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端发始见人文
2014-08-15丁纪
丁 纪
一、从悠悠茫茫的意识中超拔
初唐诗篇中著名的两首,一首,陈子昂《登幽州台歌》,它说: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一首,张若虚《春江花月夜》,其中说:“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读者最容易为所打动的,往往在其对于天地悠悠、人生代谢的感喟与迷思。唐初诗人所以盛发此等情致,自有其特定的历史文化方面的缘由;但此等情思,于古今中外文学间实不乏见,读之亦无分彼我,一概可觉打动情衷、互通心曲,可见乃一种人类生存之普遍迷思。譬诸庄生“白驹过隙”、释氏“恒河沙数”、 “梦幻泡影”等,皆此类也。予一般人的印象是,在人类文化意识之种种醒发里面,此乃属“人的”,以至属于“最人的”之一种类型,因而,如果要讨论“人文”之含义,这方面很可能会作为“人文”含义的主要因素而被首先予以标举。但其实,这一方面绝难构成“人文”之骨干与实质;甚至,未始没有一种可能,因为它不免导人在一派惘然、虚无中沉迷、陷溺,从而,不但对人文精神不能有所生发,反而可能引致人文精神本身的破产。真正的人文精神一个决定性的面向,恰恰是要从这种悠悠茫茫的意识中超拔上去。
程子有曰: “动静无端,阴阳无始。非知道者,孰能识之?”〔1〕人或谓,此其言乃曰“知道者”能识动静、辨阴阳。然而动静、阴阳只是一个无端、无始而已,无端无始,便是悠悠茫茫,便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便终不能解“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之惑。苟惟此之为知,则谓有惑之诗人为“知道者”亦自可矣,世间何得更有所谓“知道者”?“知道者”所知之“道”,非动静、非阴阳,然而即动静、即阴阳,由此,“动静无端”而道为之端、“阴阳无始”而道为之始,此下复言动静、阴阳,则有此所以为动静、所以为阴阳者既在,动静、阴阳盖无一不见其自道之端始而源源发出矣。故惟“知道者”,于“无端”处则为之肇其端、于“无始”处则为之发其始。肇端发始,乃所以立其本;本既立,人文之道乃生。然则“非知道者”,孰能与乎人文之义哉?
对于人文工作这种肇端发始意义之意识,非惟儒家所独有。谢上蔡与人尝有过这样一段讨论:
问: “学佛者欲免轮回、超三界,于意云何?”
曰:“是有利心,私而已矣。”
“轮回之说,信然否?”
曰:“此心有止 (原注:凡人虑事,心先困,故言有止),而太虚决知其无尽。必为轮回,推之于始,何所付受?其终,何时间断也?且天下人物,各有数矣。”〔2〕
轮回之说,亦可一归之于悠悠茫茫,对此,如果用“推之于始,何所付受?其终,何时间断”这样的话以质之,这是可以的。但是,释氏欲“免轮回、超三界”,要于无始无终、轮转不休之中求得一种弃离、“间断”,其实亦含有一种肇端发始的意味。惟其以弃离、“间断”为指归,此种用心是否谛当,在所可疑。以“轮回”、 “三界”况诸动静、阴阳:“免轮回”如欲“免动静”,使“动静无端”一变至于不动不静;“超三界”如欲“超阴阳”,自“无始”以来便相反对之“阴阳”一变而为更有外者、更有对者。所以,以“免轮回、超三界”为指归,其实即欲截断动静、出离阴阳为跳脱三界、破除轮回之法,此固不成道理;针对释氏此面,揭破其实乃系于一点利心之私的病症所在,诚可谓得之。但是,在批判其利与私之前,对其间欲以“免轮回、超三界”之法达成一种摆落轮回而肇端发始之意味,亦即其间未始不包有的某种程度之人文自觉意识与追求,尚应优先予以甄认、肯定下来。不然,如上蔡之言“推之于始,何所付受?其终,何时间断”,似徒以无所付受、无所间断为应,而仅仅说到“太虚无尽”地步,则不但不能对破释氏之病,反更说向悠悠茫茫去,落释氏之下风,实不能无憾焉。
至于说到肇端发始,欲其意义之显著净尽,又惟儒家之为“极高明而道中庸”矣。
二、行夏之时
肇端发始之意义所最显然可见者,在时、在地两大方面。①尝集旧文两节,撮做一篇,以见“时”与“地”之意义,而名其篇曰《“圣之时”与“圣之地”》。附如下:一、以此超绝之地位,而入乎一切时间、时代之中。故所谓“圣之时”,凡有“时”处,即有圣在,以圣其时也;圣不但于一切时间、时代性中总能在在无碍地显现自身,并由以保证诸时间、时代性之成立,盖时以圣成也。(《孔子何以为当代人》)二、子路于旅中,或人问其“奚自”,答曰“自孔氏”。其远远于孔氏,其近近于孔氏,远近高低,无不以孔氏为准,这便是儒者的“世界知识”,一种融汇着儒者生命体验的“知识”。(《本能、艺能与良能》)地的、方所的方面,意义最终会着落到一个“中”字上;“建中”(建立大中)亦所以立本,即,建中与肇端发始之义通而同,皆人文之道的要切之所在。倘自此面起论,其义亦自可晓然,如看程子、邵康节一段对话:
……是时适雷起。尧夫曰: “子知雷起处乎?”
子曰:“颐知之,尧夫不知也。”
尧夫愕然曰:“何谓也?”
子曰: “既知之,安用数推也?以其不知,故待推而后知。”
尧夫曰:“子以为起于何处?”
子曰: “起于起处。”……〔3〕
程子“起于起处”之语,若不晓其意义,谓之禅语似亦可矣,乃至谓之“巧言”、“遁辞”似亦可矣。然程子之意,乃谓风雷之象,本不可以其迹羁系之,当其未起,乃无处不可以起之,然当其于一处既起,则亦固可谓处处皆起而无一处不起矣,如风何处不流?如雷何所不震?有流则风所起自尔,有震则雷所起自尔;必“待推而后知”,而言其起于某一定处,亦可谓不知风雷之义矣。又如“迅雷风烈必变”(《论语》总章二五一),君子当天变必恐惧修省,是雷起于君子之心矣;其不变者,则雷起自外也,而凡起自外者,形同无雷,亦无言雷可矣。故于此等处,每可见个“中”的意思。不知所起者,溺于无端无始;谓起于一定处者,其流乃或不免与“超三界”无以异。故惟“起于起处”,大拙似巧,其实得中。
惟本篇特从端、始之旨以言之,故专于一“时”字上看,然地、中之义,亦可谓在其中矣。
时之义大矣哉!不立一个时之端、时之始,时间就不能开始,一切具有时间性、时代性的事物就根本上无以获其可能性。所以要说,时间,以及一切具有时间性、时代性之物,都是从时之端、时之始开始的;此其意即可曰,凡有时间属性之物,无不是由肇端发始这一最初的事件所开辟、生成的。从时之端、时之始开始了时间、有了时间中的一切事物,亦由此,循时间之流回溯才有其可能、有其意义;而这种回溯又有其上限,时之端、时之始,乃为回溯时间之流的最终端点。如此,像“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这样的问题,是无以构成深重的生存困惑的。既言“初”,“人之初”便是亘古亘今之第一人、“月之初”便是洪荒开辟之第一片月色,从亘古第一人与洪荒第一片月色之对望,后来无尽的人月对望之景象,都从这始初第一次里开辟、发生出来。这样说的意思,大概亦如程子“起于起处”之言而已,“初见月者初见月,初照人时初照人”。
立一个时之端、时之始,以及回溯时间之举亦以此时之端、时之始为其最终之端点,并不意味着在这个时间的端、始“之前”,已自是空无一物了。但谓之有物,只是从物理的意义上说,恰恰不是从人文的意义上说;从人文的意义以言之,端、始之前所有之物,是不具有时间性的,乃至得以因此而谓之曰不可能、不存在,因而得曰“无物”的。这当然是一种极端的立言方式:立一个时之端、时之始,就意味着宣布了这个端、始之前所有之物概为非人文的、无意义的。肇端发始并不真的追求这样一种极端的扫尽余物的效果。在由端、始创辟生成一切时间之中的万事万物的相反维度上,亦明明形见出了端、始“之前”林林总总的一切。这一切,都可以归为在“时间之前”,或曰在“历史之前”。由此我们知道,它们的这种“时前”、“史前”地位,也必须由立一个时之端、时之始,才可能给它们赋予出来;不能肇端发始,无所谓前,亦无所谓后,只有一个无端无始、悠悠茫茫而已。所以,肇端发始不但赋予其后,亦同时赋予其前;如果“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是亘古第一人所发之生存感触,然而其端、始之本之义既具,那就不复是他去前面见古人不得、去后面见来者不得,倒是古人、后人一齐辐辏来见,适如稼轩词之所谓“不恨古人吾不见,恨古人不见吾狂耳”。
当然,肇端发始对于前后皆有所赋予,毕竟以前为虚、以后为实,惟有此端、始之后之所有,乃为现实具有、具体生成之所凭据。为时间之所开辟、在时间之流中之一切,构成一切身之传统,我既赖此而身获一种赋予、创辟之能力与机会,可以操之在我;而“时前”、“史前”之一切,亦有待于我,不然,则堕入虚无之境而莫所呈现。则在此时间、在此传统中者,不但弘道在我,“弘古”亦在我,“弘时间之前者”亦在我。不得中行,又不敢自居“吾狂”,则此道或废。然儒家自有中道在;“吾狂”虽不趋不附,一点以来古人之心,一则有犯于不恭,二则终见其于道稍有违离。如得其中,则恒安自足矣。
颜子问为邦,圣人告以“行夏之时”。(《论语》总章三八八) “行夏之时”,乃是圣人以政治化、政令化的形式所做最为具体落实的肇端发始之意的表达,而中国之人文精神始基之矣。朱子解此曰:
夏时,谓以斗柄初昏建寅之月为岁首也。天开于子,地辟于丑,人生于寅。故斗柄建此三辰之月,皆可以为岁首,而三代迭用之:夏以寅为人正,商以丑为地正,周以子为天正也。然时以作事,则岁月自当以人为纪。故孔子尝曰“吾得夏时焉”,而说者以为谓《夏小正》之属。盖取其时之正与其令之善,而于此又以告颜子也。〔4〕
三代迭用三正,而夏以建寅之月为岁首,朱子此解,盖主于邵康节之说;然详朱子之意,亦非必执康节此说为定论也①《朱子语类》卷四五“论语二七·卫灵公篇”,“颜渊问为邦章”凡十三条,中华书局1994年版,页1154-1158。本段除有明注者,所引皆出于此。如条四既云“康节说”、条五亦云“此是《皇极经世》中说”,而条三却云“前辈说多不同”、条五又云“今不可知”、条六复云“模样也是如此”,等等,朱子之意盖可见矣。又《集注》此处引《礼运》“吾得夏时焉”句,而谓“说者以为”云云,则朱子之意,盖以为指夏时为《夏小正》之说亦未必无所可商。考《史记·夏本纪》太史公“孔子正夏时,学者多传《夏小正》云”之语,所谓“学者多传”云云,亦寓文献不足征、不得不有所阙疑之意,而与朱子通。。大概朱子于此,未必不寓阙疑之意,故较他处解,此解尚有所摇移,不无商量之余地,是所宜知也。朱子尝曰:“康节说形而上者不能出庄老,形而下者则尽之矣……二先生说下者不尽,亦不甚说。”〔5〕乃欲取诸二程先生而不可得也。另一方面朱子又不断强调,如夏时、殷辂等,乃“三代制度”、“四代礼乐”方面内容,不是尧舜禹及孔颜“本领处”,亦“不及治国平天下之道”,尤不得以为道理本身。之所以如此强调者,固出于理学家重在要人说义理、不要考“细碎制度”〔6〕的一贯旨趣,然与所取康节之说未甚笃定亦未必无关,以至牵连得对于圣人“行夏之时”之教的态度,似也变得稍复杂与保留,而要求有相应之条件先行,如曰“四代之礼乐,惟颜子有这本领,方做得”,则不得以为无条件意义之通教也。朱子亦不是不要指出“他这个问得大,答得大,皆是大经大法”之地位,因而,“行夏之时”等终不得归于“细碎制度”一类;然其谓“斟酌礼乐而告之”、“略说四件事做一个准则,则余事皆可依仿此而推行之耳”,到底不可拘定“行夏之时”为“为邦”之第一义事,乃至以为,夏时、殷辂、周冕、韶舞只是“略说”,终说“大经大法”不尽也。
然此解于不无阙疑、容有商量之中,有两句话却说得极为肯定。第一句:“时以作事,则岁月自当以人为纪”;第二句: “盖取其时之正与其令之善。”两句话又相通。盖“行夏之时”,须同时自“其时之正”、“其令之善”两面看。
若只看“其时之正”,三正固皆可谓之“正”矣;然“时以作事”,所谓“事”者,人事也,所谓“作事”者,作起人事也,言率导其民而有所从事者,苟能“时以作事”,则可以“使民以时”(《论语》总章五),如斯则可谓“其令之善”矣,故“岁月当以人为纪”,三正惟以人正即夏时为尤“正”也。大概朱子论“行夏之时”,与圣人之评宰我论社,二者差可仿佛。宰我论三代社制,谓以松、以柏、以栗,亦可谓无差,惟剩一句“使民战栗”,圣人所以深不取之者以此;夏以人正、殷以地正、周以天正,三正固皆可以建岁,惟“时以作事”,故夏之建寅,其人文之义为尤可尚,所以以为圣人“行夏之时”之教,其义必首在于此而已。
倘不自“时以作事”方面看,或不与“其令之善”方面结合看,仅以谓“昊天以时授人”〔7〕,则“行周之时”者或有之,“行尧之时”者亦或有之,以至于今,“行释氏之时”者有之矣,“行耶氏之时”者有之矣,惟“行夏之时”,反至于不必。朱子尝曰:“夏时,人正也,此时方有人,向上,人犹芒昧。”〔8〕然若世之学者,果能将岁差历法“自帝尧演纪之端”至于夏时推衍得历历分明〔9〕,亦岂得以为“向上”之“芒昧”遂破、圣人“行夏之时”之教遂得替之以“行尧之时”乎?以“其令”往往不具、民人不得由以“作事”,故虽“其时之正”,终有不可行者。可知朱子“向上犹芒昧”之语,亦只是言一边之事,非如“其时之正与其令之善”言之之周全也。
只言“其时之正”一边,“行周之时”为尤正也;以及,自夏禹之时“向上”一百五十三年倘果如学者推衍得不复“芒昧”,则“行尧之时”为尤正也①按,朱子以尧当巳、午,以下,夏寅,殷丑,周子……宋未,如此大略推算,今则适当戌、亥之时,所谓“闭物”、所谓“不复有人物矣”(同前页注①,条五)。无怪今之人物消糜!于此又可见,十二支地数以言时,可以顺推,亦可以逆推,如此,夏时建寅以为人正,则有寅前之子,又有寅后之子如周者。由此可以印证前文所言:自肇端发始处以言之,有“时间之史”,时间及一切有时间性之物皆自此时之端始开辟而来;有“时间之前史”,其人文之意义亦不得不谓之由此时之端始所开辟、赋予也。。然若如此,周后之子亦正,尧前之子亦正,“时”之义乃悠悠茫茫,不复可定矣。然则所谓“时”之义者,只成一种“专门家、科学家之问题”,与“为邦”、为政乎何有!
故圣人“行夏之时”之教,必从“时以作事”方面,结合“其令之善”来看。要必以人正建岁,盖以必作人事、必兴人文也。又虽“夏之时”,不特为夏人之政而已也,乃孔子所以颁行其政令也,即,孔子之政,其“大经大法”,乃以“行夏之时”首见之。如此,则所谓时,固不惟天授,亦人事之所以定者;不惟“时以作事”,亦时由事作,人事、政令以作成“时之义”为其第一义事也。“时之义”不得其成,则未见其政令有若何之可观者;时一成,“其令之善”遂得以著见。
此所以“行夏之时”可以答颜子“为邦”之问,而所谓邦政之义者,亦由此而可见其一大端。如一所谓“政治家”者,若一向不以“时之义”为意,则谓其无与乎“政治”之义、不自知其本职何在固亦可矣。时者兴起人文,而政治者首关乎时义,则政治乃负最大之人文责任者;人文非但为人文家之人文,尤为政治家之人文。政者正也,时之不正,政得谓之正乎!在中国而任政治之责,乃以“行释氏之时”、“行耶氏之时”之类而从事之,前虽曰如二氏者亦未必无肇端发始之人文意识,然不知中国人文始乎“行夏之时”,则尚不待发挥“二氏之时”之蕴,行之便具“反人文”之意。所以为政治者如此,亦可谓堕落之甚矣!
如殷、周二代圣王行改正之事,固由前代人事荒唐,必须重立一个时之端始,以示更新,以重起人事,然自“行夏之时”的意义上看,其竟未必不有出乎由夏时开辟的既有、一贯的人文传统之外,极而言之,乃至未必不亦含有一种“反人文”的意味。所以孔子“行夏之时”,一方面,则既可曰乃孔子颁其政令,而首之以改正之事,由周正而行一新的“孔正”;另一方面,乃是孔子将二代改正的隐含意义给彰明出来,使毋得沦入以改正、断代所可能带来的“反人文”的危险意义。要其实,汤与文武周公之所以改正,亦无非是要复归于夏正,亦即复归于由夏时所兴起的既有、一贯的人文传统之中;孔子“行夏之时”,亦惟孔子可谓善发汤与文武周公之志者也。
所以,孔子以“吾从周” (《论语》总章五四)之志,而行“行夏之时”之政,其间并无矛盾。杨龟山尝曰:“‘吾从周’,非从其文也,从其损益而已。”〔10〕前引《语类》朱子之论“行夏之时”,亦从斟酌损益以言之。盖惟斟酌损益,乃有以见郁郁周文根本上无背于自夏时所有以开辟之人文义也。故“从周”无碍于“行夏之时”也。
三、无非教也
人文又非但为人文家、政治家等之人文,即,人文非但为“人之人文”而已,亦“天之人文”、“地之人文”也。有天文,未必有地文、人文;有地文,亦未必有天文、人文;然自人文之义立,则一切皆具人文之意义,所谓天文、地文者亦无非人文,而一概为“人文化”之天文、地文矣。如,天固只是天,然当人去仰它,则天既转为“人之天”,此“天之所以人文化”矣;如地亦然。人文,乃“人”通过“作事”要去“文”它,这就要求一往之人文、无所不人文,否则,轻则为人文有局限、不彻底,重则为人文本身的不可能乃至破产。所以,对于说人文的人,不可以说,这边是人文,那边是天文、地文而不是人文;即不可以说,人文的方为人文,非人文的就不是人文。
但如果我们在这里立一个“人文教”之名以指不包含天文、地文之人文,再立一个“自然教”之名以指未尝人文化之天文、地文,如此两分言之,亦将有以见义。如“行夏之时”,要立一个时之端始,但此“时”之前、之后皆有“时”,然则圣人如何可能、又如何必要来立这个时之端始,而教人“行夏之时”?此中意义亦有可得而见者。
邵康节有诗曰:“谁信画前元有易,自从删后更无诗。”清人谓此诗谬于道理: “说画前之易,是自比伏羲,而文王、周公、孔子不足数也;删后无诗,将陶、杜风雅之句俱蔑之乎?” (吴乔《围炉诗话》卷五)此论非是。程子亦尝论康节此诗及其“雪月风花未品题”之句,曰: “这个意思,古元未有人道来”、“此等语,自孟子后,无人曾敢如此言来,直是无端”;又曰:“他便把这些事,便与尧、舜、三代一般。”〔11〕孟子后无敢言者,则孟子以上之人尝言之矣,可见道理不谬;然自康节道来,却已出其本分,又说得弄,故谓之无端,又谓“尧夫皆不恭之甚”,非谓其无见也。杨龟山亦引此,而论之较详:
问:“邵尧夫云:‘谁信画前元有易,自从删后更无诗。’画前有易,何以见?”
曰:“画前有易,其理甚微,然即用孔子之已发明者言之,未有画前,盖可见也。如云神农氏之耒耜,盖取诸益;日中为市,盖取诸噬嗑;黄帝、尧、舜之舟楫,盖取诸涣;服牛乘马,盖取诸随。益、噬嗑、涣、随,重卦也;当神农、黄帝、尧、舜之时,重卦未画,此理真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故通变以宜民,而易之道得矣。然则非画前元有易乎?”〔12〕
“画前有易”,盖圣人画易,原非有分毫造作,只是从天地之道而来,则不但画前元有,纵圣人不画,天地间宁非一直有个易之道而亘古亘今!至于言“删后无诗”,则须知删前亦无,直待得这个删诗人出来,乃成此三百篇之诗也;衡诸此三百篇,通观后来整个诗史,更无一篇温柔敦厚、可以尽诗之道者至此,虽“陶、杜风雅之句”秀出群伦,亦莫得例外,所谓“删后无诗”者谓此也,非谓删诗以至于废诗之道也。然则于易,谓其画前、画后皆有亦可矣;于诗,谓其删前、删后皆无亦可矣。画前、画后皆有,则所谓画者,无声无息;删前、删后皆无,则惟此删者乃足以成诗,故此删乃作大动静。
取龟山此论,以明所谓自然教、人文教者:言易,则画前有易,自然教也;圣人画易,人文教也。言诗,圣人删诗,却是人文教;删后乃其教曲折隐沦,所以谓之无诗也。至于易与诗之间,亦复有可言者。易道在天,画之者人,谓之天而人,自然教意味为重;诗者终赖人“作事”将之作出,方得存于天地间,故删诗乃尽其所以为人者而上达于天,谓之人而天,则人文教意味为重。天而人,人而天,易之与诗,惟于画于删,乃可谓其道不二也。
这个在天、在地、“画前元有”的,人往往但见其为“自然”;惟圣人,则知其“无非教也”,然后得以把它“画”出来。此“无非教也”之意,虽后儒盖亦屡言之矣,如,《礼记》曰:“天有四时,春秋冬夏,风雨霜露,无非教也;地载神气,神气风霆,风霆流形,庶物露生,无非教也”(《礼记·孔子闲居》);宋儒有言曰:“……浮而上者阳之清,降而下者阴之浊,其感通聚结,为风雨,为雪霜,万品之流形,山川之融结,糟粕煨烬,无非教也”〔13〕;元儒有言曰:“天有寒暑昼夜,物有生荣枯瘁,人有富贵贫贱,风雨露雷,无非教也;富贵福泽,贫贱忧戚,亦无非教也。”〔14〕然此方面实极难言之,惟其为大关大节之所在,又不可忽,故此取康节数段说略以明之。康节有曰:
至哉,文王之作易也,其得天地之用乎?故乾、坤交而为泰,坎、离交而为既济也。乾生于子,坤生于午,坎终于寅,离终于申,以应天之时也。置乾于西北,退坤于西南,长子用事而长女代母,坎、离得位,兑、艮为耦,以应地之方也。王者之法,其尽于是矣。〔15〕
以此较诸前引杨龟山论画前有易一段,此非数数事而已,非数数卦而已,康节既以为“易,始于乾、坤,中于坎、离,终于既、未济”〔16〕,则此一语之中实括易道全体而无遗,所论尤大,朱子谓康节此面说得尽,如此语者信可谓全尽矣。
然虽康节说此,似亦非皆大、皆尽。如王者之法所以应天之时、地之方而成,其成之之道,盖无出乎《易·系》“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之所谓“观察”者也。康节言此,乃以“效法”一词发此“观察”之意,其曰:
自然而然者,天也;惟圣人能索之。效法者,人也;若时行时止,虽人也,亦天也。①《观物外篇》(下之中),条二,页150。参见下之上,条二五:“尧之前,先天也;尧之后,后天也。后天乃效法耳。”是以尧之时为人道著矣。
圣人时行时止,盖以天行则行、天止则止也,亦无非自然而然而已,所以圣同天。所谓“效法”,乃言效天法地。效天法地,亦固可谓“观察”中兼含此义。然言“观察”者,只是见得极尽,自然做将出来,所以王者之法无非自然;而言“效法”者,则稍起些意,于立人之法教,似或不免于做作,而一旦此意坐大,人之对于天,或一味以依仿比况为事,则“自然”固无足以为“教”矣。后世亦往往说虎狼之仁、蜂蚁之义之类,然此恐非真可谓自然教,盖比况之意显然矣。要之,“自然”须是直下为“教”,不待人做之而后使成“教”也;圣人仰观俯察,亦是直见得此教之义,不是时得比类之象、时得触类之教而已。所以康节言“效法”,大处亦无不是,而其流未必不至于天人离。
又言天文、地文于此“观察”、“效法”中所有以显现者,康节一则曰:“……占天文者,观星而已;察地理者,观山水而已。观星而天体见矣,观山水而地体见矣……”〔17〕一则曰: “天有四时,地有四方,人有四支。是以指节可以观天,掌文可以察地。天地之理,具指掌矣,可不贵之哉!”〔18〕此固可谓允有明法,然其言已小在,与前引“至哉文王”之言不侔,尤与圣王观天察地雄阔气象不副,其流乃或至于术矣。
有一路说法与康节所说不同。如陆象山有曰:“‘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是学已到田地,自然如此,非是欲去明此而察此也。‘明于庶物,察于人伦’亦然”;又曰:“‘“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言其上下察也。’只缘理明义精,所以于天地之间一事一物,无不著察。‘仰以观象于天,及万物之宜。’惟圣者,然后察之如此其精也。”〔19〕象山却是倒着说,理明义精、学到田地、既为圣人之后,乃能从事于仰观俯察;自《易·系》以下至于康节,全是仰观俯察有以建立,然后成其为圣人,然后见其为圣人。然象山此说盖亦有由,乃其本诸《孝经》“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幼顺,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孝经》章一六)以为说也。大概言之,远而取诸天地万物,近而取诸其身,取诸远者愈富,则取诸近者愈得力,取诸近者愈厚,则取诸远者愈高明,观察效法,皆赖其人,故有所偏废者其行终不能至;至于庶物极其明、人伦极其察,亦无所谓远近内外之别矣,惟此已为圣分上事。
象山引《中庸》鸢飞鱼跃之句,亦以为理明义精然后事物无不著察之意,与前旨一贯。张子韶解之便不同:“古人之学,其精深也如此!夫至于察鸢之飞、察鱼之跃,其故何哉?夫子乃曰:‘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察之之妙如此。”〔20〕其谓“察鸢之飞、察鱼之跃”,可知乃直接取义于仰观俯察也。朱子又不同:“化育流行,上下昭著,莫非此理之用。”〔21〕朱子以“著”解“察”,其义类如“自诚明”之“明”,盖此理其体诚、其用明,然所谓君子之道亦未始不隐寓于其中。三解其不同如此,倘以“修道之谓教”代表《中庸》之旨,三者之中,反以象山为近之矣。盖“无非教也”与“修道之谓教”,前者不待“修”,如“画前元有”,自然教的意思为重;后者必圣人修之然后得以成教,虽圣人所以修之者亦在乎识其元有而已,终究是人文教的意思重。张子韶只言自然教;朱子兼两言之,然非善会其意,或亦以为偏在自然教一面;象山则分明人文教矣,与“修道之谓教”之旨可谓贴合。然象山于此一点上固贴合,却不能不在同一个关键地方遭遇问题:由人文教如何转上自然教一节,即如何由“事父孝、事母孝”转上“事天明、事地察”,于此倘不能明以言之,亦未必真得其自然也。此际“观察”既不得用,其所谓“明察”者倘不能至于自然,充极不过到“效法”一层,乃若“效法”之反言(“反效法”),则象山亦不能过乎康节矣。
从一定程度上,用“无非教也”与“修道之谓教”分别代表六经系统与四书系统也是可以的。但此其意并非是要说,六经系统尽是自然教、四书系统尽是人文教。如前所论,以易与诗言之,易教自然意味重些,诗教人文意味重些,则六经系统内部自有不同。四书系统核心在《论语》, 《论语》最有以见自然教意味者,在圣人曰“予欲无言”①《论语》总章四五二。他如乐山乐水 (总章一四〇)、逝者如斯 (总章二二一)、松柏后凋 (总章二三二)、山梁雌雉 (总章二五二)诸章,亦皆可谓之具此自然教意味。然如鸟兽草木 (总章四四二)等章,则恐是人文教意味为多矣。。盖“四时行焉,百物生焉”直下便是“教”,知“天何言哉”而“无非教也”,虽其无言,岂不可以观察效法而听其教哉?然则当其有所“言”,如画易之“画”,自非刻意造作而然也。然《论语》更显著的方面,却在人文教。如“行夏之时”,便是孔子的“修道之谓教”之事业。“行夏之时”作为“修道之谓教”,当然不自孔子修之,乃由禹修之而成。此点正表明,由修道所成之教,不能以为一修即成、一成永成,须修之又修之,修之不停;一时不修,其所以为教者便废弛。故所谓修之又修之者,适如文王之“纯亦不已”〔22〕也。且此所谓修之,不特为补缀修葺而已也,必如禹起自“观察”而初修之为教,乃知孔子之修也亦如此,然后其“行夏之时”也,乃可谓“禹,吾无间然矣”(《论语》总章二〇五)。
但此处说这点的意义是要指出,圣经系统中似有一个主题:自然教意味渐少渐隐,而人文教意味终至于宣明炳焕,皆由于圣人仰观俯察之后将此自然教意味翻然出之使然也。圣人“观察”天文、地文,直下见其“教”之意义与地位,遂将其翻然转出,而立此人文教。如此,自然教其源,人文教其流,所以为教者则一而已,而自其本末源流言之,则幸赖有圣人者出,为天地、人生作一大转圜,人之类乃得以有教矣。以“行夏之时”言之,“行夏之时”乃是圣人所颁之“人文教”,然夏时岂非圣人对于天时“观察”极其明而有以成立之?如圣人既以夏时为一切人事、人文之肇端发始,然所谓天文、地文者,亦岂不同时获其一端始之处,其“时前”、 “史前”乃为自然、非人文之天文、地文,而自此以下遂决定性地成其为“人文化之天文、地文”?
六经、四书有此轻重,则于六经,可以观圣人何以由自然教转化出此人文教;于四书,则如前引杨龟山所谓“即用孔子之已发明者言之”亦自可矣,无须更求之于“画前元有”者。至如出乎圣经系统外,后儒再言自然教,虽如《庸》之鸢飞鱼跃、“於穆不已”〔23〕、孟子之“原泉混混”(《孟子》总章一〇七)等,往往得以例外视之;乃至不免于比况,非复自然教之本义也。如前引许鲁斋语,中间忽出一语,将富贵贫贱亦纳入“无非教也”范围以言之,则恐其未必不为添入来。
总之,三正以人正为始,三文以人文为本,儒家人文教之旨在焉。然儒家虽尚人文,不是离却自然,尤非黜自然、反自然,可谓之“一自然”而已。儒家人文教乃自一自然教中翻出之所成立者。所谓自自然教中翻出,尚非谓自虎狼之仁、蜂蚁之义等“像人的”种种事相中间接地学得些人所当然,乃谓见一切阴阳柔刚、动静流峙,无一不直下教得人如何是仁义、如何是生养作息之宜而已。
四、一段“后话”:礼后、从先进与礼失求诸野
本文论人文之旨,惟自发端、立本、建中、培基之意义以言,至于兹后人文弊生则将如何,已出论述范围外,所以谓为“后话”,然亦可大略言之。子夏谓“礼后”(《论语》总章四八)、圣人曰“吾从先进”(《论语》总章二五三),此“后话”所以谓之“后”者之所得由也。
人文教既已成立, “即用孔子之已发明者言之”固可,此亦见儒者本分所在;然人文教不免于弊,而自然教则终始不弊。当人文教弊生,倘不能会此“无非教也”之义,不能更求于“画前元有”,而欲除弊更生,则缺失一种根本性的翻转资源。
所谓人文弊生,尚非谓文质相胜(《论语》总章一三五)之类。如野、如史,固亦可谓不得其中之弊矣,贤者思有以救之,如程子曰:“文之与质,相须而不可缺也。及夫末胜而本丧,则宁远浮华,而质朴之为贵尔。”〔24〕盖欲以尚质救其弊,然质亦有野之弊,故程子此意,乃若曰“文质,与其史也,宁野”,非直指其中以为言也。朱子则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是不可以相胜;才胜,便不好。”〔25〕“不可以相胜”,务归于文质彬彬地步,则得其中矣。然恐虽文质彬彬,久后正不免流而为野与史也。
人文弊生,亦非但指圣人“吾从先进”所针对的“周末文胜”〔26〕之弊而已。周末所以文胜,以周尚文;然而周文岂有弊哉?其流而至于弊矣。人以文质三统言之,谓救周文之弊者,在夏之忠、殷之质。然三统因继,亦成一文质相胜格局。且忠与质,固亦无弊如周文;然其流之弊,亦必如周末文胜之弊矣。无弊则不待救;自有流弊,则自救之不暇,奚以他救为?
文质相胜,然后对之以文质相救;或各有流弊,而施之以互救之方。如此,未必不为前所谓补缀修葺者也。如此言文言质,或言忠言质言文,都既已在一人文教之范围内言之矣。其始之本,则圣人作之,文与质,或忠与质与文,皆无弊,如忠之在禹、质之在汤、文之在文武周公,岂有弊哉?其流之末,如桀之罪,可谓忠之流弊其极乎?如纣之罪,可谓质之流弊其极乎?如幽厉之罪,可谓文之流弊其极乎?皆不知其何以出自于圣人!而欲救之者,质不必能救忠之弊、文不必能救质之弊、忠与质亦不必能救文之弊;惟有圣人者出,救之之道,虽当文胜,文不可救之乎?水固不能救水、火固不能救火,然文非不可以救文之弊、质非不可以救质之弊矣。
惟无论以文救、以质救,必首之以仰观俯察,重行先圣之事如初行,由重归端始之地,从而焕发一种始初创辟之力量,既从根本上再造其文,又从源头上充贯其质,文与质各极其至而两得之,然后一切流弊不消自消。不然,所谓“礼失求诸野”,野岂有礼可求哉?虽朴质可尚,非得以自然成礼也。故必须“君子居之”(《论语》总章二一八),以率此天文、地文重入一崭新的人文境界之中。
人文如果说成是“人的”以至“最人的”,人文之弊确亦可以说成是“太人的”、“过于人的”。如此,所言人文之弊,非以指人之害文、害礼,乃是指此文、此礼之或害人。当此文弊之世,往往守文者皆虚弱无力亦无见地之人,使一班生命力强盛者既不甘与之为伍,又倍感压抑屈辱,遂流而为放旷邪僻,必以全部人文为敌,欲扫除之而后快,则其情未必无可恕,然其罪虽百死不能赎。儒者知害文与害人不若是其相反也,往往害文便是最大的害人,而成文、成礼则是最大的成人,故言“礼后”而“从先进”,时处乎端始之地,有以见自然教向人文教的翻转之机在焉,人文之教,于时修之,而又修之,乃得时新,而无狃滞之病。
〔1〕〔3〕〔11〕〔24〕二程集〔Z〕.中华书局,2004.1029,269-270,45,1171.
〔2〕谢良佐.上蔡语录〔Z〕.四库全书本.卷一,条一.
〔4〕〔21〕〔22〕〔23〕〔26〕朱熹.四书章句集注〔Z〕.中华书局,1982.163-164,22,35,35,123.
〔5〕〔6〕〔8〕〔25〕朱子语类〔Z〕.中华书局,1994.3343,3120,1154,810.
〔7〕〔15〕〔16〕〔17〕〔18〕邵雍.邵雍集〔Z〕.中华书局,2010.11,123,124,121,117.
〔9〕参见: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Z〕.中华书局,1983.24-25.
〔10〕〔12〕杨时.龟山集〔Z〕.四库全书本.卷一一,条三一;卷一一,“京师所闻”条五.
〔13〕张载集〔Z〕.中华书局,1978.8.
〔14〕许鲁斋.鲁斋遗书〔Z〕.四库全书本.卷一,“语录上”条四.
〔19〕陆九渊集〔Z〕.中华书局,1980.474、475.
〔20〕张子韶.《乡党》统论〔A〕.横浦集〔Z〕.四库全书本.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