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通假字与其本字意义的联系
2014-08-15刘忠华
○郭 静 刘忠华
(陕西理工学院 文学院,陕西 西安723001)
长期以来大多数学者认为通假字就是写“别字”现象,通假字与其本字意义是没有关联的,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通假字与其本字意义并不完全无关。我们在实际语言现象中发现的确存在通假字与其本字在意义上有联系的情况。本文拟以音同或音近为根据,探索通假字与其本字在意义上的联系并分析其原因。
一、关于通假字与其本字意义关系的论述
通假作为训诂学的重要概念,学界对其定义与特点的探讨逐步深入,关于通假字与其本字意义关系存在不同见解,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通假字与其本字意义无关
持这一观点的以清代朱骏声为代表。朱骏声在其《说文通训定声》中提到“通其所可通则为转注,通其所不通则为假借”。“假借者,本无其意,依声托字,朋来是也。”“就本字本训而因以展转引申为他训者曰转注;无展转引申而别有本字本训可指名者曰假借。”[1]这里的假借并未区分出本无其字的六书“假借”和本有其字的用字假借(即通假),但统而言之,朱骏声认为假借与通假都是“不相通”基础上的“无其意”,通假字与其本字在意义上是没有联系的。这一观点被后代诸多学者继承:
王力:“通假字不是同源字,因为它们不是同义词或意义相近的词。”[2]
赵广成:“通假字,就是指古代汉语的书面语中,有一些音同或音近而意义无关的字,可以通用和假借。”[3]
洪诚:“古代汉语里的某个字,起初没有替它造出本字,或虽造有本字却不常使用;却依照它的样子,假借一个与意义无关的音同或音近的字,寄托这个词的意义,这个字对于标记的词来说,叫做文字假借。”[4]
(二)某些通假字与其本字意义有某种联系
周大璞:“我们知道,训诂学家有所谓音近义通之说,虽不可尽信,但是字的音义之间有一定的关系却是不能抹杀的。……懂得这个道理,就可以知道假借字与其本字在意义上是有某种联系的,那就是并不全有联系,但也往往有一定的联系。”[5]
丁忱:“通假一般是借字不借词,借音不借义,但有些借字同本字都有一定意义上的联系。”[6]周、丁二人对这种关系的认识还停留在偶然性的阶段。
以上几种观点都反映了通假的基本特征是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代替本字。但对于所借之字与其本字意义是否有联系有着不同的观点。究其原因,大家对通假的定义与特征认识不同。此处我们要讨论的通假字是指本有其字而临时借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代替本字的字,不同于本无其字的“六书”假借。由通假的定义得出它的特点有三:借音不借义、音同或音近、通假字与本字同时并存。此三点为通假的本质特征。而“通假与其本字意义无关”这一特征是在总结大多通假字的规律后得出的,并非其本质特征。宋末戴侗在《六书通释》中说:“所谓假借者,无义所因,特借其声,然后谓之假借。”这表明通假强调的是借音不借义,在借字时没有考虑到意义。但并不说明客观上选用的通假字之间没有意义联系。当代学者赵廷琛认为“其实在朱骏声之前历代许多有代表性的训诂学家判定通假字是不顾相通假的字双方是否意义相通相关的,只要他们认为文中该用甲字之处却用了音同或音近的乙字来标音替代的,一概视为通假字”。[7]由此可见通假字与其本字意义存在联系是完全有可能的。
二、通假字与其本字的意义联系
通过对众多通假字与其本字的研究,我们发现,某些通假字与其本字意义存在联系。这种意义联系不仅存在于同源通假字,也存在于非同源通假字,有些存在相同的义项,有些有相同的义素。
(一)同源通假字
通假字与同源字是从不同的角度划分的类别,二者并不冲突,所以“应当承认同源字与通假字的交叉”,依据同源字词义相同或相关的特点可知这一部分交叉的通假字与其本字意义之间是有联系的。如:
1.距关,勿内诸侯。《史记·项羽本纪》(“距”通“拒”,“内”通“纳”)“距”,《说文·足部》:距,鸡距也。汤可敬释云:鸡腿后面突出像脚趾的部分。《汉书·五行志》:“不鸣不将无距”,颜师古注云:“距,鸡附足骨,斗时所用刺之。”拒,《玉篇》:“拒,抵也。”二字都有抵御、拒绝义。而“内”《说文》:“内”入也,“纳”,《广雅》“纳”入也。二字意义相同。
2. 愿伯具言臣不敢倍德也。《史记·项羽本纪》(“倍”通“背”),“倍”《说文》“反也”。“背”《说文》脊也。王力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解释“背”“违反,违背,背向”,与“倍”字条下的解释“背向,背着,违背”有相同的义项。
3.自牧归荑,洵美且异。《诗·邶风·静女》(“归”通“馈”)归《说文》“女嫁也”。馈,《说文》“饷也”。段注云“馈之言归也”。二字意义相近。
4.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孟子·生于忧患》(“曾”通“增”)“曾”《说文》“曾,益也”,汤可敬注云:曾,通增,增益。“增”《说文》“增,益也”。二字都用“益”作解释,可见二字有相同义项,“增”是由“曾”孳乳而来的同源字。
5. 辇道邪交,黄池行曲。《文选·枚乘<七发>》(“邪”通“斜”)邪,《书·大禹谟》“任贤勿贰,去邪无疑”。引申为不正、邪恶。斜本义是用斗倒出,引申为倾斜、歪斜,二字有相同的义素“不正”。
6.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孟子·得道多助》(“畔”通“叛”)“畔”,《说文》:“畔,田界也。”“叛”,《说文》“叛,半反也”。汤可敬《说文解字今释》中提到:“徐灏《段注笺》:‘叛之言半也,分也,离去之谓也。’”可见“畔”和“叛”都有“分开、分界”这一义素。
7.子墨子守圉有余。《墨子·公输》(“圉”通“御”)圉《玉篇》“养马也”畜养也。又引申作牢狱。御,《玉篇》使马也,驾驭马车,引申为抵挡、防御,两字意义相关相近。
8.王乃徇师而誓。《尚书·泰誓》(“徇”通“巡”)徇,《说文》“行示也,对众宣示”。巡行。巡,《说文》巡视行也,到各地视察,二字意义相近。
9.皮之不存,毛将焉傅?《左传·僖公十四年》傅,《说文》“相也”从旁辅佐。附,《说文》“附娄”小土山。段注云“相近之义用附”。二字都有“近旁”这一义项。
其他如娶取、班颁、信伸、中仲、政正、示视、倾顷、身妊、古故、导道、贾沽、中衷等意义明显有联系的字,都见于王力的《同源字典》,属于同源通假字。
(二)非同源通假字
有些通假字未被列入王力的《同源字典》,一般情况下不看作同源字,它们的意义也存在联系,如:
1. 庶民罢敝,而宫室滋侈。《左传·昭公三年》(“罢”通“疲”)“罢”,《说文·网部》:“遣有辠也。”段玉裁注云“引申之爲止也。休也”。“疲”,《说文·疒部》:“劳也。”《玉篇》:“乏也。”《增韻》:“止也。”二字都有“止”这一义素。
2.七月食瓜,八月断壶。《诗·幽风·七月》(“壶”通“瓠”)壶是大腹可盛流质的器具,瓠是葫芦瓜,两字都表示“大腹的、可盛物”的意义。
3.自榆中并河以东,属之阴山。《史记·秦始皇本纪》(“并”通“傍”)并,《说文》“併也,从二、立”并列。傍,《说文》“近也”临近,挨着。两字皆有“靠近”之义。
4.文士并饬,诸侯乱惑,万端俱起,不可胜理。《战国策·秦策》(“饬”通“饰”)饬,《说文》“治坚也”修整、整治。饰,《说文》“刷也”装饰,修饰,两字皆含有“修整”之义。
5.夫折大木,蜚大屋者,唯我能也。《庄子·秋水》(“蜚”通“飞”)蜚,《说文》本义是一种小飞虫,飞《说文》“鸟翥也”像鸟张翅飞翔之形。是,两字义近。
6.谁谓河广,曾不崇朝。《诗·卫风·河广》(“崇”通“终”)崇,《说文》嵬高也。终是本义是把丝缠紧,引申为终结,两字都有“极”义。
7.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周易·坤》(“光”通“广”)光,《说文》“明也”,光明,地光,指地域广大。广,《说文》“殿之大屋也”四周无壁的大屋,引申为宏大宽阔,两字都有“宽广”的义素。
8.麾不闻令,而擅前后左右者斩。曹操《步战令》(“麾”通“挥”)麾,《说文》“旌旗,所以指挥也”指挥作战用的旗帜。挥,《说文》,“备也”指挥。二字意义相近。
9.其气炎以取之。《汉书·艺文志》(“炎”通“焰”)炎,《说文》火上也,火光上升。焰,本义火苗、焰火,二字都有“火”这一义素。
三、通假字与其本字意义存在联系的原因探索
通假字与其本字意义之间的联系看似偶然,但从通假字的产生与汉字意义关系的发展可探寻出这种联系的可能性与必然性。
(一)通假字与其本字在意义上联系的可能性。
通假字产生的原因为这种意义联系提供了可能性。
1、提笔忘字,口耳相传。东汉学者郑玄说“其始书之也,仓促无其字,或以音类比方假借之,趋于近之而已。受之者非一邦人,人用其乡,同言异字,同字异言,于兹遂生矣”。[8]这段话揭示了通假产生的两个重要原因:其一是提笔忘字,著书者仓促之间想不起来正字,只好借用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代替;其二是抄书者授受者的方音差异,之后师徒授受,口耳相传,大家各以方音记录,通假更多,便出现一书多个版本的情况。李建国在《汉语训诂学史》里提到扬雄在写作《方言》时把当时各地方言的声音和意义用古籍里的文字记录下来时,“假如找不到相当的文字,他就借用同音字或自己假造的新字去记录那个词的声音。以方言释古语,以通语释方言”,[9]这表明在记录语言时人们更注重表音达意而忽略形体。书写者在仓促之间或依照方音随手写下的替代字只求音同或音近,并没有刻意排除与本字意义相关的字,这就使得通假字与其本字意义可能存在联系。
2.没有规范用字。清代学者陈澧认为“古人所以用通借字者,实以无分部之字书,故至于歧异耳。《说文》既出,而用通借字者少矣”。[10]陈氏对通假问题的论述屡被学者称引。虽然这一说法对揭示通假盛行的原因过于肤浅和绝对,但从中我们可知没有一个统一的字书规范,学者们各自为经,可能造成同一音义由不同的字形来记录。而这些不同的字形之间亦不排除是有意义相关的。
3.以简代繁。古书传抄经众人之手,加之抄写工具及文献载体的特殊制约,用字规范的观念不甚自觉或强烈的情况下,“抄录者在雕刻或誊抄文献典籍时有意选择使用简单易写的字以替代笔画繁难的字,选用常见、眼熟的字替代生僻、少见难写的字以省时、省工”。[11]
以上原因产生的通假人们在借字时并不在意它与本字有无意义联系,只要读音相同,能实现表达交流需要即可。主观上并未选取同音同义字,但这并不排除通假用的字与本字意义有联系。
4.有意而为之。其一是崇古风尚。写作者为了古雅或表达对古人的崇敬之情故意弃本字而用古字。刻意存古历代皆有之,唐以后典籍中尤其多,清代顾炎武对这一情况有很精确的描述:“以今日之地名不古而借古地名,以今日之官名不古而借古官名,舍今日恒用之字而借古字之通用者,皆文人所以自盖俚浅也。”[12]如明代袁宏道“谁谓河广,曾不容刀”。(《荷花荡》)此处“刀”通“舠”。刀的本义是泛指切、割、砍削的工具,舟行水面像刀割水一般,故刀有小船义。此处袁宏道用“刀”代本字“舠”,刻意存古,但二者意义有联系。其二是以委婉代避忌。有的是为了文雅避粗俗,有的是为了政治原因避本字不用,如秦始皇名政,秦代避讳“政”,因此,用“端”代替“政”,二字皆有“正中之义”。这种有意产生的通假,书写者刻意找了与本字意义相同或相关的字代替本字。
还有部分通假字产生通假的原因正是与本字意义存在联系。例如“度”与“渡”、“涯”与“崖”、“竿”与“杆”,它们的意义大致相同,区别仅在于适用范围不同,书写者在具体使用时会因为不解其意义区别而混用。
(二)通假字与其本字在意义上的联系的客观必然性
从通假字产生和发展我们可以得出通假选词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读音相同。读音相同或相近是通假字的一个重要特征。那么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之间是否又会存在某种意义上的联系?音义结合之间有无规律可循?
《荀子·正名篇》中的“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说明音义之间的关系是具有社会约定性的。可见在文字产生初期,音与义的联系完全是随机的,偶然的。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词汇不断丰富,人们要为不断出现的新词造字。而我们知道汉语是单音节词占多数,有限的声母和韵母组合而成的音节有限,古代汉语以单音节为主,意味着不可能每一个新造的字都有一个新的读音,这种情况下必然出现大量同音字。
于是在原有词汇基础上产生新词的一条重要途径,“就是在旧词引申到距离本义较远之后,在一定条件下脱离原词而独立。有的音虽无变,已成他词,也有的音有稍变,更为异语”。[13]此时同音词之间意义有了一定的联系,音义的结合不再是任意的,而是有规律的。
刘熙在《释名·释天》中提到“日,实也,光明盛实也;月,阙也,满则阙也”就解释了“日”、“月”二字因“实”、“阙”而得名。这就是说人们在命名时,会不自觉地与已有的事物相联系,用已有的事物的名称和读音表达新的事物和名称,当语言进入人们自觉运用自身的认知能力有意识地创造词汇的阶段时,音义结合就不再是任意的,而是有规律的。
李海霞在研究汉语动物命名的规律时,得出音义结合的四种方法:模仿对象造原生词、借名、变音和合音。“原生词的创造来自模仿,模仿自然界的声音和简单化了的形体”、“不改变原词的读音,以原词的读音表现一个意义相关的新概念,叫借名”、“变音指改变原词的读音,使它成为一个相似的音,并引申其意义使代表一个动物名”。[14]这说明有部分音义结合是有规律的。
由此我们可知当语言进入人们自觉运用自身的认知能力有意识地创造词汇的阶段时,音义结合就不再是任意的,而是有规律的。这种规律性造词的结果是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在意义上往往是有联系的,这就为通假字与其本字在意义上的联系提供了必然性。
[1]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M].世界书局,1936.
[2]王力.同源字典[M]商务印书馆,2002.
[3]赵广成.通假字浅说[M].山东教育出版社,1986.
[4]洪诚.洪诚文集·训诂学[M].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
[5]周大璞.训诂学要略[M].湖北人民出版社,1984.
[6]丁忱.<诗经>通假论[J].华中师院学报,1982(4).
[7]赵廷琛,赵秀梅.朱骏声假借说的严重缺陷及其影响——兼论应当承认通假字与同源字的交叉[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48).
[8]转引自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
[9]李建国.汉语训诂学史[M].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
[10]陈澧.东塾读书记·卷十一[M].三联书店,1998.
[11]党怀兴.通假成因说略[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27).
[12]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九“文人求古之病”
[13]陆宗达,王宁.训诂与训诂学[M].山西教育出版社,1994.
[14]李海霞.汉语动物命名研究[M].巴蜀书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