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兼爱”思想浅析
2014-08-15李博
李 博
(南开大学,天津300071)
春秋战国时代,中原大地战乱频仍,民不聊生,各种以解决社会问题为目标的学说在这一时期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作为饱受战乱之苦的底层人民的代表,墨子通过对于已有各家思想的取舍与提炼,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理论体系,并提出了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非命、尊天事鬼、兼爱、非攻等十大政治主张。而在墨子思想严密的理论结构中,“兼爱”无疑占据着核心地位,对其进行深入研究的重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一、“兼爱”思想概述
“兼爱”思想之所以被提出,是与春秋战国时期特定的历史背景密切相关的。因此,在著名的《兼爱中》,墨子首先便描绘了当时严峻的社会现实:
今若国之与国之相攻,家之与家之相篡,人之与人之相贼,君臣不惠忠,父子不慈孝,兄弟不和调,此则天下之害也。[1]158
诸侯之间杀伐不断,君臣之间互不信任,甚至父子兄弟之间都会反目成仇,伦理道德体系彻底崩溃,处于大变革时代中的社会无疑表现出了一副令人心悸的场景。面对如此乱局,人们不禁会思索事情究竟何以发展到这般田地?而墨子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这样的:
然则崇此害亦何用生哉?以不相爱生邪?子墨子言:“以不相爱生。今诸侯独爱其国,不爱人之国……是故诸侯不相爱则必野战……天下之人皆不相爱,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傲贱,诈必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是以仁者非之。”[1]158-159
由此可见,在墨子眼中,“不相爱”是使得天下变得混乱不堪的根本原因。正是由于所有的人皆不相爱,每个人只关注自己或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个人和群体的利益,对于他人的利益不仅漠不关心还想方设法地将其据为己有,最终才会造成整个社会“祸篡怨恨”的局面。
面对这种困局,墨子给出了他自己的解决方案:“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1]159即以“兼爱”代替“不相爱”,如此方可从根本上扭转世风日下的社会状况。
那么,怎样做才算是达到“兼爱”了呢?
第一,要做到广泛而周全之爱,即“兼爱天下之人”[1]158-159。墨子所倡导之爱视野极为广阔,受众也极为普遍。其对象绝不可以仅仅止于一人、一家、一族、一国,而是爱之所能及的一切人和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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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做到爱无差等,这也是墨子“兼爱”思想中最重要的部分。所谓无差等的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爱无亲疏之分。墨子认为,一个人若想真正达到“兼爱”境界就必须做到“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如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1]159,绝对不能根据自己与对象之间关系的远近而使爱的程度有所不同。
二是爱无贵贱之别。众所周知,在阶级社会中,所谓出身“高贵”者,可以一辈子享受锦衣玉食,而出身“卑微”者,就只能终生遭受剥削与压迫。但是墨子却旗帜鲜明地指出,在爱的问题上,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他认为爱是应当被每一个单独的个体所承担的,若非如此,兼爱也就成了一句空话。而能够承担爱的个体,是不应该有职务尊卑、财富多寡之类的差别的。因此,哪怕是一名奴隶,也应享有爱,正所谓“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爱臧,爱人也”[1]643。总而言之,无论贵贱贫富,只要是人就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
不难想象,墨子的“兼爱”思想对于因天下大乱而深受其苦的人们(特别是社会的中下层群众)必然有着很强的吸引力。但是与此同时,它也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中国传统的道德规范与礼法观念。所以自其提出之日起,很多人便对这样一种社会理想能否实现提出了质疑。
对此,墨子表现得很有信心。面对诸多有关实行“兼爱”主张的可能性的疑问,为了能够说服“天下士之君子”,他在《兼爱中》一文进行了详尽的论证:
天下士之君子,特不识其利,辩其故也。今若夫攻城野战,杀身为名,此天下百姓之所皆难也,苟君说之,则士众能为之。况于兼相爱,交相利,则与此异。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此何难之有!特上弗以为政,士不以为行故也。[1]159
在这段话中,墨子明确指出实行兼相爱的最终动力在于统治阶级,相信只要“君主提倡,上行下效,兼爱很快便能成为一种时尚风行于天下”[2]。之所以得出这一结论,是因为他发现尽管战争与杀戮对于百姓来说是极其困难的事情,但是只要统治者振臂一呼,臣民照样会尽心尽力地去执行君主的命令。而兼爱是对于天下有利的事情,因此只要君主能放下一己之私加以倡导,推行起来肯定会非常容易。
二、“兼爱”思想的不可行性
然而,历史并没有按照墨子的预期发展,“兼爱”思想虽然名动一时,却从未被真正付诸于实践。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兼爱”造成了“自爱”与“爱人”的矛盾。这里首先要加以说明的是,所谓“自爱”并不等同于日常生活中所说的“自私”,因为前者并不是以损害他人的利益为前提的。实际上,“自爱”应当被视作“爱人”的基础与前提,毕竟任何一个人都只有在自己已经获得充分发展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去发挥聪明才智去爱别人。很难想象,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可以去爱其他人。不过问题是,若按照“兼爱”思想的逻辑,“爱人”就必须先于“自爱”,这等于颠倒了事物发展的正常顺序也使“爱人”丧失了形成的条件。人们如果按照这一道德准则行事,必然陷入自相矛盾之中而无所适从。
第二,“兼爱”有悖于人性,与伦理道德严重冲突。“兼爱”思想要求人们“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如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不分亲疏远近,做到一视同仁。这种想法看似美好,却实在有违人之常情。一个人或可以为了亲人放弃一切,但却很难做到为了一个与自身毫不相干的人而放弃自己的亲人。梁启超就曾据此发难道,假如墨子的父亲与另一个人同时将要饿死,仅有的食物只可以救活一个人,墨子要救谁?如果救自己的父亲,那显然与“兼爱”所倡导的行事原则有异,如果去救旁人,又必须主动放弃拯救至亲之人的机会。能够如此行事之人,遍寻古今中外恐怕也是难以找到的。因此,“兼爱”思想对于人性有着过高期待,难以在现实中推行。
第三,“兼爱”试图依靠统治阶级加以推行,无异于与虎谋皮。应该说,墨子意识到了在他所生活的那个年代,君主乃是国家权力的核心,无论是内政抑或外交,其影响都是主导性的、决定性的,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他将实现“兼爱”的最终动力归结于统治阶级的想法则暴露了他认识上的局限性。因为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只会存在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根本不会出现所谓“兼相爱,交相利”的理想局面。至于墨子列举的一些贤明君主,他们推行的政策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和阶级矛盾,但是其最终目的仍在于可以使统治阶级在更稳定的环境与更长久的时间中对劳动人民进行剥削,而不是为了践行所谓无贵贱之别的“兼爱”思想。由此观之,依靠统治阶级推行“兼爱”的想法必然会在无情的现实中走入死胡同。
第四,“兼爱”缺乏赖以实现的物质条件。众所周知,中国古代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是十分落后的,与其紧密相关的,便是社会资源的极度稀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每一个人——甚至包括统治阶级在内——都能拥有极高的道德情操,将他人的利益无条件地放在第一位,使“兼爱”可以顺利地加以推行,其结果也必然是悲剧性的。因为将原本就很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绝对的平均分配,最终只能造成所有社会成员的共同贫困。而事实上,墨子之所以倡导“兼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希望天下人都能藉此过上安宁幸福的日子,每个人都陷于物质匮乏的状态之中,显然与其所追求的目标大相径庭。可见,若想真正实现这一理想,就必须有极大丰富的物质财富作为支撑,对于这一基本前提的忽视,使“兼爱”从一提出就只能作为一种空想而存在。
综上所述,“兼爱”思想自身具有很大的缺陷,在社会政治、经济与思想文化等诸多方面均缺乏可行性基础,有着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因此,虽然其蕴含的理想美丽而伟大,却只能成为飘渺的“空中楼阁”,难以逃脱被历史长河淹没的命运。
三、如何评价“兼爱”思想
尽管“兼爱”思想有着诸多先天性不足,无法成为指导人们现实生活的理论原则。但是,这并不表示其理论一无是处,只能一味接受打压与批判。有关的偏见与误解我们也必须客观地加以纠正,还历史以本来面目。
前文已经叙述过,“兼爱”要求人们做到广泛的、无亲疏之分与贵贱之别的大爱。但是由于对传统礼法观念、伦理道德所形成的严重冲击,其内容不免会遭到众多人的指责,这其中尤以孟子为最。他经过分析得出结论,认为“墨氏兼爱是无父”,与禽兽无异。而随着日后儒家在中国思想界统治地位的确立,这种看法也构成了对于“兼爱”乃至整个墨家思想最主要的误解。
明显地,孟子的批判遵循着这样一条逻辑主线,即“兼爱”要求平等地对待一切人,不能根据自己与对象之间关系的远近而使爱的程度有所不同,这必然会导致己父与人父无丝毫差别,如此一来,“己父是父,人父也是父,都是父,也就等同于无父了”[3]。这种论断其实完全是基于学派利益而产生的偏见,根本没有理解“兼爱”的真正内涵。
前文已经说过,“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如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是“兼爱”对于爱无亲疏的总体要求。而对于这段话的解读,直接决定着能否正确掌握“兼爱”思想的基本精神。一般来说,人们只是从字面上将它理解为“对待别人的国家就像对待自己的国家一样,对待别人的家庭就像对待自己的家庭一样,对待他人就像对待自己一样”。由此想当然地以为“兼爱”就是要让所有人无条件地抹煞一切差别,却没有真正去思考这句话的思想前提。事实上,恰恰是在承认差别的基础上,墨子才认为这些要求是可以成立的。也就是说,“爱无差等”并不等同于“爱无差别”,“无父”无亲。与之相反,只有在对于亲人以及国家的小爱的赞美与肯定的基础之上,才能以此为标准由己及人达到大爱。正如后世的墨者夷子所言:“爱无差等,施由亲始。”所以,“兼爱”从根本上讲乃是对于人性的赞颂与高扬,而非孟子指责的那般是所谓“禽兽”之为。
总而言之,“兼爱”思想体现了代表底层劳动人民利益的墨家学派对于大治天下的历史使命感,以及建构治世哲学的思考。虽然其自身的确有很多缺陷,也从未被真正贯彻与实施过,但是这并不能抹煞其非凡的意义与影响。因此,看待“兼爱”思想,要始终持有一种公平公正的态度,在批判其中的不合理内容的同时,也要尽力纠正人们对它的误解与偏见,避免思维惯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理解“兼爱”精神,正视其对中国思想发展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1] 吴毓江,孙启治.新编诸子集成·墨子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3.
[2] 魏义霞.七子视界:先秦哲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278.
[3] 孙以楷.朱熹论墨子之兼爱说[J].孔子研究,2003(4):91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