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东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思考
2014-08-15李昌英叶玉姝
李昌英,廖 琴,叶玉姝
(中南民族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加强民族团结是实现“中国梦”的基本保证和力量源泉。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巴东县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的安排部署,在恩施州政府和民宗局的领导下,加强民族政策、民族法规等的贯彻落实,在全县范围内大力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后打造了野三关镇石桥坪村、东壤口镇雷家坪村和水布垭镇围龙坝村等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并且丰富和完善了创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一、巴东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现状
(一)巴东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巴东县根据中央和省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创新,摸索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宣传形式多元化,成功营造了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巴东县围绕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也离不开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工作主题,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开展民族知识、民族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警)营、进乡镇农村社区“五进”活动;编印发放《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等宣传资料;评选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深度挖掘,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增强模范代表的影响力,等等。通过多种形式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化了巴东县各级干部和各族人民群众对党、国家制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认识,使其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意识得到提高,对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愿望也更加强烈。
2.内容日益丰富,增加了创建活动的生命力
第一,评选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主要从村、社区一级开始,逐级评选模范集体和个人。再通过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模范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用先进典型事迹感染影响群众。
第二,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例如,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在县城和全县12个乡镇集镇主街道设置专门流动宣传车,采用多种方式吸引群众的参加。与此同时,通过巴东电视台、长江巴东网、民族宗教网站及省州民族刊物等新闻媒体对宣传月期间的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影响力。
第三,针对学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由民宗局组织力量给各族学生上民族团结教育课,宣讲党的民族政策,传播民族知识、民族文化,培养学生的民族自豪感,激发他们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深化了广大学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第四,开展多元化的民族文体活动。巴东县大多数农村、社区都组织了民歌队、篮球队、老年文艺宣传队等文艺团体。不仅丰富了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而且有利于不同民族群众之间的交流,有利于民族的团结。
3.关注民生,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创建形式
第一,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例如,茶店子镇总投资200万元,完成了5段共48.2公里的公路通畅工程,还硬化组级和入户公路10公里,交通条件不断改善。为了保障洞坪村居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茶店子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县财政局、水利局等部门的援助下,铺设水利管道、兴建水利工程,切实解决了山中村民的用水问题,提高了当地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
第二,改造、新建特色民居质量进一步提高。巴东县部分乡镇已经申报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努力改造特色民居,保护民族特色文化。其中庙坪村在2011年被省住建厅授予省级“宜居村庄”建设示范村。该镇的石桥坪村也即将成为传统村寨保护示范村,整个石桥坪村已初步呈现出基础设施完善、农民增产增收、生态环境优良、民居特色浓郁、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关系和谐的繁荣景象。
第三,地方特色产业进一步发展。例如:巴东县清太坪镇一方面始终坚持“特色立镇”战略,依托银杏加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不断巩固壮大银杏产业链条,提升效益;扩大魔芋种植面积,逐步引导魔芋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并向规模化企业发展。另一方面,坚持“创业强镇”战略,切实建好“清太创业园”,在清太坪镇返乡创业的企业已达到42家,总投资达到3000多万元,其中吸纳返乡创业资金1000多万元,这不仅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当地居民的就业。
(二)巴东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不足
巴东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但也存在一些有待完善和提高的地方:
1.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失衡
具体表现为:一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基地群众对民族团结的知晓度和熟悉度远远高于非示范基地,而非示范地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则相对薄弱;二是,注重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等领域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而忽视了乡村、城市社区等相对分散的领域,以及企业、个体商户等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领域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三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仅表现在地域、职业单位的横向失衡,而且还表现在年龄差异上,对于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处于剧烈变动的青年人的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2.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度较低
巴东县虽然丰富并创新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形式,然而,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没有参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人数达到50.1%,经常参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人数只有14.8%。可见群众主动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挖掘和提高。
3.群众评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存在走过场现象
问卷调查显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有13.8%村民认为存在走过场现象,非示范村有28.1%的村民认为存在走过场现象。另外,在非示范村有21.6%的村民认为当地政府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重视程度不够,14.8%的村民认为没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果表明,目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走过场现象。一些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创建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因而没有深入到基层做宣传教育,致使很多群众不了解甚至不知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巴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存在不足的原因
(一)创建工作覆盖面失衡、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影响活动的知晓度
第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覆盖面不平衡。其一,一些地区和单位虽制定了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但没有处理好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日常事务的关系,导致创建活动出现重安排、轻落实的现象,或者只能阶段性、选择性的进行,未能持之以恒的形成规模效益。其二,由于人力、物力、财力及文化程度等方面的限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者对人流量相对分散、地理位置较偏远且文化水平偏低的乡镇区域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开展则比较薄弱,有的甚至没有被纳入开展的范围内。其三,当地政府未能协调好各地在资源、区位等方面的差异,实现地区间的优势互补,特别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和非示范点的沟通与交流。
第二,基层干部业务素质偏低。通过调研发现,巴东县各地基层干部存在着民族知识欠缺、对相关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了解不多、理解不深等问题,从而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容易偏离当地实际,且因相关知识缺乏、重视程度不够,致使活动的开展缺乏时效性、群众积极性不高,进而活动效果甚微。因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顺利开展,基层干部民族理论素养尤为关键。
(二)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参与度
第一,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制约着公民的参与度,不利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由于历史原因、地理位置,以及市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的限制,使巴东县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薄弱。群众大部分时间均用于工作需要,无暇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形成了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内动力不足的现状。还有一部分本地人因外出打工,常年不在家,无法接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
第二,群众文化水平偏低,给巴东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宣传增加了难度。巴东地区经济欠发达,公民受教育水平低,在参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过程中存在着盲从性和保守性,参与能力不高。此外,该地传统的政治文化、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等因素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参与。
(三)机制不够健全,导致创建活动存在走过场现象
第一,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具体实践活动中,缺乏系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指导,缺乏科学的测评考核指标体系和表彰管理办法。在实际工作的开展中,对于省政府、省民委制定出的一系列相对宏观的政策和法规,巴东县未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进一步的明确与细化,形成更具可操作性又符合当地实际的一系列相关文件和计划。与此同时,由于缺乏科学的测评考核和表彰管理办法,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只是满足于下任务、发文件,而没有针对性的切实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致使各种政策和措施落实不到位,久而久之,群众也会觉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只是“走过场”、搞形式,缺乏具体的实效。
第二,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过程中,信息交流反馈机制不够健全。创建活动往往偏重于具体的开展情况,而缺乏及时的信息反馈,上下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地区之间的交流也不够,出现上下信息不畅等问题。这严重影响了彼此间的协调和配合,更影响了创建工作的及时改进与更新,一些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无法得到及时的推广。
三、关于巴东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经济建设,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奠定丰富的物质基础
经济快速发展为民族团结进步奠定物质基础,民族团结进步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二者相辅相成。
第一,坚持发展经济,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物质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对县情的再认识,立足巴东县独特的资源优势,积极推进绿色农业和山区特色旅游业的发展,发展规模型企业,实现人民增收。通过政策扶持发展壮大一批有规模、有效益、有市场、有影响力的民族龙头特色示范企业,实现对该地区民族中小企业的“产业链拉动”、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就业转移拉动”以及对周边村寨的“辐射拉动”。既可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又可解决当地的就业问题。
第二,加大专项投入,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供保障。加大对巴东县民族文化挖掘和保护的投入,加强民族文化节庆的传承和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博物馆、农村书屋、公共休闲场所等设施的建设。同时,为民族团结进步相关问题的调查和研究提供支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对民族团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等的宣传。
(二)完善机制,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体系
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过程中,巴东县委、县政府应根据当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际需要,逐步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机制、监督机制和及时全面的信息反馈机制。
第一,齐抓共管,明确职责分工。在省、自治州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巴东县政府、民宗局及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凝聚合力,共同推进创建活动”。[1]各级部门应据县情制定创建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同时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稳健推进创建工作社会化,使创建工作的网络覆盖到乡镇、社区、企业、学校。
第二,加强监督,完善反馈体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监督检查的范围。如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定期到基层进行访谈,掌握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及时的总结近期的工作现状。对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建立和完善有领导、有安排、有调研、有考核、有监督、有反馈的工作体系,尽量避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流于形式。
(三)加强队伍建设,使基层干部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
全面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常抓不懈,建立起一套长效机制,为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做好保障。
第一,领导干部要更新观念,提升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统筹能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整体观念、规划观念、信息观念和效益观念,全局性地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过程中,不断针对性地改进宣传教育方法,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第二,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作者的综合素质,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效果。其一,提升基层工作者的理论素质。借助高等院校、党校及培训班等力量,加强对基层干部民族理论知识的培训。把民族常识、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到党校的教学计划之中,纳入到年度干部学习考核的内容中。同时,强化党的民族政策教育与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认同”的教育结合起来。[2]其二,提升基层工作者的工作能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实践性和操作性较强的社会工作,基层工作者必须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的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首先,要能够敏锐觉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受众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特征,抓住关键性问题。在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力量的同时能够适时地组织群众性的宣传队伍,调动群众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其次,在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过程中,要能够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同心理咨询方法相结合,尽量做到内容丰富、言辞通俗易懂、语言生动幽默。最后,当工作中遇到较难处理的问题和受众时,要能够较好地调节自身的心理和情绪状态。
(四)创新思路,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
以民族团结进步为出发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革新工作方法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
第一,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创建活动。充分了解大部分群众的文化水平、就业状况、收入水平以及业余生活等基本信息,选择贴近实际生活、鲜明生动、符合群众接受水平且具有民族特色的主题,充分调动当地群众的积极性和热情。与此同时,“要高度重视在学校、在广大青少年中进行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切实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3]对于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可通过免费手机报、微博、微信等灵活度高的媒体形式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而对于文化水平和接受能力较低的群众则可采取传统的宣传形式和灌输教育方式。
第二,提升工作方法,注重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载体建设。其一,树立典型,及时表彰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经验,在巴东县形成示范效应。其二,充分发挥学校服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作用。一方面,注重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学校要始终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组织学生学习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指导民族学校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民族知识进课堂的活动。另一方面,组织校外实践活动。让学生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宣传和志愿服务中去,使他们在实践中培养民族团结进步意识。其三,利用民族文化,促进民族间的理解和认同。巴东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传承和保护工作,要把普及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民族教育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掘民族文化服务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1]马春.不断推进创建活动,促进边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N].今日民族,2011-04-25.
[2]李莉,刘琳.民族团结,安边富民[J].民族论坛,2009(12).
[3]胡锦涛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N].光明日报,2009-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