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语言的规范
2014-08-15杨德强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四川成都610213
杨德强(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四川 成都 610213)
一、播音主持语言的现状
播音主持是广播电视传播过程中的关键一环,是广播电视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独立学科的播音主持,有其科学的理论体系和严格的规范性。强调播音主持语言的规范性,对于提高播音主持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推广、普及普通话,维护祖国语言和文字的纯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014年1月3日,新华社播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的通知,要求广播电视节目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在推广普及普通话方面起好带头示范作用。通知要求播音员、主持人除节目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标准普通话。不得模仿地域特点突出的发音和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俚语俗词等;用词造句要遵守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则,避免滥用生造词语和不规范的网络用语;要规范使用外国语言文字,不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文。
2014年2月1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召开了全国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指出了目前存在的“语言粗俗不雅”等十大问题;通报了2014年元月上星台播出的节目当中“不规范使用语言,主持人滥用方言”等问题;布置了今年宣传工作“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等十二项要求。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现在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语言当中存在的不规范程度较高”的结论。结合自身在播音主持岗位的体会和教训,笔者认为当前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语言存在的问题至少有五点:一是语音基础不牢;二是词汇转换不顺;三是语法不规范;四是较多运用地方语言;五是传递语句目的不清楚。
二、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语言问题的分析
第一,勤奋查阅字词典,规避读音错误。
目前从事播音主持专业的人员应该都较为系统地学习过《汉语拼音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就明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只要我们多查看一次辞典,少一次想当然,很多字的读音是不会被误读并传播的。
中国人的姓氏读音非常严格和规范,对于一些生僻的姓氏可能都会去查看辞典。而对一些异读字的姓氏,基本上都会发习惯记忆中的读音,没有再去辞典上求证。比如:“令狐冲”正确读音是“línɡhúchōnɡ”,很多人却读成了“lìnɡhúchōnɡ”;“仇啸天”正确读音是“qiúxiàotiān”,错读成了“chóuxiàotiān”;“庾澄庆”正确读音是“yǔchénɡqìnɡ”,几乎都说成了“yúchénɡqìnɡ”;“鞠萍”正确读音是“jūpínɡ”,几乎都说成了“júpínɡ”,等等。
一些常用字的读音也不应该错读,至少是缺乏在辞典上求证而发出了不正确的音。比如:“张韶涵”正确读音是“zhānɡsháohán”,错读成了“zhānɡshàohán”;“即兴”正确读音是“jíxìnɡ”,错读成了“jìxìnɡ”;“遂宁”正确读音是“suìnínɡ”,错读成了“suínínɡ”;“岷江”正确读音是“mínjiānɡ”,错读成了“mǐnjiānɡ”;“皇冠”正确读音是“huánɡɡuān”,错读成了“huánɡɡuàn”;“冠心病”正确读音是“ɡuānxīnbìnɡ”,错读成了“ɡuànxīnbìnɡ”;“肖像”正确读音是“xiàoxiànɡ”,错读成了“xiāoxiànɡ”;“强制”正确读音是“qiánɡzhì”,错读成了“qiǎnɡzhì”;“强迫”正确读音是“qiǎnɡpò”,错读成了“qiánɡpò”;“排忧解难”正确读音是“páiyōujiěnàn”,错读成了“páiyōujiěnán”;“炸鸡”正确读音是“zhájī”,错读成了“zhàjī”;“相片、照片、影片、纪录片、电视片、唱片、底片、图片、制片”中的“片”正确读音是“piàn”,错读成了“piān”,当“片”为儿化音时要读成“piānr”;等等。
还有一些在《汉语拼音方案》中没有拼合关系的音,也因为各种原因出现了。比如:“朋友”(pénɡyou),错读成了“pónɡyou”;“梦想”(mènɡxiǎnɡ),错读成了“mònɡxiǎnɡ”;“大风”(dàfēnɡ),错读成了“dàfōnɡ”。其实,在《汉语拼音方案》中,声母b、p、m、f是不能与韵母“onɡ”相拼的,换句话来说,“bonɡ”、“ponɡ”、“monɡ”、“fonɡ”这几个音在普通话里是根本不存在的!
“说服”一词在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当中司空见惯。许多人在使用这个词时不读“shuō fú”,而是“shuì fú”。我们来分析一下“说服”这个词为什么不能读成“shuì fú”。
目前我国内地权威辞书《辞海》、《现代汉语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上对“说服”的注音一律是“shuōfú”。
《辞海》词条释义有二:一是,用充分的理由开导对方,使之心服;二是,“说”通“悦”。心悦诚服。(《汉书·王尊传》:“奸邪销释,吏民说服。”)
《现代汉语词典》词条释义为:用充分的话使对方心服。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词条释义是:用充分的理由开导,使人心服。
而“说”(shuì)的释义:
《辞源》:劝说别人服从自己的意见。
《辞海》:用话劝说别人使其听从自己的意见。
《现代汉语词典》:用话劝说使人听从自己的意见。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说服别人同意自己的主张。
那么,与“说服”(shuōfú)相对应的“游说”(yóushuì)辞典上又是如何释义的呢?
《辞海》:战国时代的策士,周游各国,向统治者陈说形势,提出政治、军事、外交方面的主张,以求取高官厚禄。后来泛指给人作说客。
《现在汉语词典》:原指古代叫作“说客”的政客,奔走各国,凭着口才劝说君主采纳他的主张。后泛指劝说别人接受某种意见或主张。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原指战国时期的策士奔走列国,凭口才劝说统治者接受自己的政治主张;后泛指劝说别人接受某种意见。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shuì)的词义和“说服”(shuōfú)的词义不相同。“说服”(shuōfú)强调的是以理服人,使之心服。“说”(shuì)则没有这种强调,在我们的语言习惯中大多含有“巧言令色”甚至“诡辩”的意思,与“游说”(yóushuì)的感情色彩基本一致,属于贬义词一类。而“说服”(shuōfú)属于褒义词。如果用一个基本是贬义的词“说”(shuì)来统领“服”字,希望组成一个具有因果关系的褒义词是错误的,皆因词义不搭、词性相悖。将“说服”(shuōfú)的读音用成“shuìfú”就应该属于生造词语。
第二,严格遵守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则,做到表达通俗易懂、准确生动。
我们中学阶段都进行过汉语语法知识的学习,主谓宾、定状补的基本语序、结构和表达方式不应背弃。时下,在不少播音主持语言中较多地存在盲目追求和模仿港台话及其表达方式,或者普通话与方言、外语相互交织在一起,并认为是一种“时尚”,自我感觉很“洋气”,或者认为这样做就是“创新”。比如:“你到过成都吗”这样一句话,语法规范,语序合理,表达通俗易懂,准确生动。现在有些从业人员赶“时髦”,偏要说成“你有到过成都吗”。试问,多加一个“有”字意义何在?如果说这样使用还没有产生歧义的话,接下来一句“早上你有吃吗”歧义顿生。可以理解为“早上你吃过饭了吗”,也可以理解为“早上你有吃的东西吗”。显然,很多播音主持人员使用“早上你有吃吗”这种语句的目的不是在问别人有没有吃的东西,而是在问你吃过早饭没有。你能说这样的语言“语法语序”规范吗?还有“好好搞笑”、“不想去了啦”,等等。更何况在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语言中,普通话与方言或外语夹杂在一起并不是语言创新。执意这样做除了是在受众面前卖弄自己所谓的语言转换能力之外,倒真可以让人自然想起鲁迅笔下的“假洋鬼子”。
不可否认,任何事物发展变化是必然趋势。但是作为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从业人员更应牢牢把握语言发展的脉络,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没有新的规范公布之前,对原有规范尽可能做到全面贯彻执行,谨慎跟风。正确理解播音主持语言“创新”,是和稿件或节目的形式与内容相统一的。同时,播音主持语言的发展和创新,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储备和扎实的语言基本功。一个连普通话语音还不准确的人,要想在普通话播音主持的语言表达样式上创新,是难以想象和实现的。
第三,把握好语句结构,正确处理语句停连重音,准确凸显语句目的。
简单来说,语句结构就是语句中主谓宾、定状补的组合搭配。正确分析相关词语,厘清语句中词组布列,进而把握好语句结构,为“停连、重音、语气、节奏”有声语言外部技巧的运用提供依据、奠定基础,准确凸显语句目的。
现在,相当一部分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从业人员的语句停连重音较为随意,都是与没有正确分析语句结构有直接的关系,也是没有牢固地树立“停连与重音等技巧最主要的作用是,使语言意思更清楚。停连与重音一起作用,使语句目的更加凸显”的理念。
①停连的问题。
“本节目由XX特约播出”,正确的处理应该是在“节目”后停顿,而不是在“由”字后面停顿。
“请听成都新闻广播记者辛艳丽、实习生苏明浩、魏文红发回的报道”,停顿应该安排在“ 广播”之后,而不是在“实习生”之前。因为“记者辛艳丽、实习生苏明浩、魏文红”是一个整体。
“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主线”,正确的理解应该是“把握”这个谓语统领了“主题”和“主线”两个宾语;正确的停顿位置应该在“把握”后,而不是“主题”后。
同理也可以较好地对这一较长语句进行处理。“会议批准唐川平同志代表政协第十四届成都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戴晓雁同志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会议批准的是两个报告,应该在“批准”后安排停顿,而不是“唐川平同志”之后安排停顿。
②重音的位置。
“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重音位置应该是否定平凡的“不”字,而非“不”字后面的“平凡”。
“不存在要先缴押金”,重音位置在“不”,而不是“存在”。
“这个项目耗资数十万元”,这句中数额的意思是超过“十万”,不足“百万”。所以,重音位置应该在“数”,而不应在“十”上。
“大多数用户都没有意识到”,重音位置应该在“大”上,而非“多数”。
还有一些使用了最高级形容词的语句,很多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从业人员在处理上也存在重音位置不准确。像“最大限度”、“最为严重”、“最高纪录”等,重音位置显然应该在“最”字上,而我们听到的重音位置却是“限度”、“严重”、“高”。这样处理重音位置,也就失去了“最”修饰后面词语程度的意义了。当然,如果使用了最高级形容词,并且是一串排比句式,重音位置则要作适当的调整。比如“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音位置则依次应该在“最”、“直接”、“现实”上。
以上这些“停连”、“重音”问题的出现,显然是没有正确分析语句结构、没有正确理解语句目的的结果。
三、解决语言不规范问题的唯一途径是提高专业素养
很多在岗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员都是经过相关专业学习的。但是,在播音主持的岗位上却始终存在一些误区,致使部分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在语言传播中存在着较强的随意性,有的甚至曲解地搬出“说老百姓的话、说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话”、“播音主持语言要迎合大众喜好,要通俗化”等,来为自身语言的不规范找依据、找理由。
其实,“说老百姓的话、说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话”的意思是不说大话套话空话。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应充分认识到,播音主持语言是传播信息,是交流思想,是艺术语言,是来自生活、高于生活的正面宣传。“高于生活”这一说法的涵义是建立在生活语言基础上的正规的语言表达,要比生活语言更讲究达意的准确性、文明性、明晰性、规范性。“老子明天不上班”是不能在新闻语言中传播的!
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是国家的主流媒体之一,是传播信息的终端环节之一,因此播音员主持人的语言是必须讲究规范的。这个规范既是播音主持特点对播音员、主持人的必然要求,也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必然要求。为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我们首先应从法律层面界定和规范播音主持语言。这也是历来的传统要求,更是结合改革开放后社会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的现状,深化改革的要求。
1、普通话的法律、制度规定略述。
播音主持从业人员必须要从法律的层面和职业的要求来重新认识播音主持语言的规范性。
(1)国家法律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第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第十九条规定: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2)行业部门对普通话的规章要求。
1994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国语【1994】43号文件《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指出:“普通话是以汉语授课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是以汉语传送的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规范语言;是汉语电影、电视剧、话剧必须使用的规范语言;是全国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在公务活动中必须使用的工作语言;是不同方言区及国内不同民族之间的通用语言。掌握并使用一定水平的普通话是社会各行各业人员,特别是教师、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演员等专业人员必备的职业素质。”“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应达到一级水平(此要求列入广播电影电视部部颁岗位规范,逐步实行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上岗)。”
1997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国语【1997】32号文件《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规定(试行)》指出,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下列人员应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规定的级别:6 . 国家级和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一级甲等,其余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的达标要求由广播电影电视部另行规定;7 . 电影、话剧、广播剧、电视剧等表演、配音人员,播音、主持人专业和电影、话剧表演专业的教师和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一级。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一级普通话:甲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测试总失分率在3%以内。乙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然有字音字调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8%以内。】
2004年12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制定颁布的《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关于语言部分的规定:“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要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维护祖国语言和文字的纯洁,发挥示范作用。”“除特殊需要,一律使用普通话。不模仿有地域特点的发音和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口音、语调、粗俗语言、俚语、行话,不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文。”“用词造句要遵守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则,语序合理,修辞恰当,层次清楚。避免滥用方言词语、文言词语、简称略语或生造词语”“表达要通俗易懂、准确生动、富有内涵、朴素大方。避免艰涩、易生歧义的语言和煽情、夸张的表达。”
2005年8月,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对我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为提高职业素养,规范职业行为制定了《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规定:“自觉遵守《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以推广普及普通话,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维护祖国语言和文字的纯洁性为己任,自觉发挥示范作用。”“除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普通话。不模仿有地域音及其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口音、语调、粗俗语言、俚语、行话,不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语,不模仿港台话及其表达方式。”“不断加强语文修养,用词造句要遵守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则,语序合理,修辞恰当,不滥用方言词语、文言词语、简称略语或生造词语。”“力求语言、语调、语音的表达形式与表达内容的一致性。表达要通俗易懂、准确生动、富有内涵、朴素大方,避免艰涩、易生歧义的语言和刻意煽情夸张的表达方式。”
由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播音主持语言的规范性有严格的法律、制度规定。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著名播音员方明指出,用标准、规范的普通话播音不仅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听众观众的需要;播音员主持人应把准确规范使用语言作为基本素质和必备修养,成为推广普及普通话的正面典范。
2、责任和敬业。
我们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从业人员不仅要清楚播音主持岗位是传播前沿,是广播电视传播的关键一环。同时也要明白广播电视传播当中所有的创作活动都需要播音主持这关键的一环展现出来。或者可以说,播音主持凝聚了所有创作的成果,是广播电台、电视台的“门面”,是广播电视的形象代表。广大受众对广播电视节目质量高低优劣的评价,甚至对一个广播电台、电视台品相雅俗的评判,大多也是以播音主持语言是否规范作为依据的。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在册的播音员主持人约有三万人。尽管是小众,但是所承载的责任却不小。
(1)责任意识。
“责任”二字,在《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中占有首要地位。《准则》第一条就明确规定: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所从事的事业,担负着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人类文明的崇高使命和社会责任。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从业人员要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的示范表率责任。
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语言是否规范,不仅仅是播音主持从业人员个人的小事,还关乎着在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社会进步方面所担负的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
前面提到的“说服”这个词,相当一部分播音主持从业人员一直没有认真地去推敲或查看一下辞典,说成了“shuì fú”。并且不以为然地认为,好像大家都在用这个读音。而很多学生在被问及为什么会用“shuì fú”这个读音的时候,几乎是众口一词:“某某电视台、某某广播的谁谁都是这样说的,他们是老师,肯定没有错吧……”由此也可以体会到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从业人员不可小视的示范表率作用。
对他人尽责、对国家社会尽责,就是对我们自己尽责。如果说价值认知是道德责任感的指针,那么,行动则是衡量其高度的标尺。履行责任,落实责任,就要求我们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从业人员必须要有敬业精神。
(2)敬业精神。
关于“敬业”一词,在我们常用的辞典当中不论是《辞源》、《辞海》,还是《现代汉语词典》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解释都较为简略:专心致志以事其业(包括学习学业、工作事业)。“百度百科”则较为详尽:“敬业是一个道德的范畴,是一个人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负责不负责的态度。道德就是人们在不同的集体中,为了我们集体的利益而约定俗成的,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的行为规范。所以,敬业就是人们在某集体的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的工作态度。”
2013年底,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将24字核心价值观分成三个层面。其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古训昭明,敬以治事,业以立身。24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敬业”是社会良性运行和谐共振的基础。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从业人员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身体力行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敬业”上下功夫。
总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从业人员一定要牢牢记住:播音主持语言的规范,既是受众对传媒的信任,也是对媒体的要求。播音主持语言从诞生之日起,就具有强大的渗透力和包容性。作为一种社会群体语言及信息的传播载体,播音主持语言对社会大众的影响现在已经超过了任何一个时期、任何一种语言形式。播音主持语言传达的信息能否被受众理解和接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语言运用的规范性。
注释
① 广义的播音主持语言包括播音主持的有声语言和副语言(体态语),本文所涉及的是广播电视播音主持的有声语言规范化的问题。
[1] 姚喜双.播音学概论[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0.
[2] 柳斌杰.新闻记者培训教材2013[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