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息化推动基层刑事技术工作转型升级:以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区分局为例
2014-08-15王方林
□王方林
(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区分局,浙江 台州 318000)
信息化警务战略是公安工作从静态到动态、从粗放到集约、从模糊到精确、从被动到主动、从低速到高效,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近日,在杭州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长郭声琨提出大力推进“四项建设”,基础信息化与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一起成为贯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在此大背景下,刑事技术如何以信息化推动工作转型升级是基层刑事技术部门应对新形势必须认真思考的课题。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区分局(以下称“黄岩分局”)根据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刑事技术信息化的有效途径,从源头、平台、培训等方面摸索行之有效的办法,为侦查破案和刑事诉讼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一、充分认识刑事技术信息化的重要性
刑事技术信息化就是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在刑事技术部门全面渗透,将刑事技术工作成果进行信息化转变,从而使刑事技术全方位支持侦查、诉讼的过程。刑事技术的信息化是公安机关主动探索的成果,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一)刑事技术信息化是顺应发展的必然趋势。刑事技术部门所从事的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独立性。长期以来,刑事技术部门为了防止专业手段暴露,一直不注重对外宣传,久而久之,刑事技术工作逐渐变成一项比较神秘的工作。在强调信息战、合成战、科技战、证据战的今天,刑事技术工作如果仍停留在传统的勘查现场、检验鉴定的工作模式,就必然无法适应新的侦查思路和侦查模式,丧失三大支撑手段的地位,甚至有被边缘化的危险。刑事技术部门将信息化作为努力方向和发展的必然趋势,开发全国统一的现场勘验信息系统、打造统一的物证检验鉴定平台、依托综合实战应用平台建立跨专业的刑事技术板块,才能适应当今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的新形势。
(二)刑事技术信息化是警务提效的必然措施。市场经济讲成本效益,破案也要讲成本。我国公安机关的现行体制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警种、各部门只负责本块范围内案件的侦查与控制,对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不同侦查部门往往要做许多重复劳动,付出高昂的侦查成本。即便是同一个地方的公安机关也因警种不同、警种与派出所之间侧重不同等原因,造成信息不能共享、协同乏力、各自为战的情况时有发生。作为前期侦查的刑事技术工作在不同警种、部门之间的协同问题同样存在着沟通不畅、重复采集、应用乏力的问题。近年来,随着社区警务、网格化巡逻、全警信息采集警务改革的不断深化,公安机关的治安防控能力不断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公安信息网络的建成与完善,为侦查破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中指纹自动识别系统、DNA 数据库联网、比对成果的实时发布等,使不同刑事技术部门、不同侦查主体之间进行案件串并、物证检验交流成为可能,不仅带来了刑侦工作效率的提高,从长远看,也必定会降低刑侦工作的成本。
(三)刑事技术信息化是警务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在刑事技术的手段建设方面,一些传统手段已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如在物证样本搜集方面,随时发案随时搜集模式,既延误破案良机,也易造成重复浪费现象。信息技术能够有效地改变这一现状,如正在构建的鞋底花纹数据库,采集各类鞋样按一定格式入库保存,目前通过发案后的随时收集和一段时间集中收集,已经积累了大量鞋底花纹数据。同时该系统是一个网络系统,可以分散搜集、应用共享,从而进一步降低使用成本。以此类推,可以通过建设各类工具、农药、毒物、炸药、玻璃、土壤、油漆等的样本数据库,提高刑事技术的工作效率。由于刑事诉讼体制的改革,刑事诉讼从偏重实体向实体、程序并重转变;从以侦查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变;从查明事实向证明事实转变;从依赖人证向重视物证转变;从偏重证据证明力向强调证据可采信转变,这些都对刑事技术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目前,各地正在探索建设一个能连接现场、实验室、法庭的远程物证展示系统和专家支援系统,用现代化的模式从根本上解决物证应用问题。
二、当前刑事技术信息化建设现状
(一)硬件基础支撑薄弱。目前各级刑事技术部门的硬件建设普遍实现了更新换代,处理疑难痕迹物证的能力明显提高,但同时,刑事技术人员的数量尤其是基层从事现场勘查的刑事技术人员却没有显著增加,紧缺的警力直接导致了整体现场勘查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使得大量本可以提取到的痕迹物证灭失,错失破案良机。
(二)软件系统支撑薄弱。虽然目前刑事技术的各类专业系统已基本建立,并实现了全省、全市联网,但系统林立的现象却较为突出,不同单位研发的系统之间难以相互兼容,导致录入重复、信息封闭、更新缓慢、质量不高等问题。这些信息壁垒的阻碍,难以让宝贵的线索相互碰撞、比对产生“化学效应”。同时,在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全面普及的今天,不少嫌疑人在作案前后会在手机等电子产品中留下痕迹,但基层公安机关的电子物证系统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针对手机、电脑信息的采集系统还未建立完善。如果能够建立成熟的采集系统,不仅能及时保存证据,而且必然大大促进基层侦查破案的工作效率。
(三)管理制度支撑薄弱。刑事技术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工作情况管理、人员管理、后勤管理、器材耗材管理、现场设备管理、车辆管理等。目前各单位大部分管理台账还使用手工登记,管理、查询、统计等较为不便,降低了刑事技术工作效率。首先,案件勘查完后对工作情况如物证检验、物证处理、资料制作完善、移交材料物证等不能直观地体现,技术员工作量、工作业绩难以进行快速科学的统计管理。其次,没有建立标准的录入体系,导致系列案件的信息关联不强、串并率不高。第三,信息系统建设偏科严重,在实际工作中指纹系统、DNA 系统相对来说用得多、效果好,足迹系统的利用比较少,实际上在串并案方面,足迹系统往往能起到关键作用,忽视足迹的采集和运用,往往会错过重要线索。最后,在档案管理中,信息化效果不明显。基层公安实行的一案一档依然靠人工手写,档案建立和查阅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效果非常不理想,没有体现档案管理信息化的高效性和便捷性。
(四)人才资源支撑薄弱。基层所队民警的知识水平及应用现代科技的程度,是公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科学技术只有被基层所队的广大民警所掌握,才能变成真正的战斗力。信息化建设对民警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公安队伍中信息技术专业人才比较缺乏,已经影响了刑事技术信息化在一线实战工作中的推进和运用。
三、加强刑事技术信息化建设的实践探索
为适应信息化条件下服务侦查破案和执法办案的需要,黄岩分局从源头、平台、培训等刑事技术各个环节入手,不断拓展夯实技术基础,积极探索科学分工、合成作战的运行机制,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网络系统,搭建多元化全警参与的刑事侦查信息应用平台,不断强化信息研判,实现资源共享,将刑事技术信息和科技资源转化为破案优势,提高刑侦工作效率,推动基层刑事技术工作转型升级。
(一)全面推行现场统勘,做强做大数据库。现场是所有侦查活动的开端,现场勘查则是所有刑事技术工作的源头,通过现场勘查不仅可以发现提取认定嫌疑人的痕迹物证,而且通过对作案手段、特点和现场的活动轨迹的分析可以分析刻画案犯的生理、心理特征,从而找到侦查线索,甚至直接突破案件。现场勘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当前基层公安机关由于受到案件多人员少的制约,大多实行的是分级分类现场勘查工作机制,即主城区案件由刑事科学技术室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统勘,农村案件则由派出所民警负责勘查。在现实工作中,由于派出所民警大多没有受过专业的技术培训,而且出警时还要负责制作报案笔录等工作,因此勘查现场大多就由协警负责,勘查现场往往就变成了“看”现场,许多重要痕迹物证被遗漏。为了切实解决该难题,黄岩分局为技术室增加了10 名技术员,在全局实行现场统勘机制,并配套出台了《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区分局现场统勘工作实施方案》,实行城区周边案件由技术室直接勘查,边远地区案件由技术室派员驻所勘查,并从机制、装备、考评等方面为现场统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通过现场统勘工作的开展,专职技术人员勘查刑事案件的比率明显提升,技术突破案件的数量明显增长,如现场统勘以来,现场指纹提取率提高5%,足迹提取率提高15%,DNA 提取率提高15%,而技术突破案件数更是上升了75%,体现了刑事技术在侦查破案中的支撑作用。
(二)严格落实操作规范,用好用足主系统。公安部推行全国统一的现场勘验信息系统,其目标就是通过基层技术人员的海量信息采集,将现场勘验信息进行数字化转变,再借助先进的网络技术,打造一个全国统一的现场勘验信息主干应用平台,为各层级应用现场勘验信息提供支撑,最大限度地发挥刑事技术的破案效能。浙江省通过将该系统与打防控应用系统进行直接关联,方便直观地将现场情况再现,可最大限度共享现场勘验数字化信息。这其中现场信息的准确录入十分重要。当前,由于基层技术员短缺,大量的现场信息录入工作由协辅警完成,缺乏专业训练的协辅警不能准确录入信息,形成大量垃圾信息,极大地制约了系统效能的发挥。黄岩分局坚持要求现场勘验资料必须由技术员本人录入系统并每日对信息质量进行监控,有效避免了信息歧义,保证了将现场最原始最客观的信息录入系统中,并通过每日信息质量监控,保障了现场照片、图、笔录等现场资料的规范,为下一步的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自主研发信息平台,实干实为抓创新。当前,各级公安机关大多建立信息研判作战平台,不仅开辟了信息交流的通道,而且通过对各类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实现了跨区域、跨警种的合成作战。但基层公安机关“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决定了基层公安机关的工作重心是本辖区案件的打防管控,基层民警最需要的县级信息研判作战平台却因为专业人才缺乏、软硬件条件制约等因素未能普遍建立,使基层民警还停留在单兵作战的状态,与现代的信息战、合成战严重脱节。黄岩分局围绕“配强一支专业队伍、搭建一个研判平台、做大一个作战网络”的主线,借鉴论坛自发、互动、宽松、简便的特性,结合黄岩公安工作实际,搭建了论坛式的“战网”平台,将线索传递、研判指令、警情分析、预警防控、串并协查等功能集于一体,整合全局民警资源,实现刑事技术、信息、治安、网监、派出所、看守所、巡特警等各部门各警种之间破案资源的高度共享,探索建立了诸警种一体化的侦查破案新模式。刑事技术部门主动与“战网”平台对接,在其中设立“案件研判串并”、“指纹、DNA 线索”、“视频在线”等版块,将串并案、技术比中等刑事技术工作成果第一时间在“战网”中发布,并负责对侦查单位的后续需求进行全程服务,努力实现“技术成果信息化、基础信息共享化”的目标。这些功能贴近一线、服务实战,吸引派出所、巡特警、刑侦大队等一线民警踊跃参加到“战网”的交流互动中,极大地促进了技术成果向实战效益的转化。
(四)切实加强人才培养,一心一意谋发展。公安信息化讲求的是规模效益,既体现在信息数量上,更体现在应用主体上,只有信息警务理念和信息作战方式为每一位民警接受并灵活掌握,民警成为信息警务的参与者、应用者、受益者,信息化才会彰显其强大的生命力。高度重视民警信息化技能提升,努力培养信息化专业人才,全面扩大信息化应用群体是推动刑事技术信息化的必由之路。目前,基层公安机关的培训大多通过集中培训和日常培训实现,上大课“填鸭”式的教学方式,效率低且缺乏针对性。黄岩分局自2013年年底开始打造以“精英教学、专业授课、指标考核”为特色的“雏鹰计划”,着手解决公安信息化工作缺乏专精人才的问题。该计划以培养政治修养高、业务素质精、实战能力强的信息化应用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开设了《合成作战综述》、《视频作战基础教程》、《信息侦查》、《重特大案件的案例分析》等课程,内容涵盖公安信息工作的方方面面,专门为有志于提升业务素质的年轻民警提供自由开放的培训平台。该计划导师组根据参训学员日常学习工作表现为每位学员评分,同时,每季度组织视频侦查、案件侦破、逃犯缉捕等技能比武。该计划实施以来,全局形成争先创优的学习氛围,不少民警经过培训成为实战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