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分化对我国粮食生产影响的实证研究
——基于1985~2012年的时间序列数据
2014-08-22魏君英何蒲明刘红
魏君英 何蒲明 刘红
(长江大学 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荆州 434023)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以及户籍制度的逐步放松,我国农民的职业和收入不断地分化,并在近几年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而呈加速趋势。作为粮食生产主体的农民,其职业和收入的分化必定对我国粮食生产、粮食安全带来重要的影响。从粮食生产角度看,农民职业分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土地的集中,进而有利于农地规模化经营,但另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农民难以自发地分化出以粮食社会化生产为主要目标的粮食生产者群体;从粮食需求角度看,占人口半数以上的农民收入分化必定会影响粮食消费需求数量及结构,进而影响粮食生产。那么,农民职业分化和收入分化对我国粮食生产究竟带来何种影响?研究该问题对于合理引导农民分化,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相关理论研究进展
农民分化是各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社会历史现象,国内外学者已对农民分化问题展开大量有价值的研究,其中农民分化的影响是近几年来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农民分化对土地流转的影响。长期看,农民职业分化为土地合理流转创造了条件,有利于推动农业的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但分化不彻底导致农民兼业化,不利于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1~3]。农民职业分化、人力资本分化及收入分化分别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地流转行为意愿及劳动力转移行为意愿[4~5],农民分化特征对农地流转意愿存在着显著正向影响[6]。家庭非农就业人数比和非农收入比对退出土地的意愿具有正向显著影响,对不愿退出土地意愿影响不显著[7]。二是农民分化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农民职业分化引致的非农就业对土地利用行为存在正负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促进了土地流转,改变了农户的投资结构,另一方面也会引起农业劳动力的紧张,如果没有足够的替代要素投入,将会影响土地的生产能力[8~9]。三是农民分化对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农民职业分化使得农户逐步向兼业化发展,农户兼业化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是显著的,但是,其影响的正负性在学术界仍然还存在较大的争议[10~11]。农民职业分化意味着相应扩大了单个劳动力的生产规模,从而提高了农业劳动力的生产率,同时,农民综合素质普遍得到了提高,有利于农业经营活动的创新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但未职业分化农民的整体素质下降,年龄偏大,新增劳动力来源不足,则影响了农业生产水平的提升[1,12]。
综合现有研究文献,大部分学者研究了农民职业分化对农业生产的相关因素影响,且影响存在正负两个方面的可能性,因此,农民分化对粮食生产的直接影响尚无定论,同时,已有的研究较少分析农民收入分化的影响,而现实中,农民收入分化是农民分化的重要特征之一,由于我国农村居民人口仍占总人口半数以上,农民收入分化必定会间接影响粮食生产。针对上述问题,笔者采用实证分析方法,分析农民职业分化与收入分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二、实证研究
(一)变量指标的选取与数据说明
1.粮食生产变量的选取
反映粮食生产变化情况的指标很多,比如粮食的产量水平,粮食的播种面积,单产水平的高低等等。近年来,虽然我国粮食产量在不断增加,粮食总播种面积总体上也呈上升趋势,但粮播比重(粮播比重=粮食播种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则不断下降,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见表1),下降趋势非常明显。粮播比例的变化反映了粮食播种面积的相对变化,该指标的变化不仅反映了种粮效益对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影响,还反映了农业结构变化,所以粮食播种面积相对数的变化(粮食播种面积比重=粮食播种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更能反映农民分化对粮食生产影响。鉴于研究目的,笔者选取粮食播种面积所占比重(Y,简称粮播比重)来衡量粮食安全。
2.农民分化变量的选取
笔者借鉴现有研究文献[13]的方法,从水平向度和垂直向度两个方面来选择衡量农民分化程度的变量,其中职业分化反映了农民分化的水平向度,收入分化反映了农民分化的垂直向度。
农民的职业分化是指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一部分农民逐步从农业生产领域转移出来进入其他非农业生产领域(牟少岩、杨学成,2008),农民职业分化总体上看是农民向非农职业转移,因此,可用农村劳动力中的非农从业人员比例来衡量农民职业分化程度(用X1表示),其计算公式为:非农从业人员比例=(农村就业人数-农业就业人数)/农村就业人数。农民收入分化包括农民收入结构的分化和收入高低的分化,其中与粮食生产密切相关的是收入结构的分化,因此,只考察农民收入结构的分化程度。在农户家庭收入构成中,能反映农户收入分化指标是工资性收入的比重,因为工资性收入主要来源于农户从事非农产业(包括兼业)。因此,可用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比重来衡量农户家庭收入构成中通过从事非农产业所获得收入比例,即农民收入结构分化程度(用X2表示)。
3.数据说明
笔者研究数据为1985~2012年的年度数据,文中所用的粮食播种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农村就业人数、农业就业人数、工资性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六组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历年)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历年),具体变量指标,见表1。
(二)模型设定
农民从事非农职业后,并不会立即从粮食生产中退出,因为大多数非农职业并不稳定,农民往往在外出务工时仍保留粮食生产用地,在农忙或非农工作的闲暇时候,回到农村从事粮食生产,以保证口粮。因此,农民从事非农职业到最后退出粮食生产活动会经历一段时期。同时,农民只有在工资性收入来源比较稳定的情况下才会真正退出粮食生产活动。可见,职业分化和收入分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存在滞后效应或长期效应。此外,粮食生产自身存在累积效应,即前期生产水平会影响后期的生产决策。考虑农民职业分化和收入分化的滞后效应以及粮食生产的累积效应,笔者采用自回归分布滞后估计模型(ADLM)分析农民职业分化和收入分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在模型中引进粮食生产、农户职业分化和收入分化的滞后变量,如式(1)所示。
式中,y为反映粮食生产情况的粮播比例,x1为农民职业分化程度,x2为农民收入分化程度。对于模型(1)的估计,关键是滞后阶数的选择,同时,对于动态模型,包含被解释变量的滞后项,导致解释变量与随机干扰项存在相关性,同时解释变量可能存在内生性。为此,我们采用目前被广泛使用的广义矩估计方法进行分析。该方法能够有效克服内生性问题,同时通过赤池信息准则(AIC)和斯瓦兹准则(SC)检验能够合理地选择滞后阶数。
(三)估计结果分析
根据赤池信息准则和斯瓦兹准则检验,我们考虑了不同滞后期的自分布滞后估计模型,模型估计结果,见表2所示。
表1 1985~2012年我国粮播比例、农村劳动力非农从业比例和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
表2 自回归分布滞后估计结果
注:上标“***”、“**”、“*”分别表示1%、5%、10%置信水平。
1.职业分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
表2中的第3列和第4列为职业分化对粮食生产影响的估计结果。我们首先选择滞后1期的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进行分析,由广义矩估计方法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模型整体拟合较好。同时,我们发现,滞后1期的职业分化(L1(X1))系数为负且不显著(-0.0445),但滞后1期的粮播比例(L1(Y1))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为正值(0.9160)。这初步判断出粮食生产表现出惯性趋势,粮食生产的累积效应明显,近年来我国粮食产量的变化趋势也验证了这一结果。在世纪之交的前后近10年中,我国粮食产量呈连续下降趋势,但自2004年来,我国粮食产量出现了10连增。
进一步,为考察实证结论的稳健性,我们选择滞后2期的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进行敏感性检验。检验结果显示,滞后2期的职业分化(L2(X1))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仍然为负值(-0.4753),这说明,从短期来看,农民的职业分化不利于粮食安全。并且,滞后2期的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的估计结果显示,粮食生产惯性特征依然显著,在1%的显著性下系数为0.9205。
变量间短期变动的制衡关系可能掩盖变量间的长期内在联系,需要进行长期分析。我们选择职业分化变量的4期移动平均值作为考察职业分化对粮食生产长期效应的替代变量。估计结果显示,职业分化长期效应(X1)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为负值(-0.6637),这说明,从长期来看,职业分化也不利于粮食安全。
产生上述结果的可能原因是,农民职业分化的初期,农民在外出务工之前基本上都会对今后一段时期家里的农业生产活动有所安排,尤其是工作不很稳定时,他们还会不时地回到家乡从事农业生产,此时的粮播比例不会显著减少。但随着时间推移,农民外出务工次数增加,尤其在工作比较稳定时,其参与农业生产活动的时间逐渐减少,直至最后完全退出粮食生产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农户对于粮食生产用地的处理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将土地暂时流转给其他仍留守农村的农户,要么抛荒。如果土地流转顺利,农民外出务工对粮食生产影响较小,因为土地流转会相对扩大其他农户的种植规模,粮播比例不会下降,甚至还会在一定程度提高这部分农户的生产规模,从而产生规模经济效应。但现实中,短期内,因为工作以及收入的不稳定性预期,绝大部分外出务工的农户为了留后路,不会立即把土地转让给他人,而在长期内,如果土地流转机制不畅通,农户也难以把土地转让出去,从而导致土地抛荒,或者让留守的老人与妇女来种粮,但这部分留守农户由于能力有限,自然会减少种植规模,从而最终导致粮播比例下降。
2.收入分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
表2中的第5列和第6列为收入分化对粮食生产影响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滞后1期和滞后2期的模型整体拟合都较好。滞后1期的收入分化(L1(X2))系数为负,且不显著(-0.033),但滞后1期的粮播比例(L1(Y1))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为正值(0.8951),粮食生产表现出惯性趋势。而滞后2期的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的估计结果显示,收入分化(L1(X2))对粮食生产的影响仍然为负且不显著(-0.0989),这说明,短期来看,农民的收入分化不利于粮食生产,但影响并不大。滞后1期粮播比例(L1(Y1))的系数仍为正且比较显著,说明粮食生产仍表现出惯性趋势,累积效应明显。
为考察收入分化对粮食生产的长期效应,我们同样选择收入分化变量的4期移动平均值作为考察收入分化对粮食安全长期效应的替代变量,估计结果显示,收入分化的长期效应(X2)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为负(-0.3209),这说明,从长期来看,收入分化也不利于粮食生产。
产生上述结果的可能原因是:在农户外出务工从事非农产业的初期,收入还处于不稳定状态,其收入与种粮收益的差别还不是很明显,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务工收入稳定之后,其收入与种粮收益的差别就越来越明显,而且随着外出务工农民的工资性收入的不断增加,其示范效应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土地,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和工业,这样会在较大程度上使粮播比例下降。
此外,根据表2中的估计结果,我们还发现,无论是从长期还是短期来看,职业分化对粮食生产的负面影响要大于收入分化的负面影响。其可能的原因是,职业分化直接会减少种粮主体,从而对粮食生产会产生更为直接的影响,而收入分化的影响(包括务工收入的示范效应)需要通过较长时期才能显现出来。
(四)Granger因果检验
模型(1)估计的结果表明,无论短期还是长期,农民职业分化与收入分化对粮食生产均产生负面影响。为进一步检验农民职业分化与收入分化与粮食生产变化之间的关系,我们对各变量进行了Granger 因果检验,检验结果,见表3。
表3 粮播比例、职业分化和收入分化的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
表3的检验结果表明,滞后2期时,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职业分化与粮食生产之间存在单向的Granger 因果关系,即职业分化是粮食生产变化的原因,而粮食生产变化不是职业分化的原因;收入分化与粮食生产变化在滞后5期时才存在因果关系,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收入分化是粮食生产变化的单向原因。该结果进一步证实了模型(1)的估计结果,即职业分化与收入分化均是粮食生产变化的影响因素,且收入分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相对职业分化而言需要在更长的时期显现出来。此外,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职业分化与收入分化存在双向因果关系,即职业分化与收入分化互为因果关系,这意味着,如果考虑职业分化与收入分化的交互作用,农民分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会更大。
三、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述实证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不管是从短期来看,还是从长期来看,农民职业分化和收入分化均不利于粮食生产,而且如果考虑农民职业分化与收入分化的交互作用,农民分化对粮食生产的负面影响会更大。产生上述结果的原因,主要是在农民分化过程中土地流转机制不通畅,农民务工收入与种粮收益差距太大,在新的粮食种植主体没有培育起来之前,如果不能解决土地流转问题以及种粮收益低下问题,那么农民分化会对粮食生产产生很大影响,甚至会危害我国粮食安全。
但是,“农民职业分化和收入分化均不利于粮食生产”这个结论并不意味着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就不采取措施促进农民分化,更不能说明农民分化与粮食安全二者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根据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一个国家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必然要有一定数量的农民转移到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同时也要求有一定数量素质较高的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笔者实证研究之所以有这个结论,因为这个结论是基于1985~2012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实证得来的,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过去我国农民分化存在一定的无序状态,现在既然已经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就要加以正确引导,争取获得农民分化与粮食安全的双赢。基于上述实证结果,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改革和完善相关制度,正确引导农民分化。当前,多数从农业中分化出来进入其他行业的农民,其工作流动性强,稳定性差,处于“城乡两栖”和“农工两栖”状态,这种“两栖”状态最直接的后果是导致农民兼业化[14],对于促进农民彻底分化、稳定提高收入水平具有不利的影响。因此,我们要努力正确引导和促进农户分化。为此,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吸纳农民工进城落户为方向,赋予农民更自由的迁徙权,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能够在城镇居住落户,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让这部分农民在城市能够定居下来、发展得好。二是进一步增强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分层次、广覆盖的社会的保障体系,加大相关公共支出力度,拓展投融资渠道,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三是完善多元化住房供给制度,努力降低城市生活成本。城市的高生活成本,首要因素无疑是城市房价过高,要想农民永久性地迁入城市,必须要有安身之所,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两限商品房和安居商品房等,应当将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第二,进一步提高种粮的比较效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关键还是要提高种粮的比较效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而解决“谁来种粮”问题,最关键的是解决怎样让农民种粮能赚钱,由于种粮比较效益偏低,农民在调整农业结构时必然调减粮食面积,改种其他作物。相对劳务经济,种粮的效益差距更为悬殊。要想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必须协调种粮与打工和种植经济作物的收益,不断提高种粮的比较效益,才能吸引更多的农民回归土地。为此,首先,要健全价格体系,粮食提价与农资控价双管齐下,粮食最低收购价格要充分考虑当期粮食生产成本,随着农资和工价的上涨及时予以调整,允许粮食价格适度上涨,并让农民从中真正得到实惠,对农资企业按照政府限价销售本地市场的给予适当补贴。其次,将粮食补贴与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挂钩,将“补面积”、“补产销量”与“补技术”相结合,解决技术落地、技术到位的问题,充分调动农民采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最后,推进粮食生产的规模化与专业化,通过政策引导,加速土地流转,加快分散种植向规模经营跨越,让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大力发展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通过规模化和专业化,摊薄种粮成本、提高种粮效益[15]。
第三,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未来“谁来种粮”的问题的最关键因素是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已经呈现老龄化、低文化,出现了年龄段、季节性、区域性等结构性短缺,必须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二是由于农民不断分化,要通过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解决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偏低问题。三是针对农户分散经营,要通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解决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偏低问题。为此,首先,通过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拓宽培养途径,完善培养政策,以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建设为核心,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其次,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主体地位,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土地规模经营,“让更少的农民种更多的地”。[16]最后,以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为原则,支持引导专业合作社做实做大做强,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带动能力和发展活力。第四,进一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完善扶持政策措施,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参考文献:
[1]牟少岩,杨学成.农民职业分化微观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以青岛为例[J].农业经济问题,2008(11).
[2]梁流涛,曲福田,诸培新,马凯.不同兼业类型农户的土地利用行为和效率分析——基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实证研究[J].资源科学,2008(10).
[3]Paul C.Westcos.The Evolution of China,s Rural Labor Markets During the Reforms[J].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2010(30).
[4]秦雯.农民分化、农地流转与劳动力转移行为[J].学术研究,2012(7).
[5]K.J.Button.Determinants and Impacts of Rural Land Market Activity:Evidence from Nicaragua [J].World Development,2007(8).
[6]许恒周,郭玉燕,吴冠岑.农民分化对耕地利用效率的影响——基于农户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2(6).
[7]严燕,杨庆媛,张佰林,藏波.非农就业对农户土地退出意愿影响的实证研究[J].西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6).
[8]李明艳,陈利根,石晓平.非农就业与农户土地利用行为实证分析:配置效应、兼业效应与投资效应——基于2005年江西省农户调研数据[J].农业技术经济,2010(3).
[9]Young naf WH.H nadcoce.Egalitarianism,Subsistence Provision and Work Incentives in China’s Agricultural Collective[J].World Development,2009(2).
[10]高强,李凌超,丁慧媛.农户兼业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研究——基于山东省胶州市调查数据的分析[J].山东经济,2011(6).
[11]向国成.小农经济效率改进论纲:超边际经济学之应用研究[J].社会科学战线,2005(4).
[12]朱玲,金成武.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与金融危机应对[J].管理世界,2009(3).
[13]许恒周,石淑芹,吴冠岑.农地流转市场发育、农民阶层分化与农民养老保障模式选择——基于我国东部地区农户问卷调查的实证研究[J].资源科学,2012(1).
[14]李宪宝,高强.行为逻辑、分化结果与发展前景——对 1978 年以来我国农户分化行为的考察[J].农业经济问题,2013(2).
[15]林强.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几点建议[EB/OL].http://www.hnagri.gov.cn/web/hnagrizw/ snzx/qsxxlb/hy/ content_74605.html,2011-04-27.
[16]贾广东.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EB/OL].中国农经信息网,2012-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