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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南宋典礼、祥瑞赋的新变

2014-08-15王立洲

关键词:明堂高宗祥瑞

王立洲

(长春理工大学文学院,吉林长春,130022)

赋之一体,自发生之际便与歌功颂德和礼乐教化密切相关。班、马、杨、左之赋,多以京都、宫室、典礼、苑囿等为内容。《文心雕龙·诠赋》所谓的:“体国经野,义尚光大。”便是指汉赋中所表现出来的国家意识和朝廷气象。[1]

厥后汉室衰微,帝国倾颓,汉大赋一变为抒情小赋。然而京都、宫室之赋却并未消亡。每至于大一统王朝的出现,文人士大夫或出于取悦君王以干利禄,或出于对上世理想政治图景的仰慕,辄效仿班马故事,造为鸿篇巨制,献赋于朝。其题材亦然不出京都、宫室、典礼、祥瑞之属。以歌颂为献赋的主要基调,将“润色鸿业,发挥皇猷”作为献赋的主要功用。惟有南宋一朝,以国家礼乐为主题的辞赋创作最为衰微。就传世的几篇来看,也与前代同类作品在主题、观念上大异其趣。

一、礼乎礼乎,玉帛云乎哉

南宋典礼赋创作衰微,今存世的尚有:绍兴十三年(1143)直徽猷阁王洋《拟进南郊大礼庆成赋》,宁宗嘉定五年(1212)程珌《壬申岁南郊大礼庆成赋》以及刘黻淳祐《明堂赋》,罗椅《明堂赋》等几篇而已。王应麟《玉海》称绍兴十三年(1143)王鈇献《亲飨太庙赋》[2]1131、淳熙六年(1179)忠州文学程宏繇进《明堂赋》[2]1747等,今皆已不见。

南宋典礼赋创作衰微,并不意味着南宋不重视礼制。南宋“五礼”之中,以“吉礼”为首。所谓“天子建国,宗庙为先。祭祀之典,天地为重”[3]2415。而吉礼之中最隆重的是每三年一次皇帝亲祀的“郊祀”天地礼(南郊)。高宗建炎即位之初,虽兵燹纷扰,却未尝废祀。建炎二年(1128),高宗在扬州建太庙,筑郊坛,行郊祀礼。当时条件很简陋,“凡卤簿乐舞之类率多未备”,祭礼无鼓,乃取军鼓代替。[4]建炎三年(1129)扬州又陷,流亡之际,无庙无坛,便随意命一殿室为“明堂”,合祭祖先、天地于“明堂”。建炎四年(1130)在会稽祭天地于明堂。绍兴四年(1134)在临安祭天地于明堂。直到绍兴十三年(1143)筑圜丘、景灵宫之后,才具备了正式举行郊祀礼的条件。南宋对郊祀礼极为重视,其场面也极宏大。绍兴十三年(1143)高宗郊祀,设祭器9205,仪仗12220人。[3]2415周密《武林旧事》所载仪仗与《要录》不同,亦有6889人,且称文武百官都要参加,典礼总人数达到20000余人。[5]又据《梦梁录》所载,郊祀仅辇官就有400余人[6],其场面是丝毫不逊于前朝的。

南宋凡郊祀、明堂礼成,朝臣多进诗以贺。《南宋馆阁录》卷五详细记载了绍兴、淳熙、嘉泰、宝庆历朝郊祀、明堂礼成,朝臣进诗为贺的情况。作者甚众,动辄数十人。史浩、周紫芝、周必大、尤袤、周麟之等皆在其中[7],作为赋、颂的却少。王洋、程珌等人的几篇赋算得异制。

以南郊礼为题材的辞赋前人多有之。直徽猷阁王洋的《拟进南郊大礼庆成赋》[8]1672作于绍兴十三(1143)年,是年临安筑成圜丘,高宗亲祀南郊,这是南宋第一次正式的南郊礼。王洋此赋虽云“拟作”,当算得上南宋第一篇南郊典礼赋。

王洋此赋篇幅较短,1500字而已。这与前人所作大礼赋动辄数千言的巨篇相比堪为短制。又前人所作赋首皆是先歌颂某帝即位之某年,治世昌平、福应尤众云云。其后极力铺叙典礼仪式的盛大壮观,造为富丽堂皇雍容之气象。但是此赋则不同,对前人刻意渲染的典礼盛况着墨不多,寥寥数笔带过而已,却对作礼之由,南宋国家礼乐的实质,进行了反复的阐述和发扬。王洋在序文里明确表明作者作赋之目的只是对典礼进行纪录,使“礼文因革,有所稽证”。使后世能够再见“今日礼仪制度之数,典祀克举之由”。从这一出发点来说,王、程之赋“记”的命意更多于“赋”,其“作赋以颂”的命意已经大大的减弱了。

王洋赋中首先说明了典礼之由:宋朝先帝祭祀天帝,是要为国家祈福。而十余年来,遭遇艰难,以至于“文武污隆,典缺弗备”,“匪笾豆梡嶡,升降是肆而干戚旄羽斯习”。而今有赖上天眷顾,天下太平,所以要复修前代之制,祭祀昊天上帝。更为可贵的是王洋之赋向我们昭示了南宋的新的礼乐观念。即,不再以“钟鼓玉帛”作为享祭天地神祇的内容,而是由对礼的外在形式的追求转向内省“皇天无亲,飨于克诚……非至仁无以守位,非至诚无以格神”。虔敬之心和仁义道德的修养实践才是获得上天眷顾、神祇祐护的原因,才是“礼”的实质。王洋认为,高宗之所以能够中兴继统,正是由于“屏燕游,绝田猎,以艺文为圃囿,以书礼为机橛。孝悌通于神明,精诚熙乎日月”,即摒弃汉大赋奢侈宏富的外在礼乐形式“相如之夸校猎之盛,缺矣”,“汉武示别馆之富,陋矣”。

王洋的“简礼乐”观念,是宋初以来士大夫的集体意识。高宗登基之后屡下简礼之诏。绍兴十三年(1143)高宗郊祀“祭器应用铜玉者,权以陶木。卤簿应有用文绣者,皆以缬代之”。即便是后来国力日强,仍然保持了这种传统。孝宗隆兴二年(1164)诏曰:“今岁郊见,可令有司,除礼物、军赏,其余并从省约。”[9]2445“简礼乐”不仅是南宋士大夫宽俭民力的行为,更是其礼乐观念上的根本转移。

南宋高宗、孝宗、光宗三朝皆恪守三年亲郊之制。据《玉海》记载,高宗行亲郊礼6次,孝宗7次,光宗1次,宁宗3次。自宁宗嘉定五年(1212)以后,亲郊礼一度废而不论,多以季秋大享明堂礼代之。理宗朝仅宝庆三年(1227)一郊,度宗朝亦仅咸淳二年(1266)一郊。对于宁宗开禧、嘉定之际何以中断了三年亲郊的礼制,史籍缺载,《两朝纲目备要》亦语焉不详。程珌《壬申岁南郊大礼庆成赋》对此略有揭示。对于废祀之由,程珌将其归咎于韩仛胄开禧北伐,“中更孽臣,胡然弄兵,搀抢摇空,戈鋋满地,宫而不郊,礼废以坠”。据此,则开禧废亲郊礼与韩仛胄兴兵密切相关。

不过,程珌此赋虽然对嘉定郊祀礼有所发扬,却又并非一篇纯粹的典礼赋。嘉定五年(1212)韩仛胄伏诛之后,史弥远拜相,一时权倾朝野。《南宋馆阁录》所载嘉定五年郊祀大礼进诗者,如著作佐郎杨汝明之流,皆是史弥远一党。程珌赋中所云:“倬彼元臣,运膺泰亨,天子善任,英明不疑……”当是对史弥远的献媚,又云:“尔元老兮,以蒲为轮。尔隽髦兮,复招以旌。拔偏禆兮,人自期于卫霍之列。秉圭符兮,家不逊于龚黄之名。日月功兮,课中才之士。拘挛脱兮,待非常之英。”不乏干谒求进之词。此赋借典礼之名而行干谒之实,业已全失典礼赋之体制。而此种情形在南宋并不罕见,如绍兴十九年(1149)周紫芝进《郊祀庆成诗》有句曰:“礼成人共庆,廊庙有宗师。”即借典礼谄媚秦桧。周同年所作《时宰生日诗》更以郊祀雨雪忽晴为瑞,借以歌颂秦桧受信高宗的“格天之德”。[10]南宋典礼之作体格至于如此卑下,不能不说是南宋国家礼乐文化的缺失和悲哀。

南宋较为重要的国家祭祀,除了三年一度皇帝亲祀的“南郊”礼以外,尚有“明堂”礼。宋代明堂制一直存在争议,尤其是明堂神位的问题屡有反复。仁宗皇祐二年(1050)亲祀明堂,神位的配置与亲郊礼完全相同:天地合祭,祖宗并配,百神从祀。嘉祐七年,又讲隋唐礼制,只设昊天上帝、配帝、五天帝、五人帝、五官神,其余皆罢。而对于“配帝”的争论亦是焦点,或曰配宣祖、高祖,或曰配仁宗、真宗,莫衷一是。其它又有关于明堂室、阶、门、牗之争论,修广之议,不一而足。[9]2465

相对北宋来说,南宋围绕明堂制度展开的争论较少。高宗流亡之际,不具备郊祀的条件,作为权宜之计,便在明堂祭天地、祖宗、百神,与亲郊之礼同。绍兴期间一直如此。绍兴三十一年(1161),明堂罢合祭,用嘉祐之制。孝宗淳熙六年(1176),明堂复合祭,用绍兴之制。[9]2478虽然也发生过一些讨论,但士大夫对明堂礼的关注已经发生了转移。《文献通考·郊社考》有一段乾道二年(1266)南宋君臣关于明堂与郊祀讨论的记载,其大意是用明堂礼费二十万缗,而郊祀礼则倍之。君臣一致主张减省。[11]南宋对明堂与郊祀礼的争论已经不再局限于“礼制”的探讨了,而是转向探讨如何俭约。罗椅的《明堂赋》[8]1932也表达了这种观念。

罗椅此赋亦与前代李白、范仲淹等所作《明堂赋》不同,于礼节礼仪之形容皆弃而不论,倒如同一篇辨析礼仪制度的考证文章。赋家对明堂制度的源流做一梳理,认为经典所载之明堂,互为杂糅,混淆莫辨。罗椅摒弃众说,对明堂做出了新的定义,他说:“盖古之明堂,必南向而治。故凡曰明堂者,皆其治事之所。”也就是说明堂并不是某处特定的居所,古人朝南的屋子都可谓明堂。对于历代所争论不休的明堂修广多少,罗椅说“若乃度筵度几,曰修曰广,可随当代之制,岂必然曰必古之是仿。”用一种开明和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前人奉之为神圣圭臬的明堂制度。

罗椅的这些观点,尽管失于独断,不过却甚有截断众流的气魄,代表了南宋中后期一种比较开明的礼乐观念。罗椅称其说本之朱熹《月令图》,该书未见,然朱熹有《明堂说》,以井田制解释明堂布局,其意将明堂分为九室,太庙居中,玄堂、明堂、青阳、总章各居一方,四隅则称左个、右个,在明堂的观念上没有什么大的突破,不过也算得开通了。[12]且罗椅所论明堂亦可作为南宋明堂之制的注脚。北宋的明堂在大内皇宫之东,乃一单独之建筑,而南宋明堂则无单独建筑。临安大内,除垂拱殿为皇帝日常朝会百官的专用宫殿以外,另有一大殿曰“文德殿”,“随事揭名”。若行明堂礼,则匾曰“明堂”;若科举策士,则匾曰“集英殿”;若朝觐纳贡则匾曰“大庆”;若庆生辰则匾曰“紫宸殿”。[13]这种“随事易匾”的做法,也是南宋不拘泥于明堂礼制的表现。

抛却南宋众多礼学家的皇皇巨著而不论,仅就南宋仅存的几篇典礼赋来说,南宋文人士大夫礼乐观念已经跃然纸上:逐渐远离礼乐的外在形式,转而追求礼的道德蕴含。

二、贤人为瑞,丰年为宝

历代统治者往往将所谓的祥瑞作为国泰民安、治世升平的象征。赋体有歌颂祥瑞的传统,汉代散体大赋中多有关于祥瑞之内容。班固《两都赋序》说:“白麟赤雁芝房宝鼎之歌,荐于郊庙;神雀五凤甘露黄龙之瑞,以为年纪。”即是对汉大赋中祥瑞内容的概括。后世祥瑞之赋代有之,唐人尤盛,如裴度《白鸟呈瑞赋》、钱起《西海双白龙见赋》等。

北宋以“火德”为国运,祥瑞之说亦盛,尤以真宗、徽宗两朝为特。《宋史·五行志》所载北宋“嘉禾”、“瑞麦”之属洋洋大观。且每献祥瑞,往往有文人作为诗、赋、颂。如天禧二年(1018)钱暧献《醴泉赋》,真宗赐其进士及第。咸平中交趾献犀,杨大雅因奏赋,召试,迁太常博士。[2]3599北宋中、后期,随着理学的兴起,世人对“祥瑞”的态度一度有所转变。这个时期有关祥瑞的赋作,从盲目的崇尚转向理性的反思,如司马光嘉祐八年(1063)所作《交趾献奇兽赋》即是其代表。至于徽宗朝,祥瑞复盛。宣和中,李长民作《广汴都赋》,对祥瑞之事大加吹捧。所谓“修贡敛珍,应图合牒。上则膏露降,德星明,祥风至,甘雨零。下则嘉禾兴,朱草生,醴泉流,浊河清。一角五趾之兽,为时而出。殊本连理之木,感气而荣。嘉林六目之龟,来游于沼。芝田千岁之鹤,下集于庭”。所以宋人祥瑞观念的根本转变,发生在南宋。

南宋建炎、绍兴之际,多有言祥瑞者,高宗有鉴于徽宗好祥瑞的教训,深恶此道。建炎二年(1128)九月,统领密州军马权管州事杜彦献赤芝。高宗说:“朕以丰年为瑞,今密为盗区,且彦所献,何足为瑞,其还之。”[3]354绍兴元年(1131),浙西安抚大使刘光世以枯秸生穗奏瑞,高宗“不启视,却之”,并对大臣说:“岁丰人不乏食,朝得贤辅佐,军中有十万铁骑,乃可为瑞,此外不足信。”[3]821高宗禁斥祥瑞,态度非常坚决。《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说:“中兴以来,言祥瑞者类多贬秩罢官。”[3]2794南宋唯一传世的京都赋《南都赋》中几乎不涉祥瑞,亦是为此故也。

不过事有例外,绍兴二十五年(1155)五月,临安太庙仁宗室内的柱子上生出一棵九茎灵芝。南宋每言祥瑞,多称“赤芝”、“朱草”、“红光”之类,所谓“赤芝应建炎之号”这都是对南宋继承北宋“火德”的附会。一向摒斥祥瑞的高宗对此事却非常重视,他说:“朕每以岁丰为上瑞,虽灵芝朱草,固未尝以为意,至于宗庙产芝,则非他比。”[3]2748为什么“非他比”呢?我们知道,高宗登基之时,二帝北狩,虽然当时徽宗已亡,太后已归,但钦宗尚在。为了表明南宋政权的合法性,他必须做出姿态,表现出他对祖先的尊敬。所以这株生于太庙的灵芝,就不单纯是祥瑞之事,对它的颂扬包含了高宗的政治目的。

高宗既有意张扬此事,于是秦桧帅百官称贺。勾龙廉、沈中立献颂,亦诏予奖掖。此例一开,便有一发不可收的趋势。周麟之随即上请将灵芝绘在郊祀用旗上。秦埙更请以各州郡所上祥瑞图画于郊祀所用祭旗。[9]1396朝廷之上,称德言瑞之声遂不绝于耳。尽管一年之后,即绍兴二十六年(1126)四月高宗便复又下诏“诸路州军自今不待奏祥瑞”[9]1396。但此事影响颇大,很多士大夫都作赋以讽,胡铨《衡阳瑞竹赋》便是其中之一。

胡铨是南宋初名臣,绍兴八年(1138),胡铨上书反对宋金和议,乞斩秦桧。并由此先后被贬昭州、广州、新州、吉阳军、衡州,此赋即作于其编管衡州其间。胡铨《澹庵文集》早散,此赋亦湮没无闻。2003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了《海外新发现永乐大典十七卷》,其中载有《衡阳瑞竹赋》一篇,注出于《胡澹庵文集》。此赋赖《大典》得以保存,弥足珍贵。[14]

考此赋的写作年代,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称“绍兴二十有五年(1155)十有一月丙申,吉阳军编管人胡铨量移衡州”[3]2796。杨万里作胡铨《行状》称“二十六年(1156),桧卒,公移量衡州。三十一年(1161)正月,公与忠献公偕命自便”[15],《宋史》本传亦如此记载。则胡铨作《瑞竹赋》当在绍兴二十五年(1155)十一月到绍兴三十一年(1161)之间,正在绍兴二十五年(1155)祥瑞之风大盛之时。并且他在赋中也明确提到了“金芝九茎”、“朱草”、“天降甘露”:“朱草生,孰与庶草蕃庑,百谷用成。金芝九茎,曷若九谷如云。”如此,胡铨此赋乃是为绍兴二十五年(1155)祥瑞之事而发,当确定无疑。

《瑞竹赋》亦用主客问答形式,先是有“雁城先生”夸诩衡阳乃九州之奥曲,备言衡阳山川形胜,都邑繁华,物产丰饶,尤其特表衡阳祥瑞种种。其后“澹庵老人”对此符瑞祯祥之说发为长文,纵横议论。

上文笔者提到,宋儒对“天命”和“祥瑞”的观念在周敦颐《太极图说》之后即发生了转移,认为只有“原于理而究于诚”才能上应天命,招致祥瑞。庆历二年省试律赋题曰《应天以德不以文》,当时欧阳修拟作一首,其破题曰:“天灾之示人也,若响应声,民人之示天也,惟德与诚。”即是这一观念的体现。在天命和祥瑞的关系上,胡铨在继承“原于理而究于诚”的基础上,又有了一个本质的变化。这就是从强调道德修养和虔敬之心,转向了更加实际的“人事”:“详人事而略符命,盖祯祥所未尝言,史官靡或书焉。”(《瑞竹赋》)

建炎二年(1128),高宗在扬州举行南宋第一次科举考试,在策问中提出了如何应对“天命”治理国家的问题。高宗说:“盖闻治道本天,天道本民,故视听从违不急于算数占龟而惟民是察,持以至诚,无远弗届。古先哲王,罔不由斯道也。”[15]高宗认为,自古以来帝王治理国家首在应“天命”,而应天命则要求修“民事”。

胡铨当时参加了这次考试,并作了一首万言对策,详细阐述了他对治道与天命的看法。他认为治理国家应当首重“民事”而不在“天命”,并说高宗论治道首重“天命”是“听于天而不听于民之弊”。为什么不可言“天命”呢?胡铨说:“盖天道难测。若深言之,则遂以为茫昧莫究,而忽于天。若浅言之,则天下后世遂溺于阴阳灾异,而蔽于天。圣人推其变于天常,与人事杂而书之。”这里胡铨并不完全否认“天命”,但是又认为“天”是虚无的、不可把握的,在实际治理国家当中,看重“天命”是有害“治道”的。这样胡铨就将“治道”与“天命”剥离开了,转而重视“人事”。

但胡铨不言“天命”、“祥瑞”,只是“略”,并不是彻底的摒除。他说三皇五帝之时“嘉禾合穗,符应斑斑。歌于诗,咏于书,时岂夸而异之哉,直纪其事常尔”(《瑞竹赋》)。即不完全否定天命和祥瑞,治理国家只须恪尽民事,天命固有,不去详究它,祥瑞或有之,不去夸异它。并且天命的象征有祥瑞,有“灾异”。二者之间更应当受到重视的是“灾异”,而不是祥瑞:“国家将有失道之败,天乃出灾异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此《春秋》之大凡也。”同样相似的观点,曾任孝宗、光宗两朝宰相的留正也曾经说过:

政教之修明,中和之浃洽,亦岂无符瑞以示其嘉祥乎。然而古人于灾异则深警惧之,符瑞则重黜绝之。何哉?知其有灾异则戒,信其为符瑞则怠,人之常情也。去其怠而谨其戒,则所益不知其几何,不然则徒以自慢而巳,奚益哉。此《春秋》所以记异不记瑞……[3]821

胡铨和留正对“天命”“祥瑞”的看法,都本之《春秋》,这与南宋以来《春秋》学的发展有密切关系,此不在笔者讨论范围,不过我们业已见“详人事而略符命”为南宋的普遍祥瑞观。

在将“治道”与“天命”和“祥瑞”剥离之后,胡铨又进一步提出道德祥瑞。胡铨认为三王、五帝之所以臻于致治,乃是仁义道德之功,“汤克宽仁,彰信兆民,大德懋昭,建中于人”,“德日日新,万邦惟怀,诸福荐臻”。而古圣贤王以仁义道德治理国家,这本身就是福瑞的体现:“天之历数在汝躬,斯乃天之所以瑞大禹也。天监厥德,用集大命,抚绥万邦,斯乃天之所以瑞成汤也。天休滋至,惟时二人弗戡,斯乃天之所以瑞文武也。”(《瑞竹赋》)这是南宋士大夫“详人事略符命”观念的延伸。我们上文说过,高宗、孝宗一贯是反对祥瑞之说的,之所以如此张扬这两次祥瑞事件,都有其明确的政治目的。尽管如此,这两次祥瑞事件也体现了当时的以道德为祥瑞的观念。高宗御制《德寿宫金芝赞》曰:“若彰怀冲履正之德。”将祥瑞的发生都归之于儒家的中正仁和、道家的冲虚不争之道,以及坤元厚德的“孝道”。

除了以道德为祥瑞以外,胡铨的祥瑞观念已经具有了明显了“事功”色彩:

且夫天降甘露,孰与雨则霡霂,雪则优握。地出醴泉,曷若郑白之沃,衣食之源。朱草生,孰与庶草蕃庑,百谷用成。金芝九茎,曷若九谷如云。麟凤在郊薮,孰与牛羊被野……

以实际功用的功利主义标准去审视和批判祥瑞,是南宋士大夫祥瑞观念的又一重要表现。

在绍兴二十五年(1155)“祥瑞”事件之后七年,即高宗隆兴二年(1164),临安宫廷又发生了一件祥瑞事件,这就是“芝生德寿宫”[9]626。“德寿宫”是高宗退位之后在临安北大内居住寝宫,是年三月,德寿宫康寿殿生出了一株十二茎的灵芝,此事被宋朝君臣大事颂扬。高宗御制赞并序曰:“康寿殿产金芝一本,发于左栋,焕然荣茂,若彰怀冲履正之德,因图而赞之:律身以道,既济则亨,冲和锺芝,十有二茎,煌煌竞秀,结液蟠英,益茂德本,天开地成。”[13]3368孝宗御制七言诗,有“永将四海奉双亲”之句。[2]3623朝臣亦多献为诗颂者。

德寿宫“祥瑞”事件发生的前三年,南宋对金战争取得了一定的胜利,绍兴三十一年(1161)金完颜亮南侵,在采石矶被虞允文击溃,后被部将所杀,金兵旋即北遁。然而此战金兵并未遭受重创。乾道元年(1165)三月,金帅纥石烈志宁卷土重来,直指两淮。张浚迎敌,不幸李显忠、邵宏渊二将不和,终于导致符离大溃败。厥后,南宋便又开始与金议和,至于乾道二年(1166)十二月,和议成:仍称金、宋为叔、侄之国,减岁币十万,边界仍如绍兴之时,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隆兴和议”。隆兴二年正是战事方起,国家危急之时,南宋君臣还在对宫廷里生出的一株灵芝大做文章。老皇帝在颐养他“怀冲履正”的性情,受禅的新皇帝在竭力表明他的孝道,宰执则不遗余力的予以吹捧。面对这一情势,当时一些正直的士大夫深为忧虑,薛季宣为此作《灵芝赋》一赋以讽。

薛季宣为南宋名士,虽仕宦不显,沉郁下僚,然立朝有节,倡为事功之学,为“永嘉学派”先驱。季宣绍兴三十年(1160)以父荫授鄂州武昌县令,武昌地处宋金边陲,三十一年(1161)完颜亮南侵之际,季宣修政练兵以自守,颇有军政之绩,一时名动天下。“诸公争知之,举辟交至”,却并没有受到重用,乾道元年(1165)调为婺州司理参军,此赋即作于他在家乡“待次”其间。薛季宣此赋前半段对隆兴德寿宫“金芝”事件似颂实讽,笔墨诙谐:

宋兴二百有三年,封陲载宁,狼烽不惊。上乃高揖凝旒,栖神泰清,天之与子,法舜承尧,祇载夔夔,斋栗以朝……诞秀灵草,乘时挺生……

赋之下半段则假借“狂生小子”之口表达了作者的祥瑞观念。薛氏是一位彻底的事功论者,他的祥瑞观念又超越了胡铨等人的道德祥瑞说,他干脆否决了“祥瑞”之说:

和气致祥,允天子之慈孝。天施地产,诚圣人之达德也。乃若汉之宣章,号称七制,仁民得天,休符接至。桓灵何道,而产中黄之藏,有芝英之瑞也。由是言之,妖祥叵测……

薛季宣对不仅认为祥瑞与治世无关,与道德也无关。他的理由很简单,汉代宣帝和章帝是有道明君,时有祥瑞,桓帝和灵帝是无道昏君,也有祥瑞。所以祥瑞根本就不能当作治世的象征,这株生于内殿的灵芝不过是“庭生怪草”罢了。薛季宣这种观念在他的思想体系中一以贯之。历代论祥瑞最著者莫过于“河图”、“洛书”,汉唐之际每以“龙马负图”为说,为帝王顺受天命造势。薛季宣对《周易》“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提出质疑,作《河洛图书辩》一文,予以批驳。提出河图、洛书“乃山经之类,在夏为禹贡,周为职方氏所掌。今诸路闰年图经,汉司空舆地图、地理志之比也”[16],彻底破除了“河图洛书”的神秘色彩,将其作为地图、方志来看待。

这种崇尚经世和道德的“祥瑞”观,在南宋士大夫诗赋、言论中多有体现。如高宗经常对臣下重申“以贤人为宝,丰年为瑞”,“军中有十万铁骑,乃可为瑞”等观念。表明了南宋人的祥瑞观与前代相比已经发生了根本的转移。

绍兴二十五年(1155)和隆兴二年(1166)的宫廷“金芝”事件是南宋仅有的两次规模比较大的祥瑞事件。自孝宗以后,终于宋亡,四方朝贡以及奏献祥瑞之事,虽偶有记载见于史乘,如《玉海》记载:“庆元五年(1199)八月,玉芝产于太庙大室。”[2]3623但几乎已经禁绝,亦罕有作为辞赋以献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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