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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网络群体事件,力促社会和谐发展

2014-08-08赵中亮

2014年12期
关键词:网络舆论理性

赵中亮

摘要:网络群体性事件是当今社会生活、社会关系与网络的先进技术结合下的新型产物,它拓宽了民意表达渠道,但也给社会带来了较大的不良影响。这客观要求我们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理性看待网络群体性事件,从而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关键词: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舆论;理性

近年来,由于信息技术应用的迅速普及和加速升级,中国互联网行业取得了飞速发展。“2014年1月《“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显示,当前中国网民数量高达6.18亿,手机网民数量达5亿人,微博用户数达2.808亿,”[1]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网络虚拟世界已经成为现实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微信的便捷性,瞬间把普通民众压抑已久的民意表达渴望送上了高铁。在这里,各种思想在交流、各种火花在碰撞,他们之间没有高低贵贱、没有僻壤闹市,有的只是集聚的思想江流,汇集、汇集、再汇集。最终,一个网络群体事件、又一个网络群体事件,层出不穷,怎么办?是堵、是泄、是分,不同的处理方式,必然导致不同的后果,因此,理性看待网络群体性事件,势在必行。

一、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内涵

网络群体性事件不像其它群体性事件那样,通过集体上访、集会、游行、阻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等形式来对政府和社会造成影响,而是通过号召组织大量网民,运用一些过激言论或者夸张的事例、图片、视屏等看似有悖常理的方式,加大舆论宣传,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以达到引起政府高度重视,从而影响甚至左右事件发展进程的目的。可以说网络群体性事件看似虚拟飘渺,但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对我们政府管理职能的要求却非同小可,因此客观要求我们必须重视群体性事件

二、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特征及影响

网络群体性事事件往往是迅不及耳,瞬间奔腾而来,也许是当事人的一个不经意间的举动,或者是一个下意识的应答,转瞬就会造成满城风雨,让人如汪洋中的一叶扁舟,任由巨浪拍打,听天由命。但是如果认真分析总结历次网络群体性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它们具有一定的共同特征。

1、自发、无组织性强 。尽管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和围观者是如此的蔚为壮观,以致让人不寒而栗,但是有一点确是不争的事实,这就是,广大网民之间,绝大多数都是陌生人,他们来自五湖四海,遍布大江南,你不认识我,我也不熟悉你,大多都是自发参与,也不存在明确的领导者与组织者,是网络把一个个毫不相干的个体汇成了强大的网络舆论潮流,但是一旦奔腾起来,却犹如泥石流般泥沙俱下,势不可挡。

2、草根情结色彩严重。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天南海北的网民绝大部分都来自社会的底层,他们都不满足于自己的社会地位、经济基础,都怀有一颗涌入上一层社会团体的渴求之心,但残酷的现实却是,社会阶层的进一步分化、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拉开,加上一些地方政府偏颇的政绩观,过分的追求GDP效应,更是把广大网民推向了政府的对立面、从而强化了他们的仇官、仇富的草根情结。直接的后果就是政府的信誉度直线下滑,官方很难获得网民的信任,他们对政府所做的一切都持怀疑态度,一些官方的回复甚至反而成为网民们新的靶子,成为新一轮质疑的对象。正像网上流传的那样,官方所说的一切都是假的,假的是假的,真的也是假的,可以说这种仇官、仇富的心理形成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化解绝非一日之功。

3、无目的、跟风、炒作现象普遍。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许多网民往往是因好奇心作怪,盲目跟风追随甚至起哄而对某件事紧追不舍,为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采用各种手段去探求事情的真相和本来面目,甚至为一睹庐山真面目无所不用其极展开人肉搜索。可以说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广大网民往往是你方唱罢我登场,争相转发网络大鳄的言辞,甚至以此为荣。因此其无目的性、跟风及炒作现象十分普遍。

4、毁誉参半,得失不一。由于网络世界自身虚拟性、网络性、传播迅速等特点,一旦网络群体性事件爆发,就会如潮水一般,快速发酵、升温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反响,这必然倒逼网络事件要迅速得以解决。但是,由于网络是把双刃剑,一方面,网络群体性事件爆发后,由于舆论的压力地方政府不得不高度重視,从而使普通民众的久悬不决、利益不公、权利主体失衡等问题得以很快解决。但是另一方面,也给不法分子以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及连锁型特点的机会,去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甚至破坏司法程序,给社会带来一些不良影响。

三、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深层次的各种矛盾、利益博弈、政治诉求、话语表达等都会借助网络的平台,导致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转型期利益重新分配错位。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带来了贫富差距拉大、利益分配不公、矛盾冲突严重等一系列问题。尤其许多地方政府唯GDP的错误发展思路,导致在实际社会中嫌贫爱富,倾向于唯企业、唯老板而马头是瞻,甚至不惜以掠夺性开发、破坏自然环境,破环子孙后代生存资源为代价求得自己的政绩。这一做法直接的后果就是轻视百姓的就业机会和生存环境。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某些地方政府打着造福人民的幌子做着损害百姓事情,而且以此为代价取得的所谓发展成果不与民共享,从而激化社会成员间的利益矛盾,长此以往政府和群众就不再是鱼水关系,而是水火关系,并外化为各种充盈着不公情绪的社会纠纷,最终发展成为网络群体性事件。

2、现实社会中民意表达渠道缺失。目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广大民众已不再简单的满足于物质方面的富裕,他们已逐渐开始追求精神层面的满足。更多自尊、更多话语权、更多民主权利观念空前高涨,但令人遗憾的是许多政府管理职能定位却落伍于时代,仍是旧调重弾,跟不上经济发展和民主意识增长的需要。他们热衷于洽谈项目、倾心于招商引资,而视民众民生、合理利益诉求为杂音,置民意、民怨于脑外。更有甚者,一些基层政府、行政执法机关不仅没有发挥公共服务职能,反而演变为阻止解决普通民众问题的鸿沟。而纵观“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往往都是自己失去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草根阶层。他们要么经济拮据,没有经济实力打官司;要么地位“卑微”;加之少数地方官员官僚作风、腐败严重,导致他们找不到常规的说话、表达意愿的渠道。在正常合法的利益诉求之门被关闭后,网络时代的到来无疑给他们打开了另一扇大门,他们兴奋、不再彷徨、无助,他们开始积极地利用网络来发泄积久的情绪,在网上汇集、联结、示威、上访,从而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

3、网络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搭建平台。目前,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其使用便捷、传递迅速、信息量大、无需实名、风险性小、隐蔽性强的特点,很受广大网民的青睐。如2013年两会期间,一些委员在开会时网上斗地主、打盹儿的照片有网友传到网上后,被网民大量转发。引起整个社会的的热烈讨论和强烈谴责,最终使该问题得到解决。无独有偶,网络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一系列负面作用,如一些不法分子故意发布某些不良信息,热炒个别案例,进行不法活动,导致广大网民盲目跟风,进而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

4、网络监管、网络立法滞后。一段时期以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十余部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行为,但是,网络毕竟还是新兴事物。这些制度很难应对当前复杂的、发展迅速的网络违法行为,很多方面都缺乏法律依据和可操作性,因此加强网络监管、网络立法势在必行。

四、理性看待网络群体事件,力促社会和谐发展

一段时间以来,提起网络群体性事件,给我们的印象就是负面的效应。其实,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面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我们应该采取辩证的观点、全面的观点来看待。

1、网络群体性事件是减压阀,换位思考力促社会和谐。当今,我国改革开放已进入快车道,人们的价值观、信仰日益多元化,民主法治意识日益增强,对权利和各种资源的追求也日益突出。当这些价值追求被忽略、利益诉求被冷落,民主权利被拒之门外时;当传统的利益诉求渠道无法满足自己的需求,日益发达的网络技术恰好为广大基层民众提供了利益诉求表达的便捷平台时,唯一的诉求通道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则如箭在弦,不得不发。因此面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我们要有自己的立场,要学会换位思考,实事求是,不唯人,只唯真,认真调查研究,深入剖析事件发生的原因,以及网民的心理动机,客观理性地看待网民上网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行为。在看到网络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带来一定负面影响的同时,更要看到网络群体性事件也导致了群体与群体间接触面的扩大,对促进决策的集中与民主的结合及社会控制的增强、对社会的整合和稳定所起的积极作用。相反,如果一味简单的采取压制手段,不允许矛盾显露或压抑冲突,那么这些积怨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灭亡,而一旦爆发,就会如决堤洪水,一泻千里,无法阻挡。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络群体性事件既可以给予广大网民以发泄积累自己敌对情绪的机会,也可以给政府提供一个了解社会信息,体察民情,避免灾难性冲突爆发的机会,从而起到减压阀的作用。

2、网络群体性事件是助推器,创新思维力促社会和谐。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提出的社会反常状态理论指出,“由于社会发展变化过于迅速,各种社会需求不可能及时形成足够的调整其活动的机制,这种状况必然导致许多社会异常现象的发生,并最终唤起改革的浪潮,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2]。网络群体性事件,何尝不是当前网络技术迅速发展,超越当前某些社会管理模式的结果。纵观网络群体性事件,每个事件的背后都会给我们一些深思、一些启迪。这客观要求我们在对待网络群体性事件时,要有远见,能及时发现符合社会历史潮流的网络信息,引导这些网络意见进入社会公共政策形成过程中去,推动社会民主化进程。这也客观要求我们领导干部要创新思维模式,加快知识能力提升转变,这些无疑都会对当前社会和谐发展进步起到助推作用。例如“著名的“孙志刚事件”并没有局限于个体事件的解决,而是由此引向了更深层次的问题,最终造成一部实施了20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廢除,同时彻底改变了在我国实行了20多年的收容制度,极大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3、网络群体性事件是验金石,和而不同力促社会和谐。“如何认识群众,如何面对群众,如何善待群众?是做好群体性工作的前提。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宗旨就是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实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而网络群体性事件往往就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些问题解决的好坏,是检验群众评价党组织和干部是否真心关心群众、帮助群众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尺度”[3]。因此面对网络群体性事件就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重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面对每一件网络群体性事件,都要静下心来,认真审视,要有理、有利、有节,和而不同。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允许有不同的声音,不只是简单的制止、打压,海纳百川,方显大家气度。只有在不同的声音里,我们才能感受到人民的呼声,才能了解到我们真正所需,让群众从一件件具体的事件中体现党的温暖,增进与党的感情,从而真正促进社会和谐。

任何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频繁发生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其实就是一把“双刃剑”。因此我们应客观理性地采取各种有效的手段扬长避短,来良性运作这种工具,让它在民众的价值追求、权利保护、利益诉求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在政府职能转变,角色易位、行政立法方面起到促进作用。从而加快民主法治建设,力促社会和谐。

项目名称:

理性看待网络群体性事件,力促社会和谐发展;编号:2013-049。

参考文献:

[1]2014年3月17日“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方案

[2]耶鲁大学公开课:近代社会理论的基础. 迪尔凯姆社会反常理论

[3]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2013.07.0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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