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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方言的助词“唻”

2014-08-15

焦作大学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新县会儿背书

沈 娇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新县隶属于河南省信阳市,按照方言分区,新县属于中原官话。但是新县内部各区方言也存在差异。其南部与湖北毗邻,历史上是由湖北管辖,所以南部的泗店、卡房等受鄂东方言的影响,我们将其称为南方言区。北部的八里、沙窝受潢川县中原官话信蚌片诸方言影响,我们称之为北方言区。其他几个乡镇如新集、浒湾等所构成的方言岛既不同于北部中原官话,又不同于南部鄂东方言①。本文说明的助词“唻”的用法以南方言区为基础。

1.助词“唻”[lai0]

“唻”一般出现在句子或者分句的末尾,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后,表示整个句子所陈述的事件或者状态是曾经发生或者刚刚发生过的。

1.1 形式特点

从形式上看,“唻”可以用于以下句式中:

1.1.1 (S+)V+唻

表示过去曾经发生了这个动词所代表的动作。

(1)a将会儿我背唻。刚刚我背过了。

受普通话的影响,在实际的新县方言运用中,我们也在“唻”前面加上“过”。“过”在普通话里具有陈述过去事实的意思,受这层意思的影响,新县方言中也说“V+过+唻”,例如:

(1)b将会儿我背过唻。刚刚我背过了。

由此可以看出,加上“过”之后两个句子在语义上没有差别,这种用法在新派人尤其是正在读书的学生口中出现较多,而在老派新县人中是不加“过”的。

有时,为了情绪表达的完整性和语义的连贯性,我们会在这样的句子后面加上 “乞”这个语气词,构成“(S+)V+唻+乞”句式。加上“乞”之后句子的意义不发生变化,但是表达了一种肯定,表示这个动词所代表的动作在过去确实发生过。例如上述两句也可以说成:

(1)c将会儿我背过唻乞。刚刚我是背过了的。

对比(1)a、b、c 三个句子,我们可以看出,a、b 两句仅表示刚刚“背过了”,而c句不仅表示刚刚背过了,还突出了说话人一种肯定的情绪,用以突显“背过了”这个事实。

因此,“唻”作为动态助词的第一个句式也可以写作:(S+)V+(过+)唻(+乞)。 其中 S、“过”、“乞”可以随机出现。

1.1.2 (S+)V+O+唻

加上宾语之后,句式2同句式1有所差别,但意义上大体一致,表示过去曾经发生了动宾短语所代表的动作。例如:

(2)a将会儿我背书唻,你找我做么事?刚才我背书去了,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与句式 1不同的是,这里不可以在“唻”前加“过”。如:

(2)b将会我背过书唻,你找我做么事?*

与句式1相同,这里句末也可以加“乞”表示强调或者突显过去发生了这个动宾短语所代表的动作,这种对比的意义同句式1。如:

(2)c将会儿我背书唻乞,你找我做么事?刚才我是背书去了,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但有一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当在句末加上 “乞”之后,“唻”之前就可以加“过”了。

(2)d将会儿我背过书唻乞,你找我做么事?刚才我是背书去了,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因此,句式 2 可以写成(S+)V(+过)+O+唻(+乞),但“过”必须在“乞”出现时才可使用。

1.1.3 (S+)A+唻

“唻”跟在形容词之后表示过去曾经存在的状态,但是这类句子不多见,并且一般都要带上 “乞”或者“过”,否则就很别扭。可以是 A+唻+乞或者A+过+唻,也可以是A+过+唻+乞。这类句子有:

(3)a他穷唻乞,晓得穷人的苦。他以前是穷过的,所以知道穷人的苦。

b他穷过唻,晓得穷人的苦。

c他穷过唻乞,晓得穷人的苦。d他穷唻,晓得穷人的苦。

1.1.4 对“V(+过)(+O)了没”的提问,肯定回答是“V唻”,否定回答是“没有”或者“没V”。例如:

(4)——读了没?/读书了没?/读过书了没?

——读唻。

——没有。/没读。

1.2 语义特点

(1)用在动词之后,构成“V+唻”的基本句式,在语义上着重强调过这个动词所代表的动作,不强调句子中的其他成分。例如(4)句“将会儿我背唻”,对比普通话中的“刚刚我背书”来说,这个句子更强调“背”这个动作曾经发生过,它可以存在于以下几种语境:

a刚刚我把书好好背过了,不只是随便看看。

b我确实是背书了,没有干别的事情。

c——你背过了吗?

——我真的是背了。

由此可以得知,“V+唻”在这三个语境中反应了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说话人是在肯定动作确实在过去发生了,以达到让听话人相信的目的。

(2)用在动宾短语之后,构成“V+O+唻”的基本句式,在语义上不侧重动词所代表的动作,而是侧重于宾语代表的内容。

例如(2)句“将会儿我背书唻,你找我做么事”,这里强调“书”,深层的意思是“我刚刚去背书了,不是背笔记或者别的东西”。“V+唻”强调动作V,“V+O+唻”则强调宾语O。

(3)“唻”也可以跟在形容词之后,但必须带上“乞”或者“过”,构成“A+(过+)唻+乞”,同样表示在过去存在某种状态。只是这类句子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句子的施事主语只能是人。

她脸将会儿还红唻。

墙将会儿还白唻。

第二,形容词必须是代表在某个阶段的状态,且这个状态会随时间而发生变化,在说话的当下来说已经发生了变化或者说已经不存在了。如穷、富、胖、瘦、白、红等等。

2.新县方言助词“唻”与普通话“过”的比较

房玉清认为,根据“过”跟副词“曾经”能否共现可以把它分为两个:不能跟“曾经”共现的是“过1”,可以跟“曾经”共现的是“过2”②。这里对比的是新县方言的助词“唻”与普通话中“过2”的比较。

2.1 相同点

首先,二者都表示经历,都显示了句子曾经发生过某动作或者曾经有过某状态。例如:

(5) a[新]他坐牢唻。

(5) b[普]他坐过牢。

其次,二者都可以表示事件或状态经历的时间是远时间,尤其是“过”。例如:

(6) a[新]这件衣服我买唻。

(6) b[普]这件衣服我买过。

最后,“过”和“唻”表达相同的经历体时间。“过”与过去的时间相联系,这里的“过去”包括三种情况:

a事情发生在说话时刻之前,确已成为过去。如:“从前我在舞场的时候,他很追过我一阵子”。

b从将来的某一时刻看事情成为过去。如:“八爷醒了之后您可千万别说我们来过”。

c假设事情成为过去。如:“如果他学过动物学,他一定知道鲸鱼不是鱼。”③

新县方言中的“唻”所代表的时间也包括这三种情况,如:

a他以前追我唻。

b他醒了你千万莫说我们来唻乞。

c假如他学动物学唻,他一定晓得鲸鱼不是鱼。

2.2不同点

动态助词“过”与新县方言中的“唻”也有很大差别。

首先,二者都可以放在动词后面构成“V+过”或者“V+唻”,但是 “过”紧跟动词之后位于宾语之前构成“V+过+O”,而“唻”只能放在宾语后面,构成“V+O+唻”。如:

(7) a[新]北京我去唻。

(7) b[普]北京我去过。

其次,二者一般表示远时间所发生的事情,但是“唻”也可以用在日常行为事件之后,表示刚刚发生的事情。例如“洗汗唻”、“吃饭唻”表示刚刚结束“洗澡”、“吃饭”的动作,但是“洗过澡”、“吃过饭”通常不表示刚刚结束的动作。

最后,“过”和“唻”都可以用在事情还没有发生的陈述句(如将来时态的句子和假设句)中,但是“过”可以用于对应的否定句,“唻”不可以。如:

(8) a[新]这件事我听说唻。

(8) b[普]这件事我听说过。

(8)c[新]这件事我从没听说唻。

(8)d[普]这件事我从没听说过。

2.3 古代汉语中的助词“来”

王力(1958)认为“过”字在唐代已有萌芽,到了宋代才渐渐多了起来。一般认为,作为表示经历的动态助词“过2”在宋代才逐渐产生④。 在“过2”产生之前,用来表达经历体的助词也有“来”。“魏晋时期,产生了用在句尾的助词‘来’,表示一个事件或一个过程是曾经发生过的。……现代汉语普通话中已经完全消失了”⑤,但是在新县方言中依旧存在并保留下来。

(9)“送师兄去来? ”对曰:“送了也。 ”(《祖堂集》)

(10)师一日问雪峰:“作甚么来?”雪峰云:“斫槽来。”(《大正藏·洞山良介禅师语录》)

上述例句中,“来”都作为助词出现在句末或分句句末,表示过去经历了某件事,且动作没有延续到现在,也不会持续到将来。这与新县方言中助词“来”的用法相同。

3. 新县方言助词 “唻”与其他方言区助词“来”的比较

3.1 各方言区的助词“来”

上高话⑥:

上高县位于江西省西北部,属于赣方言宜春片。在上高话中,助词“来”包括事态助词“来1”和动态助词“来2”。“来1”可以表示最近刚刚发生的事情或者现象,可以跟“刚刚”等共现;“来2”可以跟远时间共现,也可以跟近过去共现。“来1”可以用在日常行为事件后面,“来2”则不可以。例如:

(11)老屋漏雨来1。

(12)老屋漏来2雨。

确山方言⑦:

确山方言属于中原官话罗项片。确山方言的助词“来”表示时间的完成和实现,并且只用于“已然”的时间,处于句中。“来”的组合能力很强,只要表意上需要,可以跟任何语义特征的动词和形容词成分组合。

(13)给他来十块钱。

(14)电视修好来三天来。

天镇方言⑧:

天镇县位于山西的东北角,其方言属于晋语大包(大同-包头)片。在天镇方言中,“来”所表示的“曾经发生”大多可以看做是近经历体。“来”除了表曾经之外,还可以表示进行和将来。

(15)你做甚事屹来?我去学校拿材料屹来呀,能做甚?

3.2 方言比较

新县方言中的“唻”与上述各方言区中的助词“来”可以判定为是同一个词的地域变体。其差别主要有:

(1)新县方言中的“唻”属于事态助词。李小凡指出,事态和动态都属于体貌范畴,二者的不同在于,二者处于不同的句法层次,动态属词平面,事态属句层面。例如在“老王死来两天来”这句话中,第一个“来”是动态助词,这个句子存在于上高方言和确山方言中,但在新县方言里没有这种用法;第二个“来”是事态助词,同新县方言中的“唻”一样,用于句末表示经历。

(2)“来”在各方言区中作为助词时所表示的“曾经发生”大多可以看成是近经历体,例如上高话、天镇方言等等;而新县话中的“唻”不仅仅表示近经历体,还能表示一般经历体,和近代汉语相同。在上高话中,事态助词“来1”多表示近过去,而新县方言中的“唻”可以跟表示远时间的“多年前”等共现,如“十年前他去北京唻”。

(3)有些方言(如天镇方言)中,“来”可以表示将来,但是新县方言中的“唻”只表示过去发生的动作或者存在的状态,即使在将来时的句子里,它仍旧表达相对于将来的过去时态。如“他醒了你千万莫跟他说我来唻乞”,虽然这个句子是将来的时态,但是“唻”仍旧表示在相对于“他醒了”之前的“一种经历”。

注释:

①“方言岛”名称直接引用陈彧《新县方言指示代词》中的说法。他认为新集、浒湾、千斤、吴陈河、苏河以及罗山县东南部的周党,光山县西南部的晏河等在语音、词汇上构成一个特殊的方言岛。

②详见房玉清《动态助词“了”、“着”、“过”的语法意义特征及其用法比较》[J].汉语学习,1992年第1期。

③详见孔令达《关于动态助词“过1”和“过2”》[J].《中国语文》1986年第 4期。

④刘坚.刘坚文集[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205-212页。

⑤详见王世清《动态助词“过”的语法化历程》[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1年7月第 8卷第 3期。

⑥详见罗荣华《赣语上高话动态助词、事态助词“来”研究》[J].广西社会科学,2012年第 5期(总第203期)。

⑦详见冯爱军《确山方言动态助词“了”及相关问题研究》[J].天津师范大学,2008:26页。

⑧详见王婵.天镇方言动态助词及其相关成分研究[J].浙江财经学院,2012:28 页。

[1]刘坚.刘坚文集[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205-212.

[2]李小凡.苏州方言语法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82.

[3]曹广顺.近代汉语助词[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5:98.

[4]陈彧.新县方言的指示代词[J].南开语言学刊,2005,(1):93-102.

[5]孔令达.关于动态助词“过1”和“过2”[J].中国语文,1986,(4):115.

[6]房玉清.动态助词“了”、“着”、“过”的语义特征及其用法比较[J].汉语学习,1992,(1):14-20.

[7]罗荣华.赣语上高话动态助词、事态助词“来”研究[J].广西社会科学,2012,(5):16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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