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及中资银行的应对路径
2014-08-15杨冰清江永红
杨冰清,江永红
(阜阳师范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安徽 阜阳 236041)
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不是盲目的,而是有着其明确的目标定位、全盘的战略布局,从而更好地在中国可持续发展,赢得市场,以期在与中资银行的角逐中,占得更有利的地位。
一、外资银行入驻我国乡村金融市场动因
(一)外部环境动因
外资银行在中资银行大举撤离农村金融市场时,反其道而行,纷纷在农村开设村镇银行,向农户拓展业务。
1.政府屡出新政,大力扶持农村金融
熟知中国国情的中资银行无心在农村发展,而外资银行却反其道而行,他们看中的是国家解决农村问题的政策。农村经济要想快速地发展,离不开金融的鼎力支持。
2003年8月以来,中国在8 省市启动了首批农信社改革试点的建设。
2005年,在引入竞争和完善民间金融体系的情况下,推出了5 省市只贷不存小额信贷公司试点建设。
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出台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设立营业网点为当地居民提供金融服务,并支持各类资本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进行参股和收购。
2007年8月6日,银监会出台了发展乡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文件,并于当日批准“湖北随州曾都汇丰村镇银行”筹建,为我国乡村金融市场打开了大门。
2.我国乡村金融市场存在无限商机
20世纪90年代末,由于政策和制度上的原因,我国乡村金融市场存在的供求失衡现象比较严重。一方面是国内中资金融机构对乡村金融市场态度的冷淡和资金大量的非农化流失带来的农村金融的缺位。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到2009年6月底,在我国的2945个乡镇中仍没有金融网点。另一方面是在“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发展中所产生的巨大金融需求。根据调查研究显示,中国农村资金需求缺口大约为每年1 万亿元,农村中小型企业的借贷率只有50%能得到满足。
3.农村金融市场认可度日益提高
孟加拉乡村银行成功的创举,使人们对农村银行传统的看法被颠覆,“尤努斯效应”在世界范围内得以流传,格莱珉银行成功模式使得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和个人看到了商业机遇,将大量的商业资本涌入农村,使得一向落寞的农村金融得以繁荣。近年来,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农村小额贷款市场异常繁荣。
(二)内部发展动因
外资银行入驻我国乡村金融市场。一是由于中资金融机构在城市中的高速发展使其在业务拓展时受到阻碍;二是在美国次贷危机的演化下,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蔓延使得外资银行的处境举步维艰。外资银行通过与中资银行的错位发展试图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发现新的利润点,抢先占领新兴市场,扭转不利局面。
1.外资银行在我国城市中发展遇挫
外资银行最近几年在城市的发展遭遇“瓶颈”,外资银行对于我国银行业的优势在资金周转能力、产品的创新和市场营销能力方面,而随着中资银行服务水平和金融创造能力的稳步提高,中外资银行间的差距将日益缩小。“据招商银行和贝恩公司统一公布的《2009 中国私人财富报告》”[1]表明,在私人银行高端理财领域多达70%的中国客户对外资银行持有更谨慎的态度,其中10%左右的人,考虑将把资金回撤到中资银行,还有10%左右的人表明,外资银行的个人业务在未来2年内不会被考虑。
2.战略定位长远,博得市场先机
众多的城市金融机构,使得竞争异常激烈,高端定位将使外资银行面临更加尴尬的局面,而农村金融具有金融网点覆盖率低、基础设施不完善、供需失衡、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空白等问题,而国有银行又由于农村金融投入成本高、风险较大、利润低下,纷纷将金融网点撤离农村市场,外资银行选择此时进驻显然有着长久的考虑。虽然从短期来看,农场金融市场发展有限,不可能有太大的利润空间。但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二元经济结构的一体化,农村市场必将快速发展。
二、外资银行在我国农村市场发展现状
(一)外资银行入驻本国乡村金融市场规模
据银监会的数据显示,2007年第一家外资村镇银行在我国建立,2008年汇丰银行宣称会加大对农村市场的投资力度,新开6-10家支行,在未来三年内将开设约30家支行,而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村镇银行已有349家,其中外资银行约40家,超过10%,2011年第一季度,第一家中外合资村镇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在湖北蕲春设立[2],另一些如美洲银行、富士银行、澳大利亚联邦银行等外资银行也在积极筹措当中,试图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分得一杯羹。
(二)外资银行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业务开展现状
作为第一家“下乡”的外资村镇银行——曾都汇丰村镇银行,在农村市场经营状况良好,业务由当初的单一面向企业客户,到现在开始面向农户,而且已实现一两家赢利,几家损益平衡。2010年9月,开始发行借记卡。据花旗(中国)CEO 欧兆伦表示,花旗在中国农村地区的表现良好,无不良贷款。首家花旗贷款公司即花旗信贷的注册资本为1700万元,提供抵押和无抵押两类贷款产品。以个体私营户为服务对象,且只贷不存,其贷款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花旗海外的投资公司。
三、外资银行下乡对我国乡村金融市场的影响剖析
(一)正面影响
1.领头示范效应
据农村金融服务报告指出,到2010年底,在由大型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组建的509家村镇银行中超过80%的贷款用于“三农”和中小企业[3]。毋庸置疑,农村金融机构的纷纷设立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和运营效率,弥补了农村金融服务效率低下的不足,扩大了农村金融的覆盖范围。
2.市场竞争效应
随着外资银行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入,其对农村市场金融的需求将把握得更加准确,再结合其强劲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先进的经验管理水平、良好的金融服务水平、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完善的信息系统和雄厚的资金实力,从长远来看,必将成为中资银行的有力竞争对手。
3.技术溢出效应
外资银行作为跨国公司,在投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时,其本身拥有的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良好的服务品质及新产品的开发与创新能力,也会随之传递给中资金融机构,中资金融机构通过模仿与借鉴,可以对中资机构长期形成的程式化、制度化经营服务方式进行改善,获得整体业务能力的提升和技术上的长足进步。
4.人力资本效应
为了更好地适应本地的发展,外资银行入驻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往往会招聘大量本土人才,为了让员工更快地适应工作,外资银行必然会对员工进行项目培训,本地人员可获得先进设备的操作技术和应用技巧,这将有利于提高我国人力资本的技术。
(二)负面影响
1.减弱中资涉农金融机构竞争力
外资银行进入农村,急需精通农村金融业务人才,由于其在经营管理、资金报酬、鼓励措施及海外深造机会上更具有吸引力,因此,首先,会挖走中资银行多年栽培的骨干人才和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其次,外资银行在商业性管理上,定位于农村优质客户,会造成农信社优质客户的流失;再次,外资银行在金融创造能力、产品和服务水平方面的优势,会对本国涉农机构在农村金融业务的拓展方面产生威胁。
2.动摇农信社主导地位
由于在农村新设金融网点资本太高,外资银行为了规避风险,他们将以参股合作的方式进入我国乡村金融市场。如收购天津银行19.9%股权的澳新银行于2007年11月又换取了上海农村商业银行20%的股权[4]。已购买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10%股权的荷兰合作银行,正在积极筹划入股天津和辽宁农信社,通过参股合作等方式逐步渗入农信社的外资银行,使得农信社在金融体系中的主体地位被不断动摇。
3.金融监管的难度加大
外资银行大举进入农村,带来的复杂银行结构体系及不断的金融创新,将增大银行体系操作的难度,使央行对金融体系的监管难度进一步增大,势必会造成谨慎性监管成本的上升,影响监管的效率。
四、应对外资银行下乡的策略建议
(一)政府部门应对策略
1.监管得当,张弛有度
尽管在2006年银监会降低了入驻乡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但是现行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是村镇银行的最大控股人或唯一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这一规定,不利于我国乡村金融市场的全方位的发展。银监会应该适度开放农村金融市场,鼓励各类资金进入农村,放宽在贷款公司转型、额度上限、跨地区经营和利率水平等方面的限制,使农村金融市场形成一种体制健全、竞争和效率的农村金融体系。
2.转变监管方式,增强金融监管的水平
把稳定金融的重点放到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控和金融体系稳固的监管上。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下,要想提升境内银行业的竞争水平和创造能力,推动金融市场的繁荣,必须适度放松管制。
3.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农村信用系统的建立在改进乡村金融生态环境、增强金融市场的吸引力、提高金融投资者的信心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政府部门应当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建立完善的农村中小企业、农户贷款抵押担保机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动产、仓单、权益质押等多种担保形式,来增强农村金融机构抵御信用风险的能力。
(二)涉农金融机构应对策略
1.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要推动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建设,必须把全方位、多层次、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与服务“三农”相结合,从战略上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市场。
邮政储蓄银行虽然取消了“只存不贷”的业务限制,但其在资金运转方面的不足导致大量资金从农村外流,加剧了农村金融市场供求紧张的局面。因此,必须加强其在资金周转方面的能力,为农村地区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农业发展银行在完善政策性金融功能,支持国家粮棉油储备体系建设的同时,要进行一定的商业化运营,大力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建设和扶贫等贷款业务[5]。
农业银行应该把工作重心放到农村去,重新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一是运用集团控股模式,巩固和发展县域农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二是在预防风险的前提下,把农业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经营等新型发展模式放在首位。
农信社要想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居于主导地位,必须在网络和产品、服务快捷和风险易控并列的情况下,力争在巩固原有业务的基础上,把业务真正做到服务“三农”上,突出核心业务,培养竞争的优势。并且利用遍布全国的客户群和众多的网点机构,解决汇兑、结算问题,用科学的手段把网点优势转为网络优势。
政府应积极鼓励和培养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同时在规范民间融资,对非法集资和金融欺骗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情况下,引入竞争机制,积极发挥农村借款组织对银行金融体系的填补功能。另外,鼓励建立民营性质的社区存储点,允许个人资本控股。
2.加大金融人才的引入和培养
在涉农业务上的不熟悉,外资银行常会聘用中资涉农金融机构的骨干力量,再加上其品牌效应,易造成中资涉农金融机构优质人才的流失和缺乏。因此,我国农村银行要提供给员工足够的薪资报酬,通过人性化的管理,全面提升企业人力资源水平。
3.发展中间业务,推动产品创新
中资涉农机构应根据乡村金融市场情况而定,进行金融、技术的创新,加大对创新品种的开发力度。提供能满足本地企业的生产经营、农业产业体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基本生产消费的产品;在科技创新方面,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研发中心,利用现代电子化平台,加强金融与信息化技术的结合,开发出符合农村金融市场需要的产品。
[1]沈婧.私人银行业务法律问题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1(3).
[2]殷振宇.金融稳定视角下的我国区域性中小银行发展研究[J].金融科技时代,2009(8).
[3]顾福珍.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信贷运行机制研究[J].西安外事学院学报,2007(12).
[4]顾列铭.新农村金融发展中的外资身影[J].新经济,2009(2).
[5]符一帆.从建设新农村视角谈县域金融服务的完善[J].南方金融,2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