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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雅》“良、阳、师、政、尊、圆,君也”条同义关系辨析

2014-08-15毛祖志

皖西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义位大字典同义

毛祖志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南 长沙410081)

一、君

作为训释词的“君”[1],在先秦时期,有下面一些义位:

1、最高级别的元首:《书·大禹谟》:“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

2、各个级的元首:《国语·周语上》:“夫事君者,险而不怼。”韦昭注:“君,诸侯也。”这是诸侯被称为君。《春秋左传正义·桓公·卷七》:“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杜预注:“君谓屈瑕也。”屈瑕是楚国大夫,这是大夫被称为君。

3、某事物的所有者:《韩非子·说林上》:“田成子因负传而随之,至逆旅,逆旅之君,待之甚敬。”“逆旅之君”就是客店的所有者。

4、妻子对丈夫的称呼:《礼记·内则》:“君已食,彻焉。”郑玄注:“凡妾称夫曰君。”

5、对人的一种尊称:《书·君奭序》:“周公作《君奭》。”孔传:“尊之曰君。奭,名。”

6、对故去的人的尊称:《逸周书·谥法》:“赏庆刑威曰君,从之成群曰君。”

7、对神祗的尊称。《汉书·礼乐志》:“百君礼,六龙位,勺椒浆,灵已醉。”颜师古注:“百君,亦谓百神也。”

8、某类事物的核心、主旨:《老子·第七十章》:“言有宗,事有君。”王弼注:“君,万物之主也。”《荀子·解蔽》:“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

9、“君”还可用作动词,有“统治、掌管”之义。《书·说命上》:“天子惟君万邦,百官承式。”《管子·内业》:“执一不失,能君万物。”[2](P644)

《汉语大字典》(以下简称《大字典》)有“子孙称父祖辈”这一义项。《易·家人》:“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孔颖达疏:“父母,一家之主,家人尊事,同于国有严君。”汉孔安国《尚书序》:“先君孔子生于周末。”唐王勃《滕王阁序》:“家君作宰,路出名区;童子何知,恭逢盛饯。”[2](P644)

笔者认为,上述诸例中的“严君”“先君”“家君”确实是可称父祖辈,但是“君”在这些组合里不是词而是语素,所以不把它看做是“君”的义项。

对“君”的上述义位进行义素提取,可以得到这么几个主要义素:(1)核心;(2)权力;(3)作用;(4)尊贵;(5)美好;(6)极致。第6个义素“极致”。可以将“极致”与“核心”等义素分别开来,是因为在“君”的诸多义位中,不是所有的义位都与“极致”有关,如“尊称”这个义位,“极致”就不是必要义素。

二、良

典籍中多有训“良”为“首”和“长”之例。“首”和“长”可训为“君”。

《古今韵会举要·有韵》:“首,魁帅也。”《广雅·释诂一》:“首,君也。”《书·益稷》:“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孔传:“元首,君也。”《易·乾》:“见群龙无首,吉。”《庄子·盗跖》:“成者为首,不成者为尾。”[3](P2531-2532)这里“首”都是“统治者”之义,在这个义位上,它和“君”是同义。

“长”在这里有两个相关的义位,一是作为名词,意思也是“统治者”。《周礼·天官·太宰》:“二曰长,以贵得名。”郑玄注:“长,诸侯也。”《孟子·梁惠王下》:“君行仁政,斯民亲其上,死其长矣。”汉司马相如《喻巴蜀檄》:“南夷之君,西僰之长,常效贡职,不敢墯怠。”刘良注曰:“长,君也。”[3](P2393)这里的“长”有“君长、领袖”之义,与“君”为同义词。

“长”又可以作为动词,表示“主管、执掌”之义。《国语·周语下》:“晋闻古之长民者,不墮山。”《国语·晋语二》:“夫长国者,唯知哀乐喜怒之节。”韦昭注:“长,君也。”[3](P2393)按,韦昭训释有误,这里的“长”是动词之“君”。《墨子·尚贤中》:“故可使治国者使治国,可使长官者使长官。”汉王充《论衡·感虚》:“使一郡皆寒,贤者长一县,一县之界能独温乎?”“君”可以作动词,表示“统治、执掌”之义。

“首”“长”在文献中,可以表示某个范围内的“统治者”,和“君”在相关义位上属于同义词。但“良”训为“首”、“长”再到“首”、“长”训为“君”这样的辗转相训,并不能确定“良”和“君”的同义关系。我们必须对“良”和“首”以及“良”和“长”的关系进行更为细致的考查。

最早训“良”为“首”的是《尔雅·释诂下》里的“元、良,首也。”《广韵·阳韵》:“良,首也。”[3](P1904)《大字典》照抄了《尔雅》和《广韵》的训释,未加分析。关于“良”训为“首”,郭璞和邢昺说是“未闻”或“未详”[4](P332)。郝懿行从“良”与“首”的古籀字形极为相似为出发点,认为“良”字其实就是“首”字,“元、良,首也”是“元首,首也”[4](P332-334)。这种解释有一定道理,然而未被普遍采信。《资治通鉴·汉纪三十一》有“何意二郡良为吾来”,其中“良”被胡三省解释为“首也”[5](P1265)。但是,联系前后文,这个“良”,当做“的确”“果然”解。《资治通鉴·汉纪三十一》:“诸将喜,即进至城下。城下初传言,二郡兵为邯郸来,众皆恐。刘秀自登西城楼,勒兵问之,耿弇拜于城下,即召入,具言发兵状,秀乃悉召景丹等入,笑曰:‘邯郸将帅数言我发渔阳上谷兵,吾聊应言我亦发之,何意二郡良为吾来,方与士大夫共此功名耳!’”[5](P1265)“良”作“的确”“果然”解,古书中不乏其例。《史记·赵世家》:“诸将以为赵氏孤儿良已死,皆喜。”《汉书·五行志下之下》:“中国其良绝矣。”

通过分析,笔者认为“良”和“首”在“头首”这个义位上,并非同义词。

据考,这里的“首”其实是“秀”的假借字。

“首”上古为书纽幽部字,“秀”上古为心纽幽部字[6]。二字同韵部,心、书旁纽。《左传·成公五年》:“叔孙侨如会晋荀首于谷。”[7](P1901)《公羊传》“荀首”作“荀秀”[7](P2291)。这是“秀”和“首”通假的例证。

“良”和“秀”皆有“优秀出众”义。《国语》:“臣得贤人,敢以告。”文公曰:“其父有罪,可乎?”对曰:“国之良也,灭其前恶,是故舜之刑也殛鲧,其举也兴禹。”《战国策》:“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

两者皆可与“才”“士”结合,表“出类拔萃的人”。《墨子》:“良马难乘,然可以任重致远;良才难令,然可以致君见尊。”《战国策》:“是故农之子常为农,朴野而不慝,其秀才之能为士者,则足赖也。”

亦皆有“美好”之义。《楚辞·东皇太一》:“吉日兮辰良,穆将愉兮上皇。”《楚辞·大招》:“容则秀雅。”

上面的例子表明,“良”是与“秀”在“出类拔萃”和“美好”两个义位上是为同义词。但“秀”与“君”并没有同义的义位。

下面再看“良”和“长”。“良”训为“长”,最初见于《广雅》。

《广雅·释诂四》:“良,长也。”王念孙《广雅疏证》补充道:“良,为长幼之长也。”[8](P131)《大字典》也照抄王念孙的训释,径直将“良”的这个义位解释为年岁大[2](P3379),却未能列举古书用例。

今按,“良”被训为“长”并非“良”有“年岁大”之义。“良”被训为“长”是因为“良”与“长”都有表示“历时久长”的义位。

《后汉书·祭遵传》:“(帝)作黄门武乐,良夜乃罢。”杜甫《盐井》:“我何良叹嗟,物理固自然。”“良”在先秦常与“久”同义连用,更能证明“良”有“历时长久”之义。《战国策》:“左右既前斩荆轲,秦王目眩良久。”

“长”亦有“历时久长之义”。《广雅·释诂三》:“长,久也。”[3](P2471)《书·盘根中》:“汝不谋长。”孔传:“汝不谋长久之计。”“长”在先秦亦常与久同义连用,证明“长”有“长久”之义。《左传》:“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是以长久。”

然而“良”在“历时久长”义上与“长”是同义词,并非与“长幼之长”之“长”是同义词,王念孙的解释不确。

通过上面的例证,可以了解到,“良”与“秀(“首”的假借义)”在“出类拔萃”和“美好”义上是同义词,与“长”在“历时久长”上是同义词。“首”在“统治者”义上与“君”成为同义词。而“长”则分别在“统治者”和“执掌”这两个义位上,和“君”成为同义词。我们从“良”与“首”、“长”的关系上找不到和“君”同义的论据。

笔者认为,“良”和“君”在“古代妇女对丈夫的称谓”上属于同义词。《仪礼·士昏礼》:“媵衽良席在东。”郑玄注:“妇人称夫曰良。”《乐府诗集·清商曲辞·读曲歌之三十》:“白帽郎,是侬良,不知乌帽郎是谁?”《礼记·内则》:“君已食,徹焉。”郑玄注:“凡妾称夫曰君。”《乐府诗集·杂曲歌辞·焦仲卿妻》:“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2](P3379)

王念孙在解释《广雅·释诂四》“良,长也”中的“长”为“长幼之长”时,引齐语“四里为连,连为之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和“妇称夫曰良人”来做证明[8](P131)。“良人”之“良”,在这里 只是语 素而不是词,况且“乡有良人”中的“良”和“妇称夫曰良人”中的“良”都有“美好”之义,与“长幼之长”无关。“君”和“良”同义,不是因为它们有共有“核心”“权力”等义素,而是它们共有义素“美好”。

经过上面的论证,笔者认为,虽然“良”可训为“首”也可训为“长”,“首”和“长”都可训为“君”,但“良”并不在“统治者”这个义位上与“君”同义。“良”与“首”的假借字“秀”在“优秀出众”义上同义;与“长”同义不在“统治者”这个义位上,而在“历时长久”这个义位上;而“良”与“君”则在“古代妇女对丈夫的称谓”上同义,它们共有的核心义素是“美好”。古人没有弄清“良”与“首”与“长”与“君”的关系,没有将它们置于文字学和词义学的视野下进行考查,这是古人的局限性。大家不能以此来苛责古人。倒是大型词典如《大字典》未加分析就直接引用《尔雅》和王念孙的训释就失之粗疏了。

三、阳

《易·系辞下》:“其德行何也?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王弼注:“阳,君道也。”[2](P2431)《系辞下》的这几句话,后来在《后汉书·仲长统传》里被引用,李贤注曰:“阳为君。”[2](P2431)如果“阳”训为“君”,将“君”置入原文就成了“‘君’一君而二臣”,显然不合文意,所以王弼的“阳,君道也”才是更加合乎文意的解释。

《春秋繁露·基义》:“夫父兼于子,子兼于父,君兼于臣,臣兼于君,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阴道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楚辞·九章·涉江》:“阴阳易位,时不当兮;怀信侘傺,忽乎吾将行。”王逸注:“阳,君也。”《汉书·五行志下之下》:“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比食又既,象阳将绝,夷狄主上国之象也。”“象阳将绝”句下,颜师古注引孟康:“阳,君也。”《后汉书·郎顗传》:“今三公皆令色足恭,外厉内荏,以虚事上,无佐国之实,故清浊效而寒温不效也,是以阴寒侵犯消息。”“侵犯消息”句下,李贤注引《易稽览图》注曰:“侵消息者,或阴专政,或阴侵阳。”郑玄注:“阳者,君也;阴者,臣也;专君政事亦阴侵阳也。”[2](P2431)

上述“阳”训为“君”的几个例,来源有二:一是古籍原文里的解释,如上举《春秋繁露·基义》就是。一是一些古籍里的随文注释,如上举《汉书·五行志下之下》等就是。但是他们训“阳”为“君”,并非语言学上的而是哲学观念上的。在我国古代,“阴阳”是贯通宇宙万物(也包括人类社会各方面)的两大对立面(近似今天的“矛盾统一”观点)。古人在言说一些事物时,经常使用“阴阳”对立的观点,如“夫为阳,妇为阴”(《仪礼注疏》)[7](P961)“天为阳,地为阴”(《黄帝内经·灵枢》)[9](P254)“男为阳,而女为阴,君子为阳,而小人为阴”(《宋史》)[10](P8378)等。这些和“阳”有关的解释,都是在哲学上指这些词所表示的事物,是“阴阳”学说中“阳”的那一个方面。更何况,这种“阴阳”的对应关系也是不固定的,刘向《说苑》:“阳者阴之长也,其在鸟,则雄为阳雌为阴;在兽,则牡为阳而牝为阴;其在民,则夫为阳而妇为阴;其在家,则父为阳而子为阴;其在国,则君为阳而臣为阴。”[11](P530-531)刘向是说在“阴阳”这两个对立面,“阳”是起着主导作用的那一个方面。因此,同一个人,作为“臣子”相对于“国君”是“阴”,而作为“父亲”则相对于“儿子”又是“阳”,作为“儿子”相对于“父亲”又是“阴”,作为“丈夫”相对于“妻子”则又是“阳”。对于“阳”训为“君”我们也应当当做哲学上的观念来理解,“阳”并非“君”的同义词,而是与“君”有关的哲学观念的体现。

四、师

《汉书·傅爕传》:“天下非复汉有,府君宁有意为吾属师乎?”李贤注:“师即君也。尚书曰:‘作之君,作之师也。’”这里的“师”有“统治者”之义。《资治通鉴·汉纪五十·孝灵皇帝中》,这里的“师”又被写作“帅”,可证“师”确有此义。《左传·成公十八年》:“师不陵正,旅不偪师。”杜预注:“师,二千五百人之帅也。”[3](P669)

作为具有“统治者”义的“师”,更多地被训为“长”。

《左传·昭公元年》:“为玄冥师,生允格台骀。”陆德明《经典释文》:“师,长也,为水官之长。”《国语·晋语》:“官师之所材也。”韦昭注:“师,长也;材,古裁字。”《广雅·释诂》:“师,官也。”[3](P669)王念孙疏证:“师者,《周礼·天官》注云:‘师,犹长也。’《周礼·地官》注云:‘师之言帅也。’”[8](P129)

五、政

《法言·先知》:“为政日新。或人:‘敢问日新?’曰:‘使之利其仁、乐其义,厉之以名、引之以美,使之陶陶然之谓日新。’或问:‘民所勤?’曰:‘民有三勤。’曰:‘何哉所谓三勤?’曰:‘政善而吏恶,一勤也;吏善而政恶,二勤也;政吏骈恶,三勤也。禽兽食人之食、土木衣人之帛,谷人不足于昼、丝人不足于夜之谓恶政。’”[13](P290)在“政吏骈恶”下,李轨注曰:“政,君也。”[13](P290)

然而,细推文意,这里的“政”不做“君”解,而是“政治方略”或“施政措施”之意。李轨所谓的“君也”揭示的只是“方略”或“措施”的发出者是“君”。

《大字典》:“政:官长;主事者。如:学政;盐政。《书·立政》:‘周公作立政。’王引之述闻:‘政与正同。正,长也。立正,谓建立长官也。’”[2](P1556)这样看来“立政”的“政”解释为“长官”有理有据。在这里《大字典》误解了王引之对“立政”的解释。王引之在《经义述闻》接着又说:“篇内所言皆官人之道,故以立正名篇,所谓惟正是乂之也。”[14](P85)这里很明显,王引之是说“立政”是“建立为官之道”,而不是“建立长官”,所以“政”在这里不能解释为“官长、主事者”,《大字典》的引例不够贴切。

《大字典》又说:“《大戴礼记·盛德》:‘均五政。’卢辩注:‘五政,谓天子、公、卿、大夫、士。’”[2](P1556)“政”在这里如果真指这五者,那么与有“各级统治者”义的“君”确实同义了。但在“均五政,齐五法”后面,卢辩不仅注解了“五政”,也注解了“五法”:“五法,谓仁、义、礼、智、信。”根据《大字典》对“政”的解释来推论,这里的“法”也就与“仁、义、礼、智、信”这5个词同义,这显然是不能成立的。更何况,在《大戴礼记》里不仅有“五政”也有“六政”,同篇稍前就有“故御四马执六辔,御天地与人与事者,亦有六政。”卢辩注:“六政,谓道、德、仁、圣、礼、义也。”[15](P147)“政”在同一书同一篇章里不可能和这么多词都有同义关系。其实,这个语境之下的“政”只可理解为“政事”。

《大字典》认为“政”还“特指首领和君主”,并举例如下:《孟子·梁惠王下》:“臣闻七十里为政于天下者,汤是也。”俞樾平议:“为正于天下者,为长于天下也。”《法言·先知》:“政吏骈恶。”李轨注:“政,君也。”[2](P1556)

“为政”作为一个词组,在文献中屡见不鲜。《尚书·君陈》“王曰:君陈!尔惟弘周公丕训!无依势作威,无倚法以削”条下,孔安国曰:“汝为政,当阐大周公之大训。”《国语·鲁语》:“越哉,臧孙氏之为政也。”《庄子·则阳篇》:“君为政焉勿卤莽。”《论语·子路》:“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

《尚书》孔传和《国语》里“为政”的例子,正可证明“政”不当解作“君”。《尚书》里“王曰”的“王”是周成王,他不可能有让“君陈”成为一国之君之意;《国语·鲁语》里的臧孙氏也不是一国之君,最多只是大权独揽,因此,臧孙氏处理以国家的级别举行祭祀,被认为是一种越权(越哉)的行为。《论语》里子路问的是“卫君如果让孔子处理政事,孔子打算先做什么”。

“为政”和“为君”虽然结构相似,但实质并不相同。“为政”是“处理政事”,“为君”是“做国君”,笔者对《尚书》孔传和《国语》的分析,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当然,这里的“为”可以随文解释为“处理”“参与”;“政”则应解释为“政事”,在具体语境里还可以随文理解为天下的政事、国家的政事、封地的政事等。这些“政事”有大小之别,但都是无可置疑的政事。

笔者认为,“政”有被用于“某个级别的统治者”,但只是作为“语素”用在相关结构中。《仪礼·大射》里用于官长的“政”,其实都写作“正”,如“仆人正”“小乐正”“司正”等。[7](P1032-1037)这正是我们现在所熟悉的“里正”“球正”等的来源。虽然“正(政)”没有“官长、主事者”的义项,作为语素却为这些词带来了“官长、主事者”这一关键义素。

其实,古人也不都认为“政”即是“君”。《礼记·檀弓下》:“政也,不可以叔父之私。”郑玄注曰:“政,君命所为。”孔颖达疏引《论语》注:“君之教令为政。”[7](P1312)《管子·正第》:“出令时当曰政。”[16](P893)“君命所为”、“君之教令”、“出令时当”中的“政”都被认为是“君”所执行或颁布的“政策”“教令”等,也指“君”的行为所产生的效应或结果。政”在“统治者”这个义位上与“君”并非同义。

六、尊

“尊”本义是一种酒器,《说文·酋部》:“尊,酒器也。从酋,廾以奉之也。”段玉裁注曰:“凡酒必实于尊以待酌者。郑注礼曰:‘置酒曰尊。’凡酌酒者必资于尊,故引申以为尊卑字;犹贵贱本谓货物而引申之也。自专用为尊卑字,而别制罇、樽为酒尊字矣。”[12](P752)段玉裁认为“尊”后来专用为尊卑的尊,酒尊之“尊”被后起字“罇”“樽”等取代是正确的。但他对酒尊之“尊”如何引申为尊卑之“尊”却语焉不详。《说文》明言“廾以奉之”,《说文·廾部》:“廾,竦手也。”徐锴曰:“併举之也。”[17](P51)段玉裁曰:“竦,敬也。”又曰:“此字(廾),竦其两手以有所奉也。”奉尊者双手捧尊敬酒,被奉者被置于尊崇的地位,“尊”也就由此引申出尊卑之“尊”的意思来,再由尊卑之“尊”引申指受尊崇之人。《公羊传·闵公元年》:“《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里的尊者是指受尊崇的人。《礼记·丧服小记》:“养尊者必易服,养卑者否。”郑玄注:“尊谓父兄,卑谓子弟之属。”这里的尊者指父兄。夏味堂在《拾雅》此条下注曰:“江淹《杂体·谢临川》诗:‘山峤备盈缺。’李善注引《春秋元命包》:‘月盈而阙者诎乡尊。’”[1](P4)这里的尊者指被一乡所尊崇的人,即乡长。“君”也可表“乡长”(各级统治者)等义,“君”和“尊者”等词是同义词。但“君”不与“尊”同义,上述诸“尊”都不能单独使用,它们要么后面加“者”,要么前面加“乡”。这样的例子在汉代以后更不乏其例。《三国志·蜀志·秦宓传》:“宜一来,与州尊相见。”《宋书·谢灵运传》:“灵运 ……谓方明曰:‘阿连才悟如此,而尊作常儿遇之。’”这里“尊作”是对别人所作(作品)的敬称。《北史·齐琅邪王俨传》:“俨器服玩饰皆与后主同,所须悉官给。于南宫尝见新冰绿李,还,怒曰:‘尊兄已有,我何意无?’”这是直呼他人为“尊兄”;《资治通鉴·唐玄宗天宝元年》:“林甫退,召挺之弟损之,谕以‘上待尊兄意甚厚,盍为见上之策,奏称风疾,求还京师就医。’”这是呼他人之兄为“尊兄”。“尊”在这里指表示尊崇义,并没有“兄”义。《旧唐书·王重荣传》:“雁门李仆射,与仆家世事旧,其尊人与仆父兄同患难。”“尊人”前有“其”字,可见“尊人”是一个词。

无论“X+尊”结构还是“尊+X”结构中的“尊”,其实只是作为语素参与到词的构建中来。语素的“尊”和作为词的“君”当然不可能构成同义关系。《礼记·丧服四制》:“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3](P604)郑玄注:“贵贵,谓为大夫君也;尊尊,谓为天子诸侯也。”按照郑玄的注解,“尊尊”中的后一个“尊”似乎不仅有“统治者”的义位,而且也是作为一个单独的词被使用的。但“尊”的这个意思,是随文释义而来的,储存状态中的“尊”并无此义。再者,这个“尊”是动词活用为名词的用法,这种用法在后来的发展中并未固定下来。

《三国志·太史慈士燮传》:“慈(太史慈)曰:‘州军新破,士卒离心,若傥分散,难复合聚;欲出宣恩安集,恐不合尊意。’策长跪答曰:‘诚本心所望也。明日中,望君来还。’”有的书将“尊意”的“尊”认为是“你”的敬称。考查文意,这里的“尊”也是语素,它的语素义是“尊敬”,用在“意”前表示对说话对象的尊敬。《祖堂集》:“僧问:‘未审师尊意如何?’”[18](P471)前例中的“师尊意”就是“师意”,“尊”只用来加强尊敬色彩的语素。后例中的“和尚尊意”,就是“和尚意”,“尊”也只是用来加强尊敬色彩的语素。

综合上面的考查,笔者认为,“尊”和“君”不是同义词,在词典中列出的“尊”和“君”有同义关系的义位(如天子、官员、长辈等的尊称),都只是“尊”参与到构词当中的语素义,离开这些结构的“尊”并不具有这些义位,作为语素义的“尊”和“君”发生联系,主要是它们都有共同的义素“尊贵”。

七、圆

夏味堂注《拾雅》,于“圆”字下注曰:“《鬼谷子·捭阖篇》是谓圆方之门户。”[1](P4)今考,陶弘景注曰:“圆,君也。”但这个“君也”,并非从语言层面上来说的,而是从政治层面上来讲的,“圆”在这里指“君道”,是“君”之所以为“君”的“规则”“道理”。陶弘景注解的全文为:“天圆地方,君臣之义也。理尽开闭,然后能生万物,故为万事先,君臣之道,因此出入,故曰圆方之门户。圆,君也;方,臣也。案,道藏本无圆君也六字。”[19](P25)

无论陶弘景的注解里是否有这么6个字,这里的“圆”和“方”指的是“君之义”和“臣之义”,后面的“圆,君也”和“方,臣也”是承前指“君道”和“臣道”。如果“圆”真与“君”同义,那么据此“方”也应该与“臣”同义,可古籍中也找不到“方”用作“臣”的例子。

《说文·囗部》:“圆,圜。全也。”王筠句读:“乃是圆全无缺陷也。”段玉裁注曰:“圜而全,则上下四旁如一,是为浑圜之物。”[12](P277)《管子·君臣下》:“圆者运,运者通,通则和。”尹知章注曰:“圆,谓君道也。”[16](P583)

这样看来,古人用“圆”来解释“君道”,是取其完美无缺、周而复始、生生不息之义,而这也是古人认为的为君的最高境界。

综合上述各例,笔者认为,这里的“圆”与“君”不是同义关系,“圆”是“君”所要达到的一个境界,意味着“君道”要像“圆”一样完美无缺、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结语

通过对《拾雅·拾雅释·释诂上》“君也”条的分析,可以看到,训释词“君”和被训词“良、阳、师、政、尊、圆”的关系复杂。“君”和这些词,有的属于同义关系,如良、师;有的属于哲学关系,如阳;有的是“君”所推行的内容,如政;有的是指“君”所处的地位,如尊;有的是“君”所要达到的境界,如圆。这些被训词,无一例外地都和“君”有关系,这些关系有的可以用语言学来解释,有的则必须用哲学等学科来解释。

综合上面对“君也”条的考查和论述,笔者认为上面《拾雅》的价值主要有以下几点:

(1)收集到了大量而丰富的故训材料。即以“君也”条为例,如果没有夏味堂六易寒暑地搜罗,人们是很难发现在古书中还有这么多词可以被训为“君”。

(2)在收词上对《尔雅》《广雅》等雅学著作有大量补充。《尔雅》《广雅》等雅学著作都有“君也”这个训列。虽然经过《小尔雅》等续雅著作不断续补,但还是有很多被训词未被收罗进来,《拾雅》以“已释而未详”[1](P2)为宗旨,将这些遗漏的被训词补充了进来。《拾雅》的前十卷(即一半的篇幅),都是以这种方式对《尔雅》《广雅》进行的增补,所以这些被补入的被训词在量上是相当可观的。

(3)对解决雅学乃至训诂学史上的一些疑案提供了帮助。“良”训为“首”,是雅学和训诂学上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因为《拾雅》收集到了丰富的故训材料,为我们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大量的线索,从而使我们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种可能。

(4)能够弥补《汉语大字典》等大型辞书在释义上的不足。前面已经论证过,《大字典》在“良”训为“长”上,只是照抄了王念孙“长幼之长”的论述,释义是不够准确的。笔者根据《拾雅》提供的线索,才最终发现这个“长”是“时间长短”之“长”,从而弥补了《大字典》释义上的疏漏。

尽管《拾雅》有着上述价值,而实际上它也存在许多不足。笔者认为《拾雅》最大的弊病是释义时运用的还是《尔雅》训释的传统方法,没有将词义的解释纳入到语言学的范畴中来,使得本来就已经复杂的词义关系更加混乱,无形中增加了后人在使用和研究这本著作时的难度,它的价值也因此而大打折扣。

[1]夏味堂.拾雅(《续修四库全书》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2]汉语大字典(第2版)[Z].湖北武汉:湖北长江出版集团,2010.

[3]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故训汇纂[Z].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4]郝懿行.尔雅义疏(全2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5]司马光.资治通鉴[M].胡三省,音注.北京:中华书局,2008.

[6]唐作藩.上古音手册(增订本)[M].北京:中华书局,2013.

[7]十三经注疏(全2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8]王念孙.广雅疏证(附索引)[M].北京:中华书局,2013.

[9]张隐菴.黄帝内经集注[M].上海:上海卫生出版社,1957.

[10]脱脱.宋史[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

[11]赵善诒.说苑疏证[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

[12]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13]汪荣宝.法言义疏(新编诸子集成)[M].北京:中华书局,1987.

[14]王引之.经义述闻[M].江苏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

[15]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M].北京:中华书局,1983.

[16]黎翔凤.管子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4.

[17]徐锴.说文解字系传[M].北京:中华书局,1998.

[18]静,筠.祖堂集(全2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7.

[19]许富宏.鬼谷子集校集注(新编诸子集成续编)[M].北京:中华书局,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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