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经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2014-08-08张爱华
张爱华
【摘 要】 科研工作是高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经费的投入数量在逐年增加。如何加强科研经费的预决算执行力度,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成为目前科研机构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文章对高校科研经费审计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切实对策,以提高科研管理水平,为科研人员营造良好、健康的科研攻关环境,确保科研任务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 高校; 科研经费; 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7-0120-02随着国家对科研工作的日益重视,科研经费的投入数量也逐年增加。这一方面为提高我国的科研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也暴露出科研经费管理中的众多问题,在审计中发现,很多高校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中出现了违规现象,甚至有一些科研人员因为贪污科研经费而受到严厉处罚。因此,如何加强科研经费的预决算执行力度,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成为目前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对高校科研经费审计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切实的解决对策,以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起到监督和借鉴的作用。
一、高校科研经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为了促进科研经费的快速增长,各高校普遍采取了较宽松的管理政策,这导致科研人员对经费权属认识不清,任意套取和转移经费等现象时有发生,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外,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通过对科研经费的专项审计,发现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高校科研经费内部控制制度缺失
1.采购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对科研经费的专项审计中发现,部分高校未制定材料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环节存在漏洞,导致科研经费使用失控。例如某高校在专项成本中列支的一批材料,无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也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经质询,学校仅对设备采购制定了管理办法。
2.片面的“零库存”管理,导致材料成本核算不实,实物管理漏洞多
某些单位对材料物资实行所谓“零库存”管理,即凡材料物资购入多少,财务账上就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核销多少,而不论课题组实际耗用多少。单位不设置材料物资库进行实物管理,甚至没有进行材料物资购买入库、领用出库的明细登记管理,相当于材料物资购买、入库、出库、耗用同时进行。课题组领出材料后也未进行耗用登记、定期盘点等跟踪管理,造成原材料监管失控、成本核算不准确或人为舞弊等问题。
3.未建立研究生助研津贴制度
单位未按规定建立研究生助研津贴制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助研津贴。如某高校在专项成本费用列支助研津贴23万元,占总经费40万元的50%以上,但未制定助研津贴管理制度。而另一高校通过现金形式发放研究生助研津贴,由一人签领。经审查,该合同参研人员中无学生,也未制定助研津贴管理制度。
4.制度执行不严格,违规使用科研经费
部分高校未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挤占、挪用科研经费。例如某高校在科研专项成本中列支职工家属外地旅游费用,还有其他项目参与投标产生的差旅费共4.5万元。很多高校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比如用科研经费购置通用设备,包括合同约定外购置计算机、电子词典、手机、空调等;还有的将办公用品、保洁费、充电器、报刊等公共性费用,以直接计入的方式,归集在设计费、材料费等直接成本科目中;或者将发放给本单位内部人员的评审费、讲课费以及人员酬金计入专项“科研成本——设计费”。
(二)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不合理
1.随意调整合同预算
在审计中发现,某些高校不按合同约定执行预算,或者确因需要调整时,未按要求的合同调整变更程序报管理中心。如某单位原预算购置某仪器设备3套共计150万元,切割机一套90万元,实际擅自调整为由其他项目经费支持,结余经费用于购置合同预算外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25万元;原预算采购原材料260万元,实际采购475万元。
2.以签订内部合同、内部协议等形式转移科研经费
签订无效的内部合同或协议来转移科研经费。某高校课题组与该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单位签订《科研实验合同》等3份合同,涉及金额40万元,占合同总经费的35%。经进一步审查,合同甲乙双方同为课题组成员,合同内容名为科研实验,实为支付给二级核算单位的设备使用费。
3.科研经费结账不及时,经费结余比例高
在审计过程中还发现,某些单位项目合同验收后未及时结账,导致项目验收后仍在列支成本。某单位的课题于2012年12月已完成验收,而在2013年6月仍在继续开支材料费、检测费、设备费等成本。合同验收时还发现,某些单位合同预算执行率偏低,结余金额较大,比如某单位承担合同总经费80万元,实际支出52万元,结余经费占合同总经费比例35%以上。经了解,执行率偏低的原因:一是由于某些任务承担单位因其内部管理规定,科研人员必须在项目资金到位后才能发生相关支出,单位不挂账、不垫支。因为专项合同签订与合同款拨付存在一定的时间差,科研人员只能将前期为专项发生的成本费用计入其他任务成本;二是存在合同预算报价不实。
二、加强科研经费规范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内部控制制度
1.完善采购管理办法
项目研制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科研经费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规范重大专项资金的使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第十三条规定:“单位应当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采购与付款的会计控制程序,加强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会计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
采购管理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之一。外协外包、原材料采购是单位对外经济业务的主要活动形式,严格采购管理是单位对经济业务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如果单位的采购管理制度不健全,就会致使外协外包、原材料采购活动流于管控监督之外,导致科研经费使用失控。
相关单位应尽快完善采购管理办法,加强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会计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尤其一定金额以上的采购业务,应加强监管力度。
2.加强材料管理,建立材料管理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存货》对材料物资管理的基本要求是:选定合格的供应商;材料在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财务和仓库均以入库单(一式多联)作为材料入账的依据;履行必要审批手续后办理材料出库;财务和仓库均以出库单(一式多联)作为材料下账的依据;库存材料定期盘点。
“零库存”并不等于不要库存或没有库存,也并不是说所有物资的仓储数量就真正为零。它是指物料在采购、生产、销售、配送等一个或几个经营环节中,不以仓库存储的形式存在,而均是处于周转的状态。其内涵是通过实施特定的库存策略,实现库存量的最小化。因此,“零库存”是一种理念,是一种理想状态,以此达到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实现管理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对企业而言,库存最小化是追求目标而不是管理手段。
有关任务承担单位简单采用“以购代用”、“以购列支”的方式,从形式上反映单位的库存量为“零”。在这种材料管理模式下,单位没有材料账,也就无从开展材料明细管理,材料实物与财务价值无从对账,无法对材料的具体消耗、流转实施监管。除了会影响成本核算的真实性、造成严重浪费现象外,也容易形成管理漏洞,给人以可乘之机。
因此,应在单位设置材料管理库房,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完善材料从申请到购买、验收入库、领用出库以及耗用登记等一系列管理流程、制度、规范和要求。定期开展材料物资清理盘点,定期与单位财务部门开展实物与价值清理核对工作。
3.建立助研津贴制度
助研津贴是给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提供劳务报酬的一种方式,属于人员经费,核算时计入“科研成本——工资费”。为避免发放的随意性,杜绝通过助研津贴套现,教育部、财政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高校建立研究生助研津贴制度,并要求以委托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对于有研究生参与科研任务,并使用科研经费支付助研津贴的单位,应制定涵盖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发放对象、考核机制等内容的管理制度,规范助研津贴的发放行为。同时,在编制合同预算时,应当在合同及其预算书中科学、合理计价,在核算时客观、真实反映。
对于没有按要求执行的高校,应将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的助研津贴调出专项成本,建立助研津贴制度,并严格按办法执行,以确保单位货币资金与专项经费的安全。
4.增强科研经费支出控制
按制度规定,科研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原则。各高校都制定有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各项支出必须严格依据经费预算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列支,严禁将与课题无关的费用在课题的经费中报销,严禁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但是,部分单位无视专项经费管理要求,在专项成本中计入不相关人员和不相关业务活动成本费用。在整改中应调出专项经费中列支的不相关成本费用,严格按制度执行,专项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专款专用原则。
(二)强化预决算执行力度,规范科研经费管理
1.加强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监管力度
为维护科研合同的严肃性,原则上不允许预算调整,但考虑到科研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因完成合同任务需要,确实需要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设备、材料或超预算执行的,应在不突破合同经费的前提下,按照合同变更程序,超过一定金额或比例的报管理中心批准,其他由任务承担单位负责审批。各单位应按照专项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整改工作;加强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监管力度,严格依照合同约定执行,杜绝预算随意调整,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2.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诚实管理科研经费
同一单位内部所承担的科研工作,费用应分解还原计入各成本项目,不得作为外协费处理。各单位应诚实守信,按合同规定管理和支付有关经费,不能以假合同、假外协等名义把科研经费转为单位自有资金或挪作他用,应认真学习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准确理解相关管理要求,特别是单位的财务部门,应严格专项经费的使用,不得发生违规财务行为。
3.完善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财务验收是项目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的全面审查和评价。合同通过验收,意味着合同任务已经完成,不应再发生成本费用。项目通过验收后,应及时结账,完成账务处理。针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结余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各高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校内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明确课题结账时间和结账经费的用途。在项目验收前,任务承担单位应做好专项经费支出清理工作。项目通过验收后,应及时结账,完成账务处理。
三、总结
高校是国家的科研主力,科研经费的管理是否规范和完善,决定了科研经费能否得到合理、高效的使用,进而会影响到国家科研工作的质量和科研事业的发展。但目前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仍存在着众多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地进行科研经费管理的改革和创新,从各方面完善科研经费的管理和控制。因此,我们应加强合同经费预决算、资金统筹工作,提高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率,全面、真实反映项目成本支出,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度,加强落实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工作,为科研人员营造良好、健康的科研攻关环境,确保科研任务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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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海丽.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探析[J].会计之友,2012(27):103-104.