老编剧神情诡秘的判断,到第二天就不再是秘密。歌舞剧团开始流传一个隐秘的消息。他们说:老歌之所以唱得那么好,因为他是个“阉伶”,就是那种……男人们做了个彼此心领神会的手势,他们一式点头:这就对了,要不,老歌为什么不像男人一般长胡须呢?为什么他一直不结婚呢?这就对了!原来他是个……人们突然同情起这个能用歌声把人心揉碎的人,正因了这点同情,博学的老编剧自作主张,给孩子取了个名字叫刘元,而刘元也得以在歌舞团的大杂院里成长了整整九年,七岁时,还和我们一起上了小学。

刘元没有上初中,因为他消失了。

那时“科学文艺的春天”已经来临,欢歌和笑语再度柳絮漫天。人们记起了老歌曾经的辉煌,老歌也洗了澡理了发穿上干净的衣裳,在人们的簇拥下志得意满走进歌舞剧团的排练厅。

人们惊奇地发现,经过多年的浩劫,老歌依然那么年轻那么俊朗,仿佛那些残酷的日子,对老歌来说,只是喝醉了酒,倒在街边睡了一觉。现在酒醒了,天也亮了,青草正在拱出地面,蛋壳里的鸡仔正用稚嫩的喙敲打着世界之门,那嫩黄的毛绒绒的一团小生灵即将破壳而出。每一个人都屏住呼吸,等待着老歌那雄鸡一唱天下白的歌声。他们看到老歌像一张柔韧的弓,迎着他昔日的同事们深深地弯腰鞠躬致意。人群爆发出掌声,暴雨如注。老歌缓缓直起腰,掌声戛然而止,人们再次屏住呼吸。

老歌就要唱了!

可惜他再也唱不出来了。

人们看到他像一只绝望的虾米,蜷缩在排练厅的地板上,痛苦地敲打着自己的胸膛。他用嘶哑得如同铁铲与铁锅摩擦般的声音叫喊道:“我完了!我完了!我唱不出来了,我这个音箱,真的被你们整漏气了!”

那是歌舞剧团的人第一次看到老歌躺在地上,一边打滚一边号啕大哭。他们不知所措,很快,第一个人悄然离开排练厅,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他们蹑着足尖,像是担心踩痛自己的影子,悄无声息地消失。很快大厅空无一人,只剩下老歌独自哭泣的嚎叫,以及数只小鼠,在陈旧的木质房梁上追逐与奔跑,不时发出几声快乐的“吱吱”尖叫。

后来,人们就经常看到老歌喝醉酒,醉倒在铁匠街,醉倒在大吉街,醉倒在辕门口。他又哭又喊些无人能懂的语言,歌舞剧团的人们知道,他哀号的无非是音箱、漏气一类的词汇。起先人们还同情他,他们支使孩子们,包括我在内,去把他拉起来,把他拖回歌舞剧团的小屋,好心的女同事们有时还熬一点稀饭,叫孩子们,包括我在内,送进他的房间。

然而,一次两次三次,人们逐渐对老歌失去耐心,老歌再一次被轻易地忽略。

而老歌呢,似乎对这种忽略非常满意。他把有限的工资投入到“迎乐酒家”无限的酒坛子里。他喝得越来越多,醉得越来越频繁,他甚至已经走不到半里路外的辕门口去醉了,现在他总是醉倒在歌舞剧团的大门口。

阳光很好的日子,衣不蔽体的老歌就躺在“东方红”剧场的台阶上且哭且嚎叫沉入梦乡。比我更小的孩子都认识这个蒙乌著名的疯子,他们捡起半根甘蔗或是一截竹棍,小心翼翼地捅老歌的屁股,试试他是否真的死了;一个胆大的男孩甚至用一根长的竹棍去撩拨老歌的下体,这一次,老歌生气了,他呼地坐直身体,两只深陷于面颊之上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捣蛋的孩子。

孩子们一哄而散,远远地,传来孩子们整齐的呼喊声:“疯子、疯子、疯子……疯子、疯子、疯子……”

那天,歌舞剧团博学的老编剧恰好经过那里,他也像歌舞剧团全体男女老少那样,小心避开醉卧于剧场台阶上的老歌,像是担心踩到自己的影子。他听到老歌的吟哦后吃了一惊,他对第一个碰上的同事说:“你知道么,老歌这狗日的,他在吟诗呢!他念的是,我醉欲眠君且去!”那位同事思量片刻后,慎重地作出结论:“我看他是装疯!”

如此这般又过了几年,小城蒙乌的夜色猝然五彩斑斓,原本寂静得可听秋虫呢喃的夜晚被大群蝗虫将至的嗡嗡声代替,从来不喝啤酒的小城被“蓬蓬”炸响的开瓶声搞得疲惫不堪。一天晚上,人们偶然发现老歌理了发洗了澡穿上了干净的衣裳,不声不响地踏着月色轻快地走出歌舞剧团的大门。他们很快就知道,老歌到那些不为人耻的烟花柳巷去了。

人们面面相觑。一个人低声说:“他不是……”另一个人说:“也许他是……”第三个人说:“嗯,他的音箱漏气了,他去试试他的水管……”第四人说:“他能干什么?一个阉人!”立即有一个人愤愤不平地说:“你们知道啥,他是装的,你们说他疯么?他不疯!你们说他不识字么?他却会作诗!”

那个时候,博学的老编剧已经死去,无人能够对老歌迷恋烟花柳巷作出权威的解释。

老编剧是这样死去的:这个生活严谨不嗜烟酒的老年知识分子竟然被查出晚期肝癌。病情确诊后,老编剧作出一个惊天动地的决断:从现在开始喝酒!而且一喝就无法收拾。老伴抱着醉眠的老编剧咿咿哀泣,仿佛抱着的是一具遗体。她的哭泣吵醒了老编剧,老编剧有气无力地叹息道:“哭什么呢?我不是还没有死么?”老伴劝他别再喝了,老编剧突然来了精气神,念白般长吟:“喝!喝死算毬!”

老编剧果然是喝死的,那天他喝了太多的酒,他知道自己活不成了,于是他走出酒馆,叫了人力三轮车,预付了两块钱的车资,让车夫把他送回歌舞剧团。他坐在人力三轮车上就死了。事实上车夫送回剧团的只是一具尸体。老伴花了一百块钱才请车夫把老编剧背进家门,车夫一个劲地“呸呸”,往地上吐唾沫。

烟花柳巷没能把老歌漏气的音箱补好,却实实在在地证明他的水管还管用。老歌一脚踏进烟花柳巷就沉湎其中无法自拔。有一次,他在相好那儿喝多了酒,以至于老板发出警察将至的警告而浑然不觉。光溜溜的老歌让警察在相好的肚皮上逮个正着。年轻的警察们自然不知道老歌昔日的辉煌,他们只是惊诧于老头的雄健。一个警察悄声说:这个狗日的老东西,抓了现行,那玩意儿还直挺挺地翘着。另一个警察悄声回答:你懂个屁,那是吃了药的!先说话的警察恍然大悟:金枪不倒,印度神油!

警察把老歌交给歌舞剧团。讨论老歌的处分问题时领导们分成两派,一派主张坚决开除老歌,另一派则坚决不同意。后来不同意一派意见占了上风,他们说,老歌已然这样,把他赶出剧团不要紧,可是他上哪儿去吃饭呢?总不至于眼睁睁地看着老歌饿死吧!更何况,那时候,我们……说话的人没有说下去,听话的人已经记起那些并不十分久远的往事,于是他们都沉默了。

老歌嫖娼被抓的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然而物价很快上涨,烟花柳巷的价格也水涨船高。老歌就算决意醉卧美人膝死在相好的肚皮上,他那几文工资也已力不从心。这个时候,蒙乌的年轻人已经开始以骑摩托车、使用寻呼机为时尚——中文寻呼机是稀罕之物,我有一位做乡长的朋友,公家给配发了一个中文寻呼机,得意洋洋佩于腰间,酒后驾驶摩托车欣然奔驰于回乡之村道,却突然莫名扑出摩托车,摔入田野骨折数根。我到医院探望他,趁着没人,他约略有些害羞地告诉我:狗日的中文机,不知怎么弄到了振动档,有人打传呼,腰间急颤,惊得他扔掉急疾的摩托,狗抢屎般扑出。

老歌在物价飞涨的时代,依然坚持初衷。他宁可不吃饭也要喝一碗酒,宁可不喝酒也定要去嫖上一把。他依然时时躺在歌舞剧团门外的台阶上“我醉欲眠君且去”,我也时常在烟花柳巷里与他相遇。那时候老歌嫖娼已经嫖得很可怜,他必须低眉顺眼地坐在灯红酒绿的“发廊”前厅,陪“小姐们”盯着十四英寸屏幕的电视机,抽三块钱一盒的香烟,针对那些千篇一律的电视连续剧有一搭没一搭说闲话,直到夜色深沉,相好们纷纷打着哈欠,确证今夜再无嫖客光临,老歌才能寻一个机会,与某个心慈手软的相好上楼,以最优惠的代价圆一回他不渝的烟花梦。

然而,就在我二十八岁那年,老歌的儿子刘元再次出现在歌舞剧团的叔叔阿姨们眼前。这个莫名其妙发了大财的流氓慨然收留了他的落拓父亲老歌。

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在刘元和老歌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只知道老歌一夜之间焕然一新,他换上干净的衣服,远离了酒肆和柳巷,头发仿佛也在一夜之间被岁月漂洗成高贵的雪白。儿子归来之后的老歌,简直就是个声名显赫的知识分子。

老歌甚至让儿子给他买了一台钢琴,他对钢琴无师自通。钢琴搬回来不久,我的父亲母亲叔叔阿姨们就听到老歌的小屋里传出叮叮咚咚的琴声。人们再度回忆起老歌昔日的辉煌,再一次轻易地忽略老歌早年的作风问题以及晚些时候的喝酒嫖娼。后来他开始收集古籍,特别是民间的古谱和音律,宣称要“抢救”民间的原生态音乐财富。又过了不久,老歌当选为蒙乌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经常和分管文化的市委副书记共进晚餐。在一篇发表于《蒙乌日报》文艺副刊的回忆文章里,老歌声称自己在那些“黑暗的,严冬般的日子里”,躲在小屋里,全凭自学认识了三千汉字,他还声称在那些没有钢琴的日子里,他凭着一本从废品收购站捡来的钢琴初级教材,以及一块手绘了黑白琴键的硬纸板学会了弹钢琴。现在,老歌就是一个新的神话,人们乐于传诵老歌的故事,仿佛老歌的自强不息大器晚成能够帮衬着捎带着让他们也光荣几分。

“你还是没有说清楚,老歌的儿子刘元为什么要雇人将你打伤?”父亲沉静地向我发问。

我说:老爸,您在电话里告诉我,老歌恋爱了,他爱上一个寡妇而且他们很快就要结婚了对吗?

谢遥

此刻,坐在“一品香”厅堂里的谢遥、大眼睛妇人和精壮汉子,仿佛被一根看不见的管道连接到一起。妇人低垂着头,一口接一口,很慢,仔细地吃着她的羊肉米线,咀嚼无声。

精壮汉子显得焦躁,他几乎一筷子都没动过他的米线,而是一口接一口地抿着苞谷酒。这样一来,大眼睛女人吃一口米线的同时,谢遥便也挟一箸米线放进嘴里;精壮汉子抿一口酒的时候,谢遥也抿一口酒,因为女人吃得很慢,最后的结果是,女人的米线吃完的时候,谢遥也吃完了他的米线;精壮汉子举碗将残酒一饮而尽时,谢遥也喝下了他的最后一口酒。

刑警队长谢遥注意到精壮汉子试图替大眼睛妇人结账,但大眼睛妇人用眼神阻止他。

精壮汉子叹口气,任由大眼睛妇人自己掏钱结账。

谢遥想,这就对了,他们原本是相识的,不仅相识,大眼睛妇人与精壮汉子之间,存在着某种奇特的、乱麻般纠结的关系。

大眼睛妇人和精壮汉子同时起身离开“一品香”,谢遥没有丝毫的犹豫便决定尾随他们。

大眼睛妇人径直朝着医院的住院大楼走去,精壮汉子落后她一步,谢遥则落后汉子五米。谢遥看到大眼睛妇人踏上住院大楼的台阶时,精壮汉子抓住了她的胳膊。妇人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两只荡漾着盈盈笑意的大眼径直盯着汉子的脸。谢遥看到汉子嚅嗫着对妇人说话,像是在哀求,可惜谢遥听不清他说的究竟是什么。

这时天空里的雨云飞速散去,天空开始呈现某种奇怪而高的深邃。几粒星子闪现于天幕一侧,而一轮像是画在天幕上的月亮投下蛋清般的光辉,照耀到女人饱满而光洁的面孔上。谢遥注意到女人眼睛里的微笑暗淡了片刻,像是一阵风吹动烛火,烛火有一瞬的摇曳,然而那暗淡只是一瞬,轻风过去后,一点烛光重新笔直地跳跃着发出光芒。谢遥知道大眼睛女人已经同意了汉子的请求。

精壮汉子携了大眼睛女人的手,沿着环绕住院大楼的小路朝医院的后部走去。谢遥暗暗地笑了。他知道,这两个人将要去什么地方。医院的后部有一个池塘,池塘边有一些柳树,柳树下有一些石桌和石凳。谢遥回忆起那些阳光很好的午后,被他开枪击伤的嫌疑人坐在轮椅上,被谢遥推到池塘边的柳树下。谢遥会选择一只石凳坐下来,静静地看阳光如何穿过柳叶的缝隙,变成跳跃的光斑落到嫌疑人的脸上,然后落到嫌疑人蓝白条相间的病员服上,光斑从病员服的胸前渐渐移到下腹,最后落到嫌疑人的膝盖上。这个时候,谢遥就站起身来,扔掉烟头,说,我们回去吧。

这个雨后星月乍现的夜晚,谢遥选择了另一条通往池塘柳林的道路,欣欣然踏着月光下自己的影子缓步前行。他将在池塘边坐下来,点上一支烟,静待大眼睛妇人和精壮汉子的来临。

张庄

我在心底咒骂那个名叫谢遥的警察,我听说他现在是这个城市的刑警队长。我开始相信他永远不会出现在我的病床前,我继而相信刘元绝对会精心实施卸我右手挖我舌头的计划。

我禁不住全身颤抖。父亲皱着眉问:“你怎么回事?”

我说:“……只是有些冷。”

老爸说:“刘元为什么要雇人打你,你还没说。”

我说:“爸,电话里,您告诉我老歌恋爱了,很快将和一个寡妇结婚……我刚买了一辆新车,花光了这些年来我所有的积蓄……我已经很长时间不写小说和诗歌,我和一些影视人、画商、广告人混在一起……我靠写那种所谓的文案过日子,没有钱是活不下去的……我知道那些文字就是纸片而已,一阵风就会把它们卷走。有时候我也想坐下来用心写上点什么,可惜我什么也写不出来,我知道我的笔生锈了,它就像老歌的音箱漏气了。可怕的是,老歌知道音箱漏气的原因,我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再也写不了啦。”

父亲打断我:“你心神不宁了!物欲完全淹没了你的精神!为什么要花光所有的积蓄去买一辆汽车?为什么不用这些钱把你这些年来的作品整理出版?”

我叫起来:“自己掏钱出书?那有意义吗?这个时代的废品还不够多么?我有必要再制造一堆废品吗?”

父亲沉思片刻后说:“你对自己失去了信心。不错,你那些所谓的作品,对这个时代,对大众来说,也许是废品,但对你自己来说,它们绝不是废品,它们见证了你作为一个人,没有白活。”

父亲说出的话让我震惊。我想着“白活”两个字,接着说老歌。

那个夜晚月白风清。歌舞剧团对面,瞎子“迎乐酒家”二楼陈旧的木板房里,灵儿开始歌唱。灵儿“哭灵”的歌声像一只振翅而飞的小鸟,它啁啾着飞进老歌的琴房,栖息在打开的琴盖上。老歌目不转睛地瞅着这只歌唱的小鸟,一些尘封已久的往事在他的心中复活。他感到喉咙有些发痒,久违的、歌唱的冲动让他耳热心跳。他凝神静听小鸟翅膀扇动的声音,他回忆起那片阳光下遍地红花开放的碧绿草地,回忆起那些音符般缓缓徜徉于红花之中的蛇,他记得那些蛇通体赤红,簇拥着一袭红衣的女子缓缓踏歌而至。他试着用钢琴弹出一串音符,于是那只栖息在琴盖上的小鸟飞起来,在他的琴房里流畅而圆润地绕着圈。

老歌站起身,小鸟飞出了窗户。老歌跌撞着推门而出,他看到小鸟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起起落落。老歌仰着头,追随歌声的小鸟踉跄着穿行在歌舞剧团的大杂院里。老歌在大门口碰上我的父亲,我的父亲关切地询问:“老歌,又喝多了么?”老歌没有回答我父亲的询问,而是竖起一根手指,做了一个“请你凝神静听”的手势。我的父亲摇了摇头,我的父亲什么也听不见。此时老歌咕哝着吐出两个字,随后像秋风卷起的一片落叶,飘出歌舞剧团的大门。

父亲说他想了很久,有一天突然明白,老歌说出的那两个字是“天籁”!

现在,老歌已追随着歌声的小鸟踏上“迎乐酒家”陈旧的木质楼梯,他尽可能放轻脚步,以免讨厌的“吱呀”声破坏这美妙的“天籁”,他走到灵儿的小屋前,把耳朵贴到陈旧的木门上,仔细辨别小鸟飞翔的轨迹。他感到自己的呼吸越来越困难,因为他已经敏锐地感觉到,那歌声就要终结了。他担心那歌声一旦停止,自己就会颓然摔倒在门前,再也站不起来。他被一种强烈的窒息感所笼罩,他像一个溺水的人,最后一口气被水憋在胸口,那口气就要变成一串气泡浮到水面上去,尽管他知道,吐出这最后一口气,他就会被淹死,但他已经憋不住了。

于是老歌开口了。

他一开口,屋子里的歌声就停了,像是屋子里面的那个人,也在仔细辨别着这只突然飞来的,唱歌的大鸟。老歌刹那间泪流满面,他发现自己竟然还能唱,他的歌声是被屋子里的那只歌声的小鸟勾引出来的。他仔细听着自己的歌声,像听着一张古老的胶纹唱片。这个时候,屋子里的歌声又响起来,那只小鸟,引领着大鸟的翅膀,它们拉拉扯扯翻翻腾腾地飘飞在万里无云的星月夜空之中……它们飞了一会儿,累了,就在枝头歇息下来,然而它们并没有停止歌唱,只是歌声变得细碎如呢喃如倾诉,如溪声潺潺,如竹叶在风中轻触……他们就那样隔着门唱了整整一夜,太阳照上灵儿小屋陈旧的木质窗框时,灵儿打开了房门。她的脸上没有丝毫的倦容,她那双与生俱来洋溢着盈盈笑意的眼睛里波光粼粼。她是真的快乐着了。而那位白发苍苍的老歌手,他的脸竟然被阳光染上了一抹羞涩的红晕。

老歌说:“我们走吧!”

灵儿说:“好的。”

那个太阳把一簇簇小火苗投射于世间万物的清晨,歌舞剧团的老头老太太们看到满头白发一身整洁的老歌携了一个背着孩子的年轻妇人,从容镇定地走进歌舞剧团的大杂院,刹那间他们产生某种时光倒流的错觉:走在老歌身边的那个女人,正是多年前领着孩子来找老歌的黑皮肤妇人,不同的是,那个男孩牵在黑皮肤妇人的手中,而这个孩子背在大眼睛女人的背上。他们记起那个时候,老歌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疯狗落荒而逃,而此刻,老歌缓步而行神闲气定。他们大胆地盯着那个女人看,很快就认出她就是对面“迎乐酒家”的服务员灵儿。但奇怪的是,这个名叫灵儿的女人一旦和老歌携手同行,就再也无法让人相信她是一个小酒馆里端盘子上菜的服务员。他们小心翼翼地凑过去,想要开口又不知从何问起。这时老歌说话了,他说:“你们相信么?我又能唱歌了!唱得和过去一样好。她……”老歌伸出一只手,不胜怜惜地抚摸着灵儿的黑发:“比我唱得更好。我们两个人,现在要一起唱歌了。”

有个人迟疑片刻后小心地问:“老歌,你说是,你要和她结婚么?”

老歌很肯定地点头:“是的!”

我嚅嗫着说:“爸,我知道那个寡妇叫灵儿,我……正是我,开启了她的歌喉,可怕的是,我对她的歌声充满恐惧,那样的歌声我受不了,于是我匆匆离开了蒙乌……”

父亲凝神静思后对我说:“那是因为你心慌意乱六神不定。不过话说回来了,老歌的歌声放到今天,又有几个人能够接受呢?除了我们这些老人会陶醉在那样的歌声里。”

是的,听过老歌与灵儿唱歌的人会说:山歌而已,甚至没有唱词。他们说那旋律就那样激越着、飘忽着、飞翔着、委婉着、呢喃着,听得人毛骨悚然心乱如麻。

我不管这些,父亲打来的电话让我心如刀割。我立即跳上我新买的轿车,朝我的故乡蒙乌一路狂奔而去。

那是我的灵儿。

我径直去了老歌的家。

灵儿仍然用那双笑意盈盈的大眼看着我,但是我知道她已经不再认识我。她就那样一脸美气地、像只红色的蝴蝶般穿行在老歌的钢琴、书架以及书架上的乐谱和旧书之间,仿佛我根本就不存在。我悲从中来,几乎忍不住放声大哭。

我示意老歌暂时让灵儿离开,我表示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和老歌谈一谈。

灵儿消失后,我开始残忍地叙述我和灵儿的故事,我充分发挥作家的叙述才能,没有放弃任何一个细节。我只有一个目的,我要激怒老歌。我为什么要激怒老歌?因为他让我屈辱让我愤懑让我无地自容。他,一个老人,他,凭什么在接近生命终点时重新获得了歌唱的能力?他,凭什么用歌声带走了原本属于我的女人?他,究竟有什么力量,让我浑身颤抖让我欲哭无泪?我一定要激怒他!

老歌的表情完全像是听一个他根本不在现场的故事,甚至这个故事的冗长让他情不自禁地打起哈欠。随即他意识到这个动作不太礼貌,于是他作出抱歉的手势,示意我继续讲。

我把自己给激怒了。我站起身来:“你已经知道了,她是一个寡妇,她还带着一个孩子。她甚至不识字。除了你,没有人认为她的歌声就是天籁,包括你,就算你能够重新开始唱歌,难道你还想重现昔日的辉煌?不可能,绝不可能,你站到大街上去吼一嗓子,我是老歌,请你们停下匆匆的脚步,停下你们正在行驶中的汽车,停下你们正在唠叨的电话,请你们停下来听我唱歌,他们能停得下来么?他们会骂你疯子,他们会开车撞死你,他们会用手机砸死你,他们会把你推倒在地,然后笑着闹着若无其事地踏着你的身体走过去……”

我的吼叫终于引起了老歌的注意。他仔细地盯着我的眼睛,然后他说:“你疯了,孩子!”

“不,我没疯,是你疯了!你根本不懂外面的世界!你要养活灵儿,你还要和她一起唱歌,你们要得到公众的认可,你们必须有钱。钱,你有钱么?”

老歌摇摇头:“没有钱,就不能唱歌了么?没有观众,就不能唱歌了么?”

我愣住,但我不甘示弱接着吼叫:“好,就算没有钱、没有观众,你们也能唱歌。那你们总要吃饭吧?总要生活吧?你们不能不食人间烟火吧?”

老歌说:“孩子,我有退休工资,够我们生活了。”

我朝前蹦了一步:“那你总是要死的吧?”

脱口而出的这句话把我自己吓坏了,我像只虾米般弓着腰站在那儿,我想自己恐怕是闯下了大祸。

奇怪的是,老歌并没有被激怒,他皱着眉头思索片刻,点头说:“是啊,每个人都是要死的。我也是要死的。”

老歌淡然的表情让我再次怒火中烧,我一屁股坐回椅子:“好!你一定会比灵儿先死,这是肯定的。她不识字,没有任何生活技能,你要是死了,她怎么办?好!就算她能够重新回去酒馆端盘子,可她的孩子怎么办?你就没有想过,必须为孩子留下一笔抚养费吗?孩子将来上大学怎么办?上大学需要多少钱你知道吗?如果你死了,而你肯定是要死的,谁来筹集孩子上大学的这笔钱?灵儿么?她是个不识字的寡妇,而且她也会老……总有一天,她也会死!”

老歌抬起一只手,制止我继续说下去。他说:“不就是钱么?告诉你,孩子,你不用担心。我们有很多很多的财富,多得让你难以想象。”

我吃了一惊,这时我突然想起,老歌有一个非常有钱的儿子,他的名字叫刘元。

我绝望地离开老歌的家,直到我离开,灵儿也没有再次出现。我知道自己绝望的原因:我没有勇气去做的事情,老歌却做到了;我想,也许是我还算年轻,还有太多的欲望在召唤和等待着我,而老歌,他已经老了,除了他的歌声,除了他的灵儿,他已经没有欲望。我又想,或许一个人一辈子原本就应该只做一件事情的,选择太多反而让人失去自由。对老歌而言,只有一种选择,因而他是自由的。那么灵儿呢?灵儿是自由的么?

我想不明白。那天晚上,我和一帮昔日的狐朋狗友喝得酩酊大醉。午夜时分,猝然在父亲的床上醒来之后,我突然发现自己得罪了一个大人物。

那就是老歌的儿子刘元。

我羞辱了他的父亲,他绝对不会轻易放过我——而且他有钱,钱可以办成很多事情。

所以我现在只能躺在病床上,望眼欲穿地盼望着那个名叫谢遥的警察天使般降临。

谢遥

那时一片浮云掠过,遮住半个月亮。夜风吹动柳叶,宛若纤手触摸水面。坐在池塘边的刑警队长谢遥全然忘记了名叫张庄的作家,他全身心地期待着大眼睛妇人的来临。他想知道,精壮的汉子为何在大眼睛的妇人面前如此沮丧?他还想知道,自己将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介入即将发生的事件?

夜风吹来隐隐哭泣。哭泣声渐渐地近了,又渐渐地远了。谢遥知道太平间位于池塘的对岸,看起来,像是什么人刚刚死去,他的亲友们哭泣着将他送进太平间。按理说,这样的时分,这样的场景,会让人打心底泛起一丝凉意,然而谢遥觉察不到丝毫的恐惧。这不仅仅是因为,他是一个目睹过太多流血与死亡的刑警,更重要的是,那妇人的一双眼睛总是浮现在谢遥眼前,那与生俱来的美气,让谢遥满心温暖。

细碎的脚步声交织在粗重的脚步声里。谢遥知道他们来了。他掐灭香烟,让自己隐身于黑暗之中。

他得以完整地聆听精壮汉子与大眼睛妇人的对话。

零散的珠子被完美地串成熠熠闪光的项链。

精壮汉子名叫刘元,大眼睛妇人名叫灵儿。

忽明忽暗的月光照耀着相对而坐的两个人,时而照亮刘元的额头,时而照亮灵儿的大眼。

由于那天晚上刘元喝了一碗酒,而且他平素似乎不怎么喝酒,因此有些微醺。一直是刘元在叙述,而灵儿则几乎不发一言。最后灵儿轻声唱起了歌,这时谢遥发觉自己被卷入歌声的漩涡。他像一片浮萍,被那歌声的漩涡推来漾去,他仿佛在这歌声的漩涡里温暖地睡去,一次又一次短暂地醒来。

灵儿的歌声停下的时候,谢遥的梦也就醒了。此时,万籁俱寂,只有无数星子在微风拂动的水波里跳跃,让人产生忍不住跳到水里去捕捉那些星子的冲动。

刑警队长谢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从内心深处散发出来的巨大幸福感将他包围,他感觉自己就像刚刚洗过澡的婴儿,被搁在池塘边的草地上,大人走开了,而他并不孤单。

刘元

灵儿灵儿,你为什么要来看望他?灵儿灵儿,我为什么要找人打他?因为我喜欢你我讨厌他!

不错,我小时候是在张庄家里吃过住过,我在歌舞剧团所有的叔叔阿姨家里都吃过住过。为什么?因为我爹,也就是老歌,他坚决不承认我是他的儿子。我要活下去,就要吃要喝要有个地方睡觉,所以我只能让他们摸我的脑袋说我可怜吃他们的饭喝他们的水睡他们的床还得满脸堆笑。你知道吗灵儿?那时候我很瘦,一个吃百家饭的孩子能强壮到哪儿去呢?可每次玩骑马打仗,我总是扮演张庄的战马,让他骑在我的脖子上。我们通常都会输掉,这时张庄就会迁怒于我,他不敢打我,他会用刻薄的话骂我,他从小就是个语言天才,他写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成范文念给我们听。我讨厌那个语文老师,张庄干了坏事诬陷于我,那个语文老师就会叫我站起来,一脸慈祥地用一只手抚摸我瘦弱的肩膀。他嘴里说着关怀的话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摁在我肩上的手却不动声色地使劲,他使劲捏我的锁骨,直到我实在忍不住“哇”地一声大哭起来,他就转向全班同学说:“同学们,你们看,刘元同学知道自己错了,你们看他都哭了。我们相信,他以后一定不会再犯错误了。来吧同学们,让我们鼓掌,为刘元同学诚心认错的态度鼓掌。”于是同学们便兴高彩烈地拍起巴掌来,张庄拍得最响,一边拍还一边冲我做鬼脸。等我放学后回到歌舞剧团,每一个人都知道刘元又犯错误了刘元又面对全班同学流下了忏悔的眼泪。

我就这样长到十三岁。有一天我突然想,一个人没有父亲有什么关系呢?我挥挥胳膊,发觉自己有些力气了;我跳了跳,发觉自己能把树上的叶子扯下来了。我决定离开歌舞剧团,离开蒙乌,自己给自己找饭吃。我没有什么方向,随便选条路就离开了蒙乌。我当过扒手,被警察抓过;我当过乞丐,在广州的大街上被城管追得像疯狗一样跑。我吃了很多苦头,我慢慢长大。后来我到码头上干活,给一个倒腾打口CD的老板当搬运工。

打口CD你不知道吧灵儿?那就是刻录歌曲的塑料圆盘,外国人唱的,卖不掉的,要销毁,当成废塑料运到中国来。老板们就一箱一箱地抬走,找出其中那些还能听的,当作原版CD卖掉。说起来真是件奇怪的事情,CD盒子上那些稀奇古怪的洋文我一个也不认识,可只要把碟片塞进碟机,让它唱起来,我就能听出哪张好哪张不好。老板信我,根据我的意见给那些打口CD标价,赚了大钱,人们都说老板是内行。后来我有了一点钱,就开始自己做这个生意,很快就发了大财。

那一年我二十八岁了,有一天,天气预报有台风,我刚好坐在码头上。我看着那些大大小小的船急急忙忙地驶进港口避风。我突然想,人总是得有父母的,如果没有父母,他就不知道自己是从哪儿来的。我的母亲肯定是找不着了,她把我扔到歌舞剧团那一年,据说我只有四岁,我完全想不起她的样子来。歌舞剧团的人也没有给我提供任何有关母亲的线索。但我毕竟是有过一个父亲的,他就是老歌,尽管他自己不承认;我越想老歌越有可能是我的父亲,我继承了他唱歌的天赋,尽管我不会唱歌,可我为什么能够听出那些外国歌的好坏呢?我想一定是因为我的血管里流着老歌的血。

我从来没有那样急切地需要一个父亲,也从来没有那样急切地需要一个故乡,我以最低的价格卖出所有的店面,带着一笔巨款飞回蒙乌,像一条破船扑进海港,我扑进歌舞剧团的大杂院。他们都不认识我了,但我说出自己的名字后,他们都亲切地接纳了我。他们都是聪明人,他们只要看看我身上穿的衣服和脚上穿的鞋就知道我“发”了。

然而没有一个人知道我父亲老歌的去向,从他们含混不清的叙述中,我知道我的父亲老歌已经堕落了,他成天烂醉如泥宿花眠柳,总之一句话,他已经彻底毁了。他们的叙述让我的眼中饱含着热泪,这个时候,张庄的妈妈,拉了我的手,说:“孩子,到我们家洗把脸吧!”张妈妈的话让我的泪水落下来。

我在张庄家里洗了把脸,刚坐下,一个二十多岁,长得还算漂亮的姑娘就冲进张家的大门。她大叫着张庄你给我滚出来。张庄蓬头垢面地从里屋走出,打算夺门而逃。姑娘冲上去勇敢地扭住他的胳膊。张庄把脑袋偏来偏去躲闪姑娘的耳光时发现了我,他显然把我当成了姑娘的帮手,他没有问我是谁,而是反手抽了姑娘一记响亮的耳光:“反了你了!带上野男人闹到我家里来了?”

我赶紧说我是刘元,他松了口气,立即大声命令我帮他抓住那个姑娘,我迟疑片刻,抓住姑娘的一条胳膊,劝她有话坐下来慢慢讲。这个时候张妈妈抓住了姑娘的另一条胳膊,姑娘就势一头扑进张妈妈的怀抱失声痛哭,控诉张庄以谈恋爱为名搞大了她的肚子,现在张庄的孽种就在这里,她一边哭叫一边撩起衣服露出白花花的肚皮,同时用一只手响亮地拍打着它,像是为她的哭诉打着拍子。

张庄嗤嗤冷笑,他说他喜欢搞女人不假,但他始终坚持两个基本点:一是处女不搞,怕搞过之后脱不了身;二是坚持使用安全套,他必须为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负责。他说,我这样热爱生命的人,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吗?谁知道你有没有艾滋病?我可不想跟你快活三分钟就得付出生命的代价!你和我搞上之前难道还是处女吗?你怀上了我的孩子?你怀上了张庄的孩子?张庄让一个女人怀上了他的孩子?哈哈哈,这是我听过的,他妈的最最好笑的笑话!哈哈哈,哈哈哈。

张妈妈腾出一只手抹眼泪,顺势把姑娘推开:“作孽呀!张庄你堕落了啊,你怎么能像老歌,像那个老嫖客的亲儿子呀!”

姑娘又朝张庄扑过去,他敏捷地闪开,姑娘径直扑进沙发。张庄冷笑着说:“好!有本事你把孩子生下来,我们去做亲子鉴定!孩子如果是我的,你们娘儿俩我全认下!孩子如果不是我的,我要上法庭告你,让你赔我的名誉损失费!”

整个过程中,张爸爸铁青着脸,没有说一句话。

我悄悄离开了张庄的家。

后来,听说,那个姑娘被张庄唬住,悻悻地走掉。这时张爸爸发出惊雷般的狂吼:“滚,你给我滚!我和你妈的老脸都让你给丢尽了!滚!滚!滚!”

张庄就此离开蒙乌去了省城。

我得说,那天在张家,有两句话对我的刺激很深。一是张妈妈说张庄像老歌的亲儿子,这句话让我很不舒服,那我算什么?究竟谁是谁的儿子,这是首要问题;二是张庄说出的“亲子鉴定”几个字提醒了我,我为什么不拉着老歌去做个亲子鉴定呢?如果他真的不是我爹,那就算了吧!就当我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没爹没娘就没爹没娘吧!

我费了不少劲才找到老歌,听我说要拉他去医院,他吓坏了,一个劲地说他没病,他的相好都是干净的,没病。谁要有病了,都会提前告诉他,让他小心别染了去。我冷笑着说,看来你那些相好对你很好嘛!拉你去医院,不是给你做性病检查,是带你去做个实验。

亲子鉴定很快有了结论,老歌果然是我亲爹。说实话,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个结论,我以为老歌真的不是我爹,他才敢否定得那样坚决。现在科学证明他真的是我爹,他却对我不管不顾,让我的童年饱受精神和肉体的摧残。我真的不想要这个爹。可我回来就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爹的,现在找到了,老歌他就是我爹。

我把老歌拉到医院大楼前,把报告单砸进他的手心:“你就是我爹,这是科学,你赖不掉。”老歌当时就傻掉,好一阵子,他才哭着一个劲说对不起,说他从来没有照顾过我,说他从来就没有给我当过一天爹,让我还是不要他这个爹吧。我也哭,我说:“你是我爹,这是科学。尽管你没有当过我一天爹,但你毕竟就是我爹。你从现在开始当我爹吧!”说完我就叫“爸爸”,老歌的样子很吃惊,过了很久,他才挥手擦干眼泪,“嗯”了一声。

我本来已经不哭,老歌一“嗯”,我的眼泪又流下来,我说:“爸爸,我要养着你!”

老歌仰起头来,他站在医院大楼前,那天阳光明亮,他让太阳直直地照着他的脸。他努力睁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太阳,像是要从太阳那里找一个答案。他不得不闭上眼睛,又过了好一阵子,他睁开眼睛,对我说:“那好吧!我就当你爹。当爹就要像个当爹的样子。刘元,你现在是有身份的人了,我不能辱没你的身份。这样吧,酒我不喝了,相好们那儿,我也不去了,你给我买台钢琴吧!”

我就真给他买了台钢琴,他也真就学会了弹钢琴,我还给他钱,让他收购了很多民间的音乐古籍,我请人吃饭,让他当上市音乐家协会的副主席。原本想,日子就这样和和美美地过下去。可张庄这小子一冒出来,事情全毁了。

灵儿灵儿,张庄要是不让你开口唱歌,我爹他就不会迷上你;灵儿灵儿,张庄要是不跟我爸谈什么钱的事情,他就不会想着卖掉我给他买的钢琴!你说对吗灵儿?张庄简直就是个鬼!我不是打他,我是打鬼!

灵儿你为什么摇头呢?难道不是这样么?

灵儿你为什么还是摇头呢?好吧,那我实话告诉你,我不是恨张庄,我是恨我爹老歌,恨他夺走了我心爱的灵儿。但我不能恨我爹对吗?一个人怎么能恨他的爹呢?我总得找个人恨吧?所以我只能恨张庄,所以我要找人打断他的腿!

灵儿灵儿,你不快乐了吗?我知道你尽管还是笑着的,但是你不快乐了。告诉你吧灵儿,我喜欢你,我打第一眼看到你,我就喜欢上了你。你怎么能和我的爹结婚呢?我又怎么能跟我的爹去争抢一个女人呢?我知道张庄也喜欢你,可是他没胆量喜欢你;我悄悄地爱着你却不敢向你表白,因为我有大恐惧。

灵儿你一定听说过当年我的母亲带着我来寻找父亲老歌的故事。我问过歌舞剧团的叔叔阿姨,在他们的描述中,我的母亲就是你现在这个样子,更何况你还能唱那么好听的歌。我担心你是我亲亲的妹妹。啊,如果你是我亲亲的妹妹,你就是老歌亲亲的女儿,无论是我,还是我爹娶了你,那都禽兽不如,禽兽不如啊!我马上找人去调查这件事情。等我确认你并不是我亲亲的妹妹,你和我、和老歌都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一切都晚了,你已经成了我爹老歌的未婚妻。

我不能恨我的亲爹,我恨巧言令色的张庄!

“不是你说的那样。”这个时候灵儿开口说话了:“事情本来就是这样的。”

“你说什么呀?你都把我搞糊涂了。”

“我说不明白的,我来唱给你听好么?”灵儿说。

于是灵儿就唱了起来,她用一种奇怪的语言唱出那首歌,歌词大意是:

她已经忘记了自己来自何方,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有一天她会遇上一个人,那个人和她唱着同样的歌。她要和这个人生活在一起。她的孩子长大了,也会唱歌,唱歌的孩子长大了会遇上另一个唱歌的人,他们在一起,会生下一个孩子,孩子生下来就会唱歌,孩子长大了会遇上另一个唱歌的人,他们在一起,会生下一个孩子,孩子生下来就会唱歌……

歌声如揉碎在水波里的月光,水流到哪里,月光就流到那里,永不停歇,永无止境。

灵儿的歌声渐渐地淡,停下来。

揉碎在水波里的满天星斗,闪烁,浮沉。

“灵儿,你说对了,事情本来就是这样的。”

灵儿与生俱来浸着微笑的大眼里,似有星光闪过。

“我们一起去看望张庄吧,我不会再伤害他。我不恨灵儿,不恨张庄,不恨老歌,我连我自己都不恨了。”

谢遥

数日之后,身着便服的刑警队长谢遥出现在歌舞剧团的大杂院里,他打听着走进老歌与灵儿的小屋。落座后,他指着几乎占去屋子一半空间的钢琴,用一种温和而谦卑的语气,询问主人是否要卖掉那台钢琴?

白发的男主人笑而不答,他掀开琴盖,弹出一串流畅的音符。音符消失的地方,白发的男主人吟哦诗章般低声开始歌唱。他的歌声渐渐高亢,黑发大眼的女主人加入进来。歌声像一棵树上开出的两朵花,它们如此相似,却有各自的美丽,它们在同样的风中以同样的姿态颤抖;歌声是盘旋在蓝天里的两只鸟,它们简直就是一个母亲生出来的,却飞得一个高些,一个低些,一只被浮云遮住的时候,另一只就盘旋在浮云之上,声声切切地呼唤着;一只笔直地向前飞着时,另一只就浮浮沉沉地绕着曲线……

夕阳照上琴盖,反射到正在歌唱着的男人的白发和女人的黑发。男主人和女主人都闭着眼,他们的身体轻晃,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女主人的孩子坐在夕阳的晕圈里,他仰着脸,圆睁着两只乌黑的大眼,孩子的身体也轻轻地晃动着,咿呀着发出音节。

谢遥的脸上也浮起微笑来,尽管他自己并不知道。

歌声消散后,谢遥听到男主人的声音:

“你听,的确是一架好琴,可惜,对我们已经没有用处了。”

男主人和女主人原打算把那架钢琴送给谢遥,但谢遥坚持给出一个合理的价格。谢遥雇来的民工将钢琴抬上卡车时,男主人从书架上翻出几本古谱送给谢遥。他说:“你看,是些好书,但对我们来说,它们已经没什么用处了。”

谢遥不得不把沙发和茶几卖给旧货商,这才勉强把钢琴塞进自家的客厅。男主人送的古谱,以及谢遥喜欢的现代作家作品,包括《徐志摩诗文精编》被他整齐地码放到琴盖上。

这时候又一个黄昏降临,艳红的夕阳透过窗棂,照亮书籍和钢琴。谢遥并不知道自己是在微笑着的。现在,他的客厅就像男女主人唱和的歌声,带着与生俱来的美气,让微笑不知不觉地浮上谢遥的脸庞。

为什么一个刑警的客厅里就不能有一架钢琴呢?尽管他不会,也永远不会去学习如何弹奏那台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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